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续书写了贾探春远嫁。他说贾政被皇帝派了外差,接触到了一个镇守海门等处的总制叫周琼,周琼有一个儿子,主动请求贾政把女儿嫁给他儿子,贾政就答应了这门婚事。这可以勉强算是远嫁,因为从周琼的官职看,应该是在南方海疆。但说实在的,如果真是这样,贾探春嫁到他父亲都能到的地方,更没有跨出国门,完全构不成什么生离死别的悲剧。在高鹗笔下,贾家虽然遭受到一点打击,但很快又沐皇恩、延世泽了,家业复苏,于是贾探春就方便地回娘家来探视了。虽然远嫁,回家不难。这种写法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曹雪芹非常重视贾探春这个角色。大家想一想,《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排序,第一二位不分名次,是林黛玉和薛宝钗;然后就是贾元春;如果要是按贾氏宗族小姐的长幼顺序往下排的话,应该是贾迎春,可是不然,曹雪芹把贾探春排在贾迎春前头,然后是史湘云,然后是妙玉,然后才是迎春、惜春,才是王熙凤、巧姐,最后才是李纨、秦可卿。他把贾探春排在你可以叫做第三,也可以叫做第四的位置——因为一二是并列的——可见作者非常看重这个人物。对于这个人物后来的命运的暗示、伏笔、预言,八十回书里就特别多。
首先是第五回里面,毫无例外的,他也给贾探春设置了册页上的图画以及旁边的判词。这幅图画呢,历来的读者和评论家往往都忽略其中的一个细节,很少探讨,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册页上怎么画的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一片大海说明她要飘洋过海。一只大船,不是小船,说明要走得很远,只有大船才能走远嘛。船里面的女子,不消说就是贾探春本人。掩面泣涕,说明她的远嫁不是一件喜事,实际上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这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画上有两个人放风筝。你现在可以回去翻《红楼梦》第五回,你会发现曹雪芹写贾宝玉偷看那些册页,所看到的图画构图都非常简洁,可是唯独到贾探春这儿,不是画一个人放风筝,画两个人放风筝,这就非常值得探究。如果以放风筝来象征家里人送别远行的嫁娘,画一个人就够了,为什么要画两个人放风筝?难道她出嫁,会有两拨人以娘家身份来送别她吗?别着急,咱门先把所有关于贾探春的伏笔都捋一遍,然后总起来揭秘。
图画旁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第五回里面,还有咏叹书里面女子命运的十二支曲,关于探春的那首是《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我现在只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你看了第五回的判词和曲子以后,你觉得贾探春嫁出去以后还会回到娘家吗?你相信高鹗写的那个符合曹雪芹在第五回里的这些伏笔吗?
关于探春远嫁的伏笔,在二十二回又出现了。二十二回写大家制灯谜诗,贾探春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风筝——她跟风筝关系真是很大——“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装点最相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前面判词说“清明涕送江边望”,这首灯谜诗也强调一个节气,就是清明。清明是一个适宜出嫁的节气吗?过去把清明又叫做什么节?鬼节,是一个祭奠亡魂的日子。这就说明,贾探春她不仅出嫁的地方很远,出嫁的日子按中国人的习俗来说,也很不得当。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娶嫁。第六十三回,写“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大家抽花签,贾探春抽到的签上写的是“瑶池仙品”四个字,然后有一句诗:“日边红杏倚云栽。”把她比成杏花。这个杏花不是一般的杏花,是挨着太阳开放的杏花。这气象很好啊,而且签上还写着“得此签者,必得贵婿”。