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中短篇小说集

张爱玲中短篇小说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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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詆調の寳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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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即将完结,预收《我有两个顶流亲弟》bw一周本文文案:玄学大师穿成豪门炮灰真千金,还成顶流早死后妈。继子陆熙凭着一张神仙颜值,出道即黑红。耍大牌、不敬业、买歌抄袭、打工作人员……陆熙成了衬托男主的黑料艺人,遭全网封杀,在人生最美的十八岁跳楼身亡。而她更是出场就挂的背景板……刚穿越过来和继子录综艺的江清墨???为了了结身上的因果,江清墨决定扭转自己和继子的悲惨局面。**顶流陆熙和漂亮后妈参加《妈妈!我们今天吃什么》,遭全网黑粉抵制。陆熙一看就是整容脸,脾气差还打人,看你后妈这么怕你,没少在家打后妈吧?你也配上综艺?陆熙滚出娱乐圈,看你被wb我就放心了。节目直播后,原男主的妈在买菜做饭,疯狂艹天才儿子,慈祥妈的人设。江清墨则在看面相算命,而骄傲放肆的陆熙,收敛满身反骨,举着#我妈算命超准#的五行旗跟在江清默身后乖乖收钱。艹,直播搞封建迷信?污点艺人+神棍后妈,祝你们早日升天!然而节目直播过半,全网跪拜。国际首富跪谢大佬救命,血光之灾,全靠大佬化解。感谢大佬让我见到了死去的奶奶,拿到了奶奶留下的遗产。黑粉:陆熙我错了,求你让咱妈给我算个命。节目组:让你直播亲情,你却算命当神壕?还成了三界顶流?天界:感谢江清墨成为天界形象大使,发扬仙道传承。地府:感谢江清墨成为地府旅游形象大使,最近恶鬼都在追星,不去祸害人间了。某官方:感谢江清墨成为玄学掌门,自从大家看了天界和地府,都在积德行善,人间和谐靠大佬。热搜:今天又是求大佬算命的一天!接档文《我有两个顶流亲弟》文案身为豪门真千金的沈星辰,是个一心只有科研的真大佬。她的两个顶流弟弟,一个是孤僻暴躁的爱豆,一个是毒舌禁欲的影帝。某天,沈星辰发现自己是娱乐圈文中炮灰姐姐,她死后财产和未婚夫都会被穿书女继承。而她培养出来的两个顶流亲弟,被带着系统的穿书女在综艺节目中心机攻略,刷好感度。穿书女理所当然的享受两个顶流的追捧宠爱,看着他们为了自己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得知两个弟弟,会从顶流到全网黑,最后两个死的都很惨。沈星辰???沈星辰连夜制定了十条家规,发给两个顶流亲弟:【谁敢为了一个女人,插兄弟两刀,我打断他的狗腿。】**慢综《我们的生活》开始录制,穿书女准备攻略孤僻爱豆、毒舌影帝,等着所有人都爱她的时候。却发现脾气暴躁的孤僻爱豆,收起满身反骨,如珍似宝的细心照顾沈星辰。怼遍娱乐圈的毒舌影帝,面无表情的翻着菜单,乖乖给沈星辰做满汉全席。还有一个白切黑的霸道总裁,红着眼睛在争宠……穿书女看着明艳张扬的沈星辰,努力维持着善解人意的温柔人设:姐姐怎么能脚踏三只船呢?不像我,只想和他们做朋友。网友:孤僻爱豆、毒舌影帝、 霸道总裁你都勾搭,把慢综玩成乙女游戏?被网暴上热搜的沈星辰??我有两个亲弟,一个是顶流,另一个还是顶流。霸道总裁??哥哥的爱终究是错付了??两个顶流亲弟:姐姐爱的只有我!!知道真相的粉丝们:为姐姐痴、为姐姐狂,为姐姐哐哐撞大墙。
  • 作者:招之即来
