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羽人,云灭对暗月这玩意儿并无好感。抛弃诸如“暗月带来灾祸”之类玄之又玄的说法,暗月对他的直接影响就是——不能飞翔。尽管他平时并不轻易使用飞行的本领,但此时走在暗月域里,仍然有被锯掉了一条腿的感觉。
胡斯归不时幸灾乐祸地看他一眼,那意思大概是说:现在你和我们一样了。
和裂章域荒凉的石原不一样,暗月域的植被生长异常旺盛,一进去就是一片广袤的草原。那些疯长的绿色野草几乎有一人多高,让人的视线不断受阻,而且草质怪异,不像寻常的草叶那样柔嫩,而是粗糙坚硬,边缘尤其锋利,一不小心就会被割伤。好在胡斯归等人对这片草原并不陌生,安排了熟手在前方割草开道,就像是在森林里铲除树枝藤蔓开道一样。只是草丛里扑飞着数不清的蚊蚋,一团团地向人们脸上撞去,即便准备了驱蚊水也没那么容易解决。当化整为零的叛军分批泅渡并最终在草原中的一个水泡附近集结在一起时,每个人脸上都或多或少带有一些蚊虫叮咬的痕迹。
最后清点下来,可用之兵总计有将近三千人。相比昔年华族与蛮族作战动辄数万人乃至于数十万人的规模,这三千人实在微不足道,但对于云州这片荒芜之地而言,已经是一个庞大的数目了。难怪龙雷如此有信心。
“本来该有差不多四千人的,”胡斯归低声对云灭说;“龙雷这孙子,只有勇力去蛮干,却不懂得保存有生力量。”
“你和龙雷交过手吗?”云灭问。
“没有,好歹名义上他和我还是一拨的,但他的身手比起你我至少要差了一截,华而不实。”胡斯归随口说。云灭点点头,没有再问,很快又想到兵力问题。三千人的确不算少了,但敌人显然并不只有人,龙渊阁的书生们曾遇到过的触须怪物、风离轩曾布下的杀人树林,都是能在一瞬间取走无数人性命的东西。
还是觉得这一战胜算极微,甚至于根本没什么胜算,云灭的眉头皱到了一起。可一向老辣的胡胖子为什么不阻止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胡斯归和龙雷等人聚在一起谋划进攻方法,云灭无所事事,只能坐在帐篷门口,看着草原里似乎永远不停息的雨水。按季节来看,现在应该已经是隆冬季节,但云州的天气好像也和东陆不大一样。那些雨水并不带来刺骨的寒意,却好像连绵不断的秋日絮语,把一阵阵的愁思带给浸润其中的人们。吹过草原的风把那些雨丝吹得歪歪斜斜四处飘散,在空中划出晶亮的轨迹。
秋风、秋雨,加上暗月对人情绪的影响,云灭很自然地又想起了生死未卜的风亦雨,这好像已经成了每天的功课。这个一辈子都把自己藏在高傲与自尊的外壳中的男人,一旦外壳上被弄出了一个小缺口,想要补上就不那么容易了。当然,他绝不会把自己的真实内心显于脸上,甚至在身边完全无人时,也会在嘴里用挺不耐烦的语气嘟哝两声给自己听:“真会给人找麻烦。哼。”
他也趁着这最后的清闲时光骑着沙驮在暗月域里查看过一下地形。暗月域比裂章域略小,但仍然算是地域广大的地方,地形也很复杂,形状近似一个东西走向的长形口袋。这里与裂章域相连的西面一段较宽,也就是这片野草不断疯长的原野;与谷玄域相连的东面则相对狭窄,是一片环境相当恶劣的湿地。而叛军和领主可能开战的区域,大概会在“口袋”的中央。那里的气候难得的适宜农耕,在两片草原之中,居然开辟出了不小的耕地,能收获一些品质中等的作物,养活一些人。领主原本并不很重视这些耕地,但就在几年前,却突然派兵强行驱散了耕地上的农夫,将其中最肥沃的一块地霸占下来,禁止任何人接近。
“他在那里发现了宝藏吗?”云灭问。
“就算是宝藏,不出云州也没法用啊,”胡斯归回答,“进出云州那么难,再值钱的宝藏也没法吸引商人舍命来交易。就像沙漠里快要渴死的旅人,一坛金子绝对比不上一杯清水更有价值。”
“那这杯清水究竟是什么?”
