第156章 “原来我这样一文不值啊。”

容汾躺在倚靠的榻上, 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里桃花纷纷扬扬地落,许多枚落在他的肩头。他就在桃花树林里一直走、一直匆匆地走。他步履轻快,穿着优雅, 面容精致而俊朗。可他很急切, 他在找一个人。

他在找谁?

穿过桃花林, 他听见潺潺的溪水声。终于,他看见了远处的人。那个人撑着一把白色的油纸伞, 站在溪边,没有回头。

“逊……”

他在说出这一句话时, 便被疼醒了过来。

疼醒他的,是他关节处的风湿。他受伤截了一足, 又不忌酒,不曾好好保养过, 于是那只腿便在来回的发炎溃烂中变成了这样。

而他也不是梦里那个面如冠玉的、步履轻快的青年。如今他颓废烂醉如泥,昔日的意气风发与诗酒风流都没有了, 只有残废的腿, 与无尽的后悔。

窗外又有了雨声, 容汾抬着醉眼想,又下雨了。

只是不知道如今的周逊……还在容泫的怀里么?

他这样想着,可当他看见自己的断腿, 如烂泥般的身躯时,他就连想他,都觉得是自己的一种亵渎。

于是他只能不停地做梦,不停地在梦中去想那个意气风发的自己,再与他相遇。

容汾于是又喝了酒,睡着了。在梦里,他又看到了那个撑着伞的青年, 这回他惶惶然地伸出了手,要去拍他的肩膀……

然后他就感受到了一阵来自身上的剧痛。

“容汾!容汾!”一个狂热、苍老而丑陋的声音,在他的梦外炸响,那个声音近乎疯癫,却又大喜过望,像是在极致的黑暗里看见了穿破天际的一道光,“容汾!”

到底是谁这么吵……

他的手指,距离梦里的青年,只有一点远了。

“容汾!快点!再不醒来,就来不及了!”

别吵了。

青年漆黑的发尾,白皙的脖颈,就在他的眼前。

“快醒醒啊容汾!去!快去百香酒楼!杀了他们!杀了皇帝,杀了肃王,让他们两败俱伤,快去啊!”

安静。

他看见了青年的鼻梁,小巧的,苍白的鼻尖。

真是奇怪啊……他曾在他的府上两年,他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一次……吻过他?

“容汾—

—!!醒醒!!快!!”那个声音近乎尖叫了,还抓着他的肩膀摇晃,“这么多年来,就只有这么一次——这最好的机会,快,快去!!”

别吵了!!!

所有的拥抱在那一刻如镜花水月般碎掉。于是容汾终于知道,那都是他的梦境了。

梦境外没有周逊,没有桃花林,没有撑着白伞的青年,也没有身姿矫健、面如冠玉的他。

只有……

一张摇晃着他的、面目扭曲的、丑陋但肮脏的脸!

那张脸在看见他苏醒时,发出了狂喜的声音。

“容汾,你醒啦?”那个人像是很慌忙似的,用手擦了擦自己的脸,又梳了梳自己的头发,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不显得他很不堪似的。他用痴醉的眼神,看着五王爷道:“我来找你啦!快,我们去,我们去百香酒楼!我会让你当上皇帝……”

可他所迎接到的,却是五王爷的尖叫:“你是什么鬼东西?”

“鬼东西,我……”

“你是怎么混进王府来的?管家呢?管家……”

在说到管家时,容汾才想起来。

因为他的荒诞不经,管家始终劝说他,他一时恼怒,便用花瓶打破了管家的脑袋。

管家年纪原本就大了,这一伤下去,差点一命呜呼。如今管家大约是在府里养伤。

连管家也不上心,又怎么能想让其他下人也上心?

