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柏符的秘密

被一群手足无措的舞者挤在中间,那感觉真不好受。他们的身子都很沉重。蒂凡尼感到浑身疼痛,她遍体都是淤伤,包括一块不想让任何人看到的鞋印状青肿。

特里森小姐的织布间里,每一寸能站人的地方都挤满了菲戈。她背对着他们在织布机上忙活,据说这样能帮助她思考。不过她是特里森小姐嘛,背对正对没什么区别。反正有足够的眼睛和耳朵可以被她借为己用。火烧得很旺,到处都点着蜡烛。不用说,蜡烛也是黑色的。

蒂凡尼很生气。特里森小姐并没有吼她,甚至没有提高音量。她只是叹着气说“傻孩子”。可这样更糟糕,因为蒂凡尼知道自己犯了傻。有个舞者帮忙把她带回了小屋,可具体情况她什么也记不得了。

女巫做事不能凭一时兴起。那简直跟自语症一样糟!你每天都必须跟笨蛋、懒鬼、说谎精,以及特别讨厌的人打交道,最后你自然而然就会想,不如干脆扇他们一巴掌,也许世界会变得好一些。但你不能那么做,蒂克小姐曾经作出过解释:第一,这样只能让世界稍稍变好一小会儿;第二,随后这会让世界变糟一点点;第三,你不应该跟他们一样蠢。

她的脚一动,她就跟着去了。她本该听脑袋指挥的。现在,她只能披着一条大围巾,坐在特里森小姐的壁炉旁,膝头放着装满热水的铁皮水瓶。

“所以冬神是一种神灵吗?”她问。

“类似那种东西吧,是的。”大下巴比利说,“但不是那种会听人祈祷的神灵。他创造冬天。那就是他的工作。”

“他是元素灵。”特里森小姐的声音从织布机那边传来。

“是的。”罗伯·无名氏说,“神灵、元素灵、恶灵、精灵……有时候缺了图谱挺难区分他们的。”

“那舞蹈是为了迎接冬天吗?”蒂凡尼问,“这不合理啊!莫里斯舞是为了迎接夏天的来临,对,就是——”

“你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吗?”特里森小姐说,“季节是轮回的。世界之轮必须不停转动。所以他们才会在那里跳暗黑莫里斯舞,用来平衡世界。他们之所以迎接冬天,是因为来年夏天就深藏在其中。”

织布机咔嚓作响。特里森小姐正在用棕色羊毛线织一块新布。

“那好吧。”蒂凡尼说,“我们欢迎它……他,可那并不意味着他会来找我!”

“你为什么要跟他们一起跳舞?”特里森小姐问。

“呃……我看还有个空位子,而且——”

“是。是有空位子。但那个空位子不是留给你的。那不是你的位子,傻孩子。你跟他跳舞了,现在他想会会这个胆大包天的姑娘。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你去把我书架上面第二排右边第三本书拿过来。”她递给蒂凡尼一把沉重的黑钥匙,“这事你总能行吧?”

女巫用不着扇笨蛋巴掌,她们的嘴比刀子还锋利,时刻准备出击。

特里森小姐有好几架子书,这对她那个年纪女巫来说很罕见。书架很高,上面的书看起来又大又沉。在此之前,特里森小姐一直禁止蒂凡尼去扫上面的灰尘,更别说让她打开锁着书架的大铁栏了。来这里的人看到这些书通常都会很紧张——书是危险物品。

蒂凡尼打开铁栏,扫去灰尘。啊,这些书就跟特里森小姐一样,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个样子。它们看上去像是魔法书,其实书名都是《汤羹大百科》之类的养生秘籍。还有一本是字典,字典旁边就是特里森小姐要的书,上面覆满了蜘蛛网。

蒂凡尼依然又羞又怒满脸通红,她用力地把那本书从蛛网中扯出来。有些蛛丝“砰”的一声被拉断,灰尘从书页顶部落下。她打开书本,闻到一股老旧羊皮纸的味道,跟特里森小姐一样。金色的标题已经快褪去了,书名叫《查芬奇古典神话集》。书里头夹满了书签。

“第十八页和第十九页。”特里森小姐的头都没有转一下,蒂凡尼翻到那两页。

“李节之舞?”她念道,“是不是季节之舞啊?”

“很可惜,这幅画是艺术家丹·维曾的大作,但他在文字方面的天赋显然不如绘画。”特里森小姐说,“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写字就着急。我发现你先注意到文字而不是画面。你这个小书呆子。”

这幅画真是……怪。上面画了两个人,蒂凡尼没见过华丽的衣服。他们家没钱买那种东西。但她在书里读到过,这幅画上画的就跟她想象中的差不多。

画上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起码看上去像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女人身边写着“夏天”字样。她个子很高,是个金发美人。棕色短发的蒂凡尼感到相形见绌。那女人手中拿着一个大篮子,形状像贝壳又像号角,里面装满了水果。

男人身边写着“冬天”,他又老又驼,头发灰白。胡须上的冰凌闪闪发光。

“啊呀,冬神就是那个样子的,一点没错。”罗伯·无名氏从书页上跑过,“又老又冷。”

“他?”蒂凡尼叫了起来,“他就是冬神?他看起来都有一百岁了!”

“那你希望是个小伙子吗?”特里森小姐打趣地说。

“千万别让他亲吻你,不然你的鼻子会变成蓝色,然后掉下来。”傻伍莱的语气很欢快。

“傻伍莱,不许说那样的话!”蒂凡尼说。

“我只是想活跃一下气氛啦。”伍莱有点尴尬。

“当然了,那只是艺术家的表现形式。”特里森小姐说。

“什么意思?”蒂凡尼盯着这幅画。画错了,她知道,画得一点也不像他。

“意思是这是他想象出来的。”大下巴比利说,“他肯定没见过他,对吧?没有人见过冬神。”

“暂时没有!”傻伍莱说。

“伍莱。”罗伯·无名氏转过去面对着他的兄弟,“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别乱发表意见?”

