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志刚给小四合院也重新装修了一下,房间非常的干净, 家具也都是全新的, 完全达到了可以拎包入住的程度。
郑萍甚至都不需要去旅馆, 就可以直接住进去了。
“囡囡, 你回学校收拾收拾,明天也住过来吧!”郑萍觉得这么大个院子,她自己一个人住实在是太浪费了。
“行,我回去和老师说一声。”虽然许锦薇在学校住得挺适应的, 和室友们相处也很好, 但既然决定要开店的话,还是出去住比较好, 反正学校也没规定必须要住校,和管宿舍的老师说一声就可以了。
“需要我明天去学校帮你拿东西吗?”
“不用, 我让阿川他们帮忙就行了。”男朋友要来干什么用的?不就是这种时候派用场的吗?
“行啊, 刚好你让他们到家里来, 我给你们做顿好吃的,你上次不是还说天天吃食堂, 都已经吃腻味了吗?”
“嗯, 好的, 他们一定会很高兴。”
果然, 当孙朝阳他们得知明天晚上可以去许锦薇家蹭饭的时候, 高兴的差点没蹦起来,他们这段日子真的是吃食堂吃到腻烦,特别的怀念郑萍的手艺。
在其他人热烈讨论明天可以吃到什么美味食物的时候, 沈临川小声对身边的弟弟说道,“阿海,明天上午陪我出去逛逛吧,我想给郑阿姨买点礼物。”
“哦对,是该买点礼物!毕竟郑阿姨也算是搬新家了嘛!”沈临海深以为然地说道,乔迁之喜当然应该送礼物恭贺了,他们可不能两手空空地上门。
沈临川抽了抽嘴角,到底是没再多说什么,弟弟毕竟年纪小,还没开窍呢。
“嗯,把朝阳他们也叫上,空着手上门可不行。”
“好的好的!”
第二天,他们几个果然出去逛了一圈,都心满意足地买了礼物回来,中午在食堂简单地填了一下肚子,然后就去女生宿舍帮许锦薇搬东西了。
“薇薇,我们好舍不得你啊……”在沈临川他们忙着把东西往楼下搬的时候,李佳佳依依不舍地拉住了许锦薇的手。
王敏和吴春燕也是一脸不舍地望着许锦薇,虽然说她们四个住在一起只有半年的时间,可是彼此相处的都很不错,这会儿猛地要分开,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没事,我又不是不来上学了,以后上课可就要靠你们给我留座位了。”住在校外可不比住校方便,像上课抢座位这种事,还是住校生更有优势。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李佳佳拍着胸脯说道,“那等你家的店开张了,记得通知我们,我们一定过去捧场。”
“行!”许锦薇也答应地爽快。
这半年住下来,各种琐碎的东西可有不少,大包小包的好几个,还有两个大皮箱,幸好有沈临川他们帮忙,否则就算许锦薇力气大,两只手也拿不下那么多东西。
把东西全都搬到校门口之后,他们打了两辆车,就朝许锦薇的新家去了。
郑萍一大早就去附近的自由市场,买了许多新鲜的食材,这会儿已经在厨房里忙碌开来了。廖志刚知道郑萍和许锦薇母女都是喜欢下厨的人,所以把厨房的空间留得非常大,七八个人站在里面也不会觉得挤。
孙朝阳一进门,就被饭菜的香气给勾得口水泛滥,“哇,好香啊!”
“是啊!太香了!”陈立也被馋得不行,直接扭头对许锦薇道,“薇薇,把东西放哪里啊?”
“放我房间吧。”许锦薇带着他们去自己的房间把东西放下,然后这几个饿死鬼投胎般的家伙就撒着欢朝厨房的方向去了,只有沈临川留下帮许锦薇一起整理东西。
“郑姨!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呢?怎么那么香?!”
“是朝阳啊!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我还买了两只散养的土鸡,听说肉可嫩了,一只炖汤,一只做成辣子鸡丁,反正好多好吃的,保证你们都能吃饱!”郑萍回头就看到孙朝阳他们几个小伙子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太棒了!”孙朝阳欢呼一声,“郑姨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一会我们就在院子里吃吧,你们帮忙把厢房里的圆桌给搬出来,再把盘子摆好。”
“好的!”
在美食的驱使下,孙朝阳他们几个干活都特别的卖力,等他们把桌椅还有碗筷都摆好之后,郑萍那边的饭菜差不多也就可以出锅了。
“妈,我来帮你。”许锦薇来到了厨房,帮忙摆盘,经过她的巧手一布置,一道道普通的家常菜就仿佛脱胎换骨一样,变得精致和大气起来。
“哇!”看到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被端上了圆桌,孙朝阳他们几个吃货不由地张大嘴发出了惊叹。
“可以吃了吗?可以吃了吗?”陈立忍不住问道。
“还不行哦。”郑萍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廖先生还有二十分钟到,大家稍微等一等。”
“哦~~~~”几个男孩子故意拉长了音调,然后朝着许锦薇的方向挤眉弄眼。
许锦薇无语地瞪了他们一眼,她对于廖志刚可能会成为他后爸的事情接受度非常良好,她觉得廖志刚从任何方向都要比许军优秀,从他做的这些事就能看出来,他是真的把郑萍放在心上的。
就算是离了婚的女人,也该有拥有幸福的权利。
趁着等廖志刚过来的时候,沈临川他们将准备好的礼物给拿了出来,从送的礼物方面也能看出他们各人不同的特质。
陈立送的是一条颜色靓丽的丝巾,不愧是出身商业家族,一直走在潮流的最前端。闫肃送的是一支钢笔,他出身军人家庭,本质上都是有些严谨的个性。孙朝阳送的是金华火腿,这个年代金华火腿还是国营厂专门生产的,想要买可不算容易,不过他爸怎么说也是开食品厂的,想要弄到一只火腿还是不难的。
沈临海和沈临川兄弟俩合送了一份大礼,是一只‘大哥大’。
“这也太破费了吧?”郑萍看到东西顿时吓了一跳,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经常会看看报纸什么的,毕竟自己当老板做生意,还是要多关心一下时事的,所以她也是听说过‘大哥大’的。
“不不不,这是我爸给我买的,我平时也不怎么用,倒是您开餐馆比较需要。”沈临川今天出去逛了一圈,也实在是想不出能送什么郑萍什么东西,像孙朝阳他们那样送点小东西,感觉有些太敷衍了,他现在怎么说也是许锦薇的男朋友了嘛,当然要送一份拿得出手的东西,他左思右想,最后决定把他爸给他们兄弟俩买的‘大哥大’给贡献出去。
“不行,这太贵重了,我真的不能收。”郑萍态度坚决地再次拒绝。
这个时候移动通信才刚刚开始运营一两年,‘大哥大’可不是谁想买就能买到的,贵的吓人不说,经常还得托关系找人才能买到,在某些地方,一个电话就能赶上一套房了。
沈临川顿时有些手足无措地看向了许锦薇,弄得许锦薇非常无语地按了按额角,她大概能够理解沈临川的想法,他只是想借花献佛送郑萍一件足够分量的礼物,可是这礼物的价值太高,就显得有些不合适了。
“你还是把东西收起来吧,下次再补一份别的礼物。”
“哦……”既然许锦薇也这么说了,沈临川只得垂头丧气地把东西给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