“管家?管家,我……是你告诉我,怎么进来的呀!是你告诉我,可以从春深巷那里,进来……”

“不可能,我怎么可能告诉你……”五王爷皱着眉头,嫌恶地怒吼道,“你到底……”

然而下一刻,他突然怔住了。

在那张苍老肮脏而扭曲的脸上,他看出一丝熟悉的轮廓。

熟悉的轮廓……

五王爷在那一刻,突然开始发抖。

假如任何人曾如他一样,注视过一个人的脸许久,他都会认出这样的轮廓!

那样的轮廓,是……

周采!

那个只有五十余岁,看起来却苍老如六十有余的肮脏的乞丐还在胡言乱语着,他看起来仿佛是终于在长日久远的折磨中疯了,说起话来也颠三倒四的:“我好不容易回到这里来,从二十年后,回到十多年前去……这是我的命,这是我该有的!我本来就该是这个世界里的主角……我该回去拨乱反正。我去猎场,想说清楚,却被人当成疯子押下去、关在牢里,许多年,出不去,没人来见我,没人听我的话……所有人都说我是疯子,但我……”

“但我记得一个机会!一个唯一的,让我翻身的机会,然后,我还会是状元,还会是学士,还会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最优雅的主角,一切幸运都该属于我……”

“什……”

他所说的一切,完全超出了容汾的所有理解范围。他的脑子早就被酒水泡得不好了,如今,也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他听不懂这个“周采”在说什么,他原本就醉生梦死,没睡醒,昔日风流倜傥的脑袋早就锈住了。

“而你,是我的忠犬,本来该是我的忠犬的。你应该守护我一辈子,虽然我和皇帝虐恋情深一辈子,可皇帝换了人……但你原本就该是我的……”那个老头子还在胡言乱语着,“对,就是这样,只要杀了那个冒牌货,杀了周逊,一切都能好了……”

“周逊?”

容汾成为混沌的脑袋,终于在那一刻,突然被拨动着清醒了一下。

“肃王在酒楼里布了杀局,没错,在我回来前,就是这个时候,他要杀了皇帝……秦、秦良被抓了,把他供出来了,他要狗急跳墙,对,就是这样。我们出去,诛杀肃王。原本的剧情里就是这样的,你帮着我诛杀了肃王,皇帝受伤,我照顾他,然后……就是你杀了肃王的!一切都该被拨乱反正!只要这样,就能拨乱反正了!”

老头突然咆哮了起来。他抓着容汾的脖子,开始摇晃:“我好不容易等了那么多年,终于能逃出来,终于能找到你。走,我们走,快点,杀了周逊,他肯定在皇帝那边,冒牌货,和那个贱货……”

等容汾清醒过来时,他所看见的,是大片大片的血。

那个疯掉的老头,死了。

死在他的手里。

他的手里还有那个人的鲜血,他在疯癫与狂乱中,将那个老头推倒了下去。老头倒下去时,眼里还残留着茫然和空白,他似乎完全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自以为一定会帮他的容汾……

居然会,把他推倒下去。

而之前被容汾摔碎在地上的,一地花瓶、又或者是酒杯,其中的一块细而长、但坚硬的碎片,就这样直直地戳进了他的太阳穴。

他在地上,挣扎着抽搐着许久,终于,彻底地死了。

直到死时,他还茫然地看着天空。

容汾从床上下来,他第一步没走动——他的膝盖,实在是太疼了,而他,也不习惯如今的义足。可他终究还是挪到了那个人的身边。

那具尸首扭曲着,最让人奇异的是他的双脚——那双脚也扭曲着,似乎是被缠裹过,然后被放开。

他是怎样忍着钻心的疼痛爬到这里来的?还是说,他来到这里时,心里到底抱着怎样的向往?被折磨了这么多年,还有的,狂热的向往?

容汾确定了那个老头的死亡,他将那个人翻过来,由于摔倒时的角度,他的身上脸上插满了碎片。他的脑海里还是一片浑浑噩噩,却终究从那片混沌中,捕捉出一句话来。

周逊有危险!

有人要杀他……肃王!