    ——更多预收文请戳专栏,求收藏呀——一朝穿书,慕招招穿成已下线的女配,从棺材里爬出来,吓坏整条街的人。爬出棺材,是有代价的,她必须攻略反派成功,才能活下去。于是,她掏心掏肺对反派好,好到把自己都给感动哭,可每逢生死二选一,反派都义无反顾选择他的白月光。既如此,那告辞!其实早在刚穿来,初见原书温润男配景宣的第一面,慕招招就想好她和他未来孩子的名字。可惜,因为攻略反派的行为,她伤景宣至深。她打算利用剩下的日子,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追夫之路。眼看成功在即——【喜报!反派对宿主的好感值已达九十九,离成功只差一步!】为与景宣长相厮守,慕招招当着他的面麻溜地跑回反派身边,却不知这一去失了自由。再见景宣,他手执利剑,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率千军万马踏破楚国城墙,拖着重伤的反派来到她的面前,明明一身戾气,嗓音却极致轻柔:跟我走,我不杀人,跟他留,我屠全城。慕招招大受惊吓,她的景宣不是这样,她要逃!【阅读指南】*架空*女主看似温暖小太阳实则不轻易交付真心,把自己的命看得最重要,后期会有改变*原名《穿书后我成了病娇吸引体质》病娇有三,程度偏向不同*反派对女二无爱*本文于2021.10.18开文,文案已截存——————————预收文案一:《病弱反派每天都在求保护》一朝蹦极,风幽稚蹦进一个异世江湖。她从万米高空而降,系统给她两个选择:一.武功天下第一,每日行侠仗义二.头朝地,摔肉泥风幽稚想都不用想,喊出穿云裂石的一声:我要天下第一!天赋异禀即刻激活,她降落在武林大会,立即展开行侠仗义,将一众高手打得落花流水,救走一个受欺负的病弱少年。至此,她与少年一同成为江湖上的通缉者。竹林庄园,风幽稚在外与数百来人交战,病弱少年在内专心为她熬膳。待风幽稚轻松打趴数百人回来,肤色苍白的少年朝她献出一碗亲手熬的清汤银耳,面红耳赤柔柔一问:我每日给你做膳,你能护我三年吗?风幽稚看着眼前咳个嗽都有可能丧命的病弱少年,怀疑他下厨连勺都拿不动,带着怀疑喝下一口银耳汤,再是一碗,接着一罐,喝完当场拍案叫绝,爽快回他:别说三年,护你一辈子都成。徐消痕天生坏种,善于伪装,喜做恶事。武林大会上,所有人本该全葬送毒雾之中七窍流血而死,却从天而降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救了所有人,还带走了他。他突发奇想,打算借这女子的奇功,在三年之内,做下更多有意义的事情,三年期限一到,他便杀掉这位女子,看看她,会是什么表情。可后来,三年期限到了,他却为求她继续留在身边,不惜多番折磨自己,险失一条命。再后来,天下第一的她,成了不会武的废物,而病弱的他,成了天下至尊。宫殿上,徐消痕从后擒住少女的双腕,薄唇游移在她耳廓,幽沉低语:说好护我一辈子,那便一天都不能少,一步都别妄图离开。————————预收文案二:《公主予我》举国同庆的长公主大婚典礼上,本应凤冠霞帔出现的孟南烟,却是一身丧服现身,于万民之面,将匕首狠狠刺入驸马心窝。就在人人以为长公主深受情伤,看破红尘,将要皈依佛门时——隔日,长公主便美艳不可方物亮相琼林宴,当众调戏不苟言笑,清风朗月的新晋状元郎,摸手手,搂腰间,能占的便宜一样不落,将这面薄的状元郎气到愤然离场。不到三日,长公主又有新的目标,当街逗弄桀骜不驯的小侯爷,让对方面红耳赤当场逃离。又过三日,刚立下赫赫之功赶回京都的冷面战神,当天就被迫抱着长公主从城门走进宫门。半月过去,世家公子为博公主殿下一笑,使劲浑身解数,就连那被公主殿下刺了一刀,险险活下的前任驸马,抛弃尊严,也要日日跪于公主府门前,只为求公主殿下回心转意。孟南烟: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心转意,本公主就是要让尔等臣服,再干脆利落抛弃!亦如,上辈子你们抛弃本公主那般。后来,她做到了。一向清冷自持的状元郎,主动开口问她能否留下过夜。放荡不羁的小侯爷,为防她不安于室,整日寸步不离,连觉也不敢睡。冷冽无私的战神将军,愿将兵符交予她,手下兵将任她调遣。一日,孟南烟佯装一脸困扰,对那位从死人堆捡回来,罕言寡语的影卫道:他们总是对本宫纠缠不休,不如你去帮本宫赶走他们?影卫即应:请公主放心。若不是孟南烟发现不对劲及时出现,那三人的性命将会全葬送影卫之手。重活一世本想逍遥纵欢一辈子的孟南烟,没想到最后身边的忠犬变疯犬,将她牢牢困在身边。
  • 作者:九真童子
  • 作者:长青树长青
