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色·戒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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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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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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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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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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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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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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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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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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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被穿书女夺舍,洛雨茗才知她所处的世界是一本书,那被她放在心底深处不能窥见天日的太子殿下,便是书中的男主。而她,是恶毒女配。然后,洛雨茗眼睁睁瞧着穿书女用着她的身体做尽坏事,名声尽毁而无能为力。一场宴会,穿书女为陷害身为女主的嫡妹洛予灵而作死魂消,洛雨茗才得以重新掌控身体,同穿书女留下的攻略系统大眼瞪小眼。洛雨茗:你宿主都嗝屁了,你还留下做什么?为了业绩,弱小无助的系统可怜巴巴地询问:不知你愿不愿意接着完成攻略任务?洛雨茗当即否认三连:不愿意,不想,不可能!知道结局的洛雨茗只想摆烂,根本就不想作为推动男女主角之间感情进展的工具人,最后不得善终。为规避凄惨结局,洛雨茗先下手为强,麻利地收拾行李远离这对金童玉女,替嫁给了被废黜圈禁的反派卫祎凡。之后,本是男主舔狗和女主爱慕者的两人,却忽然开始不管剧情不管男女主角,一起携手摆烂生活。——洛雨茗懒洋洋地听着系统痛心疾首地汇报太子和嫡妹的感情进展,暼向一旁同样悠闲自得的反派相公:你要不要去给太子整点幺蛾子?这段时间我们没有动作,他们俩都没什么感情进展了。卫祎凡漠然地摇头:不要,这俩木头的感情进展关我们何事。也是。洛雨茗点头附和,同卫祎凡交换了一个不谋而合的眼神,大好的时光,何必想不开去当反派,不如摆烂。预收文《这个反派难以攻略》求收藏穆筠被迫绑定系统穿书成了一枚作死的炮灰。初醒,就见书中的反派浑身是伤衣衫不整地被绑在椅子上,正腥红着一双眼瞪着她,穆筠心里咯噔一声,这刚过来就要领盒饭?急中生智的穆筠噗通一声跪下,感觉到反派大佬的呼吸一窒,顺势抱住他的大腿哭得肝肠寸断:对不起,原谅我,这都是因为我太爱你了……之后,穆筠为证心意,对反派大佬不离不弃,悉心呵护,事事亲力亲为,就是面对大佬的冷嘲热讽都能唾面自干,然后转身拿起大佬换下的脏衣服在寒冬腊月的天气里,顶着如芒在背的目光坐在院子里亲自手洗,一双手冻得通红,心里却美滋滋想的是——他一直在看着我,是不是很感动?