百香酒楼!

直到容汾跌跌撞撞地离开后,室内,才出现了另一个人。

他穿着明显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服装,手指却白皙修长。他将周采的尸体翻过来,对着某种虚空中存在的东西懒懒道:“系统,他死了。”

“不愧是这个小世界的原本的气运之子,哪怕出现时空乱流,把另一个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人带过来、改变了他的结局。这个小世界居然也要自己修复逻辑,让他在得知原本的剧情后、在十几年后又以自己的身体穿回十几年前。”

那个被他称作“系统”的东西,回答了他。

“可惜他太愚蠢了,居然顶着一副三十几岁的身体去闯皇家猎场,而不是找那时几岁的自己合作。”来人耸耸肩,“不过说起来,这都是二号留下的烂摊子。原本该是她穿越到严小姐的身体里,完成同妻逆袭的任务。结果这家伙不仅没有准时抵达,还不小心造成了时空乱流,把另一个世界里的人不小心扔到了这个世界的皇帝的身体里。”

他蹲下身,手指放在老周采身体上,打了个响指。

响指过后,原本瘫倒在地上的尸体,便化为了灰烬。

“到头来还要我给她收拾烂摊子。”来人说。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讲,那个规划外的穿越者,也是需要被遣返原世界的。”系统道,“所以……不过反正你马上就能顺利摆脱快穿者身份并升职了。这次收尾任务,就好好完成吧。”

来人打了个哈欠,他眼睫很长,眼尾略略上挑,像是一只慵懒的猫。

……

容汾拖着残缺的腿,开始奔跑。

他从来没有那样恨过自己的烂醉如泥,如果他曾经,哪怕有过一点点的对于自己的腿的复健,他都不会因奔跑而感到这样的痛苦。

他从围墙的狗洞中闯出了王府,在污水横流的大街小巷中奔跑。泥水沾湿了他的身体,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狼狈的、浑身是泥巴的肮脏乞丐。

膝盖与义肢的连接处似乎磨破了,血肉模糊,可他不在乎。

因为周逊……正等待着他的拯救啊!

他越跑越快,跌跌撞撞,那一刻,他几乎觉得自己变成了救世主,又或者,某个为了赎罪而不惜把自己钉死在火刑架上的人。

他想,他的确爱过周逊。

一个那样的人……一个因为一箱桃子就能笑起来的人……他怎么会,没有爱过他呢。

他想补偿他,他要救他。他不在乎什么皇帝,不在乎什么来自“周采”的胡言乱语,这一刻,他只想要出现在周逊的面前,救下他、补偿他、向他道歉……

又或者,只是极为简单的,赶在一切发生的那个时辰前找到周逊,将这个情报告诉他。

哪怕这只是一点点的补偿。

对,他想起来了。

那个少年刚入京城时,是那样的温软而美好。他不常笑,神情里总有些小心翼翼的察言观色,但笑起来时,却清澈而温柔,像是山间的泉水,像是映照着所有美好的溪流。

所有人都想要功名利禄,只有他想要的,只是在江州当个教书先生,云淡风轻。

他曾经是那样美好的少年,即使他有着那样的过去,笑起来时也仿佛映照了一整个世界。而他……

他却把他变成了那副模样。

开始有泪水在容汾的眼睛里充盈,那一刻,他再没有想到自己,再没有想到任何人。他所想到的,只是那条溪流。

他曾经毁了那样美丽的一条溪流。

他想要补偿他。

他算计着时间,来得及,来得及。可当他拐到下一个街角时,却撞上了一群人。

那群人似乎是一群混混,满身酒气,看见他,以为他是哪里来的叫花子,开口就要骂。

容汾根本不想理他们,他转身就要继续跑,却被那群人架住了。

“这人特么的是个瘸子。”

“满身酒气,乞丐,老瘸子!”

“瞧!我这一脚踹得他摔下去了!”

“来!看他怎么爬起来!爬起来!”