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女子就引出了议论:“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句话历来就有读者指出有点古怪。根据书里面的描写,贾家有没有王妃啊,贾家有皇妃,贾家的贾元春比王妃地位高,第十六回很明确地说明她“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了。她是一个皇妃,可是为什么书里面会写成王妃呢?一般人们说话,对家族里获得荣宠的人,只有夸张往高了说的,哪有降格往低里说的呢?曹雪芹为什么写成这样?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曹雪芹他们家,曹寅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平郡王,而且是康熙指婚的,就是说曹雪芹他有一个姑妈确实是王妃,所以曹家人说话的时候,女子之间互相打趣,可能经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咱们家已经有了一个王妃,难道你也会当王妃不成?他这部书的文本特点既然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他就很自然地把这样一句家族女子间常用来打趣的话,录入了书中。我在以前讲座里面这样跟大家解释过。现在我要增加我的解释,我下面会给你挑明,为什么在这一回里边他这么来造句,就是因为,他往下写,贾探春确实会成为一个王妃。
第七十回呢,大家填柳絮词。曹雪芹写得很精心。他写贾探春填词,只填成上半阕,最后由贾宝玉给她续了下半阕。贾宝玉续的下半阕里面有一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来一次,贾宝玉有一个愿望,就是明年还可以再见到。为什么偏偏要由贾宝玉来写这样一句?我想作者的用意很明显,因为贾探春自己所写的上半阕最后一句叫做“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贾探春自己写的这句意味着永远分离,离开后就再不可能见面了。如果把整首词都当做贾探春的作品,那就等于贾探春预言自己还会回来。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写探春竟一时才力不逮,写不出下半阕,贾宝玉写的下半阕里的那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就成为是一个虚妄的幻想,只是贾宝玉个人的一种愿望,是不能实现的。
最重要的一个伏笔出现在第七十回末尾,写贾宝玉和众小姐放风筝,他有很丰富的描写。对贾探春放风筝他写得最细,也最惹人猜疑。贾探春自己放了一个凤凰风筝,这当然很吉祥,而且凤凰本身也意味着女性成熟了,要谋求一门好婚事了。结果呢,对面又不知道哪家人也放了一个凤凰风筝,俩风筝绞一块儿了,这就已经让读者觉得,哎哟,挺奇怪的,怎么回事?可是呢,曹雪芹挥笔接着往下写,又出来第三个风筝,像门扇那么大,而且这个风筝还带着响铃,是一个喜字风筝,这个风筝逼近过来,声音越来越大,像雷鸣一样,这个风筝最后跟那两个凤凰绞在一块儿,扯来扯去,最后三个风筝线全断了,三个风筝绞在一起,越飘越远。这意味太深长了。里面不是一个意思,好几个意思了。他这个预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预言了。在八十回后,不消说,曹雪芹会一一回应他的这些伏笔。
你读到前八十回的后面时就会发现,贾探春的年龄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阶段。第七十七回有一句写到,王夫人日理万机,“且又有官媒婆来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繁”(通行本里这句写成“心绪正烦”,有的古本写的是“正繁”,我不取“烦”而取“繁”,就是说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只是觉得事务线条太繁多,有点招呼不过来。为什么我认为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看到下面就会明白)。官媒婆会拿着贵族官宦人家公子的庚帖,到有适龄女子的府里,来见女主人,看那女子跟庚帖上开列的庚辰八字是否搭配,如果搭配,就竭力促成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贾探春如果是通过官媒婆来说媒,嫁出去,她可能嫁到哪里去呢?在前八十回里面是有线索可寻的。
