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过头,乃智者大忌。[1]
——塞内加[2]
18?年秋天,巴黎,一个起风的傍晚,夜幕降临后,在郊外圣杰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第四层楼上,我正陪着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坐在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或者说是书橱里,我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不胜惬意。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是深陷在沉默之中。此刻若有人碰巧来访,就会看到我们俩在心无旁贷地吞云吐雾,直弄得满屋子乌烟瘴气。不过,我正在暗自思忖着天刚擦黑时我们俩谈论的某些话题,我是指毛格街事件和玛丽・罗热谋杀案之谜。无巧不成书。就在此时,房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局长葛××先生。
我们热情地迎接了他。此人虽相当卑鄙,但也着实有趣,加之我们已多年未曾与他谋面。我们原本坐在黑暗中,此刻迪潘起身要去点灯。可一听葛先生说,他是来找我们商量,或干脆说是来向他请教一些麻烦透顶的公事的,就又坐了下来,不去点灯了。
“假若是需要沉思默想的问题,”迪潘住手不去点灯,说道,“那我们还是坐在暗处细想好些。”
“这又是你的一个怪念头。”警察局长说。他对于自己不理解的每件事,统统冠之以“怪”,因而他总是生活在连翩而至的“怪事”之中。
“很正确。”迪潘说,一边递给客人一支烟斗,又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坐。
“这次遇到了什么麻烦?”我问,“但愿别又是什么谋杀案吧?”
“哦,不是,不是那类事。说实在的,这件事委实很简单,我确信我们自已完全能够处理好。不过,我想迪潘会愿意听听这件事的细节,因为它确实怪得过了头。”
“又简单又怪。”迪潘说。
“呃,是的,不过也不尽如此。说真的,我们都对这事感到大惑不解,因为事情看起来如此简单,可就是束手无策。”
“也许正因为它太简单的缘故,你们才被搅得茫然无措的吧。”我的朋友说。
“你真是胡说八道!”警察局长开怀大笑地答道。
“也许这个疑案是有点太白了。”迪潘说。
“噢,天啦!谁听说过你这样的看法?”
“有点过于不证自明了。”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客人乐坏了,放声大笑起来。“哎哟,迪潘,你真地要笑死我!”
“那究竟有什么事要解决呢?”我问道。
“别忙,我会告诉你们的。”警察局长回答。他安闲而若有所思地长长地吐了一道烟,在椅子里坐好了。“我几句话就可以告诉你们,不过,事先让我提醒你们,这事须绝对守密。假若有人知道我将此事泄露给别人了,我很可能就要丢掉这顶乌纱帽。”
“接着说吧。”我催道。
“要不就别说。”迪潘说。
“说就说吧。我从高层人士那儿听到个秘密消息,说皇宫里丢失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另外还得知这份文件还在他手上。”
“怎么会知道的呢?”迪潘问。
“这从文件的性质就可推断出来,”警察局长说:“而且,如果文件一朝脱了偷信人的手,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这后果暂时还未出现;——也就是说,最终他肯定要盘算着怎样利用这封信。现在他是将它派了用场了。”
“说得更明确些吧,”。
“好吧,我敢冒昧地说,这份文件能使它的持有者在某方面具有某种权力,而这权力在这方面的价值是无可限量的。”警察局长喜欢卖弄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甚明白。”迪潘说。
“不明白?好吧。这份文件若是泄露给了第三者(我不会说出他的名字),那一定会影响到一位地位高贵的要人的声誉。利用这一点,持有这份文件的人,就会随意支配那个声誉卓著的要人,他的名望和安宁就要受到威胁。”
“不过这支配行不行得通,”我插嘴道,“得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者清楚就是他偷的。谁敢……”
“偷信的人吗?”葛先生说,“就是德××部长。他真是天不怕地不怕,正当的或不正当的都做下了。偷窃之术真是大胆而又巧妙。那份文件——说白了,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妇人独处王室客厅时收到的。她正细读着这封信,突然闯进来另一位要人,而她偏偏又不想让他看到这封信。于是慌慌张张地将它死命地往抽屉里塞,无奈塞不进去,只得把它摊放在桌上。不过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虽露在外面,内容还是没暴露,这才逃过了来者的注意。就在这关键时刻,德××部长进来了。他锐利的目光一眼就看到了信,认出了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而且,收信的贵妇人的那种慌张神情,使他一下就窥探到了她内心的秘密。他像平常那样匆匆办了几件公事,然后拿出一封信来,这信和贵妇人的那封信多少有些相似,他拆开信假装读着它,然后将它并排和那封信紧放在一起。他又说了约莫刻把钟的话,无非是些公事,终于起身告辞,顺手从桌上拿走了那封不属于他的信,这一切收信人是看到了的,但有第三者站在身边,当然不敢挑明这一事实,那位部长将自己那封无甚要紧的信留在桌上,扬长而去了。”
