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身穿同样服饰的弟子走了上来,按动了摆放在各地的机关。
一霎那间,灯光如豆,灿若满天星辰。
又一霎那间,灯光如明昼,璀璨又夺目。
众人惊呼,“此乃何物?”
千玺门掌门笑道:“此乃日光灯耶!”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知道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
有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在寒暄了几句话后,迫不及待的问道:“敢问千玺门何出几何?”
千玺门掌门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笑眯眯的道出了一个报价。
经过接下来的讨价还价之后,终究定下了一个价格,公之于众。
没错,千玺门的掌门准备将日光灯的售卖权分布出去,一个地区一个。能卖多少就卖多少,全凭他们的能力。
不过,千玺门作为上风,他们不能不贿赂,要不然就得落后别人一步。
所以,果然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被坑了,还是笑眯眯的接受了这个条件。
少赚那么一部分,总比什么也得不到要好的多。
*
没过多久的时间,在人间游历的女娲娘娘又遇到了一个好东西。
只要有太阳的存在,就永远也不会缺少光亮的日光灯。
漫不经心的检查了一番,祂发现里面所蕴含的技术含量并不高,最为关键的其实是其中的一份灵巧。若是没有这一种日光灯的出现,谁也可能想不出来的那一份灵巧。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日光灯到底是谁发明出来的。
女娲娘娘叹道:“不错,不错。我倒要看看,这孩子到底可以弄出什么东西来?”
伏羲天帝眼露笑意,附和道:“总之,定然是不俗之物。”
女娲娘娘微微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伏羲天帝也笑了,眉眼弯弯似月牙儿。
*
女娲神庙那边出了很好的东西,名叫日光灯。
只要晒过一天太阳,即使是在晚上,也能亮如白昼。
这样的好东西一经出现,只是听到了宣传,苗王就迫不及待的购买了一大批,笑眯眯的安置在了王宫之中。
什么?难道不应该考察一下吗?
废话,考察什么?女娲神庙出来的东西绝对不会弄虚作假。
那亩产千斤的粮食,那可以制作糖果的植物,那可以简单的来回的传送法阵……全都不是摆着好玩的。
什么?王氏和女娲神庙有不共戴天之仇。
屁话,有仇怎么了?有仇就不兴享受的啊?
喵王表示自己早就已经佛了,没了以前的那种年轻气盛,为女娲神庙马首是瞻。
只是有时候,心不甘情不愿,终究是意难平,所以免不了要干些小麻烦。
不过,那也没什么,不是吗?
王宫这边都带头买了,其他的王公贵族们自然不愿意放下这样的好处。也急匆匆的找上门去,给自己家购买了不少的日光灯。
除此之外,一些并不吝啬的百姓们也来到了相应的商铺之中,选中了自己喜爱的灯具,欢欢喜喜的用钱买回了家。
这个时候,只要是勤劳之家,百姓们不仅能够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用得好,还能攒下一大笔钱。想要购买价值几两银子的日光灯具,绰绰有余。
当天晚上,红豆站在女娲神庙的高楼上,就看到了一片光亮。
可以想象,过不了多久后,附近就会成为不夜城。
到那个时候,即使是夜晚,人们也会你来我往,享受晚间购物的美好。
红豆在这个瞬间,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上一辈子。
那时候和闺蜜手牵着手走在五彩缤纷的街道上,逛一逛美食一条街,从街头吃到街尾。
然后又去商业一条街,同样从头逛到尾。如果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下来。如果没有看到,那就转身就走。
想想看,在那样的夜晚里,在那样的街道上,和一二知己行走其中,在是多么的美好呀!
“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幸福。”
坐在大橘猫的身边,红豆郑重其事的说道。
大猫喵了一声,似乎是在笑。
*
被人提亲是什么样的感觉?
现在正被人提亲的红豆告诉所有人,完全没有感觉。
她转头告诉大长老,让大长老帮忙去处理一下。
拥有继承权的小王子又怎么样?她从不在乎。
连苗王都敢威胁,更何况是一个小王子呢?
大长老万万想不到,当初被自己吓退的那个小不点,竟然有卷土重来的趋势。
这石峰是疯了吧?还真以为自己作为王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神庙的圣女,女娲的后人,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凡人能够觊觎的吗?
石峰反驳道:“据史书记载,女娲后人也有和王公贵族们结为夫妻。”
大长老鄙夷道:“那是那些女娲后人愿意,两人可谓是两情相悦。可是你,我看说圣女有什么地方可能喜欢你的。”
听到这样的话,小王子面色涨红。
就在这个时候,苗王派人冲了上来,毫不犹豫的把人给拉了回去。
听说,小王子回到王宫后还被苗王打了几板子,几天起不来床。
王公贵族的子弟们听闻此言,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们也有提亲的冲动。毕竟,这一代的女娲后人不仅风采夺目,还天分过人。
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年发明的东西,就让人想要供在神坛上。
可是,等到他们看到小王子的后果后,只能默默的打消了这样的念头。他们可不想和小王子一样,丢脸丢到苗疆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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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一场闹剧,红豆却没有将其放在心上。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她实在是太忙了,根本没有时间去管理这样的小事。能听一耳朵,已经算是不错了。
对于红豆的作为,大长老表示自己欣慰极了。只要女娲后人不要爱上一个人,什么都好说。
*
王宫。
苗王看着躺在床上的小王子,恨铁不成钢的说道:“我知道女娲后人很好,可是那并不是你能够高攀得上的。你给我理智一点,应当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小王子伤心的说:“我就是喜欢她,从小就喜欢她。”
苗王翻了个白眼,“你喜欢归喜欢,去提什么亲?你知不知道,在感情这一方面,从来都是女娲后人占据主动。如果女娲后人不喜欢你,就算你再喜欢她,你也不能靠近。如果女娲后人喜欢你,就算你不喜欢她,也必须和她结亲。”
小王子石峰眨巴了一下眼睛,犹犹豫豫的说道:“没有……这么夸张吧!”
苗王冷笑,“你真当女娲后人是什么风光漪丽的人吗?就说前一代的圣女,爱上了一个偷了传承之宝的小偷。没过多久的时间,那小偷就被抓回来了,废了嗓子和四肢,一辈子不能说话,不能动弹。勉勉强强的活了十几年,最后还要和自己最厌恶的人生同寝,死同穴。这一代好一点,还没有爱上谁,要是爱上了,如果能两情相悦还好,如果另一方不喜欢她,估计她比她母亲也好不到哪里去。”
听闻此言,小王子害怕得瑟瑟发抖。
“上一代的女娲后人,真的有这么可怕?”
苗王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事实上,像红豆圣女的父亲一样,一辈子不能动弹,不能说话的人多不胜数。只要是女娲后人想要的,女儿后人终究是能够弄到手。”
小王子颤抖了许久,可怜兮兮的钻出小脑袋,说:“我不怕,我喜欢她,所以不会被那样对待的。”
苗王怜悯的看着他,“关键是她不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