第七十一回写到贾母做八旬大寿。来了一些贵客。其中写到一位贵客,那绝对不是闲笔,我们读的时候应该加以注意。这位贵客就是南安太妃。什么叫做太妃?南安王他是一个王爷,那当然是很高的一个爵位了,是吧?他母亲还活着,就叫做南安太妃,他的正妻则叫做南安妃。这位太妃显然和贾母同辈,但她地位比贾母高,所以她来祝寿,就坐了上席,贾母虽然是寿星,只得到边上去坐。南安太妃本来身体不舒服,可以不来的,却还是特地来了,可见她并非只是对贾母表示祝贺,她是另有目的的。什么目的呢?她坐下以后,先问宝玉,意思是要见宝玉。贾母说宝玉到庙里跪经去了,意思是您今天见不着。
这些文字很多读者匆匆几眼看过去,不细思索。其实,这一笔就意味着贾母他心里头对宝玉的婚事要保驾护航到底。前面我不是早就讲过吗,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给驳回了。在这之前元春还指婚,当然不是直截了当,是通过颁赐端午节的节礼来暗示,她希望宝玉娶薛宝钗为正妻,贾母装作没感觉,也给抹了。那么南安太妃问起贾宝玉什么意思?贾母不能不防。南安郡王家有可能有小姐到了出嫁的年龄,王府家的小姐称郡主,或者称格格,嫁给宝玉得算是下嫁,可是宝玉呢,声名远播,是个非同一般的富家公子,南安太妃慕名要见,也可以理解;再说王爷的女儿也各不相同,有嫡出的,还有庶出的,模样性情有的可能比较差,南安太妃如果是推销她的某个孙女,那也很可能是庶出的资质不怎么样的,贾母能不防吗?何况贾母早拿定主意支持“木石姻缘”,你南安王那待嫁的闺女就是堪比天仙,贾母她也不感兴趣,所以贾母就说,宝玉您见不着,他庙里跪经去了。有人就说,开头读不懂,贾母怎么没礼貌啊,把宝玉叫出来见见有什么关系呢?就算跪经去了,到那时候也该回家了,而且下面写出,宝玉确实已经回到了家里,让宝玉见一下南安太妃,又有何不可呢?但是贾母她就不让南安太妃过目。有的读者始终觉得贾母是个只知一味享乐的贵族老太太,其实在曹雪芹笔下,贾母是一个很有见解,很有心计,很会应付方方面面,表面可能慈眉善眼蔼然谦和,实际是很有权谋,拿定主意雷打不动的那么一块老辣姜。
宝玉见不到,南安太妃就问小姐们,很可能她来,不仅是想见见宝玉看能不能招赘入府,也考察一下贾家的小姐们,有没有适合她家世子——王爷的儿子称世子——可以娶过去的。贾母说她们姊妹都在里头给我看屋子,跟亲戚女眷们一起看戏呢;南安太妃不放弃,在里头看戏?那也叫人请出来我看看。贾母这个时候就指挥了,请注意这一笔,很重要。贾母吩咐,让林黛玉来,让薛宝钗、薛宝琴来,让史湘云来,她们出来,让南安太妃随便看吧,因为这四位小姐都不是贾府本身的,如果谈婚论嫁的话,按理要由她们的同姓家长负责,南安太妃见了即使很喜欢,也没有道理跟贾家过话求亲,更何况史湘云、薛宝琴那时候已经定亲了。然后呢,贾母就说了,单让贾探春陪着来吧。
贾府本身有三位小姐跟亲戚一起在里边看戏,怎么单让贾探春出来?还有贾迎春、贾惜春嘛。惜春你可以说她年纪小,迎春比探春还大,是不是?可是贾母不让贾迎春出来,那时候贾迎春还没定亲呢,单让贾探春出来,贾母什么意思啊?往外推荐人呢。后来不是邢夫人很生气吗?她生贾母的气。她虽然不是贾迎春的生母,但她是贾赦的夫人,按家庭伦常来说,她是对贾迎春负有责任的母亲,南安太妃要见府里小姐,贾母不让贾迎春出面,对这个长房的孙女竟似有若无,替邢夫人想想,如此安排,分明是对二房偏心嘛!迎春比探春大,本该让她获得南安太妃青睐,倘若迎春能嫁到南安王府里去,她邢夫人不仅是脸上有光,也能获得许多实际的好处嘛!邢夫人对贾母排斥迎春大为不满,当然她不好跟贾母发作,后来借别的茬儿,她就“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当众给凤姐没脸,实际上也就等于往贾母的寿桃上撒了把沙子。这是后来事态的发展。
书里面写得很细,这几个小姐都出来了以后,南安太妃首先就跟史湘云说,你原来在这儿,你听说我来你都不出来见我。南安太妃跟史湘云的两个叔叔保龄侯、忠靖侯特别熟,可能也知道史湘云已经订婚了,很轻松地跟她开玩笑。那么薛家两姐妹,林黛玉,南安太妃当然也说了很多好话,很欣赏,但是书里面写得很清楚,南安太妃一手拉过小姐,第一个拉过来的就是贾探春,连声夸赞。老太太之间她们很多事心照不宣,你让贾探春出来我就明白了,贾探春嫁给谁,贾家是说了算数,贾母更有发言权。所以,南安太妃应该是看中了贾探春,她可以通过官媒婆,把她要来嫁给自己的一个孙子。那么,第七十回放风筝那段情节里,第一个来跟探春的凤凰风筝绞在一起的那个风筝,所象征的应该就是南安郡王家,郡王的儿子,也就是南安太妃的孙子,跟宝玉同辈的一个世子,要来迎娶探春。如果这门亲事做成,探春先会是世子的福晋,若到头来这位世子承袭了王位,当然她就是王妃。从这个角度解析,第六十三回大家对她说“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不是没影儿的事。