“你听,”迪潘对我说,“你想知道偷信人怎么随意支配失主,现在全明白了吧——偷信人明知失主晓得他是贼。”
“是这样。”警察局长答道。“几个月以来,他利用如此得来的这份权力,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已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那位遭窃的贵妇人与日俱增地深信:非收回这封信不可。不过,这事当然不能公开进行。末了,她实在是山穷水尽了,只好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
“你嘛,”处在袅袅升腾的烟雾中的迪潘说道,“我看没有谁比你更精明的了,你这样的密探当然是求之不得、想象不出的人选罗。”
“你过奖了。”警察局长回答。“不过他们可能是这么看的。
“很清楚,”我说,“如你所说的那样,这封信仍然还在那位部长手中。正因为信还在他手里,没派什么用场,他才拥有这份权力。信一旦派了用场,这份权力便消失了。”
“不错。”葛先生说道,“我正是根据这一信念来行事的。最先关照的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大人的旅馆。搜查而又不能让他知道,这事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事先我就受到了警告,倘若给他个把柄,使他疑心我们的计划,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我说,“做这种调查工作倒是你的拿手好戏。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干这一行。
“是这么回事;就因为这一点我才有信心。这个部长的一些习性也给了我很大的方便。他经常整晚不在家,仆人也不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的房间有一段距离,而且多是些那不勒斯人,很容易灌醉。你们知道的,我有许多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我都打得开。三个月来,我只要有空,没有哪一夜不是亲自上阵,花上大半夜时间,将德××的旅馆搜个遍。这件事牵涉到我的名誉,而且,实话告诉你们,报酬也相当丰厚。所以,在我确信这贼比我更精明之前,我是绝不会放弃搜查的。我想,那屋子里凡是可能藏信的隐蔽处,都被搜尽了。”
“尽管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中,事实上这是毋庸置疑的,”我提出一点看法,“但难道他会将信藏在别的地方,而不藏在自己的房间里?这不大可能吧?”
“这种可能性不大,”迪潘说,“根据目前宫庭事务的特别情况,尤其是众所周知的牵涉到德××的那些阴谋来看,这封信会要很快派上用场——会要让它便于立刻交出来——这一点同持有这封信几乎一样重要。”
“便于交出来?”我问道。
“也就是说,要便于毁掉。”迪潘说。
“是的,”我分析道,“信显然是在部长的房子里。至于是不是在他身上,我们可以断言这是绝不可能的。”
“完全正确。”警察局长说。“他已两度遭到路劫,好像都是徒步的剪径贼干的。我亲眼看见他被严密地搜了身。”
“你倒是可以省却这桩麻烦,”迪潘说,“我想德××压根儿就不是个傻瓜。既然不是傻瓜,肯定会料到这种路劫是不可避免了。”
“他压根儿就不是个傻瓜。”葛说道,“不过他是个诗人,照我看来,诗人和傻瓜如出一辙。”
“是的。”迪潘从他的海泡石烟斗中深深喷了一口烟,思索了一会说,“虽然我也写过歪诗,做过傻瓜。”
“详细谈谈搜查细节吧。”我说。
“事实上,我们也是不慌不忙地搜,每处都搜一遍。我在这方面也算是老经验了。整幢房子都一间间地搜过,每一间都花了七个晚上。首先我们检查了每间房子的家具,每个抽屉都打开了。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规训练的警察来说,所谓秘密抽屉是不存在的。在这种搜查行动中,倘若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那他准是个傻瓜。事情就是如此明白。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占地大小都计算出来了,而且我们还备有精确的尺子,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了柜子后就搜椅子。有种长针,细细的,你们看见我用过的,我们就用那种针将椅垫统统戳了一遍。桌面我们也揭开了。”
“为何要这么做呢?”
