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爵徽章酒吧,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祖业的约翰·派斯里既是店主也是酒保,当客人多得忙不过来或是他急着去上厕所的时候,他总是很乐意让这里的常客替他照看吧台。在男爵徽章酒吧,不时有人带着自家菜园里收获的巨型黄瓜和奇形怪状的蔬菜自豪地走进门,向朋友们炫耀一番。
酒吧里时常爆发争吵,但都是就事论事,从不会故意找碴儿打架。偶尔有人在这里小赌怡情,不过约翰·派斯里并不赞成这种事。虽然店内允许吸烟——酒吧里总是烟雾缭绕的——但是吐痰可绝对不行。当然,除了这些,还有各种脏话。咒骂的花样跟蔬菜的形状一样千奇百怪,毕竟店里除了派斯里太太以外再无其他女性,而她对这种事保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于“蠢货”之类的不文明用语并不追究。这个词被看作是谈话时的一点调剂,通常用在“最近过得怎么样,你这个老蠢货?”和“我真是个蠢货!”之类的句子里。
历代男爵都会不时地进来转转,他们深知这间生意兴隆的酒吧的重要性,并且经常给酒吧增添新花样,为附近的佃农助兴。就拿新继位的年轻男爵来说,结婚后没多久,他就为酒吧置办了一套玩飞镖的装备。这个举措并不是很成功——在一场激烈的比赛中,阿抖·简特利险些失去了一只眼睛,他是白垩地公认的犁田好手,但头脑却不怎么聪明。经过了这件事,当地人都把飞镖视为致命武器,于是原先的英国弹戏板【44】又被放回了原位。
在农田或者牲口棚里辛苦劳作一天之后,许多人都喜欢到酒吧坐一会儿。乔·阿奇,“家庭农场”的佃户,在被吵闹的牲口和破旧的农具折腾了一天之后,也会到这里静静地喝上一杯。喝了这杯酒,他心想,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那番早已等在晚饭桌上的谈话,话题与结婚纪念日有关。令他不安的是,他把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意味着接下来至少一周的时间里,他只能吃到残羹冷饭,妻子也将对他爱搭不理,甚至不许他睡在床上。
这天是星期六,夏末时节一个和煦的夜晚,夜色澄净。酒吧里坐满了人,不过还是没有达到约翰·派斯里预期的人数。乔在酒吧门外的橡木长桌旁坐下,他的狗杰斯特正卧在他脚边。
阿奇家族祖祖辈辈都在白垩地务农,因此乔·阿奇认识这附近的每个人、每户人家。他知道谁干活卖力,谁喜欢偷懒,谁天生愚笨,谁精于算计。乔不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但是他脑子够用,是个不错的农夫,更重要的是,他是酒吧里的主心骨。在这里,他是大家的智多星。
他听见两个人正在门外的一张小桌旁争论猫和狐狸爪印的区别。其中一个人用手慢慢比画着说:“你看,我再和你说一遍,猫走路是这样的,你这个老蠢货,而列那狐走路是这样的。”另一个人也示范了一遍狐狸和猫走路的样子。乔心想,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会不会是最后一代知道狐狸还有个名字叫“列那”的人。
无论养的是马、猪还是羊,一天下来大家都很累,更不用提农夫们每天要做的各种杂活儿。他们讲的方言语调粗哑,他们叫得出山谷里所有鸟类的名字,认得每一种蛇和狐狸,还知道它们在哪里出没,他们去过各种男爵身边的人从未踏足的地方。总而言之,他们知道许多大学教授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说话前经过了深思熟虑,语速很慢,就这样上谈天文下论地理,直到孩子来叫他们,说如果再不回家,晚饭就要凉透了。
这时,迪克·汉利——他是个胖子,脸上的胡子稀稀落落,跟酒吧里的其他客人相比简直不能算是胡子——突然说道:“这啤酒比给女人的饮料还要淡!”
“你说什么?”约翰·派斯里正在收拾桌子上的空杯,“这酒特别纯。我今天早晨刚把酒桶打开。”
迪克·汉利说:“我又不是说女人的饮料不好喝。”人们笑起来,不过笑声并不热烈。大家想起了那位坏脾气的第德老先生,他听信了偏方,叫女儿存一些她的尿液,好倒在腿上治疗腿疼——小梅茜是个听话的姑娘,但是脑子不太灵光,她理解错了父亲的意思,并给他倒了一杯味道非常奇怪的饮料。奇怪的是,他的腿竟然真的好了。
老板打开一桶新酒,重新接了一杯啤酒,迪克·汉利这才满意。约翰·派斯里虽然想不通,但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送给朋友一杯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板来到顾客身边坐下,对乔说:“依你看,新男爵安顿得怎么样了?”
