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信不发达,那边吴三桂反了好些时日,这边朝廷才得到消息。康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派往贵州备办吴三桂搬迁所需夫役粮草、船只的兵部郎中党务礼、户部员外萨穆哈,骑着马一路向京城狂奔,裤裆都被马鞍磨破。下了马,连滚带爬,进了兵部衙门,趴在地上,只说了句:“吴三桂反了!千真万确!”便昏了过去。这话实在太震撼了!兵部值班官员连忙用水泼醒他们。见了兵部尚书,他们赶紧将整个事情的经过进行了汇报。
这两人能捡回条命,回京城报信,也实属侥幸。当时党务礼、萨穆哈、户部郎中席兰泰、兵部主事辛珠、笔帖式萨尔图,奉命前往贵州,为吴三桂搬迁置办船只、粮草。他们一到贵州,云贵总督甘文焜便告诉他们吴三桂在云南已反。甘文焜之所以能得到这个消息,是因为贵州提督李本琛参与了吴三桂的叛乱,而此人又给贵州巡抚曹申吉写密信,相约起兵响应,不料此信被甘文焜意外截获。正好此时,党务礼一行到达,甘文焜连忙安排他们撤回北京,向朝廷报急。
在甘文焜的安排掩护下,这几人换了便服,偷偷溜出贵阳,直奔北京。但此时,吴三桂的密令已到,各处相继开始戒严。党务礼等行至镇远,被当地守军识破,遭到追杀。这几人一路狂奔,兵部主事辛珠、笔帖式萨尔图因所骑马匹脚力不济,以致被追兵抓住,随即被杀。而党务礼、萨穆哈两人则幸运地逃到沅州,出了吴三桂的势力范围,这才捡回条命。他们进入湖南境内后,才得到补充的驿马。日夜兼程,总算回到了北京。至于户部郎中席兰泰,则是因为当时他们一行在镇远只弄到四匹马,而席兰泰在五人中,骑术稍逊一些,所以才改乘船。满人以骑术见长,吴三桂的命令虽然是要求各处关口都严加盘查,但当地守军想当然地认为,满人骑马才是常理,所以对码头船只检查得十分松懈,从而使席兰泰乘船逃至常德,继而换乘驿马,于十二月二十七日回到北京。
在这五人工作组到达贵州之前,总督甘文焜得知吴三桂谋反的消息时,刚办完母亲的丧事,才返回贵阳不久。这个消息一时让他有些发懵,但他很快就恢复过来,派了族弟甘文烱进京报告。同时又写信给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向他通报云南的事变。接着紧急命令贵州提督李本琛,率部扼守盘江,但李本琛是吴三桂的人,他先以书信试探总督的态度。甘文焜不明就里,表示要誓死守住贵阳,此后李本琛便不再听候他调遣。而总督府的直属兵力,绝大多数已为李本琛收买,其余见大势已去,也纷纷开了小差。甘文烱倒是个死心眼,他先令自己的妻妾同府中七名妇女上吊自杀。又带着第四子甘国城,率十余名骑兵,赴镇远,打算招湖北兵士扼守险隘,阻击吴三桂的部队,不让其杀出贵州。
十二月八日,他们父子到达镇远,该地守城副将江义已投了吴三桂。他们无法进城,只好渡河。行至吉祥寺,江义所部把他们包围在寺内。甘文焜父子见无法逃出,遂朝北京方向,向康熙帝拜别,拔刀自刎。随从笔帖式和善、雅图也一同自尽。
康熙帝得知西南事变,震惊不已。刚开始他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后经多方核实,才终于接受了这一事实。
御前会议上,许多先前反对撤藩的大臣们,把矛头指向了主撤派。他们提出,惩处主撤派,也许可以平息这场事变。康熙帝倒也有魄力,既然事情已经出了,再惩处主撤派,已毫无意义。吴三桂既然已反,自然是不会回头。他对众臣说:“此出自朕意,他人何罪?”