但是,很显然,南安郡王府,到头来没把贾探春娶走,这场两只凤凰相配的婚姻被搅局了,而且来头极大,书里拿来象征的是一个门板那么大的喜字风筝,雷鸣般地飞过来,把那两个凤凰风筝一起给拉扯走了,显然是去完成另一桩红喜事了。谁能有这么大的来头,这么威严的架势啊?只能是高于郡王的皇帝。
皇帝需要找合适的女子,拿去和番。在清朝,且不说顺治,也不说乾隆之后,单说康雍乾三朝,皇帝就经常用公主或者是郡主去和番。番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外国是番邦,自己国家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也可以叫番邦。有的番邦来入侵,有的归顺了又叛乱,需要去派武装力量抵御、镇压,这是武的硬的一手;有时候番邦打不过你,会来进贡,表示他服你,这时候就要把皇家的女子嫁过去,建立血缘关系,以稳定其对朝廷的效忠,这是文的软的一手。把皇家的女子嫁给番邦邦主贵族,就叫和番。清朝还有一个传统,有“满蒙一家”的这样的说法,满族他最早在关外活动,积蓄力量企图进入中原,占领全中国,建立全国性政权,有一个部族跟满族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就是蒙族。所以很早,满族的上层就和蒙族的上层频繁通婚,通过血缘上的交融,巩固他们政治上、军事上的合作关系。那么把公主郡主拿去跟蒙古贵族婚配,也可以笼统地归入和番的范畴。
《红楼梦》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后,具体来说,很可能是在第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会写到书里面的皇帝拿贾探春去和番了。本来贾探春有希望成为南安太妃的孙子媳妇,但是正如放风筝那段情节所象征、所预言的,南安郡王家和贾家的两个凤凰风筝绞在一起以后,又来了一个门板大的雷鸣声响的大风筝把它们给破坏了。也就是说,书里面的皇帝没让南安郡王家和贾家的婚事进行到底,他插一杠子,把贾探春冒充皇家的女子,嫁给外番,去起到和番的作用。
有人会皱眉头,说你这个说法是不是欠考虑?因为你前面已经讲了,书里面写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就书论书,就情节论情节,因为荣国府藏匿了甄家的罪产,又有人告发了将军诗,已经遭到第一波打击了,你不是讲袭人都被迫离开了吗?这种情况下,贾探春她是一个罪家的女子,用今天的话说,是已经被停职反省的一个官员的女儿,她怎么还能拿去和番呢?以罪家女子和番,在封建时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在清朝,雍正时朝,就有过这样的情况。
我在前面讲座里面多次讲到了康熙朝,太子两立两废的事情。被彻底废掉的太子,从政治上来说,就是一个罪人,从那以后一直到死,他和他的家人,包括服侍他家的人,都处于被圈禁的状态。当然康熙他还是很注重骨肉感情的,他废掉这个儿子的政治前途,把他圈禁起来,但是还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在物质供应上,强调要丰其衣食。雍正夺取到王位以后,继承康熙的做法,依然那样对待他这位哥哥,仍予圈禁,但保障供给。但他采取了一个似乎很友善的姿态,他把这个废太子的一个女儿,拿来当做自己的养女,当做公主。雍正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人想拿历史上这个例子,来推翻我关于秦可卿的论述,他们的逻辑是,废太子他们家的女儿,用得着藏到曹家去吗?雍正皇帝把他们家的女儿接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了呀,这历史上有记载啊,是不是?是有这么回事。这位公主叫做和硕淑慎公主,她是废太子第六个女儿。但是细捋历史,拿这么件事来推翻我前面有关秦可卿的论述,是起不了作用的。
