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女人看错眼

男人女人看错眼

作者:唐席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他是能力卓越,人称“房地产之神”的大总裁,却一心想娶个干练的女强人替他处理公司业务,好让他逍遥一辈子,到世界各地去快活──为了他美好的下半辈子着想,他以做事负责、思虑严谨的好男人形象,顺利娶了位乖巧文静,认真负责的老婆──见鬼了!剧本怎么完全不一样了!?为什么最后变成她去巴黎喝快乐的下午茶,他却傻傻的在这里替她加班!?他这只大老虎竟然被耍了?那只小白猪最好不要被他逮到!他绝对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最新更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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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这男人在说哪一国话啊?先是对她说[七号],接着又给她一张烫金名片,要她[想清楚再去找他],他到底要干嘛啊?嗯,他长得是很帅,体格也不赖,但脑筋怎么有点[爬带爬带]……虾米?这男人竟然还出现在财经杂志的封面上?原来……他是要她想清楚要不要当他七号情妇!但是她这辈子是立志要当[亿万富妻],可不是要当[亿万富翁的地下老婆]!堂堂的总裁大人怎能不顾她意愿直接把她绑架走?她不是应该有拒绝的权利吗?他怎么可以因为她拒绝他就——啃她脖子!呜~~他一定是吸血鬼来投胎的,而她再拒绝,会不会全身的血被他吸光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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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没节操、没良心的男人都该死!被告白很伟大吗?拒绝一个纯情少女报应该吗?哼!她偏偏就讨厌、痛恨、唾弃这种自命不凡的臭男人!可……为什么才短短几年的光阴,他突然变得这么当红、抢手?还让全台湾一半以上的女人抢他抢得头破血流!?反了!真是反了!她非得要想办法“整”救这些无知的女人,而她也非常乐意“治”治这个肠坏肚烂的臭男人——哎!这可是他自己送上门的哦!反正那些踏破她门槛的女人一致目标就是冲着他来的,她呀!只要跷着二郎腿,坐在门边收钱就行啦——喂!太过分了吧!就算是她对不起他,把他给“卖”了。他也不该拿她当不要命的“挡箭牌”啊!更何况,她“挡”的还是他底下那热腾腾的“火箭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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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呜……人家等了九年的老公终于回来了!而且还是全校最崇拜的老师喔!啥!?觊觎他的人已经绕台湾一圈了?气死人了!主权岂容侵犯!想跟她抢老公?门都没有!看她的榴梿巧克力、十八味咖啡密集攻势……还不行?没关系!她还有秘密武器哦……老妈是上哪去给他找来了这样的老婆?他可是享誉国际的天才设计师耶!女人他还会缺吗?可是……这个老婆愈看愈活泼、可爱耶!不过……也不用那么活泼吧?活泼到四处闯祸,将自己陷入危险中,还要他随时准备变身去解救她——要将这样的闯祸精娶回家?他得好好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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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唐席
    爱一个人可以爱到什么程度?他可以第一眼就爱她爱得发狂,爱她爱到大胆启用没有经验的她当特助,爱她爱到即使她有男朋友也在所不惜,爱她爱到连公司都可以拱手让人……天杀的!她是盲了还是傻了!?他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她还当他是老板爱护员工的“好表现”!?嗟!没良心的小女人,这辈子肯定还没遇过什么坏人,她以为全天下的狼都是“好郎”啊?哼!“郎”当然有很多种,只敢跟在她旁边甜言蜜语的郎没什么好怕的,像他这种会“咬人”的郎啊……可就要好好注意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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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嗟!谁说当女人一定就得嫁人!?她也不过才二十来岁,还是个有身价、有前途的当红副总裁,她家的娘却怕她嫁不出去似的,一天到晚逼婚,烦不烦嘛──女人存在的意义是在「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创个头啦!原来老妈打的主意,是要她「生」个孩子来解解闷……哎呀,早说嘛!凭她的魅力,这件事当然是易如反掌啰──嗯……就是他了!他是公认的女性杀手,一天少说也要「杀」个几回合,而她只要耐心的等他「办完事」,再准备个塑料袋,在一旁接一些「多出来」的精子就行了嘛!瞧!多经济、多省事、多有效率说──嗄!她只要一点点够用就行了呗,他干嘛那么大方,一次就「输」给她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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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她一个堂堂的业务经理,阅人无数,看人从来没有看走眼过,没想到第一个跟斗就栽在自家大总裁面前!该死的她,竟将帅的过头的大总裁,当成是副总裁养的小白脸,不但用力跟他宣扬同性恋并不可耻,还祝他与副总裁永浴爱河……喔,希望总裁大人贵人多忘事,忘记她说过的话,也忘了曾见过她这个人——啥?他不但没忘记她,还因她在年终晚会上主演的不婚灰姑娘,让抱定单身的他有了逃避父母逼婚的好点子,所以决定邀她在现实生活中搭档演出“避婚记”?天啊!这算是对她“有眼不识总裁”的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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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歌唱事业如日中天,每个人奉承他都来不及,就这个小妮子敢大声跟他“呛声”!不过,后来他竟发现——他开始会“想念”她对他训话的样子!?也不知是巧合,还是上天安排,让他再次见到她!这次,他萌生要她的决心,想把她纳入羽翼下,与她一辈子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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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没听说过肉票会自动走到绑匪前面的,她耿心就是那创金氏世界纪录的第一人!也不知道大家干嘛那么怕他,说到底,还不是只披着“总裁”皮的“神偷”狼,宝物偷不到居然“偷起人”来了!但当他的肉票就是要让他一口口的“咬”吗?那他可不可以先“喂饱”她再来啊……世界上没有他“蔷薇怪盗”偷不到的东西,唯一失败的一次就是栽在这小妮子手上!从没见过像她一样那么“肉脚”的偷儿,但是她又是那么该死的好运气,几乎所有的“宝贝”都被她歪打正着的到手,就连他这个身价亿万的康斯坦财团总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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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唐席