“我多次派人去偷偷打探,为此牺牲了不少性命,不过最后总算得到点消息。领主在那里的地下找到了某种特殊的矿石,如果交给河络研究冶炼的话,可能会造出足够坚固的船,抵御云州海域的风浪。这一点,恐怕是领主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吧。”胡斯归说。
云灭想了想说:“没错。单纯当这片蛮荒之地的统治者,绝对不是领主的目标。他的眼光必然还是会落在富饶繁荣的东陆。但如果云州始终维持着这样与世隔绝的状态,他的野心就难以实现了。”
胡斯归点点头:“所以这一片矿藏就成了我们与领主交锋的重点,也成了牵制领主兵力的重点。历次交战,我们都摆出一副要端掉这片矿的架势,逼得领主陈重兵与此。但我们其实每次都是在佯攻,却借着他其他地方兵力空虚,打击其余。”
“这一次就会反其道而行之了吧?”云灭说。
胡斯归愣了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些日子里,我也并不是每天呆坐着,”云灭淡淡地说,“虽然不能展翼,我也还有眼睛。我注意到龙雷这几天每天都会派出一对身手最敏捷的人,向东方而去。我们的出发时间不定,比较多的是在夜间,回来时人数几乎不变。他们究竟是去做什么呢?我想,是去打骚扰战去了,故意引起敌人的注意,让敌人根据过去的经验判断,认为你们这一番做作仍是为了佯攻矿场。而实际上,等全面进攻时,你们会把大部分兵力都投进去。”
胡斯归瞪着眼睛,好半天才说:“云灭,你如果生在战争年代,只怕也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奸人。”
“而且是个恶毒的奸人,”云灭冷冰冰地说,“胖子,你很清楚,我的目的可不是帮助你们打击领主的有生力量。我需要尽快地直接干掉他,而不是陪着你们玩无聊的战争游戏。拿下他的矿藏这种事,对你们有好处,对我却半点好处也没有,因为那反而会令领主更加提防谷玄域。告诉我,你究竟在打着什么主意?如果你真的愿意听龙雷的话来一场持久战,我只能撇下你自己行动了。”
胡斯归长叹一声,左右看看,低声说:“跟着我来。”
两人像是好朋友相约散步一般,大模大样悠哉游哉地离开营地,向着远处走去。直到离开了所有人的视线,胡斯归才停住脚步,开门见山地说:“我会杀死龙雷。”
云灭瞥了他一眼,等着他解释。胡斯归接着说:“我已经和我过去的心腹们联系好了。正面的对抗毫无意义,如果不小心让这区区三千人再分裂一次,那就更难办了。所以我先假意顺从他,再在起事之前偷袭他,我的心腹们则会迅速响应我以收束人心,把权力集中到我一个人的手里。”
“你不必帮我,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他补充说,“如果不能亲手干掉他,也必然不能服众。”
“这才像是你的作风。”云灭说着,一脸平静的离去。
“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胡斯归在他身后撂下这么一句奇怪的话。
在云灭内心焦急外表若无其事的等待中,进攻的日子总算是到来了。这一天很难得天放晴了,但这样的天气反而令龙雷心中不快。
“雨天才更好偷袭啊。”他叹息着,仍然开始有条不紊地下达各种命令。三千人分作六个五百人队,分不同方向向矿场包围而去。胡斯归本来要求带领一支五百人队,却被龙雷拒绝了。他命令胡斯归跟随在他身边。
“这叫做欲擒故纵,”胡斯归坏笑着悄悄对云灭说,“我越要求单独行动,他越不会同意,所以最后我只能跟在他身边。”
黄昏时分,龙雷已经悄然完成了对矿场的包围,虽然三千人没办法做到那种水泄不通的合围,弹药击垮矿场中的守军,应该不是难事。
龙雷手握着剑柄,和胡斯归、云灭二人站在附近的山谷上,看着远处夕阳照射下的矿场。如胡斯归所说,矿场外围遍布守军,做严密看防状,但习惯了被骚扰的领主恐怕未必会把大批人手放在矿场里。
夕阳已经渐渐坠下,西天最后的暗红色光芒带给人阴冷无助的感觉。等到太阳完全下山,龙雷就将发令。云灭看了胡斯归一眼,慢悠悠的走到一旁,胡斯归点点头表示会意。
“龙雷,我建议你留半个五百人队在此虚张声势,剩下的所有人立即强攻暗月域与谷玄域的连接口。”胡斯归语气平淡地说,就好象在和龙雷商量晚饭吃什么。
龙雷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如刀;“胡胖子,我们之前所定的步骤,好像不包括你跳出来搅局这一环吧?”