“是的,罗伯,我知道。”伍莱顺从地说。

“你刚才那就是乱发表意见。”罗伯说。

伍莱低下头:“对不起,罗伯。”

蒂凡尼握紧拳头:“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特里森小姐把椅子转过来,神情肃穆地取下眼罩。

“那你想到什么了?你能告诉我吗?你去跳舞是出于‘年轻人不听老人言’吗?要想到就要思考。你有思考过吗?以前,也曾有其他人一起跳过这个舞。孩子、醉汉、打赌的年轻人……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很多人都会说,春天和秋天的舞蹈不过是个老传统罢了。只是在冰与火交换统治权的时节,用这种方式作为标志。我们有些人了解得更多。我们觉得那不仅仅是个标志。对你而言,那个舞蹈变成了现实,有些事已经发生了。现在,冬神在到处找你。”

“为什么?”蒂凡尼问。

“我不知道。你跳舞的时候看到任何东西,或是听到任何声音了吗?”

要怎么描述那种同时身处各地、同时化身万物的感觉呢?蒂凡尼想了想,放弃了。

“我觉得好像听到了一个声音,也许是两个。”她嗫嚅着,“它们问我是谁。”

“真——有——意——思!”特里森小姐一字一顿地说,“两个声音?我会思考一下这其中的含义。我不明白的是他怎么找到你的。这个我也要思考一下。此外,我觉得最好穿暖和点。”

“是的。”罗伯·无名氏说,“冬神怕热。啊,我差点忘了!我们从森林里的空心树那儿带了一封信过来。快拿给大块头小巫婆,伍莱。我们过来的路上拿的。”

“一封信?”蒂凡尼问。织布机在她身后发出咔咔声,傻伍莱从他的皮兜里掏出一个皱皱巴巴的信封。

“是你老家城堡的那个小家伙写来的。”伍莱拿信的同时,罗伯继续说,“他说他挺好的,希望你也一样。他希望你很快就回家,还说了很多船【5】的事情,我觉得没什么意思。他还在底部写着S.W.A.L.K,但我们还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看了我的信?”蒂凡尼被吓到了。

“是呀。”罗伯一脸自豪,“完全不成问题。有些字不太好认,大下巴比利给了点提示,不过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看的。”他满脸笑容,不过看到蒂凡尼的表情后,笑容消失了,“啊呀,我知道我们拆开你的信封你会不高兴。”他解释说,“不过没关系。我们又用鼻涕虫把信封粘好了。你根本看不出来信封被拆开过。”

他咳嗽了一声,因为蒂凡尼依然瞪着他。菲戈觉得所有的女人都有点吓人,尤其是女巫。到最后,他真的紧张起来时,蒂凡尼终于开口了:“你怎么知道信会在哪里?”

她往一边瞥了眼傻伍莱。他正咬着自己的短裙褶边。他只在害怕时才会这么做。

“呃……加点小小的谎言你能接受吗?”罗伯说。

“不能!”

“很好玩的。有龙还有独角兽——”

“不行。我要听事实!”

“啊呀,事实很无聊的。我们去了男爵的城堡,看了你给他的信。你说邮差会知道把信放在瀑布边上的空心树里,那样你就能收到了。”罗伯说。

就算冬神进了小屋,气氛也不会更冷了。

“他把你写给他的信都放在一个盒子里,收在——”罗伯话没说完,蒂凡尼已经失去耐心吼起来,比特里森小姐的怪异蛛丝断裂的声音还要大,吓得罗伯闭上了眼。

“你们不知道看别人的信件是不对的吗?”她质问。

“呃……”罗伯·无名氏正要开口。

“你们还闯进了男爵的城——”

“啊啊啊,不不不!”罗伯急得上蹿下跳,“我们可没这么做。我们是从一个射箭的洞里光明正大走进去的——”

“然后你就看了我写给罗兰的私人信件?”蒂凡尼说,“那都是个人隐私!”

“啊,是呀。”罗伯·无名氏说,“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们不会把里面的内容告诉任何人的。”

“你日记里面的内容我们就没告诉过任何人呀。”傻伍莱说,“连你在四周画的那些小花儿我们都没说过。”

特里森小姐在我背后偷笑,蒂凡尼想,我知道她肯定在笑。但她已经没力气反唇相讥了,跟菲戈们说话,不管说多久,最后都是这样。

你曾是他们的凯尔达,她的第二思维提醒她。他们认为自己有责任保护你。你怎么想并不重要。他们会把你的生活搅成一团乱麻。

“不要看我的信。”她说,“也不要看我的日记。”

“好吧。”罗伯·无名氏说。

“你保证?”

“嗯,是。”

“但你上次也保证了!”

“嗯,是。”

“那你发誓,再犯了就会死。”

“嗯,好呀,没问题。”

“竟然作出这种保证,你这菲戈还真是个狡猾的说谎精。”特里森小姐说,“你不是认为自己已经死了吗?你们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对吗?”

“啊,是的,女士。”罗伯·无名氏说,“谢谢您让我注意到这一点。”

“实际上,罗伯·无名氏,你根本就没打算信守任何承诺。”

“是的,女士。”罗伯骄傲地说,“那种承诺太傻了。守护大块头小巫婆是我们的无上使命,为了她就算没命也在所不惜。”

“可你们都已经死了,还怎么没命?”特里森小姐一针见血。

“这是个难题,没错啦。”罗伯说,“所以也许可以这样,谁想伤害她,我们就让谁没命。”

蒂凡尼放弃了,她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快十三岁了。”她说,“我能照顾好自己。”

“这位小姐挺自信的嘛。”特里森小姐的口气倒不算很讽刺,“要对抗冬神吗?”