“爬起来!爬起来!”

这群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混混终于找到了乐子。他们一遍遍地把这个瘸子踹倒在泥水里,又一遍遍地让他爬起来,嘲讽他笨拙满身是伤的模样。容汾试图搬出五王爷的名头来压他们,却被那些小混混笑话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个王爷。

是啊,他现在看起来哪里像个王爷呢?

“求求你们放过我,放过我,我就只是想,只是想过去……”他开始哀求。

那些小混混们终于回应了他的哀求,让他从他们的胯下爬过。容汾爬过那些肮脏的泥水,在哄笑声中,继续往前跑。

他越跑越慢,越跑越慢,那些小混混们用砖瓦来砸过他,踢过他的身体。他的骨头似乎断了,脏腑也开始出血,身上也满是血痕,皮开肉绽与青紫伤痕。他身为王爷的衣服全部烂掉了,身为权贵所拥有的的一切尊严也没有了,可他还是在跑,在用自己的脚在走。

他跑,跑不动了,于是走,于是扶着墙拼尽全力地走。他听见胸腔的轰鸣声,和头上有血流下来的感觉。他眼前在发黑。

似乎百香楼快到了,临近那里时,他遭遇了一场巷战,皇帝的人和肃王的人在战斗。他哆嗦着穿过那里时,在混乱中被人砍了几刀。

他还在走。

他的血在流逝,命也没了,什么也没了,脚也没了,他只是在走,在走。他要过去,他要告诉周逊,他要给他情报,他要……

他想要什么?

“扑通!”

他终于,倒在了地上。

他的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肮脏的血迹,死在长夜未明,泥水横流的小巷里,像是一堆垃圾。他最后尚未合上的眼睛里,映照出了不远处的百香酒楼。

灯火辉煌,他终于到了,他的旧梦幻影,他的温柔乡。

他看见了周逊。

周逊被皇帝抱在怀里,他那么年轻,那么干净,那么漂亮,就像一捧雪,就像清澈的溪流。

他从一开始……原本就该爱上这样的溪流。

他倒在泥水中,死亡在降临他,他的右手痉挛着,如鸡爪,仿佛抓住了什么东西,仿佛想要什么东西。

不远处,皇帝抱着周逊,他肩膀上有血,却还是在安慰他。周逊把脸埋在他的怀里,似乎是想哭。皇帝让他抬头,说说笑笑的,对他比了个鬼脸。

一个滑稽的鬼脸。

于是那边的周逊便破涕为笑了。

他们看起来是那样般配,那样恩爱,那样……

相爱。

那是一双……璧人啊。

天造地设的璧人。

而他自以为是的补偿对于他来说,从来都一钱不值。

人生如走马灯回放,他在恍惚的窒息间,极致的痛苦间,看见了幻觉的镇痛。他看见远处,有一个少年向他走来。

他十六岁,撑着白色的油纸伞,整个人干干净净。

那是……十六岁的周逊。

他的眼泪当时就落了下来,不知道混着血,还是污泥。他看着少年走向他,向他蹲下,把伞放在他的头顶。

‘你会原谅我么?’他蠕动着嘴唇道。

他看见了伞下少年的脸,少年看着他,眼眸如冰雪,声音也如冰雪。

“你不配。”

“原来我这样一文不值啊。”

那是容汾留在世上最后的一句话。

其实他的死亡也是好的……至少,那个人的人生中,再也不会有这团垃圾。

最后镇痛的幻觉也消失。没有向他走来的少年,没有放下伞,没有人在他死前看向他,同他说过话。

他终于看见了最后的结局——在他最后的幻觉中,那个十六岁的少年撑着伞,在长夜未明的小巷里漫漫地走。他发尾乌黑,脖颈雪白,撑着的伞,也是如冰雪般雪白。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过了小巷,走出了小巷。

走出了容汾最后的生命。

——他一次,也不曾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