不知系统又能加多少分,等会一定要不经意地在他面前多暴露一下手上的冻伤,让他愧疚,让他心疼!纪覃莫名其妙地穿书了,然后系统告诉他,他现在是书中的反派boss,必须沿着角色设定走完剧情。就在纪覃即将完成第一个副本,踏入主线任务时,却见那个本来即将下线的炮灰忽然惊恐变脸,然后抱着他痛哭流涕,滔滔不绝地诉说着对他的爱意。纪覃:……这剧情怎么跑偏了?之后,这位炮灰更是如同牛皮糖般黏上来,打骂不走。为此,纪覃每日想的便是,她怎么还不走?使得他接下来都不好操作了。还有,明明锅炉里有热水,非在冰天雪地的日子去院子里用冷水洗衣,明明冻得龇牙咧嘴还笑得一脸陶醉,事后还不肯擦药非得在他眼前晃悠一双通红的爪子。迷惑行为,无法理解。——纪覃看着日渐柔软的腹部惆怅地直叹气,想他以前作为校草加校篮队长,六块腹肌,迷妹一片。现在为扮演病秧子,长期卧床,每日缺乏运动。别说腹肌了,最近被穆筠投喂得还隐隐有长胖的趋势。不行!身材还是要卷起来!纪覃下定决心,趁着穆筠外出拿出他藏在床底的自制哑铃开始锻炼,却惊闻身后传来东西落地声,僵硬地回头,就见去而复返的穆筠张大着嘴一脸震惊地立在门口。纪覃:……事情不是你看到的那样。
  • 作者:胆小橙
    旧日音乐家最新章节_胆小橙_全文阅读
  • 作者:罗伯特·陆德伦 艾瑞克·范·勒斯贝德
    伯恩已在上一部《伯恩的传承》中成为007式的不老传奇,本作情节移至反恐战争:埃塞俄比亚山区传出核武情报,中情局副局长林德罗斯亲赴侦查,下落不明;伯恩为救好友重装上阵,只身犯险。归来后的林德罗斯隐隐现出叛象,恐怖分子的面目却仍在云山雾绕里,一切的线索指向伯恩曾在敖德萨执行过的一次暗杀。中情局长对伯恩显露不满,欲除掉这游离体制外、不听话的独行侠;国防部长在旁磨刀霍霍,欲对中情局把持的这块反恐蛋糕下手。腹背受敌的伯恩记忆再度受创,一切的真相到底为何?从东非到敖德萨,从阿富汗到中东,为追查恐怖组织的线索,伯恩再显过人身手,却惊悉:蘑菇云将在华盛顿上空升起……小说与伯恩系列可连读,单读也完全不影响。
  • 作者:霜橙
    ——预收文《岁岁》盲女伪斯文互相救赎锦杪再次见到裴臻时,他被困于金笼中,墨发散乱,衣衫不整,漂亮的嫣色从修长脖颈一路往下,泛红的深情眸勾人得很。偏他身上的清隽矜贵气质丝毫不减,仿佛他还是素日里人人称颂的帝京第一公子。锦杪笑吟:郎艳独绝,世无其二。心里所想却是:落我手里,裴臻你完了!-后来,新帝登基,有朝臣献上昔日金尊玉贵的琼阳公主以讨新帝欢心。锦杪身姿单薄,小小的一团蜷缩在金笼中,那双潋滟的明眸上覆了一层黑布,听见有人靠近,她便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乱窜,哪里还有往日的明艳生辉、娇纵恣意。众人皆知他们这位新帝身世坎坷,最屈辱的莫过被琼阳公主买回府中观赏作乐。果不其然,裴臻瞧着笼子里的锦杪露出了笑,不知是哪位爱卿将人找到的?那位朝臣刚要开口,便人头落地了。裴臻如玉的脸上沾了血,妖孽又阴鸷,他一剑劈开笼子的锁。方才还很怕人靠近的锦杪小心翼翼往前挪了挪,怀瑜,是你吗?跪在地上的朝臣有个别胆大的悄悄抬眼,发现他们的新帝红了眼,单膝跪在笼子前,殿下,怀瑜在。【本文阅读提示】1、惜命的病公主努力活下去变得偏执疯狂的帝王2、全书架空,私设满天飞,请勿考据3、裴臻,字怀瑜4、文案写于2021.4.9——《岁岁》文案——江赐是疯子,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怪物!所有人都在这么告诉黎岁,但黎岁始终坚信江赐是可怜的,是温柔的。直到有一天,少年满身血腥味出现在她面前,笑着告诉她:岁岁,我杀人了。再后来,江赐消失了,有人说他入狱了,有人说他死了……仿佛世间从没他这个人。但这段经历却成了黎岁挥之不去的噩梦,让她逃避这世间,不愿意恢复光明。到了十八岁,舅舅舅妈终于忍不下去,将她这个盲女送去了所谓的亲戚家里。这天夜里,电闪雷鸣,疾风骤雨,黎岁睡得极不安稳。恍惚间,有人俯身在她耳畔低语:岁岁,我的岁岁。-江赐是陵城最高不可攀的人物,儒雅斯文,气质矜贵,那张隽秀的脸上一向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慌乱一词似乎与他永远也沾不上边。大概只有黑夜知道,江赐每晚有多慌,他怕黎岁知道他是谁,又怕黎岁不知道……阅读提示:1、男主没杀人/带有追妻剧情2、伪斯文盲女/互相救赎文案写于2021.7.30