“他想要什么?”蒂凡尼说。

“我说过了。也许他是想看看哪个姑娘这么大胆,竟敢跟他跳舞。”特里森小姐说。

“都怪我的脚!我说了我本来没想跳的!”

特里森小姐坐在椅子里转着圈。她现在用着多少只眼睛?蒂凡尼的第二思维很想知道。菲戈的?乌鸦的?老鼠的?还是他们全部?她现在能看到多少个我?她有没有在利用昆虫,借用十多只闪闪发亮的复眼?

“哦,那样就没事了对吧。”特里森小姐说,“你本来没想那么做。一个女巫是要负责任的!你难道什么都没学到吗,孩子?”

“孩子”,对任何快满十三岁的人来说,这都是个严重的词。蒂凡尼觉得自己脸又红了。可怕的灼热感烧进了她的脑子。

于是她穿过房间,打开门,走出门外。

一团蓬松的雪掉在地上。蒂凡尼望着灰白的天空,雪花如鹅毛般纷纷飘落。在白垩地的时候,大家管这样的雪叫作“阿奇奶奶剪羊毛”。

蒂凡尼越走越远,雪花在她的头发上融化。特里森小姐在门口大声呼喊,可她继续往前走,任由融化的雪冷却脸上的灼热。

这样做当然很傻,她对自己说,可是做女巫本身就很傻。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份苦差事,回报又不多。特里森小姐心中的好日子是什么样的?不过是有人给她拿来一双合脚的旧鞋子!她能知道什么?

冬神在哪儿呢?他在这里吗?我知道的大部分都是听特里森小姐描述的,还有一本书里头一张想象出来的画!

“冬神!”她大喊一声。

没有回应。

可她在期待什么呢?巨大的隆隆声吗?冰人斯派基吗?什么都没有,只有柔软洁白的雪在阴暗的树林里不断落下。

她觉得自己有点傻,可又有点得意。一个女巫就该这样!她要面对自己害怕的东西,然后克服恐惧!她很擅长这么做!

她转过头,看见了冬神。

记住这个时刻,她的第三思维说,牢牢记住。每一个细节都很重要。

冬神是个……

他什么都不是,但雪勾勒出他的轮廓。雪围绕着他流动,形成各种线条,犹如在看不见的皮肤上滑过。他只有一个大致形状。在应该是眼睛的地方,虚空中浮着两个紫灰色的圆点。

蒂凡尼直直地站着,她的脑子僵住了,身体不知所措。

雪花勾勒出的手向她伸过来,很慢很慢,仿佛是在伸向一只动物,但又不想吓到它。蒂凡尼感觉到了什么,一种无法言说的奇怪感觉,一种奋力的感觉,似乎那东西在全身心地投入这一刻,尽管它没有身也没有心。

那只手在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住了。它变成了一个拳头,然后翻转过来,打开手掌。

有件东西在发光。那是一匹小马,白银铸成,系在一根银链子上。

蒂凡尼用手摸了一下脖颈。昨晚她还戴着呢!就在她去看那个舞蹈……之前。

肯定是掉在那里了!然后被他找到了!

真有趣,她的第三思维忙着用自己的方式关注这个世界。你看不到藏在隐形拳头里的东西。这是什么原理?为什么在眼睛的位置有模糊的紫灰色小点?为什么它们不是隐形的?

这就是第三思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要掉在你头上,它想的是:这是一块火成岩吗?是花岗岩吗?还是一块砂岩?

此刻,蒂凡尼正失神地看着小银马在链子上摇晃。

她的第一思维说:快拿着。

她的第二思维说:别拿。这是个陷阱。

她的第三思维说:千万别拿。它的温度肯定低得超乎你想象。

接着,她脑中余下的部分推翻了全部思维,说:拿着。那是你的一部分。拿着。你拿着它的时候就会想到家。拿着!

她伸出了右手。

小马掉进她手里,她本能地蜷起手指把它握住。温度果然低得超乎她想象:“好烫。”

她尖叫起来。雪勾勒出的冬神飘散成一片飞舞的雪花。随着“啊呀”一声,她脚边的雪地钻出一大群菲戈,抓住她的脚将她扛了起来,穿过空地跑进了小屋。

蒂凡尼的手指颤抖着,努力摊开手掌,把小银马从掌心拿开。粉红的手掌上出现一个清晰的小马印记。这不是烫伤,这是……冻伤。

特里森小姐椅子上的轮子隆隆作响。

“过来,孩子。”她命令道。

蒂凡尼紧握着手,强忍着眼泪走了过去。

“站到我椅子边上,马上!”

蒂凡尼照做了。现在不是倔强的时候。

“我要看看你的耳朵里面。”特里森小姐说,“把头发拨开。”

蒂凡尼把头发向后拨去,耳朵突然被老鼠胡须挠得痒痒的,把她吓了一跳。然后老鼠被拿开了。

“真奇怪。”特里森小姐说,“我什么都看不到。”

“呃,那您觉得应该看到什么?”蒂凡尼大着胆子问。

“日光!”特里森小姐厉声喝道,吓得老鼠赶紧跑掉了,“你完全没有脑子吗,孩子?”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感兴趣。”罗伯·无名氏说,“不过我觉得你的冬神已经走了。雪也停了。”

没有人听他说话。女巫争吵的时候总是聚精会神。

“这是我的!”她又抓起了小马和项链。

“这只是一件装饰品!”

“才不是!”

“当然,现在跟你们说这个可能时机不太好……”罗伯悻悻地说。

“你觉得成为女巫需要这个东西吗?”

“是的!”