“那些想藏东西的人,有时将桌面或其它装配相类似的家具面子拆开来,然后挖空桌腿,把东西藏进洞眼里,再将桌面重新盖上去。床柱头和床柱腿也可用同样的方法派上用场。”
“但是,空心一敲击不就会被听出来吗?”我问道。
“绝对不会。东西一放进去,只要在它周围填满棉絮就行。再者,我们这次行动,绝不许弄出声响。”
“照你说的那样,家具可用来藏东西,但你们不可能搬开或拆开所有家具啊。例如,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条,它的形状、大小和大号编针差不离,这样它就可以塞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肢解了吧?”
“当然没有。但我们做得更老当——我们用了架高度显微镜,将旅馆内每张椅子的横档,以及各式各样家具的接榫,都逐一细察过。若是有任何最近触动过的痕迹,一下就会查出来。比如,一点钻眼屑子也会放得同一只苹果一般大。上胶的地方若有什么异样——接榫处有什么反常的缝隙——肯定能清楚地察看出来。”
“我想你们也注意过镜子吧,底板与镜面之间,还有床铺和被盖,窗帘和地毯等,都戳过一遍吧。”
“那当然,我们用这种方法将每件家具都搜查一遍后,就搜查房子了。整个房子的表面都分格编了号,这样,没有一处会遗漏。然后,像先前那样,用显微镜将整个房子,包括两幢与它相邻的房子,一方寸一方寸地仔细查过。”
“两幢相邻的房子?”我不由得叫起来,“你们一定折腾得很苦吧?”
“说的是。可这笔报酬实在可观哟!”
“你们查过房子四周的地面吗?”
“地面全都铺了砖。这倒没费什么事,我们查了砖缝间的青苔,没发现什么异动痕迹。”
“那当然也查过他的文件和书房里的图书吧?”
“当然查过;每个大包小包都打开看了,不仅打开了每本书,而且是逐页逐页地翻过。我们可不像有些警官那样,光是将书抖几下就算了。而是用非常精确的尺子,将每本书封皮的厚度都仔细地量过,再用显微镜作高度准确的检查。倘若哪本书是新近装订过的,那根本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约有五六本刚装订不久的书,我们都用长针从里仔细地戳过。”
“地毯下面的地板呢?查过没有?”
“那也不用说。每块地毯都移开过,地板都是用显微镜仔细察看过的。”
“那么墙纸呢?”
“查过了。”
“你看过地窖吗?”
“看过了。”
“那么,”我说道,“你肯定判断错了,那信并不如你推测的那样藏在房子里。”
“这一点恐怕你是对的,”警察局长说,“哎,迪潘,依你所见,我该怎么做才好?”
“将房子重新来一次彻底的搜查。”
“那绝无必要。”葛××回答,“我敢发誓,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就没什么更好建议给你了,”迪潘说,“你肯定能确切地描述一下这封信的样子吧?”
“哦,能,能!”——警察局长边说边掏出一本备忘录,高声地念着有关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情,特别是有关它的外表的记载。念完这篇说明后,他起身告辞了,神情显得格外沮丧,压根儿不是先前我所认识的那位好脾气的先生。
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来光顾我们了。进门就发现我们几乎还像上次那样坐着。他拿了只烟斗,在椅子里坐了下来,开始唠起了家常。末了我问道:
“哎,葛××,那封被窃的信怎样了?我想你最终还是认定你的狡诈斗不过那位部长吧?”
“唉!这该死的混蛋,我照迪潘的建议,重新作了一次检查——但一切都是徒劳,我早知道会如此。”
“你说报酬到底有多少?”迪潘问道。
“哦,很大一笔钱——一份非常丰厚的酬金——我不想确切地说有多少,不过我愿意告诉你一件事:谁能帮我找到那封信,我宁可自己掏钱,给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实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而酬金最近也翻了倍。不过,即使酬金翻三番,我也无法再有所作为了。”
“唉,倒也是啊。”迪潘不停地喷着烟,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我倒真——觉得,葛××,你还没尽——最大的力量。你还——我看还可以尽点力,哎?”
