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无意间在徐临风的行李箱里看到奥罗拉的钻戒手稿后,北佳就一直在期待被浪漫求婚,甚至还脑补出了好几种被求婚的画面,比如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比如被摆成爱心形状的蜡烛,再再比如徐临风拿着钻戒盒单膝跪地目光深情地看着她,然后对她说:“佳佳,我爱你,嫁给我吧!”
光是想想就令人脸红耳赤激动沸腾!
接连一个星期,北佳一直沉浸在这种自我想象出的浪漫求婚画面中,陶醉又期待,看徐临风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时时刻刻冒着小星星。
如果眼神能说话的话,那么北佳的眼神中无时无刻不再闪耀着六个粉红色的大字以及一个表达感情的感叹号:“快跟我求婚啊!”
然而徐临风并没有读懂他女人眼神中蕴藏的真正含义,只把他女人这种充满了炽热的眼神理解为了——狂热的爱以及深深的崇拜。
其实徐临风也不明白为什么他女人突然对他这么热情,但他却享受得心安理得。
不过这种热情也有不太好的地方,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
每晚睡觉前,北佳会一直紧紧地抱着徐临风,还时不时地抬起头冲着他痴痴地傻笑一下,要不然就是主动亲他几下,但这样通常导致的后果是——她早就已经睡着了,徐临风还干瞪着眼看天花板呢,因为热,燥热,而且还不敢乱动,她还抱着他,怕自己一动吵醒她。
软玉温香贴身,却什么都不能干。
憋屈。
这就是传说中的,痛并快乐着。
然而好景不长,这种“被狂热崇拜”的愉悦享受感他只体验了一个星期就被打回了原型,因为他女人看他的眼神变了,对他的态度也变了,具体点来说就是——眼神从狂热的爱以及崇拜变成了偶尔带着爱意的普通眼神,晚上睡觉也不抱他了,各睡各的。
常言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被崇拜”的目光,他就有点受不了这种普通眼神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徐临风只能努力适应新的待遇并不断思考、反思自己上个星期到底哪里做得不好才导致自己降低了待遇?
然而这个问题还没思考出来,新的一个星期来了,并带来了新的待遇——降级待遇:冷眼相对,爱答不理,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背对着他,还不让碰,别说抱了,手搭在身上都不行,不然就发脾气,真生气那种。
明显是在嫌弃他,这已经不是他努努力就能适应得了的事情了,而且他确实也想不出来到底哪做错了——一日三餐用心地做,每天按时接她送她上下班,家庭卫生努力打扫,就连叠衣服都认真了,为了讨好她,他每次画好面团的稿子后一定第一时间给她看,然后就像是一个求老师表扬的小学生一样紧张期待地看着她。
从他十六岁开第一场画展开始,就没再这么低声下气地期待过谁表扬他的作品。
还有,他甚至特意去书店买了一百本自己的画册回家给她签名,就差一页一页地签了。
然而当他把签好的画册整整齐齐地摆在茶几上等着她表扬他的时候,结果人家只回了一句:“摆桌子上干什么,不占地方吗?我茶壶呢?我水杯呢?谁让你乱放我东西呢?你征求我意见了么?”
徐临风:“……”
怎么反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出错了,也不敢问……
又战战兢兢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徐临风决定主动出击,然而还不等他“放马”试探呢,就被一浪拍死在了沙滩上。
那是一个周一的早晨,吃完饭他准备送她上班,临出门的时候,她忽然问了他一句:“你是不是下个月十五号的画展?”
四月十五号在伦敦有一场画展,但他提前半个月就要去,现在已经二十八号了,最晚一号就要走,最多只能再陪她三天。
听到这问题后,徐临风还当他女人是舍不得他了,眼看翻身的机会马上就要来了,他刚煞有介事地想回一句:“恩,马上就要走了,很长时间回不来。”
但是还不等他开口呢,北佳就接了句:“你怎么还不走?”满满都是嫌弃。
徐临风:“……”
快递没来,他怎么走?
