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天子一怒, 血流漂杵,现在整个金陵城乃至整个江南官场,恨不得人人自危, 现在的金明帝还是年富力强,有着雄心壮志的皇帝。

并非红楼梦中, 一味求稳, 顾念老臣的太上皇, 此时的皇帝,是杀伐果决的皇帝, 眼里揉不得沙子。

在左膀右臂的林子昂的帮助下,凡是涉事的, 哪怕是从一品的地方大员闽浙总督也没逃过去, 真是谁来求情都不管用。

而事情的始作俑者甄家, 自然也是逃不过去的,除了奉圣夫人外满门抄斩!甄贵妃因其育有两位皇子,只是降位婕妤, 仍为一宫主位, 只是迁居养颐居。

养颐居原是前朝的一位太妃,晚年的时候,求当时的皇帝赏给她居住的一座偏僻的宫殿,取自颐养天年的意思。

本来,金明帝想要将人送进冷宫益寿斋的, 那地方常年大门紧锁, 房间内潮湿阴暗, 没有一点阳光照射,其实是跟蹲监狱差不多的。

据说,在这座宫殿里居住时间长了,多数人都会精神崩溃,要么自杀,要么疯掉,到了晚上,没人敢靠近这里,因为太近了,总会听见各种凄厉的哭声或者笑声,都是那些疯掉的妃子发出来的。

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而最最无情的,就是那个叫皇帝的人。

什么叫做红颜未老恩先断,他宠你的时候,那是他长情,一但翻脸,你便什么都不是了,毕竟,皇宫里最不缺的就是美人。

当年,金明帝可以将人宠的有了跟皇后叫板儿的资格,如今,他看到你的脸就会恶心,觉得这些都是你该承受的报应,却不想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你这皇帝的态度。

但,大儿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额头上斑斑血迹,以及三子带着伤的哭闹,这才让甄氏逃过一劫,只是远远地打发了,眼不见为净。

不过,很快地金明帝就后悔自己放过甄氏了,因为,奉圣夫人这时候自尽了,临死前,留下血书,求放自己孙子甄应嘉一条生路。

这是以死相逼,毕竟,之前皇帝为了彰显自己是个顾念旧情的人,一直对自己的奶娘颇为照顾,甚至给了个不伦不类的一品夫人的诰命,此时,面对老人最后的请求,就不得不同意。

可以说,这在金明帝心中,跟生吞了个苍蝇没有什么区别。

最后,金明帝让人抄了甄家,府宅归公,但,奉圣夫人的私房没叫人动,而是给了甄应嘉,只是,人需要罢官流放辽东,准其妻子随行,终身不得入关,遇赦不赦。

至此,甄家算是彻底消失在了世人眼中,只留下一座花团锦簇,原是为迎驾准备的园子,证明曾经甄家的显赫一时。

事情告一段落,林子昂献上一修建堤坝的良方,只是出处上没说清楚,皇上也没强问,只是命了林子昂负责监管,另一心腹负责按照图纸配方修建。

司徒筝倒是知道,这是林溪从空间中翻出来的水泥的配方,至于她怎么跟林子昂说的,司徒筝就不知道了。

这次出来,时间已经够久了,金明帝必须回京了,回京之前,他亲自带着太子和司徒筝来到了紫薇舍人薛梦华的住处,也就是皇商薛家的主宅。

金明帝等人虽然已经是尽快派人过来营救了,仍然让薛梦华丢了大半条命,金明帝将陈院判用朱果炼制的药丸子,赏赐了一些,但效果甚微。

时至今日,薛梦华仍然缠绵病榻,甚至连起身迎驾也做不到。

薛家本就是前朝的大商人,当年在司徒家老祖宗起义的时候,就将自家大半的家业送给了太、祖皇帝打仗用。

天下大定之后,皇帝本是要给薛家祖上封个红顶商人的,即官商。也就是既有官身又是商人,比普通的皇商厉害的多。

又觉得这普通的红顶商人无法彰显其功劳,又给了个紫薇舍人的封号,以示身份比普通的官商地位更高。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每次介绍薛家的时候,都要加一句:紫薇舍人的后人。

其实,金明帝不知道,因为有司徒筝这个异数的存在,让金明帝提前意识到了甄家的不对劲儿,继而没有到甄家住,也就能及时救下已经暴露了的李大年父子,也因此提前来到了薛家救下了薛家主。

否则,薛梦华马上就要为了保全自己的嫡子而选择投降了,那样,有暗卫黄字一号的护航,再加上之后不久,林子昂因伤病故,整个江南就会彻底落入甄家手中。

金明帝拦下想要挣扎着起身行礼的薛梦华,安慰道:“爱卿不必多礼,好好养伤,之后也好继续为朕分忧才是。”

薛梦华说了一些表忠心的话之后,说道:“陛下,臣如今的身子,怕是不能再担此重任了,有负皇上重托。”