“的确不包括,”胡斯归微笑着回答,“反正整个计划我都会推翻。”
两个人只是这么简单的几句对话,已经明白无误地表露出无法调和的敌意。龙雷握着剑柄的手上青筋露出,已经蓄势待发,胡斯归看上去则很悠闲,但闪到一旁坐山观虎斗的云灭能感觉到,他的全身就像拉紧的弓一样绷紧了。
两人对面而立,足足五六分钟都没有动弹,耐心寻找着对方的破绽。但相比之下,胡斯归更专注一些,龙雷的视线却经常扫向远处,显然还在惦记着即将展开的战斗。当最后一点夕阳的余晖完全消失时,他看起来终于忍耐不住了。
龙雷长剑出鞘,向着胡斯归的胸口刺去。这一招招数光明正大,出招前准备动作明显,颇有几分东陆王室贵族比剑的派头。但他接下来的几剑连环进击,可就不再留情了,剑招精妙,出手凌厉,逼得胡斯归左支右绌。
但这个胖子是在一次次濒临绝境的死战中锤炼出来的,应变能力可不一般。躲过了最初的几招后,他抓住机会,双手刀剑齐出,很快抢得先手。几个月前,云灭第一次在淮安与胡斯归交手时,就见识过他的双手分博之术,那时候胡斯归一手持银簪,一手化掌,双手招数截然不同,给他制造了不少麻烦。
但现在看来,一手剑一手刀才是他最拿手的兵器。他左手长剑刺削,右手短刀劈砍,招招毒辣凶狠,招式出人意料不依常规,连云灭看了都忍不住在心里暗赞。反观龙雷,被胡斯归一阵近乎无赖的舍命猛攻之后,已经渐渐落于下风。只是他的剑术本身带有那种不动如山的沉静气质,处于守势的时候,倒也滴水不漏。但胡斯归得势不饶人,手上刀剑攻得更紧,金属划出的炫目白光如疾风骤雨般把龙雷围在其中。
胜负已分了吧,云灭想,论实战,龙雷和胡斯归的差距还是不小的。但不知怎么的,他的心里却隐隐有点不安,龙雷的剑法老在提醒着他点什么东西。这种剑法他似乎曾经听说过,它究竟出自何方呢?
正当他苦思冥想,在自己的脑海深处翻搅那些久远的记忆碎片时,场中形势忽然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其时胡斯归看准时机,右手刀猛劈下去,力道十足,逼得龙雷不得不回剑招架,而他的左手剑趁机中途变招,刺向对方的右肩。龙雷如果架住了刀,肩头就会被剑刺穿;如果挡住了剑,则会被一刀劈掉头颅。看起来,他不得不挨一剑了。
但谁也没想到,龙雷的剑迎向胡斯归右手刀的同时,左手突然伸出中指食指,闪电般插向胡斯归的双目!这一匪夷所思的阴毒招数绝非无可奈何的临时变招,而是力道速度无懈可击,显然习练已久。如果胡斯归不撤招,充其量刺伤龙雷的肩膀,自己却难免被抠出眼珠。
他大惊之下,反应仍然迅速,只能撤回刀剑,头颈回缩,先全力护住自己的眼睛再说。观战的云灭却在这一刻下意识地摸了摸背上的弓箭。从龙雷刚才那一下诡异阴狠的变招,他终于猜出来龙雷武功的来历。
扈微尘!那个曾经是东陆最有名的杀手,如今却被当成疯子,在云州的荒僻村子里默默等死的扈微尘!云灭刹那间回想起了自己所听说过的扈微尘的事迹。此人虽然是个杀手,却出身于一个很有名望的东陆贵族之家。但他和自己一样,都天生不喜欢一成不变戴着面具的贵族生活,再加上对自己所学的死板拘谨的武功也很不满意,终于叛离家族,成为了一个杀手。从这一经历来说,扈微尘和自己很有几分相像。
但扈微尘和自己最大的区别在于武功。自己的武功是家族之外的人传授的,后来才慢慢补习云氏自身的绝学;而扈微尘却是成年后才离家,在此之前早已把家传剑术练到登峰造极的境地。他家传的贵族流剑法在招式上精益求精,但在变化和诡诈方面却颇有不足。于是扈微尘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改进了这一剑法,添加了不少阴损的巧妙变化,成为他日后杀手生涯的杀招。
