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碑上青光一闪。
一个人影从中跌落,秦九州面色苍白,环顾四周全是毫不掩饰地敌意,眼中细小的瞳孔密密麻麻挤在一起,满是戒备。
显然,他还没从之前那十三年光阴里回过神来。
不过很快,秦九州就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站了起来,看了眼最高处的别枝,或者说,别枝身下的王座,然后默不作声地离去。他知道,自己此生都不再会和王位有所交集。
他的面色看上去苍白无比。
按理说,在幻境里一切都不过是推演出的镜花水月,然而秦九州却觉得自己像是被人狠狠锤了一顿,身体里的源力都被抽空,甚至隐约伤到了本源。
秦九州离开时面色不善。
密涅瓦家族的元老看着自己后裔的背影,然后深深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秦九州被淘汰了。
但是这位元老却没想到,第二天,家族内部就传来了秦九州的死讯。死的时候晶核消融,宛如从来没有修炼过……
*
稷下学宫,墨门。
“秦王,秦九州。”一个少年摆弄着身下的木块,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我远在鲁国,都听说过这位少年诸侯王的异象,这么高调,死了活该。”
这个少年是丹舒歌,现在,他叫做墨规。乃是墨门第三代弟子,师从公输班。
丹舒歌来自波旁家族,秉承了自己原种族的习性,他有一双尤其灵巧的手,于是顿时从稷下学宫三千余门生中脱颖而出。成了墨门内部最小的弟子。
他是一只黑寡妇,擅织布。
“稷下学宫的先生们说,杀了秦九州的人是之前的秦王世子公非正。生而痴傻,之前一直神游太虚,忽然魂归来兮……”
“秦一直地处蛮夷之地,祖上靠贩马起家,一直被中原正统嘲笑,整体综合国力在诸侯国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并非毫无希望问鼎中原;不论公非正是不是选帝侯,都要解决掉他。”
加文的名字就这样列入了丹舒歌的必杀名单里。
不出片刻,一只木鹤在丹舒歌手上组装成功。
丹舒歌把自己的作业拿到了公输班的面前。
公输班有些意外,因为他昨天才给了丹舒歌图纸,不曾想这人竟然领悟的如此之快?
两人来到了峡谷最高处。
小巧的木鹤展翅高飞,腾空而起。在峡谷盘旋数米,最终稳稳落入了底下人手中。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的悟性,比你的那些师兄强不少。”公输班满意地点点头。
丹舒歌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个羞赧的笑容,装的。
“我学习时间尚短,还有很多需要和师兄们学习的地方。”
公输班道:“既然如此,那就跟我学习真正的墨家机关术吧。”
墨家机关术,墨门的不传之秘。每一代只有真正的亲传弟子才可学习。
丹舒歌的心骤然跳了跳。
公输班侧过头,一脸严肃:“不过,我必须要告诉你,想学机关术,你就要跟我一同在与世隔绝的地底呆上许久,一直到你设计出能让我和你师叔师公首肯的图纸,才能离开,从此代替墨门游说君王,把我墨家学派发扬光大!你可明白?”
丹舒歌面不改色,心下喃喃:“图纸?那就造个攻城机甲吧……毕竟我也不是什么魔鬼。”
*
中山国放出了“得王女者得天下”的消息,然后等着大傻子来提亲。
事实证明,能成为诸侯王,傻的人还是少数。
中山国要钱没钱,要地没地,找这么个穷亲戚联姻,实在是有些想不开。
岚初岁有心施展拳脚,只是被困在深宫,有心无力,一时之间很是憋气。
于是只好每天半夜偷偷练武,争取早日突破。
在还不清楚社会风气的时候,岚初岁想过先把自己搞成交际花,然后感觉谁像选帝侯就去自荐枕席暗杀……后来他发现这样自己很容易被浸猪笼,只好作罢。
他本来还想扶持一下自己亲哥,很是勤勤恳恳教导了一阵。
慕凤资质差的惊人,面对唯一的妹妹,只能喏喏说出几声“依你”。
岚初岁横竖从他脸上看出四个大字:草包美人。
因为亲哥太弱鸡,岚初岁只好放弃了振兴中山国这一伟大理想,他这人很清醒,他明白周围的一切都是假的,从来没有对现在的亲人们投入半点感情。
既然这群人烂泥巴扶不上墙,那他也就不扶了。
中山国放出的消息,也并非所有人都不信。
楚国好巫祝之术,整体都很迷信,谁跟楚王提“唯物主义”,楚王能提着鸡毛掸子追这人两条街。
次年,楚王为自己亲子芈成求娶慕氏女。
中山王一合计,感觉自己这大闺女不去楚国。也很难嫁的更好了。
于是,十四年秋,岚初岁坐上了马车。
他嫁人了。
岚初岁唯一有些舍不得的就是这具身体的亲娘。
走之前,他对花蕊夫人道:“中山国位于腹中地带,离周半步之遥,对大周有野心的诸侯不会轻易放弃这里。如今中山国群敌环绕,中山王却不思进取,大兄也非救世之才。不出三年,中山国必亡。你早点找个地方改嫁吧。”
这句话把花蕊夫人吓得不清,然后反手就拧住了岚初岁的小脸,笑着骂道:“这话也是你能说的?大王之前让阿凤参朝政,那些点子也是你给他想的,是不是?”
