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里招弟人生的悲剧,归根结底就是她性子懦弱,在婆家处处忍让,从不为自己而活。
这又岂止是她的忽略和陆放的重男轻女造成的?
从小,招弟周围的一切一直在告诉她,她终有一天会成为别人家的媳妇,女人应该时时为婆家着想,应该逆来顺受。
曾经的她,也是这样被所处的环境无孔不入地灌输这样的信息,一步一步变成原著里那个只会围着灶台转,从来都不曾去丰盈自己的人生的她的。
郑清秋改变不了世界,改变不了别人,她只能改变自己和自己的女儿。
“招弟,你不是谁家的媳妇,不管以后你做什么。嫁给谁,或者不嫁,你永远都先是你自己,是妈妈的女儿。”郑清秋摸了摸招弟软乎乎的头毛。
她的女儿,她要当她的女儿养,而不是别人家的媳妇。
招弟歪着脑袋,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突然对自己说这些话,但是她嘴角勾起了一个笑容,很开心地点头:“当然啦!招弟是妈妈的女儿!”
郑清秋笑着点点头,终于是放心了,幸好,她觉醒得早,女儿也还小,而且愿意听她的话,她还有机会把女儿从泥潭里拉出来。
郑清秋长长舒了口气,牵着招弟继续往前走。
老郑家在的大街开的都是些客栈,还有修骆驼蹄子修马蹄的,卖喂骆驼喂马的草料的,人称“商队一条街”,根本就没有什么卖生活用品的店铺。
要买棉花,没还得往前走半里路,拐个弯,进去才有些杂货铺,也有粮油米面菜铺。
雪停了,大街上的人多了些,郑清秋身上落入了不少目光。
她穿着一条黑色的棉裤,洗得发白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棉衣,又黑又长的头发随意扎了个麻花辫搭在肩上垂在胸前,如此随意又朴素的打扮,依旧美得夺目,脸上的几处淤青,也难掩她的美貌。
乌城自封建朝代起,就是朝廷屯垦戍边的要地,千百年来,陆陆续续有不少军户被安排到乌城屯田、守卫国家。
郑家的祖上,也是朝廷派到乌城屯田守卫边疆的军户,后来好几代都在与当地人通婚,于是,郑清秋的样貌有着江南女子的柔美精致,又多了几分异域美人的立体和轮廓分明。
这样的美貌,不管放在哪里,都容易吸引人多看两眼。
加上今天郑清秋在家里怼邻居妇人的消息传开了,她更惹人关注,只是听说她凶人凶得厉害,没人敢再上前劝说,只和身边人窃窃私语。
“她真说了她不回去和陆放道歉啊?她也敢啊,疯了吧。”
“真说了,我在场,亲耳听到的!”
“啧啧啧,还真敢啊,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不知道怎么做一个好媳妇。”
“都怪她爹娘去世得早,又生逢乱世,没人教她呗。”
“她就这么跑回娘家,她哥也不管?是真不怕她被陆家退货啊。”
“她哥能教她,就不会让她这么嚣张了。他们兄妹俩迟早后悔,等着吧,她真敢不道歉,陆放真不要她了,她和招弟怎么办哦,真是不知道考虑后果。”
“到时候她没有男人,招弟要么没有爹,要么没有妈,母女俩可惨……”
……
满大街都在议论,郑清秋多多少少都能听进去一些,她毫不在乎。
世人还觉得她要是被陆放抛弃有多惨呢,殊不知她求之不得。
已经决定不去牺牲自己做世人眼里的“好女人”的她早就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了,那些规矩谁爱遵循谁遵循去,她宁可被人说,也不会再为了那些枷锁去奉献自己。
只是当她低下头时,才看到招弟整张小脸都皱起来了,于是她半蹲下来,目光和招弟持平。
她要离婚,要和陆放分开,那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她得做好招弟的心里建设。
“招弟,你害怕没有爸爸吗?”
招弟小小的身体因为她这句话,小脸蛋垮得更厉害了,扑到她怀里,有些瑟瑟发抖。
郑清秋知道,招弟在害怕,可是怕的不是没有爸爸,而是怕陆放。
陆放一直嫌弃招弟是个女儿,平日里没少骂招弟,让招弟从小就怕他,再加上他刚当着招弟的面打了她,让招弟更害怕了。
郑清秋摸了摸招弟的脑袋安抚她。
“招弟,我们不怕,妈妈真的要和你爸爸离婚,但是你不要听别人怎么说,我们过得开不开心,是我们自己感受的,不是别人嘴里怎么说的。
就好像别人都说没有爸爸会很惨,可是你自己是不是觉得,只要有你爸爸在,你更不开心?是不是你得给你带来的,都是害怕?”