龙雷的武功,无疑就来自于扈微尘!但此人平时深藏不露,把一切精巧的变化都藏了起来,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候亮出了毒蛇的獠牙。
云灭已经来不及去想扈微尘为什么要装疯,因为胡斯归快要被逼入绝境了。龙雷两指袭眼虽然落空,接下来的几招都是这样变化莫测,每一招皆从难以想象的方位发出,直指各处要害。如果龙雷一开始就用这样的招数倒也罢了,偏偏是在胡斯归看似稳操胜券时突然发难,实在让人猝不及防。而且龙雷显然也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一旦反击,用的就是扈微尘赖以成名的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变招。
在这几招狂风般的怪招突袭下,即便胡斯归这样实战经验丰富的人也难免手忙脚乱,他费尽全力躲过了龙雷踢向下阴的一脚,又慌忙收腹避开自下而上撩向腹部的一剑。
但紧接着,这一剑又起了比毒蛇还要可怕的变化:剑锋突然间断裂了,断开的剑尖部分就像一把飞刀,笔直飞向胡斯归的心脏。原来这柄剑本身也包含着变化!这一下距离太近,胡斯归就是神仙也无法躲开,他发出一声低低的惨叫,已经被剑尖刺中心脏,身子像断线的风筝一样,向着山谷深处坠下。
胡斯归就这样完蛋了吗?云灭心里微微一乱,下意识地就想弯弓搭箭。龙雷的武功虽然古怪,但云灭已经看过他出手,有所防备,而云灭的箭术,全九州恐怕没有任何人能拍胸脯说躲得开。但就在这一瞬间,他想起了出发前胡斯归对他说的话:“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不要顾及其他任何事,紧紧跟住我就行了。”
这句话,难道指的就是现在的这个状况?胡斯归已经猜到了自己会被龙雷击败?跟住他是什么意思,他已经跌下山谷了,自己也跟着跳下去吗?云灭的心里转过了无数个念头,但最终,他狠狠地咬了咬牙,居然真的向着山谷跳了下去。
他当然不会闭上眼睛胡跳。多年的杀手生涯让他养成了无论在哪里都先把周围环境观察清楚的职业习惯。他老早就看见山谷下方有一棵从山壁长出伸在外面的树,这一跳方位力量都拿捏得刚刚好,稳稳当当抓住了那棵树。
然后他就看到了胡斯归。胡斯归居然也抓了这棵树,另一脚踩在山崖上,似乎是害怕自己的体重把整棵树都压断了。他的胸口有一片血迹,看来还是受了伤,但精神如常,和垂死之人半点沾不上边。
“你早在胸口做了点花样的,对么?”云灭说,“和龙雷这一战,完全都在你的算计之内吧。”
“你也很信任我啊!”胡斯归轻笑着,“我还担心你真以为我死了呢。”
云灭摇摇头:“祸害万年在,这只是个简单的道理。当然我还需要你多点解释。”
“再等一会儿,”胡斯归神秘地说,“我偏好戏剧性的结局——虽然现在还远不到结局的时候。”
云灭没有说话,靠在山壁上养神,耳边隐隐听到喊杀声不断传下来,大概是龙雷的手下与领主的军队交上手了,谁胜谁负却一时间难以判断。但他一向极有耐心,尤其在外人面前没有耐心也要表现出耐心,所以始终一言不发,等待着胡斯归所谓的“戏剧性结局”。
喊杀声慢慢消失,夜色沉静下来。云灭算算时间,假如矿场中真的埋伏着一支能与这三千人旗鼓相当的大军,这场战斗不应该这么快就完结。正在纳闷,却忽然感到山壁微微颤抖了一下,紧接着一阵雷鸣般的轰隆声由远及近地传过来,一些碎石子和沙土落了下来。仿佛是整个大地都在颤动。
他连忙抬起头,发现漆黑的夜空竟然被什么光照得红亮,从方向判断,正是矿场方向。这一声轰响过后,接连不断的爆裂声接踵而至,震得人耳朵生疼,一股热浪夹杂着焦臭味从头顶掠过,呛人的烟尘四处飘散。
云灭心里一凛:“矿场那边……爆炸了?”