男爵与他的佃农阿奇先生的关系在乡下并不常见。男爵是土地的所有人,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附近的所有农场也都属于他,而农场主,也就是他的佃农,负责为他经营农场,每个季度付一次租金。如果他愿意,他有权收回任何一座农场,把农夫一家赶出去。过去有几位喜欢炫耀自己权威的男爵曾经烧毁农舍,将住在里面的人家轰出去,他们有的是心血来潮,但更多的是想借此提醒众人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要是没有谷仓里的粮食,没有在山坡上吃草的那些“星期天的晚餐”,这个老大当得就毫无意义。
年轻男爵罗兰的新官上任并不顺利——不得不说,他的新晋丈母娘帮了不少倒忙,这位公爵夫人总是向大家炫耀自己的尊贵地位。不过他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他很清楚自己对于经营农场毫无经验,于是他效仿父亲明智的做法,让农场主自主经营农场、雇用工人,所以现在每个人都很满意。
罗兰的另一个明智的做法是,他跟他父亲一样,会时不时地找乔·阿奇谈谈,好心的乔则会把那些被地产商和收租人忽视的事情告诉男爵,比如勉强维持生计的寡妇,以及在丈夫被暴躁的公牛踩伤后艰难度日的母亲。乔·阿奇常常劝他救济这些人,为了给男爵留面子,他总是把话说得十分委婉,结果就是,寡妇突然发现,不知怎的自己已经提前交过了租金,现在不再有任何债务,一名来自庄园的小伙子则会出现在年轻母亲的家门口,想要学习如何经营农场。
“我不敢妄下结论。”乔往长凳的椅背上一靠说道。他神情严肃,那是只有在星期六的酒吧里掌控全局的人才会有的神情:“不过,跟你们说实话,他做得很不错。可以说他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那太好了。”托马斯·格林克拉说,“看来他要赶上他老爸的脚步了。”
“那我们可真幸运。老男爵是个好人——脾气倔了点,但是明白事理。”
派斯里笑了:“他那位年轻的太太,也就是男爵夫人,无师自通就学会了很多事情——你们发现了吗?她经常和大家聊天,从不摆架子,各家的媳妇都喜欢她。”他像智者似的点点头。只要媳妇满意就好,因为这意味着家中安宁,每个农夫在劳碌了一天之后都希望家里能够安宁。
“我听说只要有人家里媳妇生孩子,她都会到场慰问。”
说到这个话题,罗伯特·西可说:“再过一阵我们家约瑟芙又要生孩子了。”
有人笑着说:“那你可得请我们喝一杯,你知道的。”
“到时候记得去找乔家的蒂凡尼。”托马斯·格林克拉说,“要说接生,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在行的人。”
托马斯举起酒杯,又说道:“我昨天看见她骑着扫帚急匆匆地飞过。我真为她自豪,真的,我们白垩地的姑娘。我敢说你肯定也非常自豪,乔。”
当然,大家都认识蒂凡尼·阿奇,从她很小的时候跟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时就认识。白垩地的居民并不怎么喜欢女巫,不过蒂凡尼是他们的女巫,而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女巫。最重要的是,她是白垩地长大的姑娘,她明白羊群的重要性,再说他们看着她从小跑来跑去,直到她长大成人,所以没关系。
蒂凡尼的父亲苦笑了一下,弯腰递给狗一块猪油渣:“这是给你的礼物,杰斯特。”他抬起头,“蒂凡尼的妈妈很为她自豪,但她还是希望能经常见到蒂凡尼。她一旦跟人说起蒂凡尼的工作就停不下来,我也一样。”他看看酒吧老板,“方便的话请再给我一杯啤酒,约翰。”
“没问题,乔。”约翰·派斯里说着走进吧台,端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啤酒走回来。
酒杯被大家接力赛似的传到了目的地,乔说:“这太不寻常了。你们知道吗,我觉得,近来我们家蒂凡尼住在兰克里的时间太长了。”
“要是她搬到那里去就太可惜了。”迪克·汉利评论道。尽管没人再说什么,但这个念头却挥之不去。至少在这个星期六,在乔的思绪里挥之不去。
“是啊,她总是很忙。”乔把迪克说的话放在脑海深处,打算以后再考虑,他不慌不忙地说,“这里的新生儿太多了,小伙子们!”大家笑了。
“不仅是接生。我老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也来了。”吉姆·维斯特说,“她整夜陪着我母亲,并且消除了我母亲的所有病痛!她有这个本事,你们知道吗?”