“女巫不需要任何装备!”

“那你还曾经用过沙姆博呢!”

“没错,曾经!现在不需要了。没必要!”

“我是说,都快融化了——”罗伯脸上露出牵强的笑容。

怒火控制了蒂凡尼的舌头。这个愚蠢的老太婆竟敢说不需要这个那个的!

“柏符!”她嚷嚷起来,“柏符,柏符,柏符!”

突然四周一片死寂。过了一会儿,特里森小姐望着蒂凡尼身后说:“你们这些菲戈小坏蛋!马上滚出去!谁要不走我都会知道!这是女巫之间的事!”

房间里响起一阵呼呼声,接着,厨房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所以。”特里森小姐说,“你知道柏符的事了,对吗?”

“是的。”蒂凡尼喘着粗气说,“我知道。”

“很好。那你有没有跟任何人说过——”特里森小姐停下来,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她嘴唇上。然后她用一根拐杖敲击着地板,“我说了滚出去,你们这些讨厌鬼!滚到林子里去!去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走了!你们要是敢违抗我,我会通过你们自己的眼睛看到!”

地窖传来一阵土豆翻滚的声音,菲戈们从通风栅栏钻了出去。

“现在他们真的走了。”特里森小姐说,“他们不敢回来。柏符有这个威力。”

不知怎的,有那么一会儿,特里森小姐变得亲切起来,也不吓人了,至少不太吓人了。

“你是怎么发现的?你一直在找吗?你有没有翻箱倒柜?”特里森小姐问。

“不!我才不会那样!是有一次您打盹时我无意中发现的!”蒂凡尼揉搓着自己的手。

“很疼吗?”特里森小姐问,身子向前倾。她也许是看不见,但是——像所有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老女巫一样——她什么事都能注意到。

“不,现在不疼了。不过刚才很疼。其实我——”

“那你就好好听着!你觉得冬神走了吗?”

“看起来他是消失了——我的意思是彻底消失了。我觉得他只是想把项链还给我。”

“他可是能够指挥暴雪寒霜的冬之神灵,你觉得他的目的会这么单纯吗?”

“我不知道,特里森小姐!我就只见过他一个神灵!”

“你跟他跳舞了。”

“我也没想到会那样!”

“尽管如此。”

蒂凡尼等了一会儿,然后说:“尽管如此什么?”

“尽管如此就是尽管如此。那匹小马让他找到了你。不过他现在已经离开了,这一点你说得对。如果他还在,我会知道的。”

蒂凡尼走到门口,稍稍迟疑了一下,然后打开门走到空地上。地上还有一些零星的积雪,但已经恢复成一个天色灰暗的平凡冬日了。

如果他还在,我也会知道的,她想。他不在了,第二思维问:是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都摸过小马。”她低声说。

她环顾着光秃秃的树枝和沉睡的森林,摆弄着手中的银链子。森林已经蜷缩起来,准备迎接冬天。

他就在某处,但离得很远。他一定很忙,要打造整个冬天。

她不由自主说了声“谢谢你!”——她的母亲以前总是说礼多人不怪——然后走回了小屋。小屋里已经很热了,反正特里森小姐永远不缺柴火——全靠柏符的秘密。当地的砍柴人总是把她的柴火堆得高高的。受冻的女巫可能会变得非常可怕。

“我想喝一杯红茶。”蒂凡尼走进来时,老妇人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说。

蒂凡尼开始洗杯子时,特利森小姐问:“你听说过我的那些故事吗,孩子?”声音很亲切。她们有过争吵,说过不该说的话,发过脾气,有过对抗。可她们在一起,无处可去。这亲切的声音是和平的信号,蒂凡尼欣然接受。

“呃,您的地窖里有一只恶魔?”蒂凡尼答道,她的心中满是疑惑,“您吃蜘蛛?国王和王子都来拜访您?还有您园子里植物开的花都是黑色的?”

“是吗?他们真的那么说?”特里森小姐看起来很开心,“最后一个我都没听说过呢,真不错。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在每年黑暗时期的夜晚,我会四处游走,那些好人会从我这里得到一袋银币作为奖赏。但是如果他们做了坏事,我就会用拇指指甲像这样给他们开膛破肚。”

一只布满皱纹的手把蒂凡尼拉过来,特里森小姐发黄的指甲划过她的肚子。蒂凡尼吓得向后一蹿,这老女人的样子太可怕了。

“不!不,我没听说过!”她喘着粗气,紧靠着水槽。

“什么?这可是个精彩的故事,真实历史事件改编哟。”特里森小姐说,她恶毒阴沉的脸色换作了笑容,“那有没有听说过我长着牛尾巴?”

“牛尾巴?没有!”

“真的没有吗?太叫人失望了。”特里森小姐放下了她的手指,“恐怕这个地方讲故事的艺术已经堕落得不行了。我真该做点什么。”

“这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柏符,对吗?”蒂凡尼问。她并不完全肯定。特里森小姐的指甲看上去真的很可怕。难怪之前那些女孩子们跑得那么快。

“看来你还是有脑子的嘛。当然了,就是柏符,真是个好名字。柏符,没错。期望的艺术。给人们看他们想看的,迎合他们心中所想的。毕竟我要维护自己的名声。”

柏符,蒂凡尼想。柏符,柏符,柏符。

她走到骷髅头边上,拿起其中一个,念出了底部的标签,就像她一个月前所做的那样:

“欢声笑语,尽在柏符!”

“它们是不是活灵活现?”特里森小姐往椅子后一靠,“不知道那个词能不能用来形容骷髅头。这家店还出售一种制造蜘蛛网的绝妙机器。把黏乎乎的原料倒进去,你看,稍微弄弄就可以做出非常棒的蜘蛛网。我受不了那些爬来爬去的东西,不过我这里必须得有蜘蛛网才像个样子。你注意到那些死苍蝇了吗?”