胡斯归带着懒洋洋的笑容点点头:“炸了,冲进矿场的人都死光了,包括龙雷在内。”
“矿场……本来就是个空架子,拿来骗人上钩的吗?”云灭问。
“那倒不是,只是那种矿石,以领主现有的工匠技艺,只怕没办法开采。因为它内蕴某种不可控制的力量,非常容易爆炸。龙雷只是听了斥候的调查,我却是货真价实自个儿弄回来过几块,并且绑架了河络工匠实验过一下的。不幸的是,他们全都被炸死了。所以领主只是派人把这片矿场看守起来,一直都没有大规模开采。不过如果有千军万马冲进去一折腾,再有那么个把冲动的人点上一把火——这样的人是一定有的,比如龙雷自己——效果也就和开采差不多吧。喏,你已经亲眼见到了。”
云灭默默地想了一阵子,最后抬起头来:“你早就看穿了这个圈套,却不但不阻止,反而借机安排这么一场失败,让你的手下全部送命。这不单单是因为你想要毁掉这个矿场以打击领主——那样不需要死这么多人,一小批死士进去就够了。最重要的在于,你很久以前就发现,以这区区几千人,想要和领主对抗根本不可能,唯一有可能击败领主的方法,只能是一两个高手近身的搏命刺杀。所以你需要这么一次全军覆灭,自己也借机装死,才好让领主放松警惕,然后趁着他不备,想办法依靠刺杀去解决问题。”
胡斯归叹了口气:“没办法,死的人不多一点,失败不惨重一点,以领主那种多疑的性格决不会相信我已经死了,还会继续提高戒备。只有这样惨不忍睹的全军覆没,我才有可能捡到那么一丁点可乘之机。此外你有一句话说得对,最重要的在于有你的帮助,光凭我一个人,还下不了这个决心。你我二人联手,应该有机会混进谷玄城,溜到领主身边。"
“那么龙雷呢?龙雷的武功是怎么回事?真是来自扈微尘吗?”云灭问,“我估计还是你的安排吧。”
胡斯归狡黠地一笑:“云灭,你真是太对我的胃口了,干脆陪着我一起做坏蛋算了。扈微尘确实老早就发疯了,而且始终没有被治愈,但我从他身上搜出了剑谱。要通过装神弄鬼的方式糊弄一下龙雷,让他以为扈微尘只是装疯,并且在传授他武功,并不是太困难的事。”
云灭一下子想起了在那个村子里时,他曾看见扈微尘躲在枯井里:“你用了什么法子逼迫扈微尘每天晚上必须躲进那口枯井里,这样你就可以安心在夜里冒充他了?反正龙雷本来有武功底子,你只需要口授,也不用暴露你肥胖的身躯。而且你多半严令龙雷,只许你找他,不许他找你,这样他白天见到扈微尘,也会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装疯,不会露出破绽。”
胡斯归点点头:“我只是小小地吓唬了一下扈微尘,告诉他,把他变疯的那个人——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谁——会在每天夜里找他,他就乖乖地每到日落就躲到那个自认为安全的枯井里,直到天亮才敢出来。”
云灭想象着那个可怜的疯子被胡斯归捉弄的场面,心里陡然一阵愤怒,但他若无其事地把这股愤怒压了下去,又说:“你装成扈微尘给龙雷传授功夫,就是为了培养他夺权的野心吧?”
“因为我和风离轩打过很多交道,领主很清楚我是什么鸟样子,不会相信我是那种干蠢事的人——换了龙雷就说不定了。”胡斯归用遗憾的口吻说。
“所以你一直苦心孤诣,等的就是今天晚上。反正他的武功路数你全知道,他不可能真正杀死你。”
“谁说的?我被杀死了,现在我们俩可都是死人了,”胡斯归耸耸肩,“能反抗领主的势力也死绝了。这正是我们接近领主最好的机会。”
两人一直等到天亮,大火才渐渐熄灭,地面的泥土仍然在发烫,他们绕过已经失去意义的被毁掉的矿场,向着东面前行。叛军被彻底拔除了,领主的监视明显松懈了很多,天空中很难再见到迅雕就是明证。然而,刨除掉人为因素,还有一些不可忽略的自然因素会给两人带来麻烦。
“见鬼,这为什么偏偏会是暗月城!”云灭牢骚着。
胡斯归对此也深感无奈:“现在正是需要你的双翼的时候。”
他将手往前一指:“我们要穿越前方的草原湿地才能到达连通点,虽然路程不算太长,却是难走之极。其中除了瘴气和隐藏的无敌泥沼之外,还有种种毒虫猛兽,凶险莫测,如果能飞过去那是再好不过的。不然的话,我们会消耗很多精力在此处。”
“但这是唯一一条能够通往连通点的路线,没办法绕开,而且还能避开迅雕的视线,因为即便是它们也惧怕上空的瘴气。”
云灭放眼望去,前方的草原呈一种病态的黄绿色,远远绵延开去,草地上空漂浮着黑色的瘴气,果然是个凶险之地。若是风亦雨还在身边,只怕又要吓得两腿发颤,拉着他的衣袖不让他继续往前走。想到风亦雨,他禁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胡斯归嘲弄地坏笑一声说:“云灭,虽然你我以前并不认识,但我猜你最近一个月所叹的气,大概比你过去十年的还要多吧。”
云灭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不关我什么事,”胡斯归悠然说道,“只是想到一位大有前途的青年人就此陷身泥潭,难免掬一捧同情之泪罢了。”
“看好你的脚底!”云灭恨恨地说,“一会儿你要是陷进了泥潭,别指望我伸一把同情之手!”
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着,靠着云灭身体轻盈在前探路,躲过了不少危险的泥潭。那些泥潭表面覆盖着腐草,下面却都是让人无法着力的软泥,一不小心踏入,就只能眼睁睁被吞没。一天下来,两人浑身沾满泥浆草根,苦不堪言。更糟糕的是,衣服都湿透了,却还不能点火烘烤。
“棘魅会被热源引出来,不大好对付。”胡斯归解释说。
“棘魅,什么玩意儿?”
