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奸臣冲喜后

嫁给奸臣冲喜后

作者:深碧色 状态:完本 日期:10-08

傅瑶要嫁的是个性情阴鸷的病秧子,喜怒无常,手上沾了不知多少人的血。 赐婚旨意下来后,不少人幸灾乐祸,等着看这京中颇负盛名的人间富贵花落入奸臣之手,被肆意摧折。 母亲长姐暗自垂泪,宽慰她暂且忍耐,等到谢迟去后,想如何便如何。 傅瑶嘴角微翘,低眉顺眼地应了声,好。 大婚那日,谢迟兴致阑珊地掀开大红的盖头,原本以为会看到张愁云惨淡的脸,结果却对上一双满是笑意的杏眼。 凤冠霞帔的新嫁娘一点也不怕他,抬起柔弱无骨的手,轻轻地扯了扯他的衣袖,软声道:夫君。 * 众人道谢迟心狠手辣,把持朝局,有不臣之心, 仿佛都忘了他曾经是大周最年轻的状元郎,原本前途无限,只是尽毁在了一桩冤案中。造化弄人,兜兜转转才有今日。 但傅瑶记得。 当初在长安街上,她一眼见着那打马而过的锦衣少年郎,便喜欢得很,再也忘不了了。 哪怕千夫所指,在她心里,谢迟始终是那个眉眼带笑意气风发的小公子。 #架空 #偏执阴郁权臣X温柔小美人 #不算纯甜文,男女主磨合期有波折…

最新更新第134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深碧色
    爹娘死的早,云乔自己做点小本生意,还捡了个眉清目秀的穷书生回来当夫君,过得也算有滋有味。 后来她的夫君进京赶考,再见面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尊贵的太子。 人人都说云乔有福气,竟然嫁给了流落民间的皇子,可云乔却只觉着手足无措。 她不习惯锦衣玉食的生活,也不懂琴棋书画、风花雪月,甚至连字都写得很烂,就算穿着华服住在中宫,也半点不像皇后。 云乔谨遵太后的教诲,学规矩守礼仪,不嗔不妒,直到裴承思找到了他心中那位藏了多年的白月光。她才知道,原来裴承思也是会这样爱一个人的。 裴承思将那死了前夫的白月光改名换姓,接进宫那日,云乔喝了碗堕胎药,流掉了自己曾经万分期盼过的孩子。 她对着大发雷霆的裴承思说,这个皇后她不当了,她要回桂花镇。 她看厌了这宫中的狭窄天地,想要回到那个深秋时节四处飘香的小镇,天高地阔。 她也看厌了裴承思。 她爱的,从始至终都是那个青衫落拓的书生,一眼见了就喜欢得不得了。只可惜从他离开小镇入京开始,就已经死了。 *架空。 *狗血文。先虐女主,后虐男主。 追妻火葬场,破镜不重圆。
  • 作者:深碧色
    宁王府来了个美人,柳眉杏眼,体态风流。 众人议论纷纷: 狐媚模样,不正经。 相貌倒是像丹宁县主,可身份云泥之别,凭什么入王爷的眼? 迟早要被殿下厌弃。 姜南云恍若未闻,有钱有势,谁管什么真爱不真爱?更何况,宁王长得也好,稳赚不亏。 等到宁王成了新帝,她从王府美人成了一朝皇后,姜南云有点懵说好的是替身、被厌弃呢? 新帝:这话朕没说过。 * 父亲蒙冤,母亲病重, 原本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准夫婿提了退婚。 打从决定进宁王府那天起,姜南云就自觉扔了所谓的颜面, 却没料到会有人替她捡起来,给她尊严地位,还将她如珠似宝地捧在手心护着。
  • 作者:深碧色
