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是6月10号,风很大,气氛不算融洽。
王旭踏过穿梭门,他知道再往前走二十米,就有一辆停在树底下的汽车。
这辆车没有上锁,拉开车门就能坐上去,而且汽车钥匙就在副驾驶的座垫下面。
只要在五分钟内,找到钥匙发动汽车,他就能在一名高中生的咒骂声中远去。
事实上,他也是那样做的,甚至知道那名高中生叫安迪,就读于市立中学,他会因为今天上课晚到而被罚站。
“王八蛋,那是我的车,快点给我停下,上课迟到我会被罚站的!”
看着穿着背着书包,从房子中追出来的安迪,王旭降下车窗挥了挥手。
向前开两个路口,会遇到一个红灯,如果停下等红灯的话,小贩比利会走上来问你要不要爽一下。
如果你拒绝他,他等你走出很远之后,会用中指来问候你。
如果你掉头返回,比利会假装撩开上衣,让你看到他衣服下面的手枪。
在这个时候,会出现两个变化。
一个是直接离开,比利会跟打了胜仗一样,笑着拍打衣服下的手枪。
还有一个是下车给他一拳,他会说两句狠话,撒腿就跑,因为他的手枪里面从来不装子弹,那把枪只是用来吓唬人的。
“嘿,伙计,要不要……”
“嗡嗡嗡!!!”
王旭没等比利开口,一脚油门下去,闯过红灯离开了。
比利举着右手,摇晃着自己的中指,丝毫不知道再过一个小时,大约在4:45分的时候他就会死。
低头看一眼手表,现在是3:45分。
这个时候,李煌已经下了飞机,被两个黑衣人劫持了。
他只需要赶在4:20分之前,来到跨海大桥一号码头区,就能等到两个来抛尸的黑衣人。
只要在这个时候救下李煌,很快他会就得到一个变成植物人的主角,分秒不差,一切就是这么完美。
“现在是4:13分,7分钟之后,黑衣人会在这里跳车,让黑色轿车带着李煌冲入大海。如果我不救他,汽车沉到海里只需十秒,李煌就会被淹死。如果我救他,只需要黑衣人出现的时候,加油门撞他一下。”
跨海大桥一号码头区,紧靠海岸线护栏的位置上,停着一辆蓝色的老式福特汽车。
王旭坐在车里抽着雪茄,仪表盘上放着一块跳动的手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时间很快变成了4:18分。
“一辆红色奔驰……”
王旭轻轻念道一句,很快对面有一辆红色奔驰,从前面的路口处驶过。
看到红色奔驰过去了,王旭吐出一口烟雾,继续低语道:“一辆灰色皮卡!”
嗖!!!
一辆灰色皮卡在王旭的低语中,很快从路口上一闪而过。
一连两次都猜对,让王旭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再次开口道:“十秒之后,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拐个弯冲我而来。”
十秒钟过后,伴随着一阵刹车上,一辆黑色丰田车从路口驶来。
王旭将雪茄从窗口丢出去,低头看了眼时间,现在是4:19:46。
挂挡,加油门,王旭驾驶着汽车,犹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
黑色丰田根本没有防备,短短五秒之后,伴随着急刹车,两车来了个亲密接触。
王旭推开车门走下,手上拎着一支白色手枪。
入眼,丰田车内的黑衣人,已经被安全气囊堵在了车里面,正手忙脚乱的挣扎着。
不说话,枪口微抬,王旭对着挡风玻璃,看也不看就是两枪。
带有消声器的手枪,发出噗噗两声,黑衣人的挣扎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弹孔。
“下午好,李煌!”王旭拉开后车门,入眼是双眼无神的李煌。
不用看表他也知道,现在过了4:20分。
按照游戏法则,李煌在这个时间点上,应该被玩家取代。
可在这个世界中没有玩家,李煌只能成为什么也做不了的植物人,就跟得了失魂症一样。
王旭伸出手就像抓小鸡一样,将李煌从车里抓了出来,丢进了自己的汽车。
做完这一切,他又看了看黑衣人的丰田车,想了片刻之后双手一提,将丰田车丢进了大海。
拍拍双手,王旭走上汽车,发动汽车离开了。
关于这个世界,王旭已经知道了很多,唯一不清楚的地方就是,主角不死的话能不能进行到下一天。
开车驶向自己的老巢,第一大道上,一栋空无一人的小楼。
归程中,王旭又看到了比利,如果他什么也不做的话,再过几分钟比利就会被警察打死。
想想那把不装子弹的手枪,王旭笑了笑,赶在汽车从比利身边经过时,他突然打开了车门。
瞬间,比利就被开启的车门撞飞了出去,整个人飞起来两米高,破败的洋娃娃一样滚进了路边的花丛。
王旭根本不停车,只是用倒车镜看了眼后面,发现满脸是血的比利伤的并不重,挣扎着从草丛中爬起来,快跑着还想要将他拦下。
“这个大傻蛋!”王旭收回目光,一脚油门下去,就将比利甩开了。
比利一脸是血,气喘吁吁的站在马路上,望着绝驰而去的汽车,大骂道:“王八蛋,别让我找到你,不然你死定了。哎呦,真他妹的疼,我得离开一会,去诊所包扎一下。”
通过倒车镜,看着一瘸一拐离开的比利,王旭深深的笑了。
他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相信早晚有一天,比利能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
十几分钟之后,王旭来到第一大道,再次将车停在了那颗大树下,还体贴的将钥匙放在了座垫下面。
相信今晚放学的时候,那个叫安迪的高中生,一定会很开心汽车的失而复得。
当然了,如果他没有因为迟到,而被老师罚站的话,他或许能更开心也说不定。
“我们该回家了,菜鸟!”王旭将汽车停好,捉小鸡一样提着李煌,走向了安迪家隔壁的房子。
安迪家的隔壁,是个两层高的美式小楼,由一家三口居住。
王旭将根据地选在这里,是因为这一家三口,都去英国度假去了,没有半个月不会回来。
在此期间,客厅中摆着的红酒,冰箱里的蔬菜,还有厨房抽屉中的零食,都能让王旭自食其力。
而且,第一大道的位置很好,往北过桥就是北区,往东过桥就是东区。
自己又在南区一角,距离中心街不远的地方,想要去哪都很方便。
王旭打算看看主角不死的话,还会不会有时间上的循环。
如果没有的话,这个世界将成为他的物资仓库,一个不断重置刷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仓库。
“菜鸟,你到底死多少次了,一千次,还是一万次?”
王旭从酒架上拿来一瓶香槟,一边说着一边笑道:“幸好你没有记忆,如果有的话,这得多残酷!”
嘭!!!
打开香槟的盖子,王旭给自己倒了一杯,一仰头一饮而尽。
李煌还是那副呆懈模样,好似得了失魂症一样,傻傻的坐在沙发上没有反应。
王旭看得微微摇头,人之所以快乐,是因为我们知道的不多。
李煌每次被重置,就像一条只拥有七秒记忆的金鱼,他总是能在第八秒前,重新变成开心的那个自己。
一次次的轮回,一次次的读档重置,对于李煌乃至于这个世界,何尝不是新一天的开始。
这么想想,好似李煌又不可悲,他不知道世界的残酷,谁能说他不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