    哼!嫌弃她个头小、没分量?!那又怎么样?!她是他的未婚妻,这是大家从小就说好了的嘛!他怎么可以说不算就不算?!他是黑帮少主耶!出来道上混,还这么不讲信用?!哼!没关系!要比耍赖,她可不一定会耍输他!她会想办法让他每天都过得很〔刺激〕───唷~~原来要让他这个黑脸王子生气这么简单啊!她只要装装小太妹,去他的地盘上闹闹事,瞧!他这不就马上飞飙过来了吗?……该死的!他是笨蛋啊?!〔一公尺沟通法〕怎么教都教不会?!还自创什么〔一公分沟通法〕?!拜托,哪有人先挖了人家的〔沟〕,再好意思问人家〔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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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这些女人是怎么回事,她的爹地是帅,是很有钱,可是也不要一个个就死巴着他不放啊,真是搞不清楚状况!现在她们要巴结的可是她呢!因为爹地是要替她找妈妈,又不是要替他自己找老婆,她们干嘛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真是碍她的眼!咦?这个打扮很耸的阿姨,还挺有趣的,而且怪的是,爹地一看到她竟会眼睛一亮……好,就是她了!她决定想办法让这个耸阿姨当上她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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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出我心爱的那个人。”,什么线索也没给,只有这句话,,要她去哪生人啊!,这家伙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真懂得如何惹她生气!,“如果一个月内找不出那个人,,你得答应我所开出的任何条件。”,瞧瞧他那是什么轻蔑语气!,就冲著这一句,她接下任务了!,但……怎么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奸诈啊?,管他那么多,反正她一定会达成任务,,不辱她“猎人”之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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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上工,她竟就接到一个大任务--,采访素有绯闻制造机的华霙财团总裁!,就在她还搞不清楚状况,,竟因为一时冲过了头,,冲开了所有围在他身边的记者,,站到了他的面前,,一时之间成了众人的焦点不说,,那可恶的绯闻制造机,,竟还当著众人的面邀她共进晚餐,,让她顿时成了所有报章媒体的娱乐版头条!,这该死的男人到底想要干什么啊?,什么?他想追才见过一面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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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男人接近她,,虽然是为了她身上的宝物,,可是,她对他这个人可有兴趣极了!,原本她是不想要结婚的,,但,这男人分明是上天特地为她打造的,,面对这样千载难逢的一流男人,,撤退?,她又不是吃错药!,尤其,从没一个男人让她这么钦佩,,不但长得帅,身手好,智慧又高,,呵呵--,这男人,她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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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她受够了!这痞子从小就爱捉弄她,爱跟她抢东西,爱害她出糗,口口声声说喜欢她,眼睛却同时偷瞄别的女人,还收一堆别人送的巧克力……她就算再笨也不会再上当!而现在,她只想好好和她暗恋的经理谈恋爱,他干嘛三番两次跑来搅局!?哼!就这么决定,为了彻底摆脱他的纠缠,她决定出卖他,登报让他成为“出租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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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带着一个可爱的女儿回到乡下,你会做些什么...........。是做一个安安稳稳的全职奶爸~还是给女儿找个妈~有很多种可能~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让女儿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成长。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李化吉因幼弟被扶为皇帝,也一跃从乡野村妇变成了金枝玉叶的公主。这样的她,能嫁给大司马谢狁,实属三生有幸。大家都这样说,就连李化吉也这样以为。因此哪怕谢狁残忍无道,手刃天子,曾把她吓得噩梦连连;哪怕她思慕的从来都是温润君子,此生绝不可能喜欢谢狁;哪怕她知晓谢狁薄情寡义,只视她为玩/物,根本不爱她。但为了幼弟的皇位,李化吉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谢狁。*曾有人诅咒谢狁此生爱而不得,谢狁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以他们的孩子和谢家夫人之位为筹码,请求他放她和弟弟一条生路。那时谢狁才知,成亲数年,隆汉依然视他为陌路,就连他们的孩子,她也弃之如敝履。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流水千载
    “火灵根可以凭空传递能量?金灵根可以聚集物质?水灵根是流动和液态?”“灵根可以融合?水灵根制造水,加上土灵根固化,就能融合出冰灵根?威力暴涨十倍?”“那地风水火呢,该不会是重炼世界吧?”云夜若有所思,似乎看到了逆行修仙界已知常理的可能。……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个体伟力决定秩序。命格、体质、神识、悟性、灵根、道器……森严的天赋阶级。闭环的资源垄断。辅以强权。层层压制。凡人们,无法喘息。万万年来,秩序永恒不变,唯有真仙俯瞰人间。直到一个可以不断转世重来、加点天赋的现代人到来。穷尽时光,穷尽积累,开创逆天新法,打破这永恒秩序!从修改自身命格和灵根开始,逆命伐仙!(一个隐藏在历史中,改天换地的故事。)
  • 作者:携剑远行
    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除了那个失踪了,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也就麻烦多点,生活苦点,处境凶险点,前途渺茫点罢了。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天宝都还有十多年,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直到很久以后,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被人给斩了,斩他的人叫方有徳。“方有徳?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