    上辈子,薛琰当了一辈子的权臣,重回七岁时,他不想当了,只想窝在这山沟沟里,跟兄长们一样当着庄稼汉子,平平凡凡种着田,不至于跟上一世一样,他权倾天下,家人却各个不得善终。不料,他爹突然捡回来一个女宝宝,说养大了,给他当媳妇。媳妇什么都好,就一点不好,不能让她一个人偷偷出去。不然,她这次给你捡回来个大将军,下次给你带回来个异姓王,就连当朝太后都给救回来了……没多久,又给你捎回来个小皇帝……*姜月,末世A区最高指挥官,竟然穿到了古代,成了一个三岁半的女娃娃。日子怎么过都好,只是她未来相公不知道怎么回事,每次她好心救回来一个人,他都黑脸。(甜宠文、一对一、双洁)
  • 作者:飞萌
    【3月27日从18章开始V,看过的宝们别重复买哦】【0点更新,青梅竹马/久别重逢/双向暗恋成真/SC/HE。vb:真的飞萌】7岁那年,母亲去世,安语被寄养到了楼家。到楼家的第一个傍晚,楼泽玉进门第一句话问了管家,她是谁?安语缩在沙发的一角没敢回答,是楼泽玉的母亲听到声响迎出来解释,还对他说:小安语以后就是你的妹妹了。少年看她的眼神带着轻视,谁想要个妹妹?茫然无措的小姑娘遇见下雨天,总是想要在别人的羽翼下躲雨。时间久了,她便以为那双翅膀只为她展开。18岁那年,楼泽玉有了女朋友。得知消息的那一天,长海市下了一场大雨,雷暴声中,她嘶哑的哭声像被按下了静音键,连同埋藏已久的爱意无人听见。她借口留学狼狈离开楼家,一走就是四年。四年以后,她因为一条假高定被人骂上了热搜。那似乎是她第一次以楼泽玉家人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线里。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每当有人问起她和楼泽玉的关系时,她都故作轻松回答:我哥。以为关系稳定,却不曾想,时间和意外从未改变过楼泽玉对她的感情。繁星漫天的那个夜晚,他的吻来得不够温柔,越界的亲近敲碎了理智。挣扎的提醒换来他一句。谁想要个妹妹?小镇长亭贩卖少女绮丽的梦,说愿望成真时天边会有彩虹。——《雷暴》安语*详细食用指南见首章作话。*********预收现言《沉醉》********【觊觎多年终成真/年上8岁/SC/HE。】晏明逸,体育界出了名的浪荡公子,狂放桀骜,落拓不羁。联赛前夕被曝和三线女演员未婚生子,晏明逸整个赛季状态不佳,接连坐了几个月的替补席。巧的是,这位绯闻缠身的体育明星,正好是薄寒烟的未婚夫。薄寒烟出身名流,外公薄元朗也曾是长海商界响当当的大人物。还没出嫁,外孙女就被人骑脸欺负,老爷子说什么也要退了这门荒唐的亲事。-薄寒烟整个年少时期就喜欢过晏明逸一个人。退婚那天,薄寒烟出门遇上了晏明逸的叔叔,晏沉。传闻中望江资本的实际掌权人,晏明逸现役俱乐部Wings的老板。薄寒烟和他见过几次。对他的印象仅仅只有,寡言少语,矜贵清雅,行峻言厉,但长得很好看。晏明逸在晏家最怕的就是晏沉。不理智的时候难免行为偏激。那天薄寒烟把晏沉堵在了车后座,问:晏叔叔,怎么样才可以让晏明逸也怕我?男人手指轻捻薄寒烟垂落的发,声音清冽:做他的婶婶。不久以后。云雾缭绕的山间别墅水汽沉沉。大早上采风回来的薄寒烟被宿醉醒来的晏沉压在了床上。男人轻咬她耳垂,沉声问:还喜欢晏明逸吗?风雨袭来之时,薄寒烟断断续续回答:不,不喜欢。男人停下,哑声问: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
  • 作者:渔小乖乖
    【景奈是景奈,颜景奈则是颜景奈,身份不同的两个人,他们互穿。】 景奈诞生于无数小世界的规则碎片中,是死灵的集合、幽冥的化身,某天意外与大世界的校园男神颜景奈交换了灵魂。受困于原住民的身体中,景奈一身神力无法施展,但没有关系,大世界的人都拥有充沛的灵魂之力,他一定要拿下这个世界! 互换第一天: 景奈发现了一种神奇的饮料——可乐,好好喝,嗝儿。 入侵大世界任务暂缓。 互换第二天: 泡面真香。 入侵大世界任务暂缓。 互换第三天: 同学为景奈打开了漫画书的大门。 入侵大世界任务暂缓。 互换第N天: 新规则被成功制定。 嗯???新规则怎么出现的?我还什么都没干啊! 1、本文6月1日入V。V后日更。 2、非传统概念互穿。白天二者共享颜景奈的身体,但主导者是景奈,夜晚共享景奈的身体,但主导者是颜景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