废太子的这个女儿,生在康熙四十七年初二,那时候她父亲还不可一世,还没有会被废掉的迹象,太子自己,和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他继承康熙登上宝座是早晚会有的事。万没想到在那一年九月,爆发了一个“帐殿夜警”事件,我在前面讲座里详细讲过,这里不重复了,总而言之,康熙第一次把太子废了,将他圈禁起来,那么这个小女孩,在她还是婴儿的情况下,就随她父母一起被圈禁了。康熙皇帝一废太子以后,很快后悔,第二年又给太子复位。这个跌宕起伏,这个小女孩不会有记忆,她实在太小。过了三年以后呢,康熙又觉得太子不对头,又把他废掉,再次把他全家圈禁起来。那么这个时候,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应该开始有记忆了,但那应该是些恐怖记忆、阴暗记忆。那么在康熙朝,雍正——当然那时候他还不是皇帝,他是四阿哥,还没有雍正的称号,这里是借用——那时候他把这个女孩子抱过去当养女了吗?并没有。这个女孩是在圈禁中长大的。康熙驾崩了,雍正当皇帝了,她已经十四五岁了,这个时候,雍正才把她拿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
雍正这样做,第一,是为了昭示天下,我多么宽宏大量,她是被我父王废掉的那个太子的女儿,罪家的女子,我居然把她抱养为我的女儿,你们能不感动吗?如果你熟悉清史你就会很清楚,雍正登基以后,他所面临的政敌根本不是那个废太子,废太子先皇已经认定他不能继位了,谁敢推他当皇帝啊?而且废太子在雍正二年,也就病死在禁所,雍正乐得赐他个“理密亲王”的谥号,给这个倒霉蛋划了个句号。雍正当时政治上的劲敌是他的八弟、九弟和十四弟,特别是十四弟——这个弟弟跟他既同父又同母,而且他母亲还坚定地站在他弟弟一边,雍正当了皇帝以后,他弟弟是征西大将军,赶回朝廷以后不服,说这怎么回事,父王突然去世了,你就当了皇帝,怎么回来以后让我给你下跪,凭什么给你下跪啊?在康熙晚年,所有人都看好这十四王子,认为他会接替皇位,他的母亲也是这样认为。雍正当了皇帝以后,要把他的母亲移到太后住的那个宫殿里面去,本来他母亲只是康熙的几十个妃嫔当中的一员,现在他既然当了皇帝,他母亲就要尊为皇太后了,按说移住太后宫,是件好事啊,他生母却坚决不去,坚定站在他弟弟一边跟他斗气。那八弟、九弟更觊觎着他的皇位。雍正必须先把这三个兄弟摆平啊。八弟、九弟,他很快地把他们灭掉了,十四弟毕竟是一母所生,他没把十四弟害死,但命令十四弟去给父皇康熙守灵,后来等于一直把这个兄弟禁锢起来。那时候雍正的政敌根本不是废太子,收养废太子一个女儿,他是故作姿态。但这还只是雍正政治权谋的第一层面。另一层,就是雍正登基以后,他要继承前朝的传统,用公主去和番,特别是蒙古贵族,要继续拿皇家的女儿去跟他们婚配,以使“满蒙一家”的传统更加巩固。但是,雍正自己女儿少,养大成人的只有一个,和番的人力资源大大欠缺,亲女儿不够怎么办?他就抱养,也不抱养那些年龄很小的,所抱养的都是接近嫁龄的,他当时抱养了三个,其中两位是他重用信赖的怡亲王的第四女(后称和硕和惠公主),以及庄亲王允禄的长女(后称和硕端柔公主),还有一位,就是废太子的第六女。
废太子的六女,被称作和硕淑慎公主,雍正没养几年,就立刻拿去和亲了,嫁给了一个蒙古贵族,叫观音宝。这观音宝呢,婚后没几年就死掉了,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守寡,她活得很久,到乾隆朝还活着,活了七十七岁。这是一个非常悲苦的女子,她一生七十七年,有十四五年处于被圈禁状态,又有五十余年守寡。她是皇室政治的一个牺牲品。
用雍正收养了废太子第六女,也就是和硕淑慎公主这件事,来证明废太子的所有女儿都会平安幸福,绝无在危急之时设法移出圈禁地,藏匿到别处的可能,这样的逻辑,是不能成立的。
康熙五十一年,太子二次被废黜被圈禁,他那一大家子人,他的正妻和许多侧室,以及这些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包括所有的男女仆役,一律再次随之失去自由,虽然康熙命令丰其衣食、保障供给,谁会甘愿过那种禁锢的生活呢?能设法逃离的,一定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若废太子身边一位女子恰好在那时生下了一个女儿,尚未及到宗人府注册登记,于是其母设法将其运出禁所托付给平日相与亲密的官宦人家藏匿起来,就是可能的。如果说太子一废时家中诸人万没想到手足无措,那么二废前家中个别人应变有方,也是不奇怪的。现在我们虽然未能找到废太子家族成员设法逃出藏匿的例证,但却分明可以从《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八十六卷里查到这样的记载:就在太子被二废时,太子宫中有个叫得麟的人,通过“诈死”的方式,让人把自己当死尸运了出来,当时一位大学士嵩祝,就冒犯王法藏匿了他。当然后来败露了,得麟处死,嵩祝被惩治。因此,和硕淑慎公主的个案,并不能推翻我关于秦可卿原型可能是废太子二废时一个藏匿到曹家的女婴的推断。
