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名利居,王旭找地方坐下,抬眼往周围打量了一眼。
入眼,就跟来到现代的百年老店一样,里面挂满了字画与对联,其中有几位王旭都认识,不是当代大儒便是文坛新秀,显然这些人都来过这里,还在店里留下了墨宝。
“客官,您是住店啊,还是吃饭啊?”
等到王旭坐下,有店小二上来招呼。
王旭一边欣赏着墙上的字画,一边开口道:“也住店,也吃饭,要一间上房,再来一桌酒菜,挑拿手的来。”
“好嘞,您稍等……”
店小二吆喝着走了,很快便有酒菜端上来,两凉、三热、一蒸、一炖、一壶酒,摆了小半桌。
胡吃海塞一阵,味道还不错,菜式与酒水都属上乘。
一算账,来了新花样,店小二先是打量他两眼,随后开口道:“敢问公子,可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怎么?”
王旭穿的是儒士服,放下碗筷,扫了眼身上的衣服,笑道:“这身衣服,应该没人敢乱穿吧?”
读书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功名的,一种是没有功名的。
没有功名的人,是不能穿儒士服的,在家里穿都不行,堂而皇之的穿出去更是大罪。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店小二连连应是,又道:“我们名利居有个传统,付账可以分为两种,付钱,或者付文。公子要是自信,可以用墨宝代付,不管是诗词还是字画,只要写的好,全都能在我们这里当银子用。当然了,如果太差,或者是不方便,您当我没说。”
“这些墙上的字画,都是这么来的?”
王旭没有急着应下,而是又往墙上扫了眼。
店小二脸上带着恭敬,回答道:“您真是好眼力,我们名利居,在这少说有五百年历史了,收录的各种字画,对联,诗词,不下上千幅,摆在一楼客厅里面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王旭之前听过,有的酒楼只对文人开放,每一年州试前后,都是一场文学盛宴。
看来,名利居也差不多,虽然不禁止有钱人进来,追求风雅却不落后,不用想也知道,能将字画摆在这里的,别管叫不叫得上名字,恐怕没有一个是泛泛之辈。
“老师走后,我这几年深居浅出,确实有些低调,连外面人都说我是江郎才尽。这次来扬州赶考,低调是不可能低调的,既然如此,不如所幸就高调一次。”
王旭心思一转,看向大堂内的食客,发现其中不乏士绅文人,于是开口道:“拿笔来!”
店小二一挥手,便有伙计端上笔墨。
将笔拿在手中,王旭思索片刻,提笔写道:“悯农……”
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悯农诗,放在后世就跟床前明月光一样,基本上谁都能哼哼两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这首诗是八句诗,前面还有四句:“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前四句王旭没写,为什么不写,一是前四句只能算一般,二是前四句太招人恨。
他可是朱党的后备役成员,写诗,写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不是讽刺士绅兼并土地,给寒党新政摇旗呐喊么,当然不能那么写了。
只写后四句,去掉那些带有讽刺性质的,就只剩下了对农民辛苦,对粮食来之不易,应该珍惜的劝说,算是标准的政治正确。
至于满大桌子的菜,酒足饭饱,写这样的酸诗是否合适,其实一点都不影响。
历史上,生于唐代,一路做到宰相位置,写下这首悯农诗的李绅,可是一位最爱吃鸡舌头的雅士。
传说中,李绅吃饭,必点凤舌这道菜,一顿饭要杀三百只鸡,只取鸡舌头,其余一律不要。
他还有一个毛病,被宰杀的鸡,取了舌头之后必须丢掉,挪作他用都不行。
李绅有个小妾,觉得将整只鸡丢掉太可惜了,就留了一只鸡晚上炖汤喝。
到了晚上,李绅喝汤的时候一看,发现鸡汤里没有鸡舌头,立刻就大发雷霆。
后世有历史学家出来洗地,说李绅吃鸡舌头,将鸡丢掉,是为了救济穷苦百姓。
穷苦百姓吃不起鸡,就整天守在李绅家外面,捡那些不要的鸡回去吃,李绅这么做是善举,不是真的极尽奢华。
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又不是唐朝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李绅的行为,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比较起来相距甚远。
嗖!!
一诗写完,万丈金光,从纸面上冲天而起。
金光在半空中组成四句诗,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文光一路向上攀升,很快便达到了八丈,与九丈诗成镇国只有一步之遥。
“诗成镇州!”
看到这边的动静,大堂内的食客都坐不住了。
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文人便是士绅,没有一个目不识丁。
眼见这篇诗词,只差一丈便能镇国,有人惊呼道:“这是谁写的诗,名利居难道来大儒了?”
“不是大儒,是一个年轻人,看上去好年轻啊,他有二十岁没有?”
“十七八的年级,有如此诗才,这种人我们扬州没有吧?”
“谁说没有,难道你们忘了几年前,被薛大儒带在身边少年了吗,那个少年可是春风得意,十几岁的年级,就写下过好几首镇府诗的人啊!”
“对,我记得那人,那个少年叫王旭,这几年没了他的消息,眼下这个写诗的人不会就是他吧?”
伴随着周围的议论声,金光慢慢收敛,化为一页金书留在了桌子上。
王旭目光中带着笑意,这篇诗文,预示着他的回归,也预示着他的履历上,又将再添一笔。
履历,说有用也有用,说没用也没用。
平常你不会用到它,但是在评定大儒,或者修史的时候,这就必不可少了。
假如王旭跟其他人,一起评定大儒,对方的诗文数量与质量不及他,二选一,他成大儒的可能性就比对方更大。
同样,写出的高质量诗文多了,被人记住的可能性也更多,要是他身上有几十篇这种诗文,能够装订出一本王旭诗集来,别说他几年不出现,就是几十年不露面,别人也不敢否定他的才华。
这几年,王旭稍微低调些,就被人在暗地里说江郎才尽,还不是因为他拿得出手的诗文太少,无法证明他是个文豪,而不是昙花一现的过客。
“敢问公子,您如何称呼?”
名利居的掌柜,小跑着从楼上下来,拉着王旭寒虚问暖。
王旭微微一笑,对着周围人拱手道:“小生王旭,字续之,见过诸位了。”
“王续之,可是写出,世人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的王续之?”
一名读书人站起来,向着王旭询问道。
王旭听了,微微点头,一笑而过。
书生没等再说什么,一位士绅又站了起来,继续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首诗呢?”
“也是……”王旭谦虚的拱了拱手,算是对大家的问候。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首诗是不是你的作品?”
听到还有人问,王旭继续点头,这首诗是他在江南所做,老师带着他去访友,见到了一名画道宗师。
宗师画出一幅山水画,让王旭即兴作诗,王旭便抄来了这一首。
“果然!”
听到王旭的对答,周围士绅恍然大悟,看向他的目光就不同了。
镇州诗,放在进士身上都是亮点,王旭连举人都不是,能做出镇州诗来,就跟中学生研究高等数学一样。
可想而知,用不了一天,扬州府的士林中人,就会知道他来的消息。
当然了,这也是王旭想要的,他还等着扬州府的读书人,帮他传播名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