康熙帝很清楚,对于吴三桂,朝廷只能是钢刀对钢刀,这是唯一,也是最管用的方法。
清廷迅速做出战略部署:
荆州(湖北江陵)系长江南北咽喉要地,战略地位显著。吴三桂军必犯湖南,而荆州必先设防。康熙帝派前锋统领硕岱率大军,星夜前往,据守荆州。然后,由荆州再进至常德(湖南常德),以遏贼势。
为争取时间,由户部负责,预先在沿途出征将士停留处备下粮饷,保证硕岱兵到,粮饷亦到。康熙帝同时责成议政王大臣,安排大军及后续部队进发等问题。
此后康熙帝又不断制定作战方略:
一、调兵遣将,分守战略要地。在广西与贵州相邻地带,预先设防。立授驻防广西的已故定南王孔有德的女婿孙延龄为“抚蛮将军”,线国安为都统,责成他们“统兵固守”。
二、命西安将军瓦尔喀进军四川,并指示:四川与滇省接壤,今吴三桂已反,你可率副都统一员、全部骑兵,星夜赴四川。凡自云南入川的险隘之地,都必须坚守。大兵不日即进剿云南,等我师临境,贼势渐分,如有可乘之机,你即与提督相机进讨。至于西安等处,朕当刻期遣发禁旅,前去驻防。在征调瓦尔喀进川后,又命都统赫叶为“安西将军”,率兵同瓦尔喀等由汉中入川,以护军统领胡礼布为副将军,率署前锋统领穆占、副都统颜布随同出征。
三、考虑到荆州地位极其重要,绝不能有任何闪失,康熙帝决定再派多罗顺承郡王勒尔锦为“宁南靖寇大将军”,总统大量满洲八旗及部分汉军开赴荆州。为了激励这批出征将士,在出征兵士每人白银十两的额定标准外,再增加十两。委署章京的护军校、骁骑校以下,护军、拨什库、甲兵、弓匠以上,各赏银二十两,铁匠等夫役人员也各给银十两。
四、以山东兖州地近江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广,山西太原地近陕西、四川,均属东西孔道,为适中之地,分别集结部队,秣马以待,随时调遣或应援各邻近地区。此举既节省大军从北京南下的时间,又可避免将士长途劳累之苦。副都统马哈达领兵驻兖州、扩尔坤领兵驻太原。
五、为应对战场形势,命直隶各省巡抚仍管兵务,各设左右两营,归巡抚直接统辖。
军事上,双方旗鼓相当,但政治上,清廷似乎更玩得转。
一、下令停撤平南王、靖南王两藩。康熙帝给这两王亲笔诏书,意思是说:朕闻云南作乱,靖南王相应固守地方,不必搬家,平南王亦如之。命前往广东、福建办理撤藩的钦差大臣梁清标、陈一炳回京。
二、原吴三桂部属文武官员,以及现仍在直隶各省,无论是在职的、闲住的,虽有父子兄弟现在云南的,概不株连治罪,自今以后,各宜安心守职,无怀疑虑。
三、将吴三桂之子吴应熊暂行拘禁,待“事平”再作处置。
四、向各重要军镇通报吴三桂反叛之事,并指导其作战方略,安抚和鼓励他们守御地方。其中陕西省,因距京师甚近,又控驭西北边疆,直接关系到北京的安危,康熙帝特给陕西总督哈占、提督张勇、王辅臣发去紧急谕旨:要他们注意发现吴三桂散布的“伪札、伪书”,晓谕官兵、百姓,检举揭发,向上报告。并称赞他们是朝廷攫任的“股肱之臣”,捍御边疆,绥辑军民,惟他们是赖。
从以上可以看出,康熙帝虽年轻,但思想工作上还是很有一手的。
吴三桂的反叛,对清廷的冲击实在太大,以至于清廷差点忘了礼制上最重要的一件事(也许是里子比面子重要,所以清廷先只顾忙着部署军事了)。
好在十二月二十六日,清廷终于回过神,下诏削除吴三桂的王爵,向云贵文武官员、军民人等发布通告,宣布平叛。并承诺:所有人只要能各宜安分自保,无听诱胁,即或误从贼党,但能悔罪归诚,悉赦已往,不复究治。至尔等父子兄弟亲族人等,见在直隶各省,出仕居住者,已有谕旨,俱令各安职业,并不株连。尔等毋怀疑虑,其有能擒斩吴三桂头,献军前者,即以其爵爵之。有能诛缚其下渠魁,及兵马城池,归命自效者,论功从优叙录。
清廷的讨吴谕旨,与吴三桂的讨清檄文,自然内容是完全对立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往对方身上泼脏水。摆出一副自己把心都掏出的可怜样,而对方则完全是狼子野心,极其不堪!