“没错。”乔说,“老男爵也是在这样的照料中去世的,他有自己的护士,不过蒂凡尼帮忙让他走得不那么痛苦。”
桌边饮酒的人们突然沉默下来,回忆起蒂凡尼·阿奇与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这时,诺迪·桑德斯激动地说:“好吧,乔,我们都希望你们家蒂凡尼可以留在这里,你知道的。你养了个好孩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你下次见到她一定要转告她。”
“这我知道,诺迪。”乔说,“蒂凡尼的母亲的确想让她安顿下来,和她的心上人一起在白垩地生活——你知道的,那个叫普莱斯顿的小伙子,他已经离开这里,到大城市去学习真正的医术。但我觉得她不愿意这样,至少短时间内还不愿意。依我看,阿奇家族的人都生活在这一带,只有我们的蒂凡尼要追随她奶奶的脚步,而且她的想法更加新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觉得她想要改变世界,就算不能改变世界,至少要改变白垩地这一小部分。”
“对我们这些牧羊人来说,她真是一位好女巫。”托马斯·格林克拉补充道,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伙计们,你们还记不记得,以前的牧羊人经常聚到这里举办掰腕子挑战赛?”迪克·汉利喝光杯里的酒,说,“那时候我们没有女巫。”
“对。”乔·阿奇说,“别忘了,以前的牧羊人决斗不用棍棒。他们掰腕子定胜负,赢家被称为牧羊人的首领。”
说到这里,大家都笑起来。许多人都想起了阿奇奶奶,因为阿奇奶奶是最后一位真正的牧羊人首领。无论是否举办掰腕子比赛,只要阿奇奶奶对某个牧羊人赞许地点点头,就能让他一整天走起路来都像国王一样神气。
“唉,现在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了,但是我们有一名女巫,就是你家的蒂凡尼。”又是一阵沉默,人们继续喝着酒,有些人则点燃了烟斗。
过了一阵,罗伯特·西可说话了:“所以如果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而是有一名女巫的话……你们觉得还应该跟她掰腕子吗?”
约翰·派斯里一边笑,一边瞟了蒂凡尼的父亲一眼。
罗伯特·西可接着说:“跟女巫掰腕子?别担心,我会手下留情的。”
乔呵呵地笑起来,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这时,一阵阴影掠过,他们抬起头,看见一个骑着扫帚的姑娘朝下面大喊:“晚上好,爸爸!晚上好,大伙儿。我没时间下来,有人要生双胞胎了。”
罗兰·德·查福礼【45】,白垩地年轻的新男爵,的确想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他知道父亲很受子民的爱戴——人们叫他“老派男爵”。也就是说,每个人都知道会出现怎样的情形:侍卫将盔甲擦得锃亮,敬礼致意;人们做好自己分内的事;男爵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不过多干涉人们的生活。
不过有时候他父亲的脾气太差了,而罗兰希望自己能摒弃这一点。他尤其希望自己拜访蒂凡尼·阿奇时能够言辞得体,因为他们曾是好朋友。而且,更让罗兰不安的是,他的妻子丽迪莎也把蒂凡尼看作她的好友。任何一个明智的男人都不该对妻子的好友掉以轻心,因为谁也不知道她们会彼此分享什么小秘密。罗兰自幼在家接受家庭教师的教导,对白垩地以外的世界知之甚少,他害怕丽迪莎和蒂凡尼谈论的正是他所担心的那种“小秘密”。
他决定在星期六的傍晚、她落地时去和她谈谈,他知道这个时候乔·阿奇一定在酒吧里。
“你好,罗兰。”他骑马走进院子,从马上下来时,蒂凡尼头也不回地说。