“如果那两个书生曾经和你讲起过的话,就是那种危险的触手状的怪物,”胡斯归说,“我相当怀疑它们是领主所豢养的,因为它们总是出现在最要紧的,最可能威胁到他的地方。而这片湿地是进入谷玄城的唯一通道。偏偏里面的棘魅数量最多……嘿,你的表情看来还真无所谓。”
“的确无所谓。”云灭说,“我当年接受我老师的训练时,比这样的环境艰苦多了。我曾经在雪地里趴了一天一夜,直到全身冻得僵硬,若不是老师医道高明,我的左臂现在已经没了。”
他撩起袖管。左臂上有一道明显的冻伤痕迹。胡斯归说:“要是一般人,这左臂真的就没了。你老师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为什么这样培训你?难道那时候就想把你培养成天下第一的杀手?”
“天下第一杀手?”云灭愣了愣,随即哑然失笑。他仰起头,似乎是在回忆着什么,又似乎只是在看着夜空中的星辰发呆。胡斯归所言不虚,当瘴气散尽之后,云州的夜空是那样的清澄柔和,闪烁不定的星光给这片神秘的土地抹上了一层温情的色彩。然而即便是在暗月城上,这颗星辰本身仍旧不能被看到,只有明月的光芒带给人一丝慰藉。
“那倒不是,”云灭说,“我在家族里本属旁支,地位不高,但是天性不服输,而且善于动脑子,总是把家族的兄弟们整得嗷嗷乱叫,却又拿我无可奈何。后来我就被老师看上了,他觉得我根骨奇佳,应当能继承他的衣钵。当然最开始他没明说,只是告诉我要让我变成最强的武士。后来到了我差不多可以出师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原来他是这块大陆上所剩不多的天驱武士之一,还是一个宗主,希望我能继承他的指环。”
“原来你是一个天驱?”胡斯归有些吃惊?
云灭大摇其头:“我不是。最后我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胡斯归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天驱的宗主指环,你竟然拒绝了?你脑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玩意儿?”
云灭轻描淡写地笑笑:“因为我不希望由别人来安排我的理想与信仰,仅此而已。天驱是好是坏当时我并不知道,但不管它真的有多么伟大多么神圣,我也不会像头被蒙住眼睛的驴子一样乖乖去拉磨。我老师气得要死,差点就杀了我,但最后还是放过了我,当然我怀疑他可能是没有杀我的把握。”
胡斯归咳嗽一声:“真不知道你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自信心是从哪儿来的。”他一面说,却一面对着云灭悄悄做了个手势。云灭不动声色,大大咧咧地拍着自己的弓:“自信心么,大概都是从这种地方来的。”
两人相互打着眼色,猛然间骤起发难。云灭一口气连发五箭,每一支箭都射入泥沼中,随即响起了三声短促的惨叫,却还有两名敌人避开了攻击。但这两人刚从泥浆里钻出来,已经被胡斯归快若闪电的两刀干掉。然而地面不断地被掀开,有更多的人跳了出来。
“撤!”云灭靠到胡斯归身边,“人很多!”
胡斯归会意,两人看准了东北方向,逼开身边的敌人,一同发力奔跑。东北是两人来时的道路,路上什么地方有泥潭,心中大致有数。敌人虽然多,但以两人的身手,逃命应该不难,然而追兵毕竟熟悉道路,一直穷追不舍。
跑出了几里地,云灭发现了不对:“我说,他们的攻势稀稀落落,追得也并不紧,好像是想生擒我们。”
胡斯归摇头说:“不对,他也许想生擒你,但绝对没兴趣还留我一条命。”
云灭猛地停住脚步:“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他们想要把我们引到这条路上来。”
胡斯归苦涩地接口:“那是因为他们已经在这条路上藏了很多的棘魅。”
在听他人讲述棘魅时,云灭总是难免有点心痒痒的,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亲眼见识到,但等到真见到时,他又有点不大乐意了,因为这种怪物实在很难对付。
它们身躯庞大,当纠结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一条传说中的海蟒,而一旦分开,就化身为无数触手,动作异常灵活,令人防不胜防。它们的确没有眼睛,但攻击时却比任何有眼睛的都要精确,如果这两人不是胡斯归和云灭,恐怕已经被缠住吞食掉了。
更糟糕的是,棘魅的身上散发出一阵阵腐臭的气息,其中带有毒性。和它们缠斗久了,两人都有些晕眩之感,脚步也换了下来。胡斯归一不留神,左臂险些被缠住,留下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
这样打下去可不行,云灭暗想,光是这些棘魅已经足够收拾他们了,还有一群人在远处虎视眈眈着呢。他尝试着想要突围,但棘魅的数量太多,分散开来后,挡住了所有的出路,剩下的地方都是泥潭的领域,贸然踏入很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
不过越是面临险境,心态就越要放平和,这是云灭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因为紧张和冲动从来都只能误事。所以他一边和棘魅对抗,一边还做好整以暇状和胡斯归说话。
“胖子,我看这些人不像是普通巡逻的,倒像是专门冲着我们来的,”他说,“你不是跟我说领主不会再怀疑什么了吗?看来你那三千人算是白死了。”
其实胡斯归心里想到这一点也觉得很恼火,倒不是为了三千人的死,而在于兜了那么大一个圈子,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最后仍然没能逃过领主的眼珠子。早知道如此,还不如根本不要管什么劳什子的策略、计谋,两个人直接甩掉多余的负担直扑谷玄域就好了。但他强行压抑住火气,保持着头脑冷静,弓弦响处又射伤了两条棘魅。
“我也不明白!”胡斯归一刀砍掉一颗棘魅的头颅,“我们都这样装死了,凭什么还是骗不过他老人家,他真有那么料事如神么?”
