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这天, 白宪之给刘青山和巷子里认识的阿姨、爷爷奶奶家里都送去了小礼物,是他自己做的东西,回来的时候, 还被刘青山拉住了。
“宪之,这东西你拿去。”
白宪之接过来,发现刘青山给他的是一小箱农家香肠, 皮薄肉红,泛着油光, 他推辞道:“不用了,今年猪肉这么贵,这么多香肠, 太贵重了。”
刘青山拒不收回,大大咧咧道:“害, 这香肠是我外婆自己家养的猪做的, 没花钱,你就拿去吃吧, 快拿着,我走了!”
说完刘青山一溜烟跑回了楼里, 根本不给白宪之拒绝的机会。
失笑回到店里, 白宪之把香肠放到小房间,现在时间还早, 他抱出电脑准备来算算自己这几个月究竟挣了多少钱。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三千食舍的生意很好, 再加上时空币和人民币的兑换差额,白宪之知道自己能赚不少,可是他也没料到自己竟然能挣这么多!
看着电脑上的数字,他再三确认自己没有算错, 把眼睛擦了又擦,最后不得不相信这件事情——短短几个月他赚了将近五百万!
这还只是他店里的收益,如果加上时月酒店和毛血旺的分成,粗粗一算他今年挣的钱都破亿了!
几个月前白宪之还只是一个存款只有五位数,房租都发愁的穷小子,可是现在他竟然成了亿万富翁,怎么想怎么不真实。
掐了掐自己腿,感受到痛意之后,白宪之才稍稍有点真实感,不过账上的钱实在是太多,他没打算全部换成人民币,就算他想这么做也不能。
一个穷小子在偏僻巷子里开了一家小饭店,短短几个月就赚了上亿,这话说出去谁也不信,说不定还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到那时他估摸着自己小店的特殊也藏不住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虽然过年孤家寡人,但小钱钱填补了白宪之心里的空洞,他躺在床上狠狠睡了两天,等到初三这天才早早爬了起来。
吃过早饭他收拾收拾自己出门去了。
整个S市都充斥着团圆幸福的气息,大街小巷的人满为患,这算是白宪之接手三千食舍以来第一次出来逛,虽然他不是个喜欢逛街的人,但久了没见,再加上年味,他也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然后就被不远处的人喊住了。
“老白!老白!!”
白宪之循声看过去,脸上瞬间有了笑容:“老季!”
不远处一个高挑瘦削的人朝他走了过来,白宪之迎上去,二人击拳拍肩,季冬笑道:“我去,终于找着你了,一连几个月都没消息,我还以为你到国外去了呢!”
白宪之笑:“哪能,我们找个地方坐着好好聊聊?”
季冬爽朗一笑:“好!”
两人找了个咖啡厅,在厅外露天的桌椅上坐了下来,季冬迫不及待问道:“老白,毕业证一拿到手你就不见了,班上的聚餐你也没来,给你打电话也打不通,你究竟去哪儿呢?”
白宪之无奈道:“毕业没多久我舅舅就病重住院,我赶着去照顾他,结果医院人多手杂手机被偷了,我只好买一个新的,号码也就换了。”
“这样啊,那现在你舅舅身体怎么样了?”
白宪之叹了口气:“我舅舅去了。”
季冬:“……唉……你……节哀顺便。”
白宪之笑笑:“没事儿,几个月过去了,再伤心的事儿都得淡了。”
“也是,”季冬赶紧转移话题:“不说这个了,今年过年好多同学都回了S市,我们打算明天搞个同学会,你来吗?”
白宪之有些心动,毕业的时候他没有好好跟同学们道别,这次同学会他不想错过,于是问道:“所有人都来吗?”
季冬:“哪儿能啊,咱们班上将近十个同学都不是S市本地的人,来也来不了,不过除了他们十个,其余的倒是都表示要来。”
“那行,我也来,你把时间地点告诉我吧。”
“行。”
第二天,白宪之裹上羽绒服打车到了聚会的地方——S市一家有名的五星级餐厅。
“走,老白,人都快到齐了,咱们先进去坐着。”
才到没多久在门口等着的的季冬拉着白宪之进了包厢,包厢里安排了两桌,他们班总共有三十个人,有十个人在外地来不了,两桌刚好够他们二十个人坐下。
此时的包厢里已经坐了大半的人,白宪之和季冬一进去,里面的人就嚷开了:“老季你居然把老白找来了!能耐啊你!”说话的是一个男生叫铁尚,在大学跟白宪之的关系也不错,于是白宪之走上去给了他一拳:“铁尚。”
铁尚嘿嘿一笑:“老白,我们还以为这次你来不了了,没想到你竟然来了,真的是惊喜啊!班上的某人也能一了心愿了!”