    萧窈记恨崔循,是因初到建邺的一场雅集。她遭了好一通奚落,没忍住,扯了王四娘子的珠花,闹得人仰马翻。这场闹剧因崔循的到来戛然而止,原本在她面前高贵自矜、眼高于顶的世家闺秀们纷纷变了脸,温柔小意得令人牙酸。因崔氏是世家中的世家,崔循是族中最看重的嫡长公子。他是天上月、高岭雪,是芝兰玉树中最高不可攀的那枝。一句公主年少轻狂,萧窈回宫罚跪了一宿。头发花白的父皇看着她直叹气:你回武陵,挑个表兄嫁了吧。萧窈恨恨道:我偏要折了他。*崔循自少时起,便是世家子弟的典范,规行矩步,令闻令望。直至遇到萧窈。他曾亲眼见萧窈才收了族中五郎的桃花,转头又拿了谢三郎的杏花,眉眼弯弯,笑得比花还要娇艳。胸无点墨,轻浮、娇纵。罚她抄再多遍经书,依旧屡教不改。后来,仲夏风荷宴。被下了药的萧窈扑在他怀中,钗斜鬓乱,杏眼迷离:你不帮,我就另找旁人去了……崔循这才知道,他不喜的,只是萧窈对旁人娇纵而已。#又名《我始乱终弃了长公子》#成长型钓系小公主x克己复礼逐渐疯批世家公子#苏爽文***下本开《禁庭春深》***打从家破人亡,入奴籍进掖庭那天开始,谢朝云就将颜面与善心彻底踩进了泥里。
  • 作者:深碧色
    容锦初见沈裕,是在一场荒唐的夜宴。她奉命为沈裕倒了杯加料的美酒,而沈裕,转手将酒送到了她唇边。是夜,她被送进春水巷,成了当朝沈相的外室。满京城都道沈相糊涂,竟被美色所惑,为了个女人触怒陛下,但容锦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红颜祸水,她是沈裕自污声名的脏水,是他治病的药,杀人的刀。*容锦心中有个惦记多年的人,是少时在大雪夜救过她的锦衣公子。她冻得浑浑噩噩,只记得那股让人格外安心的沉水香,以及晃在眼前的玉佩。再见时是个阴雨天,她在沈裕身旁伺候,那公子隔着竹帘,含笑唤沈裕:小叔。她瞥见那熟悉的玉佩,失手摔了沈裕最爱的一套茶具。人离开后,沈裕覆着她的眼,笑得很是温柔,你若是再看着旁的男人发愣,这眼就别要了。容锦乖巧地点头,心想,这外室她不干了。下本写《谢朝云》:打从家破人亡,入奴籍进掖庭那天开始,谢朝云就将颜面与善心彻底踩进了泥里。
  • 作者:深碧色
    容锦初见沈裕,是在一场荒唐的夜宴。她奉命为沈裕倒了杯加料的美酒,而沈裕,转手将酒送到了她唇边。是夜,她被送进春水巷,成了当朝沈相的外室。满京城都道沈相糊涂,竟被美色所惑,为了个女人触怒陛下,但容锦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红颜祸水,她是沈裕自污声名的脏水,是他杀人的刀。*容锦心中有个惦记多年的人,是少时在大雪夜救过她的锦衣公子。她冻得浑浑噩噩,只记得那股让人格外安心的沉水香,以及晃在眼前的玉佩。再见时是个阴雨天,她在沈裕身旁伺候,那公子隔着竹帘,含笑唤沈裕:小叔。她瞥见那熟悉的玉佩,失手摔了沈裕最爱的一套茶具。人离开后,沈裕覆着她的眼,笑得很是温柔,你若是再看着旁的男人发愣,这眼就别要了。容锦乖巧地点头,心想,这外室她不干了。预收《谢朝云》:打从家破人亡,入奴籍进掖庭那天开始,谢朝云就将颜面与善心彻底踩进了泥里。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罗萌
    1912年3月的一天,慈禧太后的御医——程汉卿,跪别已下岗一个月的大清宣统皇帝,失魂落魄地走出紫禁城,带着两个儿子回到辽西老家;1919年,大儿子程少伯,给李大钊看病时认识了毛泽东,之后服务毛泽东半个世纪,大跃进中因反对毁坏森林而被害;二儿子程少仲,1913年留学美国,曾为美国总统塔夫脱的夫人治好伤寒,后官至新中国卫生部副部长,1957年反右中叛逃英国;长孙程杏元,抗美援朝时期卷入志愿军假药案,1952年被枪毙;次孙程杏陵,出生于美国,学贯中西医,1957年成为牛津大学医学博士;曾孙程若东,1999年获得国际“二十世纪最杰出药学家”勋章;曾孙女程若西,执着于中医的传承与复兴,延续着家族100年来的宿命与传奇……翻开本书,看这个肩负中华医术绝学的家族,100年的聚散飘零、跌宕起伏;中医的智慧与哲学,闪烁在他们的言行举止间,闪烁在本书的每一页,时时令人豁然开朗。