岚初岁没有承认,也没否认。
他登上了马车。
中山国嫁女,十里红妆。
*
秋天少雨,草原上,这些游牧民族最近的日子不好过。
不过金帐汗王得到了一个消息,说中山王女出嫁,远赴大楚,会途径燕国一处要塞。
这个要塞离科尔沁大草原很近。
听说这位王女出嫁时,带走了中山国的半数国库。光是运送珠宝的马车连起来就有三里长。
金帐部落最擅长打秋风,一直是草原上的最强王者。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钱帛动人心,如果能打劫到王女,今年部落都能过上一个好冬天……再加上听说这王女长的倾国倾城。
热衷中原美人的金帐汗王心动不已,决定赌上一把。
他把部落暂时交给了他的小儿子努尔哈赤,然后带着自己大儿子和六百骑兵,屠了整整一个村,埋伏在燕地。
燕国最近和齐国打的火热,边境一个小城镇失守也无暇分心,当地的豪强竟然直接选择隐瞒不报。任由金帐部落的骑兵留在了燕地。
毕竟金帐部落每年都来打秋风,大家都习惯了。反正死也轮不到自己死,这些大人们一点也不慌。
就是这种情况下,燕地有个少年横空出世。率领边境一千老弱群众,打退了势如虎狼的匈奴人,甚至直接斩杀了金帐汗王。
金帐汗王死也想不出,这个身材瘦削的少年,到底是如何穿梭于数十骑兵中,拿下他首级的。
……毕竟如今这个实际上,只剩下了八个人还会修炼。
这个少年叫白起。
王女从此地路过,掀开了帘子,声音悦耳动听:“你救了我一命,可愿随我去楚国?燕王老迈,世子善妒且多疑,并不是个好主君。但是在大楚却不一样了。
你若愿随行,我的嫁妆随你挑选。我向你许诺,三年内必让你成为楚国首将。”
沈郗看着岚初岁,毫不遮掩地翻了个白眼:“你不过是个嫁过去的宗室女。”
沈郗无不讽刺地想着,空头支票开的倒是挺漂亮,也不看自己有没有本钱兑现。
岚初岁不置可否,身边的宫女却气的面红耳赤:“你个贱民!怎么能这么和王女说话!”
她这话说完,沈郗的表情就变了。
他在这幻境里,最恨的就是这处处受掣肘的平民身份。
岚初岁当机立断地指着那宫女,道:“我把她赐于你。”
“如果你在其他地方待不下去,随时都可以来大楚找我。”
*
喜讯!金帐汗王竟然死了!大王子也死了!只剩下十四岁的小王子努尔哈赤!
这个消息如同飓风刮过了整个科尔沁大草原。
其余部落的可汗兴致勃勃,摩拳擦掌,准备瓜分金帐汗王留下的财富。
他们想的很美。
然而这些可汗却没一个人能从金帐部落回去。
随秋冬枕着他的大白狼,脚下是一排大可汗的头颅。
大白狼在他身侧,温顺的像是一只狗。
他对一边跪坐的努尔哈赤道:“我要当新一任金帐汗王,但部落的达瓦告诉我,我该杀了上一任可汗的亲属,或者把他们贬为农奴,以防死灰复燃。”
努尔哈赤低着头,一言不发。
随秋冬看着他的一张脸,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想席勋。
但是他知道,这人不会是席勋。这里只是幻境罢了。
虫族其实并没什么贞操观念,甚至都没有婚姻制度;爱情相对来说存在,只不过在整体社会环境下,都显得非常多余和奢侈。
比如随秋冬就知道,哪怕他和席勋同居,也不妨碍席勋打电话说不回家,要去配种。
随秋冬把刀递了过去,“我不想杀你。”
但是你不得不死。
努尔哈赤太像席勋,和匈奴人的长相格格不入,俊美异常。
知道他和席勋关系的人不在少数。随秋冬怕其他选帝侯看见努尔哈赤,会猜测到自己的身份。更怕自己的心神受到影响。
听到他这话,努尔哈赤沉默数秒,然后接过了刀。
他没有试图杀死随秋冬,努尔哈赤清楚,这个人根本不能用常理衡量。
随秋冬跑的比草原上最矫健的马还要快,草原上最锋利的刀也难以让他受伤。
当年,他捡回的少年,已经如此强大。
“铁木真。”努尔哈赤笑了起来,看向了随秋冬的眼眸,用蒙古语低声道,“我死后,希望你能带上我的眼珠。我想有一天,你能让我看到,科尔沁草原的牧马自由地奔跑在中原的土地上,整个天下都变成金帐部落的牧场。”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尽。
染血的短刀哐当一声掉落,面前的人再也没了声息。
随秋冬呼吸一窒,眼前闪过这么多年和他相处的画面,心里有些微微的疼。
良久,他低声回答:“我会的。”
*
秦王正登基,从农业到律法,颁布了十条新政。
秦国内部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人口都年年增长,按理说正是争霸天下的好时机。
但三年过去了,加文却迟迟未动。
他在等一个契机。
除此外,他还发现了一些异样。
在自己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这里真的一滴源气也没有。
然而最近几年,却有了一些稀薄的源气在空中四溢。
这让他无端多了一些猜想。
他有一把剑,叫吞天。
他知道吞天剑的剑灵是个老魔头,在自己吞噬源气的时候总想分一杯羹。
自从加文发现了他的举动后,吞天剑灵就再也没能得手。
“源气,是从秦九州出局那天出现的。”
“王道碑……”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一只信鸽落在了窗前。
是周天子来信,正面只有短短一行字。
[齐国内乱。王宫大火,齐王身亡。]
而背面,写的话就多起来了。
[阿正许久不联系我,可是在忙何事?]
字体工整,却感觉有些莫名的委屈。
加文没忍住哂笑,在心里默默想着回信的腹稿。
几乎是他烧掉这张纸条的同时,加文的耳边响起了王道碑器灵的声音。
[林道,出局。身份:齐国公子姜白。]
加文闭着眼,运转起体内源气,静下心来感受,最终发现了一件事。
“果然……这里的源气含量,又浓了一些。”
他的猜测没错,王道碑在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