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下了套子,基本上也没什么事儿, 路过小湖时, 林盛之还特意往湖底留意一下。

邓庆一拍脑门:“对了, 莲藕我才想起, 是冬天成熟的啊。”

许小婉立即小跑到林盛之身边,追着急切的问:“怎么样怎么样?能采收不,能采收不?”

凌老爷子也带着他那一家人凑过来。

林盛之随处捡起一个木棍, 往湖底划拉两下,摇摇头:“估计得等明年了, 今年夏天刚种上,我看湖底都在往四处蔓延着长,现在收太早些。”

“行吧。”许小婉略有些失望的妥协。

邓庆膝下无子,现在年纪大了脾气平和,就越发稀罕她这样水灵灵又活泼的小姑娘, 忙安抚道:

“这莲藕就跟竹子一样,现在正是长根的时候, 不能着急!等根都扎好了, 扎深了, 再长起来蹭蹭的,现在不吃是为了明年吃的更多, 到时候咱们敞开了肚子吃。”

林盛之笑道:“不过莲藕性寒,吃多了怕是对胃不好,但到时候咱们可以把多余的莲藕做成藕粉,正好冲着喝最是不错, 这样四季都能吃到藕。”

罗志威也道:“林哥林哥,我记得你这儿不是有冷库吗?正好存冷库里啊。”

林盛之一拍脑袋:“倒是忘记这茬,等明年冬天打捞莲藕,我找找保存莲藕的办法,往冷库里存上个几吨的留着咱们慢慢吃。”

“欸——这个好。”凌霄也拖长了声音,对这个决定特别满意。

许小婉眼睛骨碌一转,道:“那我明年还要再来!”

许建笑话她:“你今年挤着过来是要吃羊肉,明年跑来吃莲藕?”

“那后年呢?”褚翔也问。

许小婉眯眯眼,笑道:“那得看老林后年准备发展什么嘛,他要是养牛,我就跑来吃牛肉,他要是种葡萄,我冬日里跑来干嘛,夏天来了吃大葡萄啊!”

“嘿,别说,林哥院子里还真就种了一棵葡萄藤。”罗志威道:“我记得都成活了是吧?”

“确实,当时整理果园的时候顺带买了两株葡萄提子苗,种在院子里正好全部成活,看看明年能挂果不能,明年要是不成,那后年铁定能吃上。”

听林盛之这么说起,许小婉“哇”的一声,道:“我更不想回去了呢,老林你这边物种是越来越丰富了啊,我好想一直住在你这边……”

说着说着,许小婉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事儿,左边搭上许建的胳膊,右边挽起褚翔,跟他们俩打商量:“咱们也在村里买下个宅子,跟邓叔那样自己修建个小屋子,等寒假暑假了咱们在这边驻扎常住,怎么样?”

许建虽说是第二次来这边,但他确确实实对林盛之这边非常满意,即便是需要做一些重体力活儿,但整体来说这边的田园生活还是非常美好的。

“我看可以!”许建点头。

褚翔也说:“我早想这么做了,咱们干脆买个大的宅基地,等春天化冻了就开工,盖个跟凌老那样的大别墅,门口还是带花园那样。”

“盖成美式乡村风那样的!”许小婉听了,差点没欢喜的蹦起来。

这么一路欢声笑语的走着,漫长的雪地竟然也变得不难走了。

回到林家,大伙儿还跟之前这么围着火炉,喝喝茶,吃吃草莓,再嗑一把炭火上烤着的南瓜子,惬意得很。

正好罗志威也在,许小婉拉着他认认真真的打听起了在这边村子里买房的事情,正好邓庆和凌霄又有经验,光是这个话题,就足够他们唠半个多小时的嗑儿。

白天拉一批竹竿回来,下午又跑去山上一趟,许建他们平常锻炼少,今天一天的活动量已基本比他们以前平常一周还要多。

前面搬竹子胳膊用力到酸胀,后面上山刨坑又来回那么老远的雪地小路更是走的他们腿脚也是酸胀的,但恰好晚上又在火炉边上一坐一烤,浑身血液仿佛都被烤通畅了。

胳膊也不酸,腿脚也不胀,又有林盛之提前炖上那么老大一锅的酱牛骨啃着,再就上两杯酸酸甜甜的果酒。

啧,这冬日里的小拾光,享受呦!

烤火,吃吃喝喝,再胡天胡地的一顿喷,等星夜里踏着又纷纷飘起的雪花出门,凌父深吸一口气,往外吐出浓浓的白雾,他拍着凌霄的肩膀,道:“你小子跟着你爷爷在这儿,日子潇洒啊。”

凌霄咧嘴一笑,道:“不敢当不敢当。”

虽说凌霄也经常怀念他当初在京城,跟狐朋狗友们泡吧泡妹子的花天酒地,但在这边一直陪着爷爷,似乎也不错……

不对,确实是挺不错的,不管是吃喝方面,或者谈起其他,总体来说住在这个明南村他整个人都飘飘欲仙。

人们常言,“好心情就等于好身体”,凌霄确实能感觉自己在这边住的久了简直身轻如燕,他甚至觉得自己都能比之前再多活个三五年。

“你跟老妈工作清闲了,也过来散散嘛。”凌霄笑嘻嘻的道。

凌父摇头:“不好办啊,咱们凌家虽然不大,但多多少少还是需要人在盯着,你跟老爷子跑来潇洒,我跟你老妈哪儿能不在京城里盯着?”

