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当鲍德温二世刚刚加冕耶路撒冷国王之后,就有两位来自法国香槟地区的骑士前来拜访。一位是年近半百的骑士于格·德·班,另一位名叫戈德弗鲁瓦·德·圣奥梅尔。他们声称愿与另外7位骑士一道,组成宗教骑士团,担负起防卫雅法与耶路撒冷之间朝圣路线的任务。
虽然包括于格在内的骑士只有9个人,中世纪的骑士都带有步兵作为辅助,这9位骑士各自带了5位步兵做辅助。此外,每人还有三四位马夫。因此,9位骑士组成的战队,达到90名兵力。当然,主要的战斗力还是这9名骑士。
鲍德温二世得到骑士团的援助,大喜过望,便在耶路撒冷城内东南角的公元前的犹太圣殿位置,为这些骑士提供了活动的据点。因此,在十字军的历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圣殿骑士团”,就这样宣告成立了。所谓圣殿骑士团的名称,就来自其位于古代圣殿遗迹的驻所。
作为一支宗教骑士团,圣殿骑士团的成员首先必须是拥有武器,能征善战的骑士。
其次,宗教骑士团与世俗的骑士不同,其参加者必须舍弃世俗身份,一生侍奉上帝,保持修士式的僧侣生活。参加宗教骑士团者,其作为俗人身份所具有的一切资产,都必须捐献给骑士团。因此,加入骑士团以后,就不再是骑士于格·德·班了,而自称修士于格。
圣殿骑士团的纹章
再次,要成为修士,就要在上帝面前发誓一生献身神职,这一点与其他修会一致。
所谓清贫、服从、纯洁三大信条,具体来说,就是舍弃私有财产,对上帝绝对服从,以及一生独身。因为于格·德·班已经结婚,在圣殿骑士团创立之前,他解除了自己的婚约。
宗教骑士团的第四个特点,是不归任何世俗国王或领主管理。这一点不同于世俗的骑士,后者都以地方领主为其主君。由于他们是持有武器的修士,并不受修道院或当地主教的管辖,而是直接听命于罗马教皇。因此,宗教骑士团独立于诸侯、国王、皇帝与各地主教。
因此,圣殿骑士团完全独立于耶路撒冷国王、安条克公爵、埃德萨伯爵和特里波利伯爵,也并不受耶路撒冷牧首管辖。它是叙利亚与巴勒斯坦十字军国家内的战士集团。
创立圣殿骑士团的于格·德·班,曾在戈德弗鲁瓦指挥之下作战,具备第一次十字军的战斗经验。
于格·德·班也可以选择依然作为世俗的骑士,在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的准许之下保护朝圣路线的安全。由于鲍德温二世也属于洛林家族,他自然能在其军队中谋得一官半职。
而于格之所以选择与其他骑士组成宗教骑士团,是因为他们可以作为独立的战士集团,不受世俗诸侯和封建领主的指挥,而独自开展行动。耶路撒冷的王位,不可能永远在洛林家族的鲍德温二世之手。于格·德·班成立宗教骑士团的目的,在于永久保持自身行动的自由,诚然是十分明智的选择。
而第五点特征,则是圣殿骑士团与其他宗教骑士团不同的特色。
圣殿骑士团的成员,除了要遵从清贫、服从、纯洁三大原则之外,还需坚守一项义务,即为了保护朝圣基督徒的安全,对朝圣沿线的异教徒格杀勿论。
圣殿骑士团成员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要求穆斯林对手改宗。在他们看来,任何问答都毫无必要,只要记得骑士团的信条即可。对于基督教的宗教骑士团来说,诉诸武力是不受限制的。在所有的骑士团中,明确表示对穆斯林格杀勿论的,除圣殿骑士团外别无他者。
在这个十字军东征仅仅开始20多年的时代,赞同圣殿骑士团强硬路线的人却并非少数。
对前往圣城耶路撒冷的手无寸铁的朝圣者来说,胸前画着白底红十字,又在白色大披风上画着红色大十字的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是能够保护自身的强大军事力量。这些朝圣者希望,在往返西欧的路上,都有这些骑士的护送。
圣殿骑士团从当初9人的水平逐渐增加,终于在成立10年后得到了罗马教皇的正式承认。得到罗马教皇承认,就意味着圣殿骑士团成为了基督教世界全体公认的组织。从此,期待加入的骑士不断增加,骑士团所拥有的动产与不动产也源源不断地大幅增长。
此时的圣殿骑士团,受到了强有力协助者的眷顾。这就是号召发动第二次十字军的天主教会圣人圣贝尔纳。此人以“克莱尔沃的贝尔纳”之名为西欧人所知,是西多会派的修士。
这位当时极为著名的人物,曾专门撰写了《对新诞生的圣殿骑士团的赞赏》(De laude novae militiae ad Milites Templi)一文。文中明确认为,对其他宗教信徒肉体消灭的行为,在基督教徒战士方面是完全正当的。这篇文章成为在王侯和高级神职人员中,以通用的拉丁语宣传圣殿骑士团的重要作品。他的宣传为圣殿骑士团组织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同一时期,另一支宗教骑士团也粉墨登场了。它就是在十字军东征历史上与圣殿骑士团齐名的圣约翰骑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