他这话一出,其余的人立刻起哄,有人问道:“孙兰幽还没来吗?赶快打电话告诉他老白来了!”
听到这些话,白宪之痛苦扶额,赶紧阻止一个同学打电话的动作,无奈道:“什么跟什么呀,大家别闹了!”
“我们可没闹,最后聚餐的那天老白你没来,你不知道大家找不到你,打不通你的电话的时候,孙兰幽哭得有多伤心,就怕你出了什么意外!”
“对啊,老白你现在有女朋友没?没有就考虑考虑孙兰幽呗,人姑娘长得漂亮,还一心向着你,这样的媳妇儿现在打着灯笼也难找了呀!”
“那是班花啊老白,你虽然长得帅,人姑娘也漂亮啊,正好般配!”
“对对对!”
白宪之没想到自己才坐下竟然就成了大型劝婚现场,他是真的无语了。
都是一个班的他当然知道孙兰幽,以前男生宿舍聚在一起评出来的班花,虽然他看不出哪里好看,但大家都说好看,那就好看呗。
孙兰幽喜欢他这件事情其实他是知道的,读大学的时候他是学院篮球队的,大二一次篮球比赛后,孙兰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跟他告白了,他当时就很直接的拒绝,理由是他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
这件事情他还以为就这么过去了,毕竟之后孙兰幽也没来找过他,所以他确实没想到在最后聚餐那天还有这么一出。
不过现在知道了,对他也没什么影响,毕竟他是真的没动心,孙兰幽在他眼里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同学,除此之外二人之间别无可能。
当事人反应平平,其他人也就不再起哄,等到孙兰幽出现在包厢的时候,大家欢迎归欢迎,也没乱开些玩笑了,一是白宪之早先表了态,二则是因为孙兰幽带来了自己的男朋友。
在社会混了几个月,有眼尖的人一眼就看出了孙兰幽男朋友的穿戴价值不菲,自然也不会乱说话。
席至中途,男男女女都喝嗨了,胡天海地聊了起来,不过大家聊得最多还是工作。
在座找到了不错工作的心里有含了一股劲儿,就想在昔日同窗面前刷刷羡慕值,最好能得到满堂喝彩。
白宪之跟季冬坐在一起,听到周围的同学个个聊得热火朝天,他们是会计专业毕业的,一个几乎每个公司都需要的专业,看起来好找工作,事实上现在大学生太多,岗位少,工作也不好找了。
不过他们学校不错,是S市的一所一本高校,在S市本地找工作也还行,于是白宪之就听见有人说他进了房地产公司当会计,还是S市几大巨头的那种房地产公司,同学们一片艳羡,说这工作好,苟富贵勿相忘。
又有同学说自己进了一家小公司,月薪一万,同学们又是一阵艳羡,毕竟才毕业月薪能过万的工作可不多。
还有的说自己准备考研、准备考公务员,家里有钱准备出国,总之各有各的打算。
就在这时候,有人问孙兰幽:“兰幽,你毕业之后干什么去了?”
孙兰幽微微一笑,带着点忧郁的气质,轻声道:“我在跟着爸爸学做事,之后再工作。”
有脸皮厚的直接问道:“那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
这时候一直坐在孙兰幽身边充当背景板的男人才正眼看着同桌的这群人,他的眼神在白宪之身上顿了顿,开口道:“我在兰顿集团工作。”
“兰顿,是世界二十强的那个兰顿?总部在硅谷的那个兰顿?!!”
孙兰幽男朋友微微颔首,又有人问道:“你是在总部还是分部啊?”
孙兰幽的男朋友又看了眼白宪之道:“总部。”
“哇,竟然是总部,能知道你担任的是什么职位吗?”
这次白宪之发现孙兰幽的男朋友几乎是看着自己在说话了:“不是什么不得了的职务,只不过一个财务部经理而已。”
“经理!”
有人惊呼出声,兰顿集团的工资高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就是普通员工一个月的工资都有个小几万,一个经理月薪怕不是得过十万!还是美刀,这样算下来,孙兰幽男朋友一个月的工资怕是有个七八十万!!
在座的男女看着孙兰幽和她男朋友眼里都带上很明显的羡慕,男的羡慕这小子工资高、前途无量,还有这么一个美女做女朋友;女的则羡慕孙兰幽毕业就找到了这么个有本事的男朋友,而且她这个男朋友既年轻又帅,虽然比不上白宪之,但也很不错了!
一时间孙兰幽和他男朋友成了众人的焦点,众人也就发现这二人的眼神怎么总往一个方向看呢?他们顺着看过去,就发现了坐在那里老神在在的白宪之。
明眼人心里一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外乎就是旧情难忘,新欢吃醋的戏码,大家都当做没发现,不过也有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直接问道:“老白,你毕业了干啥去了,在哪儿高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