其实快递半个月前就该到了,但是……
最初是国际快递,完工后从意大利直接发过来的,但是奥罗拉弄错了他的手机号,导致快递滞留了几天后没人认领,于是又给返回了国际中转站。
后来还是中转站的工作人员和发件人沟通,然后奥罗拉再和他联系,才知道手机号弄错了。
于是让中转站重新填写了手机号后再重新发送。
就这么一个小差错,整整耽误了他半个月。
但徐临风肯定不能跟她说实话,不然怎么保留惊喜?虽然他依旧不知道他女人现在为什么这么嫌弃他,但他还是回了句:“快了。”
语气中,尽是心累和无奈。
北佳再次嫌弃地瞥了他一眼,直接出门了。
把她送到公司楼下,徐临风才回家,一进家门,他的手机就响了,本以为是快递的电话,结果拿出来一看,是陆启。
“说。”失望之中,透露着嫌弃。
陆启:“徐少爷,您对我的感情就不能饱满一些么?”
徐临风叹了口气:“请说。”
多了一个请,情绪饱满了大概百分之零点五。
“算了您还是别饱满了。”陆启彻底放弃了对徐少爷的感情改造,言归正传,“下个月十五号的画展,咱俩一号就要到伦敦,我三十号下午去上海找你,晚上八点的飞机。”
徐临风:“恩。”
陆启沉默片刻,忽然问了句:“真的不去巴黎了?”
“不去了。”他放弃了巴黎美术学院的研究生名额。
陆启:“确定你不会后悔么?”
徐临风不假思索:“不会,一辈子都不会。”一边是更高的艺术殿堂,一边是完整的家庭,对他来说,家更重要。
“你不后悔就行,我就怕你后悔,其实你去哪读研究生都一样。”陆启说的是实话,他入行这么多年,只得出了一个道理——对于艺术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看的不是你有多努力,去的学府有多高端,最重要也是最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点,是天赋和运气。
虽然很残酷,但却是事实,很多时候,只有努力并不一定能成功。
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运气和天赋,才能造就一位成功的艺术家,但那微小的百分之一却比另外的百分之九十九更重要。
努力、天赋,运气,这三点徐临风占全了。
他从他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跟他合作,亲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向巅峰,现在别人只知道他有多辉煌荣耀,天赋有多高,只有他知道他有多努力,有多热爱绘画。
或者说他不是故意去努力,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热爱,自然而然地去努力。
可以这么说,徐临风这个人,平时以没什么别的爱好,只喜欢画画,去哪都要随手拿着一个素描本,没事的时候就低着头画画。
他也是一个不缺眼界的人,从十八岁开始就背着画板满世界乱跑采风的人,不会缺少眼界。
所以去不去巴黎美院对他来说是能否锦上添花,而不是遗憾终止。
确认了这件事后,陆启又问道:“你半个月前向你们学校申请研究生,结果怎么样?出来了么?”
徐临风云淡风轻:“过了。”
没考试、没面试、甚至都没有报过名,一张申请书,就以特殊情况为由破格录取了。
天才就是好,走哪都有人要——预料之中的事,陆启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没有道理不让你过,录取你对学校也有好处。”说到最后,陆启又想到了一件事,“对了,你那副拿命换来的画到底送给谁了?”
徐临风也没再瞒他:“奥罗拉。”
陆启一惊:“她以前三顾茅庐来求画你都不卖,怎么现在说送就送了?”