“是的。”蒂凡尼向上看了看,“都是葡萄干,看来你的蜘蛛是吃素的。”

“不错。看来你的眼睛没有毛病。我的帽子也是在那儿买的。邪恶老巫婆三号。我记得好像说是恐怖派对必备。我还留着他们的目录呢,感兴趣的话我可以给你找找。”

“所有的女巫都会从柏符买东西吗?”蒂凡尼问。

“只有我,起码这附近只有我。对了,双瀑那边的布雷斯老女士应该在那里买过疣子。”

“可是……为什么?”蒂凡尼说。

“因为她长不出来。完完全全长不出来,可怜的女人。什么法子都试过了。她这一辈子脸都像婴儿屁股那么光滑。”

“不,我的意思是,为什么你们希望自己看上去那么——”蒂凡尼迟疑了一下,接着说,“可怕?”

“我有我的理由。”特里森小姐说。

“但你并没有做过故事里说的那些事,对吗?国王和王子也没有来请教过你,对吗?”

“是啊,但他们完全有可能会来。”特里森小姐肯定地说,“比如说万一他们迷路了,那些故事我都清楚得很,大部分都是我编的。”

“你编造关于你自己的故事?”

“是啊,当然了。为什么不呢?这么重要的事我可不会交给菜鸟去做。”

“人们还说你能看到人的灵魂。”

特里森小姐咯咯笑道:“没错。这倒不是我编的。不过我跟你讲,他们当中有些人我得戴上老花镜才看得清。他们看到的我能看到,他们听到的我也能听到。我认识他们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我知道流言,知道秘密,知道传说,知道真相。对他们来说,我就是正义,我就是公平。看着我,好好看看。”

蒂凡尼看着她——在黑色斗篷、吓人骷髅、橡皮蛛网、黑色花朵,还有眼罩和故事之后,她看见的是一个又聋又瞎的小老太太。

是柏符改变了一切。不是那些傻呵呵的派对用品,而是柏符思维——那些流言和故事。特里森小姐之所以有威力,是因为人们认为她有威力,就像是女巫的尖顶帽。但是特里森小姐把柏符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女巫不需要任何装备,特里森小姐。”她说。

“别跟我耍小聪明,孩子。威得韦克斯小姑娘没教过你吗?没错,你不需要魔杖,不需要沙姆博,也不需要尖顶帽就可以成为一个女巫。可如果女巫会做戏,那是大有好处的!人们就希望那样。他们会信任你。要是戴着绒球帽,穿着格子裙,那我可不会有今天的地位。我得有模有样。我——”

外面传来一声巨响,是乳品间的方向。

“是我们的蓝色小朋友吗?”特里森小姐扬起眉毛说。

“不会,我严禁他们进入我干活的乳品间。”蒂凡尼说着,朝门口走去,“天啊,可别是霍雷思……”

“我是不是早告诉过你,他只会惹麻烦?”特里森小姐对着蒂凡尼匆匆离去的背影大声说。

就是霍雷思。他又从笼子里挤了出来。他能够让自己变得非常柔软。

地板上有一个破黄油碟,之前装满了黄油,可现在一点都没有了,只留下一块油渍。

水槽下面的阴暗处,传来一种速度很快的咀嚼声,听起来像“姆呐姆呐姆呐姆……”。

“你现在又开始吃黄油了是吗,霍雷思?”蒂凡尼说着,拿起了乳品间的扫帚,“你这算是同类相食。”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这总好过吃老鼠。在地板上发现一小堆一小堆的老鼠骨头实在叫人有点痛苦。之前连特里森小姐都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有一次,她恰好要借用一只正要偷吃奶酪的老鼠的眼睛,突然眼前一片黑暗。

霍雷思是一块奶酪。

蒂凡尼知道兰克里的蓝纹奶酪总是有点活力十足,有时甚至不得不把他们钉起来,可是……她自认为是个做奶酪的高手,而霍雷思则绝对是冠军级的作品。他身上的蓝色条纹非常漂亮,那是这种奶酪的著名标志,不过蒂凡尼不太确定这些条纹是不是应该在黑暗中发光。

她用扫帚杆往暗处捅了捅。一声脆响之后,她把扫帚杆抽回来,少了两英寸。然后“噗”的一声,少掉的那截扫帚杆弹射在房间另一头的墙上。

“那好吧,不给你喝牛奶了。”蒂凡尼站了起来,思绪开始飘散:

冬神到这里来,就为了把小马还给我。他这么做真是不怕麻烦。

嗯……

如果仔细想想,还真是挺……感人的。

因为他要打造雪崩和狂风,要做出很多新形状的雪花,还有各种事情。可他腾出了一点时间,就为了来这里把项链还给我。嗯……

而且他就站在那里。

然后他就那么消失了——消失得更彻底。

嗯……

霍雷思继续在水槽下面喃喃自语。特里森小姐又开始织布了。蒂凡尼给她泡了一壶茶,然后轻手轻脚回到自己的房间。

蒂凡尼的日记本足有三英寸厚。另一个实习女巫,她的朋友(算是吧)安娜格兰姆说,她真的应该把日记叫作《阴影之书》,用一种特殊的魔法墨水写在牛皮纸上,这些全都在扎克扎克强力魔法商店有售,价格公道——起码对扎克来说很公道。

可蒂凡尼买不起。而且魔法只可以用来交换,不应该用来出售。虽然特里森小姐不介意她出售奶酪赚点钱,但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这里的纸卖得很贵,而且流动小贩的手上也没多少货。不过,他们通常倒是会有点绿矾出售,如果跟捣碎的栎瘿或者青胡桃皮混在一起,可以做成相当不错的墨水。