  • 作者:杨雪舞
    千古第一帝的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少年得志,一生征战南北;中年封王,尽显王者风范;千古第一帝的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他,杀兄囚弟,血溅三尺,终成玄武门事变。后人评说,他是明君,励精图治;后人评说,他是暴君,荒淫愚昧。他,被人称为千古第一帝——李世民。雄才伟略、雄风浩荡之千古第一帝——无论是武功文治,还是胸襟气度,或是功勋伟业,李世民都堪称千古一帝,他十六岁勤王,牛刀初试;接着协助父亲击败群雄,夺得皇位;再领兵扫荡残余,一统天下。他自信、果敢,凭着一腔男儿热血,他血溅玄武门,杀死亲兄弟,逼父让位;他仁厚贤明,他励精图治,创下“贞观之治”。他比任何君王都更加勤政,比任何君王都更加懂得爱民,而最让历代君王们汗颜的是李世民那大度纳谏、以人为本的胸襟和智慧。就这样,他开辟了超过前朝历代的广袤疆域,开创了空前的“贞观盛世”,使我们这个东方大国,成了当时世界上最强盛、最先进、最受世人膜拜的帝国。
  • 作者:狐媚
    在国外独自一人呆了五年,再一次回到保山市却是因为商业联姻。她答应爸爸会很认真的与那个男人交往,奈何半路杀出个司徒南。从此她就被他困在身边。三年后,钱诗春躲开司徒南的手,后退一步并背对着深情的他。我的心已被你的绝情伤到麻木,而我与你的爱已经成为了无法挽回的过去。司徒南双臂环住她的腰,下颚抵着她的香肩,轻声说:过去的就当做回忆,现在请让我唤醒你的心,继续谱写新的记忆。
  • 作者:池芒
    本文将于周一零点入v,入v前四天v章评论均有红包,蟹蟹支持![本文文案]C市第一私立高级中学有两位风云人物。南楼校草简星疏:凶,痞,脾气臭。北区学神贺知野:冷,拽,不好惹。高二开学,同学们惊觉简星疏身边常跟着个女生。小姑娘杏眼瓷肌,甜软乖巧,拽着他衣角讷讷道:小叔……简星疏满脸不耐打断她:说了不许叫我……!谁给你的狗胆,斜刺里蓦地响起死敌的声音,少年凤眼凉凉睨过来,拽得二五八万,敢欺负我小同桌?简星疏冷笑一声,一把搂过小姑娘:我和我大侄女说话,关你屁事?贺知野突然乖巧:……好的叔叔。简星疏:???多年以后,简星疏含恨目睹了贺知野圈着他大侄女,欺负得小姑娘眼圈红红,还不要脸地沉声问:你就这样喜欢我,懂了吗?#懂你大爷的贺知野!我没你这种大侄子!!#-岑枳自小确诊阿斯伯格综合征,被养父母退养的那一年,幸运回到家人身边。她觉得新同桌真是个好人,开学第一天就(冷)笑着告诉(警告)她:你坐老子旁边试试。岑枳乖乖坐下:好哦。贺知野:……?#拽王在线一对一辅导##手把手教她爱上我#冷漠拽王X另类乖巧,1V1,HE,双初恋,甜文阿斯伯格综合征:高天赋孤独症。愿意与人交往,但缺乏交往技巧,不理解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信息*成年前没有任何亲密行为—专栏预收《隐灼》文案—打滚求收藏~宋朝欢明白,晏峋娶她无非两点:宋家势弱,好拿捏。她在宋家不受宠,无人撑腰,管不了他。婚后的晏少爷,可以继续离经叛道,花天酒地。