“怎么尽?——用什么办法?”
“嘿”——啪夫,啪夫——“你应该”——啪夫,啪夫——“听从忠告,哎?”——啪夫,啪夫,啪夫。“你还记得阿伯尼西[3]的故事吗?”
“记不得,见他的鬼去,阿伯尼西!”
说得好,尽管由你说阿伯尼西见鬼去吧。不过让我告诉你,从前,有个阔气的吝啬鬼,设下个圈套想骗阿伯尼西给他白看病。抱定这个主意,他就在一次私交中和阿伯尼西唠起了家常。他迂回巧妙地将自己的病征告诉医生,并将它说成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的病。
“‘我们来设想一下,’小气鬼说,‘假如他的病如此这般;那么,医生,您会教他吃什么药呢?’”
“‘教?’阿伯尼西说,‘哦,那当然是教他听从医生的忠告嘛!’”
“但是,”警察局长有点心绪不宁地说,“我可是真心实意请教别人,听从忠告,而且还愿意付钱。谁要是能为这事助我一臂之力,我就真地给他五万法郎。”
“果真如此的话,”迪潘一边说,一边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支票簿,“你就把刚才所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吧。只等你签好字,我就把那封信交给你。”
我猛吃一惊。警察局长看上去也惊得如同遭了电击一样,好一阵说不上话来,一动也不动,只见他大张着嘴巴,疑容满面地看着我的朋友,眼球瞪得像是要凸出来一般。少顷,他似乎多少醒了点神,便抓起一支笔,几次踌躇,茫然数顾之后,终于填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了名,然后交给桌子对面的迪潘。迪潘仔细地验过支票,便将它藏到皮夹子里。这下他才打开书桌,从里面拿出封信,将它交给了警察局长。局长大人欣喜若狂地一把抓住信,颤巍巍地将它展开来,迅速地浏览了一下信的内容,然后匆匆奔到门边,莽莽撞撞地夺门而出,最终一言未发地冲出房间,跑出屋子。自从迪潘要他填支票以来,他就一声未吭。
他走后,我的朋友就对我解释起来。
“巴黎警察嘛,”他说,“搞侦破倒真是能力非凡。他们百折不回,精明狡诈,而且完全精通本行业务知识。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房间的详细经过一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做了一番圆满的调查工作——他确实已尽力了。”
“已经尽力了吗?”我问道。
“是的,”迪潘说,“他们所采用的法子不仅是最好的一种,而且也运用得尽善尽美。假如这封信是藏在他们所搜索的范围之内,那这些家伙无疑就找到它了。”
我听了不过笑笑而已——而他说起来却显得正儿八经。
他接着说:“方法固然好,干得也出色,错就错在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和这个人。警察局长的所谓精明过人的机智,不过是套削足适履的玩艺,他霸蛮把它生搬硬套到自己的计划中。眼前这件事,他不是做过了头便是欠火候,所以一错再错。连许多小学生都是比他高明的推理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学生,他玩“单双”游戏真是到了家,一猜就中,令人佩服。这游戏很简单,是拿石弹玩。玩的人一只手里捏着几颗弹子,要别人猜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中了,猜的人赢一颗,错了则输一颗。我说的这孩子将全校的弹子都赢到了手。不用说,他自有一套玩法;这就是靠观察和揣测对手的机敏度如何。例如,对手是个十足的大傻瓜,伸出紧握着弹子的手,问道:‘双还是单?’这小学生回答:‘单’,可是输了;但到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私下里在心里说,‘这傻瓜第一回出双赢了,就他那点灵气来看,他一定会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果真赢了。好,若碰上个比头一个高明点的傻瓜,他就会这样推理:‘这家伙见我第一次猜单,第二次他一开始定会心血来潮,决定来一个由双变作单的简单变化,像头一个傻瓜所做的那样。但转念一想,这么变未免太简单了,终于他还是决定像头一次一样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是双,又赢了。这个学生,被同学们称为‘幸运儿’——总之,他的推理方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嘛,”我说道,“不过是推理者的思维和他敌手的一致罢了。”
“是的,”迪潘说,“我曾问过那孩子,他是怎么做到和他对手的思维全然一致,因而赢了他们的,他这样回答我:‘当我想发现对方有多聪明或多愚蠢,有多好或多坏,或当时有些什么想法时,我就尽可能准确地在脸上装出一副和他一致的表情。他的回答道出了一切貌似高深的学问的根源。罗什富科[4]、拉布吉夫[5]、马基雅弗利[6]、康帕内拉[7]的学问就是这么产生的。