他说这话, 也不全是客气推脱之词,做为暗卫的一个负责人,他比普通人更清楚,这世界只有皇上不想知道的,没有皇上不能知道的事情。

这次虽然是因为救援的人来的及时,他没有选择接受甄家的橄榄枝,但是,谁也说不清楚,哪一天,皇上又翻脸想起这茬了。

若是自己死了还好,不管是有天大的错误,看在自己往日的功劳上,皇上也不会拿自己的后人开刀,最多就是弃如敝履。

可是,如今皇上赐下圣药,自己甚至连死都不敢。所以,他只希望,皇上放他养老,然后薛家另谋他路,反正薛家已经富可敌国了。

皇上自然是知道甄家逼迫薛梦华,又开出什么样的利益,他也猜得出来,若是真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为了保住薛家的根儿,薛梦华也许会动摇。

但是,现在是薛梦华宁死不屈,并没有叛变,得救后第一时间将甄家开出的条件上报给自己知道。

并且,薛梦华这人,特别有才华,皇上是真的舍不得这样的人才,于是,沉思之后,皇上道:“听闻子寿(薛梦华字)长子很有你当年的风采,乃是一辅佐君王的人才。”

薛梦华心里一咯噔,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谦虚道:“皇上谬赞了,犬子不过是一小书呆子罢了,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金明帝笑道:“子寿这可就谦虚了,朕可是听说了,你家小子,小小年纪已经看账本看的贼溜了,之前就连你家夫人账本上的疏忽,都被点出来了。”

薛梦华心中苦笑,面上却与有荣焉的样子,似乎苍白的脸色,也因为帝王对自己孩子的夸赞而有了些血色。

金明帝见此,心中满意,然后说道:“正巧,太子詹士府的班底还是有些薄弱,里面的人,基本都是朕给他的老臣。”

“这并不利于太子锻炼自己的判断,还是得需要自己调、教出来的人员,才能用着顺手,就像当年,朕身边的伴读和陪读,这样以后才用的顺手放心。”

薛梦华原本就是金明帝的陪读,所谓的陪读,就是皇子身边的幼仆,与伴读的工作一样,但是身份地位却次于伴读。

电视上演的,皇子读书读错了,或者淘气了,先生就会打他身边的伴读手掌心以示惩戒,其实打的并不是伴读,而是陪读,也就是清宫剧中的哈哈珠子。

一般皇子伴读的身份家世都是极为贵重的,皇上也不好因为自己的儿子得罪这样的重臣,于是就只能是从次一些家世里的孩子来顶岗。

不过,就算是知道,自己的孩子进宫,地位不如人家伴读,还会被当做替罪羊,仍然是大臣们争抢的好事儿,当然,只限于给受宠的皇子做陪读。

而现在,要自己的儿子给太子做陪读,这于情于理,都算得上是求而不得的好事了,即使这里面怕是含有人质的成分在内。

但是,就像皇上自己说的那样,只有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是用的顺手放心的。

而现在甄家败了,甄氏降位九嫔之下,大皇子几乎已经失去了角逐的机会,皇后一脉,一家独大,更妙的是,承恩公府还先一步落魄,不会有母家势大,碍了皇帝眼珠子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若是不能抓住,那才是抱憾终身那,于是,薛梦华不顾身上病痛,挣扎着起身替自己的儿子薛至孝磕头谢恩。

旁边的薛至孝赶紧陪着父亲磕头,尽管他并不知道为什么要磕头谢恩,被叫起之后,赶紧第一时间去搀扶父亲,帮着顺气儿。

金明帝满意的捋了捋胡子赞道:“好孩子,没有辱没你的名字,是个孝顺的好孩子。”说着,解下腰间的一块儿玉佩当做见面礼给了薛至孝。

薛至孝看了薛梦华一眼,得到父亲的示意后,这才双手接过,然后又再次磕头谢恩。

若是说,之前只是为了让自己继续放心的留用薛梦华,这才让太子收了薛至孝的话,那现在就是有几分真心喜欢了,毕竟,哪有人会不喜欢至孝又懂礼的孩子?

于是,皇上又道:“这孩子虽然聪明,但到底年幼,原该是念书的时候,只是,太子如今并不在尚书房念书。”

“这样吧,前段时间,朕让林爱卿的小公子给朕的小七做伴读,但要等三年之后,小七到了去尚书房的时候。”

“不如子寿就先在这边让至孝和林哥儿多接触学习些,三年后一起进京,正好那时至孝也有九岁了,一边读书,一边和太子学习,什么都不耽误,在尚书房也能让小七和林哥儿照顾着些。”

这就真心是为薛至孝着想了,在家这几年,不仅能被薛梦华亲自教导,以后少出错,还能正大光明的交好林家。

毕竟,皇上让薛至孝联系林海,主要目的还是让林子昂代替他看着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