云灭身形晃动,间不容发之间躲开了三四根触手的夹击,那几根触手找不到目标,一转身黏上了胡斯归。可怜胡斯归虽然身法相当迅速,但体积实在过于庞大,辗转腾挪怎么也不及云灭方便。嗤啦一声,他的衣襟被撕开了,险些遭开膛破肚,衣服里的东西一股脑掉到了沼泽地上。他一低头,正看到一块绿油油的玉佩,那是从风离轩的尸灰中捡出的战利品。
胡斯归猛然一个激灵:“我明白了!这块玉佩!是这块他妈的玉佩惹的祸!”
云灭一下子也反应过来:“死胖子,你至于那么贪财么?”
“我不是贪财!”胡斯归喘息着,“我本来在想,风离轩出来办事,却偏偏带着块玉佩,一定不是普通装饰品,多半有什么用。但现在看来,这应该是他和领主联系的方式!这玉佩里一定嵌入了星辰碎片,领主能感应到碎片的方位,也就随时能知道我们的所在。我们一路上挖空心思隐匿行藏,其实领主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早知道我就应该……”
云灭恼火地说:“现在不是开总结会的时候!先想想怎么保命吧!”他身子一斜,避开一根向他胸口袭来的触手,顺手在上面插了一支箭,回过头接着说,“棘魅有什么害怕的东西吗?比如火之类的?”
胡斯归挥刀砍断一根触手:“老实说,我只见过棘魅杀人,这还是第一次亲自和它们交手。”
“那迦蓝花粉呢?你不是有解药吗?”
“等它起效,我们俩的骨头都化了!再说我怕在浮漂里的时候它洒出来,反为其害,下船前都给扔了,现在身上只有解药没有花粉……”
云灭哼了一声,看看无法可想,在暗月的影响下自己又不能飞行,此时没空多想,只能兵行险招了。他低声问:“你假死的本事还好使么?”
胡斯归懵然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云灭恶狠狠地喊了一声:“现在死吧!”随即身子被他拉住,向着泥潭的方向跑去。没跑几步,脚底下一软,已经陷了进去。他明白云灭想做什么,压低声音说:“你有把握出得来?”
“尽力而为,”云灭回答,“人生就是冒险。”胡斯归无奈,跟着他在泥沼中做拼命挣扎状,此时远远避在一旁的敌人才走近前来,收束住棘魅,带着残忍的微笑看着越陷越深的两个人。云灭注意到,他们行走的姿势异于常人,手脚上都带有蹼,身躯尖细,难怪能在泥泞中穿行埋伏,不知道是领主用什么方法培育出来的,专门用于这片湿地沼泽。他本以为这些怪人会说些什么,但他们却一言不发,脸上那种糊满泥水的扭曲的笑容几乎和野兽毫无区别,似乎只是一群捕获到猎物的狼,心满意足地看着猎物慢慢咽气。半空中,一只迅雕出人意料地冒着瘴气歪歪斜斜地飞了过来。
胡斯归体胖,沉得比云灭快多了,此时云灭不过被淹到腰,他却已经到了肩膀。在云灭的耻笑声中,他很费劲地说:“老子诅咒你下辈子变得比我还胖……”
云灭叹气:“这个难度大了点,你还是祈祷你变得瘦一点比较实际。”说话间,泥水也慢慢淹到了他的胸口,他已经做好准备,一待被淹过口鼻就开始闭气。以他的功力,能够生生闭上小半个对时而不用呼吸,唯愿脚底的泥沼深得不算离谱,到时候他自有一些古怪的法门,有机会脱困而出。
胡斯归也做好了假死的准备,泥水已经到了他的下巴了。然而就在此时,那只明显受到瘴气侵袭、已经飞得歪歪斜斜的迅雕却突然间落了下来,低鸣了几声。这几声鸣叫仿佛某种命令,本来已经退回地下的棘魅忽然之间又钻了出来,不由分说将两个动弹不得的倒霉蛋卷了起来,在旁边静候二人被吞没的敌人也紧跟着上前将二人放了下来,当然兵器始终对着二人的要害。
云灭以为计谋败露,一颗心在胸膛里打鼓一般,随时准备好暴起发难,不得已只有在实力占劣势的情况下拼死一搏。但敌人这次却并没有动手攻击,只是胁迫着他们向前方走去。
“这帮家伙半人半兽,头脑简单,只是会接受领主的指令而已,”胡斯归说,“大概他们通过那只迅雕看清了我们的样子,改变主意又不想让我们死了。你好像说过,他曾经想让风离轩带你回云州?现在看来,也许不止杀你灭口,防止泄露云州的秘密那么简单吧?”