加上后来蒂凡尼粘上的页面,日记本现在已经跟砖头一样厚了。只要把字写小一点,应该还可以再写两年。

皮质的封面上,一根冒火的签子串起一行字:“菲戈禁看!!”不过根本没起过作用。他们把这种东西当作是邀请。这段日子,她开始用符号写部分日记了。白垩地的菲戈们本来就不怎么识字,所以他们肯定永远都看不懂那些符号。

她小心地四下看了看,以防万一,然后打开了挂锁。挂锁锁着一条链子,链子缠绕在日记上。她翻到今天的日期,把笔在墨水里蘸了蘸,然后写下:

用雪花来代表冬神非常贴切。

他就站在那里,她想。

因为我尖叫,所以他跑了。

显然,这是一件好事。

嗯……

不过……我真希望我没有尖叫。

她摊开手掌。小马形的印记还在,像白垩一样白,但已经完全不疼了。

蒂凡尼打了个哆嗦,冷静下来。又能怎么样呢?她遇到了冬之灵。她是一个女巫,时不时就会遇到这种事。他很礼貌地归还了她的东西,然后离开了。不能这么多愁善感了,还有事情要做。

接着她又写:“罗来信。”

她很小心地拆开罗兰寄来的信,非常轻松,因为鼻涕虫的黏液根本没什么黏性。顺利的话,她甚至可以重复利用这个信封。她弓起身子挡住信,这样别人就没法从她背后偷看。最后,她说:“特里森小姐,您能从我脸上离开吗?我的眼睛需要一点隐私。”

楼下传来一声抱怨,接着她眼睛的刺痒感消失了。

收到罗兰的信总是让她很开心。信中经常提到羊群和白垩地的其他事情。有时候,信中还会夹着一朵干花,蓝铃花或者报春花。阿奇奶奶肯定不赞成这种行为。她总是说,如果山丘想让人摘花,那就应该会开出更多的花来。

这些信总会让她很想家。

有一天,特里森小姐问:“那个给你写信的小伙子,是不是你的情郎?”蒂凡尼聊了一会儿,才想起应该在字典里查查这个词的意思,然后赶紧转换话题,但还是脸红了好久。

罗兰……关于罗兰……主要是……重点是……他很真实。

她第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个毫无用处的白痴,可这也不能怪他。首先,他被精灵女王抓去关了一年,胖得满身流油,只知道吃糖,满心绝望。其次,他是被几个傲慢的姑姑带大的,而他的父亲——男爵大人——基本上只对马和狗感兴趣。

后来他就或多或少改变了:多了点思考,少了点吵闹;多了点认真,少了点愚蠢。他还一直戴着眼镜,是白垩地第一个戴眼镜的人。

而且他还有一个图书馆,里面有超过一百本书!其实,图书馆属于城堡,但似乎没有其他人对此感兴趣。

其中有些书巨大而古老,封面是木质的,字体又黑又大,里面的彩图画着奇怪的动物和遥远的地方。这里有瓦斯麦的《不寻常的日子》,科伦百利的《事物的原理》,还有只缺了一卷的《凶兆百科全书》。罗兰惊讶地发现蒂凡尼能够看懂外语,而她则小心翼翼地不让他知道这全靠残存的巴斯特博士帮忙。

其实……事实上……他们也找不到别的朋友了。罗兰没法跟村里的孩子交朋友,因为他是男爵的儿子,还有一些别的原因。而蒂凡尼如今戴上了尖顶帽,情况也不同以往了。白垩地的人并不是很喜欢女巫,但她是阿奇奶奶的孙女,对吗?虽然不知道她在牧羊人小屋从那个老奶奶那里学到了什么,但他们都说她在山里展示过巫术。还记得去年出生的小羊羔吗?她只看了一眼,那些夭折的羊羔就死而复生了!她姓阿奇,阿奇家的人最了解这片丘陵。她挺不错的,她是我们的人,是吧?

这些都挺好的,只是她再也没有老朋友了。家乡的孩子们曾经对她很友好,但因为那顶帽子,现在却只剩下尊敬。他们之间好像出现了一堵墙,似乎她长大了而他们没有。他们还能聊什么呢?她去过他们想都想不到的地方。他们中大多数人连双衫镇都没去过,那里不过半天路程。可他们一点也无所谓。他们做着父亲做过的工作,或是像母亲那样养育孩子。那样也挺好的,蒂凡尼很快就对自己说。可他们没有决定过自己要做什么,事情在他们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

在山中也是一样。跟她年龄相仿,能真正说上话的,也就只有安娜格兰姆这些实习女巫。想要跟村里的人好好聊聊根本不可能,尤其是男孩子。他们只会低着头,口齿不清,双脚乱动,就跟家乡的人跟男爵说话时一样。

实际上,罗兰也一样,每次她一看他,他就脸红。她去城堡找他,或者跟他在山坡上散步时,空气中都会有一种纠结的寂静……就像她面对冬神时一样。

她仔仔细细看完这封信,尽量无视信纸上遍布的菲戈脏指印。罗兰还很贴心地附上了几张空白信纸。

她非常小心地展平一张信纸,对着墙壁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开始写信。

在楼下的洗碗间【6】【7】里,奶酪霍雷思从污水桶后面走了出来。现在他正在站在后门的门口。如果奶酪也可以若有所思,那霍雷思现在正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小小的双衫镇,邮车的车夫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双衫镇周围的很多信件最后都会送到一家纪念品商店,这里同时也充当邮局。

通常车夫只要拿走邮件袋就行了,可今天有点困难。他狂躁地翻着《邮局管理条例》。

蒂克小姐用脚不停拍打地面,这让他更加恼火。

“啊啊啊!”车夫得意扬扬地说,“这里说了,不许邮寄动物,包括鸟、龙或者鱼。”

“那你觉得我是哪一个呢?”蒂克小姐冷冷地说。

“啊,这个嘛,人也是一种动物,对吗?可以参照猴子,对不对?”