回过头来说曹雪芹《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真故事。第七十一回既然写到南安太妃对贾探春连声夸赞,那么,也就意味着贾母不让迎春露面,单把探春推出去的策略获得成功,第七十七回说有官媒婆到荣国府来为探春说亲,应该就是受南安郡王府委托,贾政王夫人没有不同意的道理,那么,后来就应该订了婚。谁知订婚以后,贾政出了事,被查。皇帝身边的贾元春,肯定急得不行,要想方设法来挽救父亲,挽救荣国府和整个贾氏家族。那么,正赶上皇帝又要安排和番。皇帝就是有年龄相当的女儿,他能心甘情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到那种远苦之地去吗?他底下当然有一些王爷,这些人家难道就愿意把女儿奉献出来远嫁吗?因此,动用罪家的女子冒充皇家的骨血,拿出去和亲,就成为最佳方略了。在这种情势下,贾元春就会跟皇帝说,我有一个妹妹,才貌双全,年龄也合适,是不是就用她去和亲?她虽然跟南安郡王的一个儿子订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愿意为圣上奉献一切,把原来将探春娶为媳妇的做法,改为收养她为女儿,这样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一个弹丸番国和亲,贾家体面,南安郡王家也荣耀,又省得动用真的公主、郡主,启不四角周全?而且人们都知道贾政已是待罪之身,圣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显圣上的仁厚德泽。贾元春这样进言的时候,应该已有身孕,还未流产,皇帝也就同意了。
所以贾探春的远嫁是一个政治悲剧,是一个女性在政治交易当中被当做一个礼品,一个筹码,成为政治牺牲品。如果她真是能嫁到南安郡王家,好比两个凤凰风筝加在一起,倒也不错,但门板大的风筝写着喜字,雷鸣般来了,让你作为皇家的骨肉,其实是冒牌的,去嫁给外番,而且一去再不能返回,当然会涕泣不止。
当然问题跟着就来了,贾探春被用来和番,究竟是嫁到哪个外番了呢?前八十回里面,曹雪芹笔下写到了若干外番。他不仅写到“土番”,更写到“洋番”。第十七回,提到一个女儿国,这还是贾政讲的。贾政虽然总体上是一个老古板,但他有时候言谈话语之间还是显得很博学,看见海棠花,他就提到女儿国。据古代传说,远离中国的地方,有一个女儿国,这国全是女人,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怎么怀孕呢,在那国的水域里面,下去洗澡,就怀孕了。怀孕难道就不生男孩吗?生出的男孩都养不大,必定死亡,所以这个国家繁衍的结果就全是女人。这个女儿国呢,盛产海棠,叫“女儿棠”。这是一个虚拟的国度,更何况女儿国不可能需要娶一个女人过去,讨论探春的去向,我们当然把它排除。
那么第五十二回还提到真真国,薛宝琴跟着她的父亲到过很多地方,其中有真真国,这是一个真有的国度,地点在西海沿子,估计他所影射的,可能是中国西边里海之类的地方。薛宝琴说有一个真真国女子,黄头发,打着联垂,会写中文诗,她把这个女子的一首诗念给大家听。那么探春是嫁到真真国去了吗?如果往那边嫁,一开始应该是走陆路,和第五回里的面画不符合,画上画的是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探春远嫁是要运用这样的交通工具,真真国在西海的沿子,到西海的沿子这过程当中不可坐大船,所以真真国我们也排除了。
那么在《红楼梦》里面还提到一个国家,叫福朗斯牙,有人一听这个音,就判定是法兰西,但是也有专家经过精心考证指出,这个福朗斯牙指的不是法国而是西班牙。那么显然,也很难把贾探春的远嫁想象成是嫁到那种地方去。当然书里面还顺笔提到波斯国、爪哇国、暹罗等等。