“也许他对我的脑袋感兴趣,想拿去做装饰品?”云灭耸耸肩。绕来绕去还是难逃正面对抗,这固然令人恼火,不管怎样,暂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能够完整不缺零件地进入云州的核心地带——谷玄域,总是一件好事。至于到时候该怎么脱身,两名经验丰富的老恶棍固然心里忧心忡忡,外表却一定要装作气定神闲。对他们而言,一生中距离死亡只有一线之隔的时候太多了,只要能稍微拖延一时,就总能有机会找到扭转局面的办法。
“戏剧性的结局啊,”云灭挖苦着胡斯归,“恭喜你,果然足够戏剧性。”
与此同时,在千里之外的宁州,一辆马车趁着夜色驶入了宁南城。车夫是一个满面风尘的年轻人,从他疲倦的面容和衣领的污垢可以看出,此人已经赶了很长时间的路了。如果靠近点看,还能看出他的嘴唇一直在不停地动,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此时正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时节,宁南虽是相对温暖之地,年轻人的脸上仍然隐隐可见霜花。当然,嘴上是什么都没有的,谁让那两片嘴唇就是闲不下来呢?
“咱们就快到啦,”年轻人嘴里说着,“到了云家,你就安全了,我也可以松口气了。要是半道上出点什么事,云灭那孙子非活撕了我不可。这一路上我都提心吊胆,偏偏你又不能陪我说两句话,真是憋死我了。
“云灭总是说我多话,其实多话哪点不好?至少我不会把我该说的话藏在心里,不像云灭那个小子,一辈子就是死鸭子嘴硬,明明很在乎你,偏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和他相处久了,倒是觉得他越嘴硬越可爱,尤其逗他发急的样子更可爱,哈哈。
“他和胡胖子现在应该在云州了,我相信这两个疯子在一起,九州大地上没有谁拦得住他们。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云州究竟是什么样,但我也清楚,我虽然精通秘术,但实战经验太差,去了多半也是累赘。那种生死一线的地方,也许只适合他们那样的疯子。
“辰月教主也是个疯子,但他身上担负的使命太重,不能轻易去涉险。我知道你恨他折磨你的朋友,但他其实更可怜。我在龙渊阁里读过资料,你都想象不到,辰月教在九州曾经是何等的举足轻重,但自从被血腥剿杀之后,就几乎从这世上销声匿迹。三百年前他们铸出了魂印兵器苍银之月后,曾一度恢复声势,但随着那柄法杖的毁灭,他们又重新沉寂了。
“你看,其实天下的事情不外乎如此,起起落落,沉浮不定,就像你们羽族的贵族之争一样,纵使有些人能得势,也不过短暂的一瞬。有时候回头想想,难免会觉得可笑。所以我喜欢龙渊阁,不用去争什么搏什么,平静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就好了。
“但是云灭这样的人是不会同意这种想法的,他们天生就是那种一定要站在高处的人。要不然我干吗会那么佩服他,他竟然真的为了保护你而放弃了自己所追求和持守的东西。我太明白那种想法了,以他自己的力量,未见得就不能保护你,但他不愿意你受一点苦,为此他宁可委屈自己。
“你放心,云灭一定会回来的,我从来不曾怀疑这一点。能杀死他的人,大概还没有出世。我已经可以看到云家的大门了,你就安心等着吧,等着拿小子回来。老实说,我真的很想看到喝喜酒的时候他会是怎么样的一种脸色。”
五天之后,云州,谷玄域。两个自以为聪明绝顶的倒霉俘虏睁圆了眼睛。
“你能想象到……谷玄域会是这个样子么?”胡斯归的口气活像是不小心吸入了迦蓝花粉。
“我说我想到了,你会相信吗?”
“我不信。”
“那我也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