“我可不想参照猴子。”蒂克小姐说,“我见过它们干的那些事。”

车夫知道这个说法行不通了,只好继续狂躁地翻书。突然,他笑了。

“啊啊啊!”他说,“你有多重,小姐?”

“两盎司【8】。”蒂克小姐说,“恰好是十便士邮费能够送到兰克里和尼尔亨德兰地区的最大重量。”她指了指粘在领子上的两枚邮票,“我已经买好邮票了。”

“你不可能只有两盎司!”车夫说,“你起码有一百二十磅!”

蒂克小姐叹了口气。她本不想这么做,可双衫镇毕竟不是弯狗镇。它就在大路边上,是见过世面的。她摸到控制帽子开关的按钮,按了下去。

“你希望我忘掉你刚才说的话吗?”她问。

“为什么?”车夫说。

蒂克小姐愣住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向上一看。

“不好意思。”她说,“这种事时有发生。帽子卡住了,弹簧有点锈。”

她抬起手,敲了敲帽檐。隐藏的尖顶弹了出来,喷出几朵纸花。

车夫的目光跟随着尖顶,然后“嗷”了一声。

关于尖顶帽的事是这样的:戴着帽子的人不是女巫就是巫师。有些普通人也会弄一顶,他们戴着出门一般没事,可是遇到真正能戴尖顶帽的人就要倒霉。巫师和女巫不喜欢别人冒名顶替。他们也不喜欢被晾在一边等候。

“请问我现在有多重啊?”她问。

“两盎司!”车夫迅速回答。

蒂克小姐笑了,“对。多一‘吩’都没有!所谓一‘吩’就是二十量滴,或者二十四分之一盎司。我其实是个……没‘吩吋’的人!”

她等着看这个文绉绉的笑话是不是能引人发笑,但别人听不懂也无所谓。蒂克小姐很喜欢比别人都聪明的感觉。

她坐上了马车。

马车进山时,雪开始下了起来。蒂克小姐根本没在意,她知道没有任何两片雪花是相同的。但假如仔细留意过这次的雪花,她可能就要觉得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

蒂凡尼睡着了,一缕火光在卧室的壁炉中闪耀。楼下,特里森小姐的织布机彻夜忙碌着。

小小的蓝色人影爬过卧室的地板,然后叠成一个菲戈金字塔,爬到了蒂凡尼当作书桌的小桌子上。

蒂凡尼在床上翻了个身,打了个小呼。菲戈们停了一下,然后,卧室的门在他们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一道蓝红相间的影子在楼梯上扬起一股灰尘,穿过纺织间,冲进洗碗间,然后从一个奇怪的奶酪状洞口钻了出去。接着又在林子里扬起几片落叶,直冲到林子深处一个小火堆旁。火光照亮了一群菲戈的脸。

影子停了下来,那是六个菲戈,其中两个扛着蒂凡尼的日记。

他们小心翼翼地放下日记。

“可算是从那栋房子里出来了。”大扬说,“你们看到那些骷髅头了吗?那里有一个你绝对不想遇到的巫婆。”

“啊呀,她又把日记锁上了。”傻伍莱绕着日记本边转圈边说。

“罗伯,我觉得偷看日记不对。”就在罗伯把胳膊伸进锁眼时,大下巴比利说,“这是隐私!”

“她是我们的巫婆。她的隐私就是我们的隐私。”罗伯一本正经地说,用手在挂锁中摸索,“而且,她肯定希望有人看,因为她都写下来了。如果你不想让人看,那根本没必要写下来呀!那不是浪费墨水吗!”

“也许她只是想自己看啊。”比利依然心存疑虑。

“是吗?那她为什么想那么做?”罗伯轻蔑地问,“她已经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了。而且珍妮想要知道她对男爵的儿子是什么想法……”

“咔嗒”一声,挂锁打开了。菲戈们都专注地看着它。

罗伯翻开日记,露出笑容。

“啊呀,她这里是这么写的:亲爱的菲戈们又出现了。”他说。这话引起了一阵欢呼。

“啊呀,她这么写还真是客气。”大下巴比利说,“我能看看吗?”

他念道:“该死的菲戈们又出现了。”

他“啊”了一声。大下巴比利是跟着珍妮从长湖部落过来的。那个部落很重视读书和写字,而他作为游吟诗人,更是要求两种能力都很强。

可是白垩地的菲戈们更喜欢喝酒、偷东西以及打架,而罗伯·无名氏样样精通。但是他也学会了读书写字,因为珍妮要求他这么做。比利知道,他学得很随性,不在乎精准。面对一个长句子时,他更倾向于认出其中几个词,然后猜个大概意思出来。

“阅读的艺术就是要弄明白这些词想要表达什么,对吗?”罗伯说。

“是啊,也许吧。”大扬说,“不过有没有任何词能告诉我们,大块头小巫婆是不是喜欢石头城堡里的那个小家伙呢?”

“你真是天性浪漫呢。”罗伯说,“答案是,我不知道。他们有些信是用他们那些小符号写的。这对读者来说很可怕。阅读正常的文字已经很困难了,更不用说有人把它们全打乱了。”

“如果大块头小巫婆不是好好学巫术,而是开始关注男孩子,那我们就麻烦了。”大扬说。

“是啊,不过那个男孩子不会有兴趣结婚的。”小疯子安格斯说。

“有一天他也许会的。”大下巴比利说,他已经观察人类很久了,“大多数人类都会结婚的。”

“真的吗?”一个菲戈惊讶地问。

“是的。”

“他们真的想要结婚?”