那么,贾探春在八十回后根据曹雪芹的描写,可能是嫁到哪个国去了呢?有一个国,刚才我没提到,现在我要提,就是茜香国。这个茜香国是在第二十八回出现的。记不记得蒋玉菡把一条汗巾子当做礼物送给贾宝玉啊?这个汗巾子哪儿来的呢?古本《红楼梦》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王进贡的。现在通行本都采取这种写法。历来就有读者觉得奇怪,你进贡什么东西都行,你怎么进贡腰带呢?而且是内衣的腰带,不是外头的腰带。有人就想象,可能茜香国开头对中国桀骜不驯,侵犯中国,被中国给击败了,女王被俘了,她身上的物品就被当成战利品了,皇帝分配战利品,北静王就分到这条汗巾子,北静王把它赏给了蒋玉菡,蒋玉菡又赠送给了贾宝玉,贾宝玉后来又系在了袭人的腰上,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以后才恍然大悟,哦,这条汗巾子结果成为他们两个婚姻的一个联系物。
那么有一种古本,写的是茜香国女王带来的,那这就不一定是女王自己系过的,也不一定是战利品了。我觉得茜香国这个称谓,可能是指这个国度盛产茜草。茜草开黄花,但是它的茎和根榨出汁以后是鲜红的,可以做染料。茜,也就是红的意思,茜草的别名叫做“血见愁”。书里面描写汗巾子是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可能这个国家是想向中国出口染料,那里的纺织品用盛产的茜草染料染成鲜红色,运过来进贡,数量很大,皇帝把这些贡品加以分配,分配以后只是一些成匹的茜草染成的血红的纺织品,然后不同的受到赏赐的人,把它制作成不同的物品,在北静王那儿可能就制作成了很多汗巾子,其中赏了蒋玉菡一条。这个解释是不是比较圆满?贾探春她被皇帝拿去和番,和的那个番邦,应该就是这个茜香国。有人考证出,茜香国影射的是琉球。琉球原来是中国的属国,是要向中国进贡的。琉球在太平洋里面,表示去那里,画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是非常恰切的。贾探春她是飘洋过海远嫁到茜香国去了,到那儿以后她就再也回不来了。根据曹雪芹的描写,贾家后来遭受到第二波打击,整个覆灭,剩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贾探春当然就更回不来了。
现在我们就充分理解,为什么在第五回关于探春的那幅画,会画两个人放风筝了。就是因为她被皇帝拿去和番的时候,贾家当然是她的本家,应该会去送她,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她为收为养女,也算是她父母家了,也得去江边送她,这就必须以两个人放风筝来象征。探春远嫁茜香国,当然失去了成为南安郡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给茜香国女王的儿子,她就是那国的王妃了。不过你一定不要把她当那个王妃想象得如何美好,飘洋过海,贫瘠之地,物质生活绝对比不了在荣国府大观园的时候,精神上更会苦闷,当那样的王妃其实就是一种流放。
有位红迷朋友问,书里会不会写皇帝干脆把贾探春收为养女,再把她作为公主嫁到茜香国?应该不会那样。因为她姐姐是皇帝的妃子,不能乱辈。而她作为南安郡王的女儿,以郡主身份嫁给一个弹丸小国的女王的儿子,就比较得宜。
嫁往茜香国,可以一直走水路,从北京通州张家湾码头登船,从大运河出发,再从长江口出海,越海到达茜香国,那么春季很少台风,海上航行会比较顺遂,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探春远嫁是在清明时节。那时杏花开了,运河解冻了,长江和太平洋都比较平静,正好乘大船出发。
贾探春就这样告别了自己风雨飘摇的家园,告别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鬓厮磨美好相处的二哥哥和姐妹们,那气氛,应该是悲怆的。对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贾环,她一贯不喜欢,但是我想在真正离别的时候,她也会感到难过。至于赵姨娘,她可能还是不认。
到这儿呢,《金陵十二钗正册》里面的女性,通过我前面的讲座和我这次讲下来,只剩下王熙凤和巧姐母女,还有李纨,没有专门加以探讨了。下一讲,我将向大家来讲述八十回后,关于王熙凤和巧姐的真故事。关于王熙凤,历来人们对她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我还能有什么独家的讲述呢?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在八十回后,在第九十一回和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出现,叫做“王熙凤扫雪拾玉”。王熙凤怎么会扫雪?王熙凤拾到了一块什么玉?请听下一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