  • 作者:葡落生
    本文将于9.11号从26章开始倒v,届时掉落五更合一超肥章,肥章评论有惊喜掉落,感谢大家的支持,笔芯!预收《娇妾动人》《美人媚色撩人》求收藏,戳专栏可见,文案在最下【本文文案】【落魄心机美人面冷心热偏执驸马】傅云亭是安南侯私生女,刚被接回府上,阖府便因罪倾覆,随即她被流放边疆。为了有尊严的活下去,傅云亭委身一位将军,成了他最宠爱的姬妾。她原以为做宠妾便可安稳度日,直至她随将军回到京都,听到众人尊敬的称将军,驸马!傅云亭:!!!她竟成了长公主驸马的外室!她:告辞!随后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收拾包裹跑了。什么男人不能碰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哈,长公主的男人哒咩哒咩~谁料这位皇家赘婿却宛若发了疯,上天入地的去寻她回来,掐着她娇媚的脸颊声声冷笑,你好大的胆子,竟敢私自离我而去!傅云亭觉得他不可理喻,大兄弟你没事吧?认清你的身份好吗?你乃皇家赘婿,我不跑等死吗?.祁景安从未见过这般狡诈无信的女子。字字句句皆在诳他骗他,骗都骗了还不肯骗一辈子,抓回来后还不老实。傅云亭:不过逢场作戏而已,你不会当真了吧?!好聚好散不好吗?祁景安一掌击碎面前的实木桌子,微笑看她:夫人刚才说什么?傅云亭抖了一下,我说我心悦你。祁景安满意的揽她入怀,为夫亦心悦你。傅云亭:(;`)万万没想到这戏一演就是一辈子。阅读指南:1、男主与公主的婚姻有隐情2、双洁——预收《娇妾动人》康一康~桃枝生的杏眼桃腮,是国公府世子的妾侍,她谨守妾侍本分,只想过安稳的小日子。谁料待她产子后,却被一碗汤要了命,去母留子!重活一世,她再不愿跟世子扯上任何瓜葛,于是百般躲避醉酒的世子,想避免上辈子被强拉上榻的命运。谁料天黑路滑,她不慎扎进了一个陌生男子的怀中。男人挑起她的下巴,投怀送抱?桃枝望着一旁醉醺醺的世子,含娇带怯的点头:妾仰慕郎君已久,愿自荐枕席。男人语气危险,揽她入怀,仰慕孤已久?真是胆大妄为……桃枝成了他的姬妾后才知道,他就是世子的表哥,当朝太子李克!她很快有了身孕,却生怕重蹈上辈子的悲惨命运。日夜忧思之下,桃枝梦到上辈子被强灌毒药的场景,低泣喃喃,世子不要杀我……一睁眼却看到太子仿若噬人的眼神,桃枝泪珠滚落了下来,完了,这辈子怕也活不成了。谁料太子只是吻了吻她湿漉漉的眼睛,桃桃梦魇了,孤就在这,睡吧。桃枝泪眼盈盈,恐怕孩子落地之日就是她的死期!她愁肠满肚的等着死期的到来,然而孩子落地她没死,反而依旧受宠。再后来,李克登基为新帝,立她为贵妃,甚至将她的儿子立为太子。.李克一开始只当桃枝是个婢女侍妾,谁料一沾上就彻底丢不开了。只怪媚色蚀骨,娇妾太过动人!预收《美人媚色撩人》姜千雁容色娇媚,是镇国公原配嫡出的女儿,自幼与天子定有婚约,只待及笄就会被立为皇后。哪知天子瞧上姜千雁继母所出的妹妹姜南松,非要将姜南松立为皇后,将姜千雁册为贵妃。姜千雁万分不甘,使出十八般手段谋夺后位。然而后位还没争出结果,镇北王就发动了宫变。天子带着姜南松仓皇出逃,留她在宫中掩人耳目。镇北王齐宁要纳她为妃,她不愿受辱,最终死在了宫变之夜的大火之中。天子却以她深陷敌营失贞为由,毁她身后名节,褫夺封号。一睁眼,姜千雁回到了即将被敕封为贵妃的前一夜。她撕碎天子所赐的贵妃翟衣,转头与一位衣衫褴褛的街头乞索儿私定终身。京都勋贵们惊掉了下巴,纷纷惋惜姜千雁何必为了与天子赌气而作践自己。只有姜千雁知道,那个众人鄙夷的乞索儿乃是乔装打扮的镇北王齐宁。他在上一世率兵南下,成为逐鹿天下的最大赢家。姜千雁还知道,齐宁在她身死后解下衣裳包裹住她,并下令以新朝贵妃之名好生安葬,保住了她身后的颜面。重活一世,她自然要好好抱住齐宁的大腿,再不愿看那对狗男女一眼。.齐宁不知镇国公嫡女为何舍弃天子执意嫁他,只当镇国想要两头下注,于是暗带防备的笑纳了天降的美娇娘。再后来,齐宁溺于姜千雁的无边媚色之中,捧出一颗真心向她奉上。雁雁,做我的皇后可好?姜千雁轻笑,指尖轻点他的胸膛,好啊。无边媚色如刀刃,划开齐宁坚硬的心房,送她上云霄。表面柔媚实际野心勃勃的心机美人表面粗犷实际心里门清的乱世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