罗兰打了个寒战。他是男爵,她父亲的农场是属于他的。这样想的同时,他又发觉这个想法真是太愚蠢了。作为男爵,他的确拥有证明农场所有权的一纸文件,但这座农场属于阿奇家族,从前是这样,以后也不会改变。而且他知道蒂凡尼能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她转过身时他不禁脸红了。
“呃,蒂凡尼。”他说,“我只是想见你,然后……呃……好吧,是这么回事……”
“哦,拜托,罗兰。”蒂凡尼催促道,“你特意过来,想说什么就赶紧说。我今天非常忙,晚上还要回兰克里。”
罗兰等的就是这句开场白:“好吧,我来正是为了说这件事,蒂凡尼。有人……抱怨过……”这个词用得不合适,他心里清楚。
听到这个词,蒂凡尼一惊。“什么?”她立刻问道。
“是这样,你总是不在这里,蒂凡尼。你是我们的女巫,你本该在这里照顾大家,但你差不多隔天就到兰克里去。”他挺直腰杆儿,仿佛脊背里有一根隐形的扫帚。他必须拿出权威的架势来,不能低三下四。“我是你的男爵。”他说,“我要求你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恪尽职守。”
“恪尽职守?”蒂凡尼有气无力地重复道。他以为她过去的几个星期都在做什么?给伤腿缠绷带、治疗肌肉酸痛;接生;为临终的人祛除病痛;拜访老年人;照顾新生儿还有……对,剪脚指甲!罗兰又做了什么?举办晚宴?欣赏丽迪莎新画的水彩画?要是他肯让丽迪莎来帮忙倒还好些。罗兰和蒂凡尼都知道,丽迪莎天生就有女巫的本领,她在白垩地可以大有作为。
接着她又想,这么想太不近人情了。她知道丽迪莎会到每一个新生儿家里拜访,慰问产妇。
但她很生罗兰的气。
“我会考虑你说的话。”她故意彬彬有礼地说,惹得他的脸更红了。
罗兰背上仿佛仍然背着一把隐形的扫帚,他大步走到马跟前,骑上马离开了。
好吧,至少我尝试过了,他心想。他有种挥之不去的感觉,那就是自己把事情搞砸了。
精灵女王和随从穿过环形石阵返回宫殿时,所有人都狼狈不堪。
闪闪发光的精灵国宫殿不见了,议事会只能在森林深处召开。这里本该是一片魔法森林,但女王却没有布置诸如蝴蝶、雏菊和蘑菇之类不可或缺的装饰品。即使是现在,她从森林里走过时,树木依然发狂似的摇动枝杈,土地也竞赛似的在她走过之处的两侧生出锋利的草叶。
她愤怒极了。一个哥布林,一个渣滓,竟敢袭击她的勋爵,而他竟然真的被哥布林击垮了。那哥布林的脏脚跑得如此之快,竟然能在她的盛怒之下逃走。尽管遭到袭击的是豌豆花——女王私底下很庆幸受伤的是他,而不是其他贵族——但她知道她的精灵子民都将这件耻辱的事、这次失败归咎于她,因为是她发起了突袭狂欢,并且她还带着哥布林一起出行。
尽管她已经下令不必跟随,但豌豆花还是和众精灵在一起。他起初脸色苍白,走路踉踉跄跄,但这会儿可怕的铁已经从他体内清除,他的法力几乎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在他身后站着一排排她的侍卫,她感受得到,违逆的态度正在他们之间酝酿。
她鄙夷地看了豌豆花一眼,对一名侍卫说:“把那个虚弱不堪的家伙带走。别让他在我眼前!”
可是侍卫纹丝不动。相反,他张狂地笑了笑,摩挲着手里的弓弩,漫不经心地将一支羽毛箭搭在弦上,接着竟然明目张胆地瞄准了她的方向。
“尊敬的女士。”豌豆花几乎毫不掩饰嘲讽的语气,“我们正在节节败退。我们对人类世界的掌控非常薄弱,现在竟然连哥布林也敢笑话我们了。人类正在用铁包围他们的世界,而我们竟然从一个哥布林口中才得知这个消息?你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阻止这件事?我们为什么不再外出狩猎了?你为什么不让我们释放精灵的天性?今时已经不同往日。”
他的法力已经与她不相上下,他的意志力则更为强大。我之前怎么没看清这一点呢?女王心里这样想着,但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内心的想法。他这是要挑战我的权威吗?我是女王。即使国王已经去往另一个世界,在坟墓之中沉睡,尽享极乐,但我仍是他的王后。掌管精灵国的向来都是女王,不是勋爵。她挺直腰杆儿,瞪视着这名有不臣之心的勋爵,尽数施展她的法力。