人人都说,嫁给晏峋是她高攀。除了真心,晏少爷什么给不了她?宋朝欢听话地嫁进晏家。看宴会上,妩媚女伴为他点烟。听半夜他接了电话,彻夜不归。安静本分,柔顺得近乎隐形。-无人知晓,晏峋少年时居高临下施舍的一点怜悯,让她雀跃经年。年少惊艳的欢喜可以维持多久?宋朝欢用了七年消弭。爱意在无人窥见的角落燃烧殆尽。宋朝欢想,有的人是捂不热的。她想离开。晏峋冷嗤:随你。-众人感慨,晏少爷果然薄情寡性,明媒正娶的老婆跑了,照样风生水起潇洒自在。直到某天名流晚宴,宋朝欢作为女主人特邀的设计师出现。酒店外,宋朝欢一袭旗袍,玲珑清冷,同他点颌淡笑。一惯温柔的语气,当下却平静到疏离:晏先生,麻烦您让一让,好吗?宋朝欢错身经过,见密针细雨缀湿男人眉目,惹他眼眶晕红。身后脚步跌跌撞撞,手腕蓦地被人掐住。朝朝。微颤指尖从后环住她腰,男人小心翼翼低头,你可以不爱我。近乎卑微祈求,但别不要我。#要同你相爱,要同你暮宴朝欢,岁岁年年#独立温柔旗袍美人X玩世不恭寡情大少爷1V1,HE,狗男人追妻火葬场
  • 作者:克里斯蒂·高登
    风哭得像痛苦的孩童。锹牙鹿群挤在一起取暖,浓密厚实的毛皮保护着它们不受风暴的严重侵袭。它们站成一个圈,把哀叫发抖的幼犊围在中央,将自己顶着巨角的头低垂向雪地,紧闭眼睛抵御飞旋的雪花。尽管呼出的水汽冻结了口鼻,但它们仍然坚持牢牢驻立在原地。狼和熊蜷在各自的洞穴里等待风暴过去,前者可以和同族们相互慰籍,后者只能孤独的听天由命。不管多么饥饿,什么都不能促使它们出去觅食,除非哀恸的寒风停止哭嚎,迷眼的雪花厌倦飞舞。这股风暴从海洋咆哮而来,袭击了卡玛廓村,撕扯着用巨大海兽骸骨撑起的皮帐篷。在此居住了无数年的巨牙海民知道,等这场风暴过去,就得修补渔网和陷阱了。
  • 作者:放肆宠鲤
    愚公才会试图移山,我偏要山来就我。
  • 作者:南坡鱼
    本文将于3月21日入V。简介:法医学大学生许天因车祸穿到了八零年代,原主从临床医学调剂到了法医专业,一直没跟家里说。这年代学法医的女孩几乎为零,家里一直以为她是要当医生的。作为家里老大,全家的希望,她一说分配到局里当法医,家里瞬间鸡飞狗跳。许爸:学半天去给死人当医生?许妈:给你订婚的时候说是医生,怎么成了法医?这跟人家孟家怎么交代?许家弟弟妹妹:法医是干嘛的?会不会像隔壁小凤姐的单位一样发点心?许天看着这些不熟悉的家人,认真道:法医是为死者言,为生者权,很重要很伟大。既然你们不理解,那我搬出去住吧,顺便跟孟家退婚。不等许家爸妈说话,还没搞清许天职业的许家爷爷奶奶拍桌了,休想!刚供出来的大学生还没在大院里显摆呢,怎么能让她跑了。许爸:显摆啥?以前一直显摆天天是学医的,结果成了法医,不戳咱家脊梁骨算好的了。大院里果真如许爸所言,各种嘲讽。随着许天一路升职加薪,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嘲讽的声音变成了羡慕嫉妒恨。等许天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时,许爸拿着红本本在大院转了一圈又一圈:法医怎么了?很好很伟大!推荐同类完结文《刑侦卷王九零升职记》《在年代文里当神探》点进专栏可见。
  • 作者:道门三爷
    这是穿梭在午夜的平行世界,不同角色形式的扮演,虚拟与现实的交织,无形的杀戮与背叛,生存是唯一的法则,诡异、惊悚的血幕即将上演,来到这里,请开始你们的华丽表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