讨吴谕旨中,吴三桂为清朝开国立下的汗马功劳,肯定是看不到的,倒是清朝给予吴三桂的隆礼厚恩,被不厌其烦地一再提起。清廷撤藩,根本原因在于不放心吴三桂手中的军权,及其在藩地的实力,但谕旨却称吴三桂是自请撤藩,朝廷为照顾他年迈齿衰,不忍心让他久驻遐荒,故允其所请。一番肉麻之话,在今天读来,都直掉鸡皮疙瘩。
值得注意的是,吴三桂在讨清的檄文中,大谈他当年委曲求全借兵复仇的壮举,反复申明当时跟多尔衮订有立明太子的协议,谴责清朝违背诺言,阴谋夺取了全国政权。对于这个问题,清廷的讨吴谕旨没有做任何回应,可见吴三桂所说应该是事实。所以笔者再次提醒大家,对于历史事物,我们断不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随意给古人贴标签。历史中的人和事,往往并不是非黑即白。
道义上,双方分不出高低黑白。当然那只是旁枝末节,生死存亡,说到底,还在于军事上的较量。
清廷的战略思路:是以荆州为固守要冲,以此死守,抵挡吴军北进正面之锋。以四川、陕西为侧翼,派八旗大军进入四川,防止叛军经四川进入陕西,从而威胁北京。以兖州、太原为南北东西的中继点,在此集结预备队,见机行事。广西方面,授孙延龄以兵权固守,以牵制吴军北进。清军此时,还是处在战略防守地位。
受到此次吴三桂反叛的教训,康熙帝紧急叫停了撤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这两藩的计划。为的是孤立吴三桂,同时也是一种无奈。若真撤了这两藩,等于是把广东、福建拱手让给吴三桂。不过效果如何,决定权此时已不在清廷手中。这得看尚藩与耿藩的智商与勇气了。清廷对于他们那是锦上添花,而他们对于清廷,则是雪中送炭,意义完全不同。
除了对两藩,在处理广西将军孙延龄的问题上,朝廷也体现了孤立吴三桂的意图。孙延龄原是定南王孔有德的属下,级别并不高,后被孔有德赏识,不断提拔,还把自己的独生女儿孔四贞嫁给了他,让他做了乘龙快婿。在孔有德死后,清廷为了笼络人心,特命孙延龄为“广西将军”,“掌管王旗”,驻桂林。不过这人肚中似乎没什么“大货”,平日里常有出格之举,都统王永年就揭发过他杀人等恶劣行径。撤三藩时,朝里不少人主张连同他一并撤了。广东道御史鞠珣,参劾孙延龄。奏文中,直截了当地称其原是一个“标员”,“年齿素轻,位权未重”,只因他配定南王之女,才执掌该王所属军队。接着说他“终属外姓”,论名分他无承袭勋爵之理,论军心,“多有未肯帖服之情”。鞠珣又引述两广总督金光祖的奏疏中揭发孙的许多不法事,他要求将孔四贞跟孙延龄“撤回京师”,孔有德所部官兵,或归并正黄旗,或分隶八旗,另派将军统辖。不过正因为孙延龄无才无能,朝廷觉得此人不成气候,所以当时忙着三藩的事,也就没动他。吴三桂一反,孙延龄一下子便成了“香饽饽”,康熙帝授他“抚蛮将军”之职,令其固守广西。
清廷似乎只将这次吴三桂的叛乱视为一个独立事件,这未免太低估吴三桂的能力了。对当时整个社会的态势,也太疏于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