“如果我理解对了的话,”我说道,“推理者的思维若要同他对手的保持一致,就得靠准确地揣测对手的心思。”
“实际上就是如此。”迪潘答道。“警察局长和他的同事们之所以屡试屡败,首先是不具备和对手全然一致的思维,再者,对敌手的心思估计错误或根本没有估计。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的高明计策,在搜查那些藏匿起来的东西时,涉及的只是那套他们自己藏东西时会采用的办法。他们这套办法和大多数人的心计不谋而合,所以倒也行得通。不过,碰上个心性不同的老谋深算的滑头,当然就得栽跟头了。对手若胜他们一筹,跟头则栽定了;对手若比他们逊色,他们也经常败北。在侦查过程中,他们的原则总是一成不变。就算是遇到不同寻常的紧急情况——受特别丰厚的赏金的刺激,他们最多是将老操作方法变通一下罢了,而万变不离其宗。比方说,在德××的这个案子中,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改变侦破原则的事?又是钻又是戳,又是听测,还用显微镜照,把房子表面分成好些个方格,编上号码——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的扩大应用,或者是一套搜查法则罢了。这些个法则就是根据他们对人心巧拙的看法定出来的,警察局长长期例行公事,早已习惯了这一套。莫非你就没看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藏一封信的话,虽不一定在椅子腿上钻个眼,至少也会藏在什么隐僻的洞眼或角落里,这同一般人想把信藏在椅腿钻眼里的念头岂不是如出一辙?难道你不明白,只是在一般情形下,而且只有那些智力平平的人,才会将东西藏在这种稀奇古怪的角落里;因为,大凡藏东西的人起初可能会这么设想,藏东西就要藏在希奇古怪的角落里。如果这样,要发现它就根本不需要什么精明狡黠,搜查者只须具备小心、耐心和决心就行了。若遇到重大案件——若有重赏,在警察看来也是要案——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有决心的。你这下理解我的意思了吧,如果那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局长的检查范围之内——换言之,如果藏信的办法恰巧同警察局长的那些原则相一致——那么要将它找出来就根本不在话下。但是,这位警官完全被搅迷糊了;追根溯源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把这个部长当成了傻瓜,因为他享有诗人的声望。所有的傻瓜都是诗人,这就是警察局长的观点,由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他错就错在不该因果颠倒[8]呢。”
“可是这人真是个诗人吗?”我问道,“我知道他有兄弟俩,两人素有博学多才之誉,那位部长曾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学术性很强,我相信他是个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弄错了,我是很熟悉他的,他两者都是。身为诗人和数学家,他肯定擅长推理,若仅仅是数学家,压根儿就不会推理,那他准落入警察局长的手掌心了。”
“你真叫我吃惊,”我说,“你这些观点,恰恰与世人的意见相左。你不至于公然蔑视千百年来为世人所普遍接受的观点吧。数学的推理长期以来就被认为是最完善[9]的推理。”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它迎合大多数人。’”迪潘引了尚福尔[10]的话回答道,“我承认,数学家一直在尽力传播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尽管它被当做真理传播开来,可仍旧是个谬论。例如,为一种没多少意义的缘由,他们巧妙地将‘分析’这一术语引入代数的应用中。而法国佬就是这种独特骗术的始作俑者;不过要是术语有什么重要性——如果字眼的适用能产生什么价值的话,那么,‘分析’就表述了‘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中的‘ambitus’包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暗指‘宗教’的意思,或‘homines honesti’意指‘正直的人’的意思一样。”
“我知道,你正在同巴黎几位代数学家争论,”我说,“不过你还是继续说下去吧。”