凌霄突然就沉默了,他们一家子人走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许久,凌霄突然问道:“杨易跟他爷爷不知怎地摸过来了,你们知道不?”

凌父意外一声:“他们是怎么找来的?”

凌霄耸肩摊手:“这个我不清楚,反正是悄咪.咪的摸过来的,啥动静都没出,看样子他们也不想让京城那群老爷子们知道这边。”

这时,一直悠哉悠哉走前面的凌民庭突然停住脚步,他扭过来道:“肯定不能让他们知道这里啊,要是知道了,我还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吗?就算我有,那么一群老妖精,小林那孩子还能坚守现在的本心?”

凌霄撇嘴:“爷爷,你对老林也太没信心了吧?”

凌民庭一窒,这才突然想起他似乎也不能拿对待常人的眼光看林盛之,他干脆背起双手,望向不大明晰的月亮,道:“就这样吧,糊弄一天是一天。”

凌父苦着脸:“爹,京城那边你的老战友们都问您这是去哪儿了呢。”

凌民庭正气凛然的说:“我去游览祖国大好河山了啊!”

凌父想起他前几个月还在病床上躺着,得需要护工帮忙才能做复健运动呢,现在瞧他这身体硬朗的,说是老爷子今年才六十八怕是外人都相信。

凌民庭不甚在意的摆摆手,道:“放心吧,老杨那小子过的还没我这好呢,他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声张。”

林盛之自己大概都没想到,他这不过就只是一个对熟识的人才开放的小小农家乐,居然背地里那么多人费尽心思的保护他。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几个人排排坐泡脚脚,他们连泡脚盆都是古朴的木质大盆子,盆子很深,足能泡到人小腿中间。

晚上吃好喝好,回来再这么泡泡脚,足够把人一整天身上的疲乏全部解除。

凌父半瘫在沙发上,他发出满足的喟叹。

凌母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节目了,她道:“明天咱们是先去看看陷阱,还是开始做竹竿货架?”

凌母可是地地道道的大家闺秀,别说下地了,她没结婚之前连麦苗都没见过,也只是后来为□□、为人母之后才开始接触人间烟火。

但她也完全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对她来说,林盛之这边一切都是新奇的,包括砍竹竿做货架,也包括上山挖坑布置陷阱,甚至于林盛之路上讲到的狼王小灰的故事。

她明明今年已经临近五十,可现在却是她少有的像许小婉那少女一样的好奇,凌父笑着拍拍她的手背:“按理说,应该是明早咱们去山上看看山羊的。”

凌母立马坐不住了,抓起擦脚布,抬脚准备结束今晚的泡脚活动:“咱们早点睡,明日争取早起,要不然万一没赶上小林去山上看陷阱,那可就不好了。”

凌霄这会儿被热水熏的昏昏欲睡,动都不想动,他拖长了声音:“妈——你就放心吧,老林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还真跟凌霄说的一样,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林盛之就给他们这边打来电话,说是邀请他们去林家院子吃早饭,顺便大伙儿一起去山上陷阱处看看情况。

听到这消息,凌霄连赖床都顾不上,一个鲤鱼打滚跳起来穿衣,随便踩上拖鞋就挨个敲门通知。

不超过十分钟,凌家四个人穿戴整齐、洗刷干净,准备出门。

而另外一边邓庆家里也是差不多,大伙儿热热闹闹的往林盛之家里赶。

一起吃上一顿简单的早餐,林盛之就带着一群人隆隆轰轰的往山上去。

别说,陷阱里头还真躺着两只倒霉催的白山羊,山上冬夜里气温极低,再加上有钢夹作用羊腿受伤处持续出血,这会儿看到的坑里两只羊,已经被冻的邦邦硬了。

“跳下坑去把羊弄上来?”刘福问道。

林盛之想了下,道:“有冰有雪怕是滑了不安全,把边缘刨开一部分拖上来吧。”

凌霄一声“也行”,抡起锄头就开始上工,今天的他特别自觉。

后面的许小婉小声的来一句:“好可怜的羊羊呦,不过我相信你们一定很好吃哒!”

林盛之莞尔一笑。

把大坑旁边挖出两条窄窄的通道,就跟大台阶似的正好方便把坑里的山羊弄出来,两只羊死前似乎挣扎特别惨烈,白.花.花的毛发上染上不少血迹。

突然许小婉指着一只羊的脖子叫道:“快看,脖子这里是不是被咬开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