徐临风叹了口气,实打实地说了句心里话:“以前不懂事。”
那幅画名为《原野之星》,是他的《原与野》油画系列中最炽手可热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一幅画。
整个《原与野》系列,都是他一年多以前自己一个人背着包横渡西藏羌塘无人区过程中所创作的油画系列。
羌塘不仅美轮美奂,而且神秘、干净,带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空灵。
横渡羌塘的过程中,他灵感不断,而且他从小就很享受这种捕捉灵感并将其以绘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过程,这能让他完全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但羌塘的美也带着危险性,那里海拔高,氧气稀薄,环境恶劣,最致命的,还有野兽,可谓是危机四伏,每前进一步都很艰难。
他创作《原野之星》的那天晚上,遇到了野狼。
篝火明亮,照耀着画板,他发现狼的时候,它与他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三米。
寂静的夜色中,野狼身形漆黑獠牙锋利,一双狼眼放射着幽幽绿光,阴森可怖。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头狼是单枪匹马又光明正大从正面出现的,不然他连自己的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发现狼的那一刻说他不害怕是假的,人在生死面前都是畏惧的,但他反应很快,直接拔出了防身用的刀,虽然心里慌得不行,但却依旧毫无畏惧地与狼对峙。
或许是因为这头狼嫌弃他这么多天泡在无人区里不洗澡太脏了,又或许是因为他的气场压制住了狼,又又或许是因为这头狼现在已经吃饱了所以实在是没有攻击猎物的兴趣,于是在他们俩对峙了半个小时后,狼兄一转头摇着尾巴走了。
捡回一条命的感觉。
野狼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依旧保持着举刀对峙的姿势,呼吸急促,浑身上下直冒冷汗,不是因为怕狼返回,而是吓呆了,刚才的强大气场和毫无畏惧都是硬撑着一口气提起来的,现在才是真实的他。
回神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熄灭篝火,以免再引来别的野兽。
这件事确实是他大意了,因为接连一个多月他晚上一直点火,但从未被野兽袭击过,就让他放松了警惕。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天他不光是湿了鞋,还差点被推河里了,这就长记性了,以后再也不会在河边走了。
篝火一灭,光线黯淡了下来,光差明显,世界似乎全黑了下来,噼里啪啦的火爆声也随之消失了。
无人区内,万籁俱寂,丝毫没有生命的共鸣。
然而他却再次拿起了画板,继续画夜空。
他的创作并不受视力的影响,虽然看不清,但是灵感和画面是印在他的脑子里的,心随意动,笔随心动。
画纸就是他的疆土,每一寸都牢牢地记在了心上,手中的笔就是他的战马,无需多言就知他的去意,哪怕是闭着眼睛他也能在他的疆土上随意驰骋。
然而这次画的时候他却不敢再忽视周围的环境了,以免再遇到一头狼。
直至东方泛起了一线白,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后半夜并未有野兽打扰,他终于画好了他心中最干净的夜空。
历时了两个多月,他才从羌塘走出来,除了脏、黑和瘦,真的没什么形容词可以形容当时的他,如果真有的话,可以再加上一个沧桑。
陆启来西藏接他的时候,第一眼都没认出来他,第二眼才认出来,然而却并不打算跟他相认,一边装作着急找人的样子左顾右盼的从他身边快步走过,一边入戏极深地喊着:“临风啊,临风你在哪?天黑了我怎么看不见你了呢?快现身呀,别让爸爸着急。”
那一刻徐临风没有出手打陆启,真的是单纯的因为累。
回家之后,他整整三个月没出门,甚至都没拉开过窗帘,一是因为要继续完善在羌塘内画的初稿,二是为了养自己,直到重新变白变帅变男神,才再次踏出家门。
《原与野》这一些列的部分作品在半年后开的那次主题画展上首次露面,可以说是大获成功,画展还没结束所展出的作品就已经全部被售出,价格稳定在八位数以上。
唯一一幅没售出的,就是那副《原野之星》,价格被拍到了九位数,却依旧没卖出去,因为徐临风不卖。
画展结束后陆启问他为什么不卖,徐临风的回答十分简洁明了:“拿命换来的,不卖。”
在那次画展中想买这幅画的嘉宾之中就有精灵手奥罗拉。
无论是那种艺术,在一定程度上都是相通的,奥罗拉看到这幅画的第一眼,就爱上了画中的夜空,繁星如钻石,顷刻间便激发了她的创作灵感。
之后就像是陆启所说的那样,奥罗拉三顾茅庐来找徐临风求画,徐临风都没松口。
奥罗拉最近一次来中国找他买画,还是五个月年前,那次徐临风依旧拒绝了她。
但是风水轮流转,徐临风死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去找奥罗拉帮忙设计钻戒。
天道好轮回。
在绘画领域他占绝对优势,但是在设计领域,还是奥罗拉为先锋,她的高级定制,也是千金难求。
但谁让他女人喜欢呢?
为表诚意,徐临风亲自飞了一趟意大利,还带上了那副他曾誓死不卖的《原野之星》作为投名状。
也不知道是他的诚意打动了奥罗拉,还是《原野之星》打动了她,奥罗拉不计前嫌,笑着收下了那幅画,并同意亲自为他设计求婚钻戒。
钻石原石也是徐临风自己出的,奥罗拉可能是不好意思让人家用九位数的画只换来个设计图,于是表示可以送给他一个钻戒底座,还可以在钻戒完成后把手稿送给他。
但他们俩谁都没想到,手稿会比钻戒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