“我怀疑那种推理的适用性以及它的价值。它们只能用在抽象逻辑的形式上才有意义,而不能栽到任何一种特殊形式上,我特别驳斥了由数学研究演绎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只有用于研究形式和数量时才是合乎逻辑的。最大的谬误是,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当成是绝对的或一般的真理。这样一个弥天大错竟普遍为世人所接受,真叫我吃惊不已。数学公理不是一般真理的公理。例如,比数对形式和数量而言是正确的,但对心理学而言,大体上常常是错误的。各部分相加等于一个整体,这在心理学里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公理也不能成立。在考虑动机时,它也不适用;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各的意义,加起来未必等于它们各自的意义之和。数学上还有大量其他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内才是真理。可是数学家们出于习惯,总是根据这些个有限真理来争论,仿佛它们具有绝对的普遍的适用性一样——而世人也的确以为它们是普遍真理。布赖恩特[11]在他那部学识渊博的《神话学》里指出了一种类似的错误,他说:‘我们尽管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但我们常常忘记了这一点,还是把这些神话当成存在的事实来进行推断。’可是这些代数学家们自身就是些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是因为记忆有误,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的头脑莫名其妙地昏愦糊涂。一句话,我所遇到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方面信得过,或者是这样一种人,他们都是暗地里将x2+px绝对地无条件地等于q奉为自己的信条。如果你不在意,你不妨试着对那些个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未见得等于q,让他明白你的意思后,你须赶快逃走,否则,他准会死命地揍你一顿。”
他最后这几句话逗得我哈哈大笑。“我的意思是,”迪潘接着又说了起来,“如果这位部长只是个数学家,那警察局长压根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针对他的身份和所处的环境,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我知道,他既是朝廷大臣,也是个大胆的阴谋家。这样一个人,我认为,他肯定知道一般警察破案的方式。他也决不会预料不到自己会遭剪径。事实证明他是预料到了。我想,他肯定预见到了会对他的房子进行秘密搜查。他晚上经常不在家,警察局长竟庆幸自己得了成功之机,殊不知这只是个阴谋诡计,无非是想给警察提供彻底搜查之机,这样,可尽快迫使他们相信:那封信根本不在屋子里。事实上,葛××最终是这么认为的。我也觉得,刚才我不厌其烦地讲给你听的那一系列想法,也就是有关警察搜查藏匿物的那套不变公式的想法——我觉得肯定都会在部长脑海里一一过目。这必定使他藐视那些一般藏东西的角落。我想他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以至于想不到他公馆里最复杂、最隐秘的角落,一旦碰到警察局长的眼睛、探针、钻子以及显微镜,就会像一只最普通的柜子一样醒目。总之我看出来,若不是经过老谋深算的选择,就是为事实所迫,他才采取了简单的办法。你大概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谈话吧,当时我提出这件疑案之所以这么棘手,很可能是谜底太显而易见了,他听了这话却大笑不止。”
“是的,”我说道,“我记得他那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当时我真以为他会笑死呢!”
“物质世界,”迪潘接着说,“同非物质世界有许多酷似之处,因此,修辞学的原理多少有些真实色彩,暗喻或明喻,既可用来修饰记叙描写,也可用来加强论证。例如,惯性[12]的原理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里面,似乎是同样的涵义。物理学认为,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要困难,而随后产生的运动量也同这种困难的大小相等。在形而上学看来,才智较高的聪明人,虽然在行动中比才智较低者更为有力、更持久,产生的效果也更大,但在前进途中的最初几步,他们的行动总不那么爽快,比较窘迫局促、犹豫不决。这两者的道理都是同样正确的。还有,你注意过街上店铺门上的招牌没有,哪一家的最醒目?”