几个精灵异口同声地对豌豆花表示赞同。精灵们互相赞同可不是件寻常事——他们的常态是分歧不断——就在这时,一群士兵开始朝她聚拢,用冷漠的目光审视他们的女王。他们的样子无情、危险、凶恶。
女王环视了每一个士兵,最后看看豌豆花:“你这个虚张声势的小鬼。”她压低声音说,“我一眨眼的工夫就能灭了你。”
“哦,对,女士。”气氛越来越紧张,豌豆花继续说,“是谁让菲戈人满地乱窜的?现在那个丑老太婆不在了,女巫虚弱得很,两个世界之间的界限也非常薄弱。而你呢,坐拥这么有利的条件,你却还是害怕那个叫阿奇的小姑娘。我听说上次她差点要了你的小命。”
“她才没有。”女王说。
但是现在所有的精灵都盯着她,就像一只猫盯着自己的猎物……而他说的是事实。蒂凡尼·阿奇的确打败了她。女王发现自己的法力忽闪了几下,变得越来越暗淡。
“你太弱了,女士。”豌豆花说。
女王发觉自己变得脆弱、渺小、疲惫不堪。树木向她压迫、靠近,光芒也暗淡下来。她环视着四周的面孔,拼尽全力聚集她仅存的全部法力。她仍然是女王,他们的女王,他们必须服从她。
“时代变了。”她挺直腰杆儿说着,“铁也好,哥布林也罢,这个世界已经跟从前不一样了。”
“我们按照你的要求躲了起来。”豌豆花的声音充满了不屑,“既然世界要变,就该由我们来变,由我们决定它变成什么样子。过去一直是这样,现在也该这样。”
他身边的精灵闪闪发光,表示赞成。他们的服饰华丽得耀眼,尖瘦的面孔冷漠无情,散发着法力的光芒。
女王怅然若失。“你不明白。”她急切地说,“那个世界的确曾经供我们取乐。但假如我们仍然保持原来的习惯,我们一定会被时代击垮的。拜托了……精灵们。这正是那个世界的钢铁教给我们的道理,我们在那里没有出路。”
豌豆花冷笑道:“一派胡言。谁说我们没有出路?我们可以自己创造出路。我们才不管他是人类还是哥布林。而你——你对他们太软弱了。难道伟大的女王害怕了?你不自信,女士,所以我们也不信任你。”
精灵的忠心向来细如蛛丝,精灵女王全凭法力服众。对手越是说个不停,女王就越感到她的法力在渐渐流逝。
这时豌豆花发起了致命的一击。
“你太软弱了,女士。”他咆哮着说,“这一切因那个小姑娘而起,现在即将因我而结束!”此时他的法力猛烈增强,双眼焕发出光芒,周身聚积了强大的法力,其他精灵只能谨慎地唯命是从。豌豆花直指女王,只见无数的面孔和外貌在她身上一闪而过——金发、黑发、长发、短发、成缕的头发、秃头、婴孩的绒毛……高大、强壮、弱小、稚嫩。挺拔、弯腰驼背……女王低声呜咽。
“如今哥布林已经不再对你唯命是从。”豌豆花说,“精灵国不能没有强大的首领。我们精灵需要的是一个能称霸四方的首领——压制哥布林、压制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现在无论是我们还是泉下有知的国王,都需要一个战士。”
此时豌豆花就像一条蛇,目光穿透他的猎物。而精灵女王瑟瑟发抖,哭哭啼啼,完全丧失了法力。
“这样不堪的东西怎么能统治我们。”他轻蔑地说。
他转身问其他精灵:“你们觉得呢?”
在他们茫然的目光中,女王看见自己的未来跌进了深渊。
“我们该怎么处理她呢,豌豆花勋爵?”说话的是芥末籽,他大步走上前,以表示对新首领的支持。
“必须让她退位!”另一个精灵高声喊道。
豌豆花低头鄙视地看看他从前的女王:“把她带下去,你们想怎么惩罚就怎么惩罚——记得扯掉她的翅膀。这是对失败者的惩罚。”他命令道,“现在,乐手哪去了?让我们跳个舞,羞辱我们曾经的女王。把一切跟她有关的东西都逐出精灵国,永远不许回来。”
“她该去哪儿呢?”芥末籽抓起女王柴火棍似的细胳膊,大声问。
但豌豆花已经走了,在翩翩起舞的群臣之间穿梭而过。
那个曾是女王的可悲精灵被拖出芥末籽的视线,他听见她在绝望之中低声说出几句话:“雷鸣和闪电,豌豆花,你们将感受雷鸣和闪电的力量,还有蒂凡尼·阿奇那刺骨的盛怒!”
开始下雨了,不一会儿,雨变成了冰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