郑清秋语速很慢,语气很温柔,尽量让四岁的招弟能听懂。
“招弟没有爸爸,平日就没人骂你了。妈妈没有丈夫,以后就没人打我了。所以妈妈和你爸爸离婚,是好事。你跟着妈妈,没有爸爸,也是好事。
我们自己知道是好事就好,我们不要在乎别人的说法哦。”郑清秋依旧害怕招弟不能理解,又耐心地再解释了一遍。
“好!”招弟听完郑清秋的话点点头,刚才还皱巴巴的小脸舒展开了,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
郑清秋松了口气满足了,招弟能听进去,真的太好了。
母女俩相视一笑。
齐娇带着自己五岁的儿子杨大宝经过,听到满大街的议论,脸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笑容。
她还看到了前面不远处的郑清秋和招弟,于是马上加快了脚步拉着杨大宝跑过去。
当看到郑清秋和招弟脸上一丝担忧都没有,反而挂着微笑时,她脸上那抹明显的兴奋瞬间消退下去了。
她站到了郑清秋跟前。
“你没听到别人怎么说吗?你不觉得丢人?你说那么嚣张的话,你就不怕传到陆放耳朵里,他真和你离婚?”
郑清秋正为招弟萌芽的觉醒高兴呢,冷不丁就听到齐娇劈头盖脸来了这么一句,就起身看着齐娇。
“在我家的时候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我巴不得他早点和我离婚呢,越早离越好,我说得还不够清楚?”
“你!”齐娇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郑清秋,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现在满大街都知道了,快传遍整个乌城了,你是真不怕呢!你还敢说巴不得早点离婚,陆放要知道了,肯定会和你离!”齐娇抬高了声音,似乎很害怕郑清秋不害怕。
郑清秋看到齐娇这个莫名其妙生气的样子,突然灵机一动,笑着看齐娇。
“那最好。我还着急呢,都要传遍整个乌城了,还没传到陆放耳朵里?陆放怎么还不来跟我离婚呢,要不,你帮我去给他传话,叫他早点来跟我离?”
小招弟听完郑清秋的话,突然神气地叉起了腰,她想到妈妈离了婚就不被打,她跟着妈妈离开爸爸就不被骂,心里就无比高兴。
于是她也看向齐娇。
“婶婶,你记得帮忙传话哦。”
郑清秋听到女儿的话,很是欣慰,忍不住把小小的招弟抱了起来。
“招弟走,妈妈带你去多买几块布,多做几件衣服。”
……
齐娇看着郑清秋雀跃的背影,看到她那股开心的劲儿不像是装的,不由心中窝火。
她摸了摸杨大宝的脑袋。
“儿子,你知道那个放牧的陆放叔叔家在哪里不?你去告诉你陆放叔叔,就说你清秋阿姨很嚣张,叫他快点把你清秋婶婶带回家好好收拾,不然你清秋婶婶都要上天了。”
“好!”杨大宝也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
齐娇看着杨大宝离开的方向,又转身看向郑清秋那个依旧雀跃的背影,脸上的恼怒才稍稍减少一些。
“郑清秋,陆放真来收拾你,看你还怎么嘴硬!哪有女人不怕离婚的!”
……
郑清秋把齐娇对杨大宝的吩咐都听进去了,她过了一会儿才让招弟回头看,知道杨大宝确实已经往陆放家里跑后,她才心满意足地笑了。
陆放无耻之处在于,他瞧不起她,却需要她为他操持家务,所以再瞧不起她,也不能没有她。
所以,她不能光等陆放来休她,她得想办法激怒陆放。
陆放好面子,如果让他丢了脸面,一切会好办很多。
街上很冷,郑清秋也不想那么多了,看着穿着单薄的女儿,当务之急,是要买些棉花给她做件新衣裳。
拐出“商队一条街”,终于看到一个棉花铺子了,郑清秋拉着闺女的手就走进去。
西疆盛产棉花,棉花的质量非常好,价格便宜。
棉花铺子里卖的不只有棉花,还有纺好的棉布,不同花色不同厚度的都有。
郑清秋买了好几斤棉花,毕竟除了招弟,她也要给哥哥嫂嫂侄女儿也做一身棉衣。
她帮哥哥一家三口挑好做面儿的棉布,就让店主去裁剪她需要的长度,她带着招弟去挑选招弟喜欢的棉布花色。
相对于十几年后千篇一律的黑灰蓝,这年代的布料花色还算多样。
郑清秋看中了一种被当地人称为“艾德莱斯”的花色布料,有用亚麻纺的,有丝绸纺的,更多的是棉纺的,颜色很是绚丽。
她挑中一条蓝白黄三色纺织的棉纺艾德莱斯,刚想叫招弟过来比一比,看看在身上的效果,就见招弟突然跑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艾德莱斯”是新疆一种特殊工艺的布料,很好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