“那我可从没想过。”我回答。
“有一种拿地图猜谜的游戏,”他继续说道,“一方说出一个名字——城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之,就是在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上说出任何一个名字,另一方要在图上找出来。新手通常是说些字体极小的名字来刁难对方,而老手呢,却偏挑那些字体大的、从地图的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来让对方猜。这就同街上那些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因为过于显眼,反倒被人忽视了。这种视觉上的疏忽,同精神上的不明察非常相似。大多过于突出、过分明显、不言而喻的东西,聪明人不会去注意。不过,这一点警察局长似乎难以理解或者说是不屑理解。他从未想过部长大概会将那封信直截了当地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样任何人都难以发觉它。
“我一想到德××的胆气、锐气和他那份有辨别力的机智,一想到如果他打算好好利用这份文件,肯定会始终将文件放在手边这一事实,想到警察局长获得的确凿证据,即这文件压根儿没藏在这位官员一般能搜查到的范围内,——我越想越确信这一点:部长为了藏好这封信,玩了个精明狡黠的诡计,他根本没去费力把信藏起来。
“我满心都是这些个想法,就给自己准备了一副墨镜,一天清晨,我不期而至地来到了部长的宅邸拜访。德××在家里,只见他像往常那样,哈欠连连,懒洋洋、闲悠悠,装成一副无聊已极的派头。他也许是当今活得最精力旺盛的人——不过那只是在无人看见他的时候才是如此。
“为了像他那样掩饰自己,我抱怨眼睛有疾,唉声叹气地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眼镜的掩护,我细心地将房间整个地观察了一遍,俨然一副和主人专心谈话的样子。
“我特别注意了靠近他座位的那张大写字台,上面乱糟糟地放了些五花八门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审慎地打量了好长一段时间,但没见到什么叫人特别犯疑的东西。
“我的眼睛在房间搜索了一周,终于被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板名片架吸引住了。这名片架饰有金银细丝,由一根脏兮兮的蓝色缎带系着,挂在壁炉架中央的一个小铜球上。架子上有三四格,插着五六张名片和唯一的一封信。这封信脏兮兮的、皱巴巴的。当中几乎扯成两半——仿佛当初曾想把它作为无用的东西扯了算了,但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或是搁了下来。信封上有块黑色的封印,方式特别而非常醒目地印着个“德”字,“德××部长亲收”几个字是女性绢秀的手迹。这封信被漫不经心地放在架子的上面一层,甚至显得有些满不在乎被人看见似的。
“我一看见这封信,就断定它就是我所要找的那一封。它的外表根本不同于警察局长曾向我们详细介绍过的那些特征。这封信的封印又大又黑。印着“德”字的花押;那一封的封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署明部长收,字迹纤细柔弱;那封信的姓名住址显明是给某皇室显贵的,笔触遒劲洒脱。唯独只有信的大小相当。不过,那些根本不同之处也太过分了。那脏样子、那秽迹斑斑而又破烂不堪的样子,与德××平素真正有条不紊的习惯如此不协调,分明是要欺骗来人,好把它当成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这些事,再加上信就放在格外显眼的位置,每位来客都可看得清清楚楚,这就跟我先前得出的结论非常一致了。我是说,起了疑心的来客一看到这些情况,他就确证了自己的猜疑。
“我尽可能地延长时间呆下去,跟部长煞是热烈地讨论某个问题,我心里明白得很,这个问题肯定能激起部长的兴趣和劲头,而我自己的注意力却笃定地落在那封信上。在这一次的仔细观察中,我努力记住了信的外形和它在架子上的位置;终于得到了一个新发现,它消除了我心存的最后一点疑虑。我细细审视着信封的四周,发现它们似乎不该磨损得这么厉害。一张硬纸曾在硬纸夹里折过、压过,现在又按原来的折痕翻过来折了一次,才会显得这么破烂。发现这点就够了。我很清楚,这封信像翻手套似地里外翻了个个,重写了地址,重加了封印。向部长告辞后,我马上起身离去,将一个金鼻烟盒留在桌上。
“第二天早晨,借口拿那个鼻烟盒,我又去了德府,我们兴味盎然地谈起了先天话题。正谈得兴浓,忽然,从公馆窗户下面猛地传来一声爆炸,像是手枪开了火,接着,又连连传来可怕的尖叫声和一大群人的叫喊。德××一下冲到窗前,推开窗户朝外看去。我趁机走到名片架前,拿了那封信放进我的口袋里,再将一封外表一模一样的复制品放了进去,这是我在寓所里精心制作的,德××的花押,我用面包做了个印章,就非常容易地摹仿出来了。
“街上那阵骚乱,原来是一个拿着滑膛枪胡来的人引起的。他在一群妇女和孩子中间开了枪。但后来证实并没上子弹,人们就把那家伙当成疯子或醉鬼,给打发走了。那人一走,德××就从窗边走来。信弄到手后,我也立即跟着他走到了窗前。没过多久,我就和他告辞了。那个装疯的人实际上是我花钱买通的。”
“但你究竟为何要用一封假信换了那封信?”我问道,“你头一次去拜访他时,就公开地将信夺走,岂不是更好吗?”