“很多人都想,没错。”比利说。

“那就不能喝酒、偷东西还有打架了吗?”

“嘿,我还是可以稍微喝点酒,偷点东西,打打架!”罗伯·无名氏说。

“是啊,罗伯,但我们注意到,你也要和珍妮解释。”傻伍莱说。

众人纷纷点头。对菲戈来说,解释是一种神秘的艺术。这实在太难了。

“比如,我们喝酒、偷东西还有打架回来,珍妮就会对你噘嘴。”傻伍莱接着说。

所有菲戈都哀叹起来:“嗷嗷嗷,千万不能让人对我们噘嘴。”

“还有叉腰。”伍莱说,他自己都被吓到了。

“嗷嗷嗷,呜——呜——呜——还有叉腰!”菲戈们哀号着撕扯自己的头发。

“更别提还有跺脚……”伍莱不说话了,他不想提起跺脚。

“啊啊!嗷嗷嗷!不要跺脚!”有些菲戈开始用脑袋撞树。

“是是是,不过。”罗伯大声说,“你们不知道,这是家庭秘密的一部分。”

菲戈们面面相觑。四下一片寂静,掉根针都能听得见。

“我们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罗伯。”大扬说。

“那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谁会告诉你们呢?你们又没结过婚!你们不了解整件事那种诗意的和谐。都靠过来,我来告诉你们……”

罗伯四下张望,看看除了五百个菲戈之外还有没有别人看着他,然后他继续说:“你们瞧,首先你去喝酒打架偷东西,对吗?然后等你回来时,就该有跺脚——”

“嗷嗷嗷!”

“——还有叉腰——”

“啊呀呀!”

“——当然,还有噘嘴,以及——你们这些讨厌鬼能不能不要发出那种声音,不然我就要敲你们脑袋了!知道吗?”

所有的菲戈都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个还在喊:“哎哟,呜——呜——呜!噢噢噢!啊呀呀!噘——噘——”

他也安静下来,尴尬地看着四周。

“傻伍莱?”罗伯·无名氏冷冰冰地说。

“什么事,罗伯?”

“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有时候我说话你要好好听?”

“是的,罗伯。”

“现在就是这种时候。”

傻伍莱低下头:“对不起,罗伯。”

“算了!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了,噘嘴、叉腰和跺脚,对吧?然后——”

“然后就该解释了!”傻伍莱说。

“没错!”罗伯·无名氏打断了他,“你们这些废物谁敢去解释?”

他环视四周。

菲戈们慢吞吞地向后退去。

“而且凯尔达一边噘嘴一边叉腰一边跺脚。”罗伯用阴沉的声音继续说,“她美丽的眼睛仿佛在说,‘你最好给我个像样的解释。’怎么样?你们行吗?”

菲戈们都已经吓哭了,在恐惧中咬着自己苏格兰裙的褶边。

“不行,罗伯。”他们低声说。

“哈,果然!”罗伯·无名氏得意地说,“你们不行!因为你们不懂做丈夫的诀窍!”

“我听珍妮说,你的那些解释别的菲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傻伍莱崇拜地说。

“是的,没错。”罗伯趾高气扬,“从此菲戈们有了善于解释的优良传统。”

“她还说你的有些解释又长又绕,等你说完的时候,她已经想不起来开头是怎么回事了。”傻伍莱接着说。

“这是天赋,不过我不想吹嘘。”罗伯谦虚地摆摆手。

“我看人类就不怎么会解释。”大扬说,“他们脑子太慢。”

“不过他们还是会结婚。”大下巴比利说。

“是啊,大城堡里的小男孩对大块头小巫婆非常好。”大扬说,“他的爸爸老了,身体也不好,很快小男孩就会拥有一座石头城堡,还有一些小纸片,证明他拥有这些山。”

“珍妮担心如果他得到那些小纸片——”大下巴比利接着说,“他会变笨,然后认为这些山属于他。我们都知道那样的话会有什么下场,对吗?”

“对。”大扬说,“开荒。”

这是个可怕的词。老男爵曾经在白垩地比较平坦的地方开过荒,那时候玉米的价格高涨,而养羊已经没什么利润。不过当时阿奇奶奶还活着,劝说他改变了主意。

但是白垩地周围的有些草地已经被开垦了。种玉米的确能挣钱。菲戈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罗兰也会开荒。他不是被一群自高自大、诡计多端而又令人讨厌的姑妈养大的吗?

“我不信任他。”小疯子安格斯说,“他喜欢读书什么的。他不太关心土地。”

“是啊。”傻伍莱说,“但是如果他跟大块头小巫婆结婚,他就不会想要开荒了,要不然大块头小巫婆很快就会对他撅腰——”

“是叉腰!”罗伯·无名氏厉声说。

所有的菲戈都害怕得四下张望。

“啊啊啊,不要叉——”

“闭嘴!”罗伯大喊,“真替你们害臊!想嫁给谁是大块头小巫婆自己的事!是不是这样,游吟诗人?”

“什么?”比利正抬头向上看。他又抓住了一片雪花。

“我说,大块头小巫婆愿意跟谁结婚是她自己的事,对不对?”

比利盯着雪花看。

“比利?”罗伯说。

“什么?”他好像刚从梦中惊醒,“啊,是的。你觉得她会想跟冬神结婚吗?”

“跟冬神?”罗伯说,“冬神跟谁都不能结婚。他是个精灵,又没有实体。”

“她和他跳舞了。我们都看到了。”比利说,他又抓住一片雪花仔细观察。

“不过是小姑娘一时兴起!再说了,为什么大块头小巫婆会想到冬神呢?”

“我有理由相信。”游吟诗人慢悠悠地说,更多雪花飞舞着落下,“冬神想了很多大块头小巫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