“德××这个人嘛,”迪潘告诉我说,“他可是个狗急跳墙的人,也是个有胆力的人。他的公馆里,也不是没有忠心护卫他家业的侍从。如果我照你建议的那样贸然行事,我就别想在部长的跟前活着离开他。巴黎的好人也就再也听不到我的消息了。但除了上述几点理由,我还有个目的。我的政治倾向你是知道的。在这件事中,我成了那位贵夫人的同党。十八个月来,部长一直随意摆布她,现在轮到她摆布他了。因为他并不知道信不在他手中,他还会当信是在手中那样,照旧对她进行敲诈勒索。这样,他在政治上势所难免地会迅速走向毁灭。这一跟头跌得既重且惨。下地狱容易[13],这话真说得妙极了。但是往上爬这件事,就像卡塔拉尼[14]谈及唱歌时所说的那样:上台远比下台容易。眼下,面对这个下台的人,我丝毫也不同情——至少丝毫也不怜悯,他是个令人发怵的怪物,一个无廉耻的天才。不过说实话,我很想知道,当他被那个警察局长称之为‘某贵人’的女人蔑视了一通后,只得去拆开我给他留在卡片架上的那封信,此时此刻他心里会转些什么念头呢?”
“怎么?你在信里说了什么特别的话吗?”
“那当然——留张白纸在里面似乎不大对头——那倒真是个侮辱。德××昔日在维也纳的时候,曾坑害过我。我非常和善地对他说过:我会记住这笔账的。我知道,他多少想要弄明白这个叫他上当受骗的人是谁。所以我想不给他一点暗示也太遗憾了。他很熟悉我的笔迹,我也就在那张白纸当中抄下了这么几句话:
——如此惨毒计谋,
阿特雷若罪有应得,迪埃斯特也罪有应得。
这句话引自克雷比永的《阿特雷》。”[15]
丁放鸣 译
[1]原文为拉丁文。——译者注 [2]塞内加(约前4—前65),古罗马雄辩家、悲剧作家、哲学家、政治家。——译者注 [3]约翰·阿伯尼西(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译者注 [4]罗什富科(1631—1680),法国作家,著有《箴言集》。——译者注 [5]拉布吉夫,出处不明,另有版本刊作“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注 [6]马基雅弗利(1469—1527),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著有《君王论》。——译者注 [7]康帕内拉(1568—1639),意大利空想共产主义者,著有《太阳城》。——译者注 [8]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9]原文是法文。——译者注 [10]尚福尔(1740—1794),法国作家、杂文家,以风趣著称。所写格言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成为民间流行的俗语。——译者注 [11]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话家,神学家。——译者注 [12]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13]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14]安琪丽迦·卡塔拉尼(1779—1849),意大利著名女歌剧演员。——译者注 [15]克雷比永(1674—1762),法国戏剧家,善于描写恐怖。生前被人认为是伏尔泰的对手。《阿特雷与迪埃斯特》一剧典出希腊神话。国王死后,阿特雷继位,其弟迪埃斯特诱通兄妻,图谋王权。阴谋败露后,阿残酷报复,当迪前来和解时,阿烹了弟弟的三个儿子,献与弟弟尝之。为惩罚阿的罪行,众神要使他的全族遭殃。后迪埃斯特亦降祸于阿特雷一家。——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