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礼,即祭祀之礼,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礼。自从远古时期的人类发明了祭祀活动,直到国家形成之后,古人始终对各种祭祀活动都给予高度重视。他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灵都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安危,因此视之为“国之大事”,而将吉礼列在“五礼”之首。根据吉礼的规定,祭祀的对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神,这是指人们想象中的存在于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别是两颗星宿的名称)、风师雨师(即风神和雨神)、社稷(分别指土神和谷神)、五祀(指祭五种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岳(指五座山,相传群神多居住于此。今指中岳嵩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历史上,南岳曾指天柱山,北岳曾指河北恒山)、山林川泽及四方百物等。几乎自然界中无处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谓的鬼,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人死后的阴魂。古人以为,人死而灵魂不死,它离开人体后便到另一个世界,在那里继续生存。人们生活在地面之上,这里万物丛生,阳光明媚,称之为“阳间”。而阴魂是看不见的,所以人们想象它们生活在漆黑一团的世界中,称之为“阴间”。人们对于死去的亲人,以及亲朋好友,总不免带有一种怀念的情感,祭鬼实际正寄托了这种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动主要有祭宗庙、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庙,古时又称祖庙、太庙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尊也;庙,貌也。言祭宗庙,见先祖之尊貌也。”(《礼记·祭法·郑玄注》)这一段古人的注释,点明了“宗庙”二字的含义,也就是说,祭祀宗庙时,要让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于让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时,能“触景生情”,使心中涌起对亡故亲人的怀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庙祭祀中,曾有过让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仪礼·士虞礼》中记载了这种祭祀方法,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称为“尸”。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仪礼·士虞礼》的注中解释道:“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在祭祀宗庙的活动中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选择“尸”者也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这位“尸”者要在死者的孙辈中选出,选“尸”是用占卜的方法决定的,又叫“筮〔shi是〕尸”。“尸”又分为男尸和女尸,代表祖父受祭的孙子为男尸,代表祖母受祭的孙女为女尸。如果选出的“尸”者年龄太小,可由一位长者抱着,接受致祭。如果没有孙辈,或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从同姓的家族中选一位与孙辈辈份相同的人来充当“尸”者。用“尸祭”的方法来祭祀宗庙,还有一个目的,“孙为王(亡)父尸,父北面而视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礼记·祭统》)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方法,教育后代继承先辈之业,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尸代祭的方法在夏、商、周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庙的仪式中,夏代的尸从始至终要站着;商代则改为坐着;周代的尸虽然也坐着,可还要听从主人的告语和劝请饮食。战国以后,以尸代祭的方法被逐渐淘汰,尸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谓“神主”,就是在宗庙里为死者立的牌位,也称为“主牌”。宗庙里摆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与尸是一样的,也是作为某位先祖的象征。
中国古代有“避讳”的习俗,即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特别是对尊长者,在称呼时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称谓。即使是对待已故去的长辈也是如此,因此宗庙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书其名,而是另起一个称号,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这种称呼便叫“庙号”。
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礼器,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神圣的,因此备加保护,有“君子虽贫不鬻祭器,虽寒不衣祭服”(《礼记·曲礼》)之说,否则会被视为对祖先的不敬。至于皇家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器物,更被视为国家的重宝,作为国家的一种象征,要妥为保藏,绝不允许出丝毫差错。然而在南宋初年,金军大举南下,宋高宗赵构从建康(今江苏南京)逃往杭州(今属浙江),一路丧魂落魄,竟把先祖的牌位都丢了,足见其狼狈之极。
从北宋开始,除牌位外,宗庙祭祀时,还挂有先祖的“御容”,即画像,之后又有了塑像。到北宋末年,皇家的宗庙中还挂上了历朝的文臣宰相和执政官、武臣节度以上官员的画像,作为陪祀。金朝的宗庙中供奉的“御容”像数量很多,仅太祖完颜阿骨打(完颜旻)的御容像就多达12幅,其中有立像、坐像、半身像、戎装像等。画像的出现,不仅符合“宗庙”一词的含义,也使祭祀者直接瞻仰到先祖的尊貌,使心有所系。
宗庙制度与宗法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宗法制源于氏族社会,之后发展为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家族内部成员血统关系的远近,来区分嫡庶亲疏的一种制度。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内容是将家族的成员分为大宗、小宗两大系列。宗庙制度严格遵循宗法制嫡亲、庶亲(即大宗、小宗)的规定,以此达到传宗接代,家业永兴的目的。不仅如此,在宗庙制度中还有昭穆之规。“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礼记·祭统》)昭穆制度其实也是宗法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主要是用于宗庙和坟墓的排列顺序,即用以在庙次、墓次上区分远近、亲疏的关系。按照昭穆制度的规定,在宗庙和坟墓的排列上,以始祖居中,左昭右穆,子为昭,孙为穆,依次排列。也就是自始祖以下,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凡奇数后代均为昭,位居始祖左侧;第二代、第四代、第六代、……凡偶数后代均为穆,位居始祖右侧。按照这样的排列顺序,昭穆之间的关系是昭生穆,穆生昭,昭穆相次,百代不变。
人们把宗庙作为祖先亡灵的寄居之处,因而宗庙建筑也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房屋建筑一样。只是出于对祖先的敬重,宗庙一般都建得比较讲究,显示出特有的庄重、肃穆的风格。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无论是天子,还是臣下官吏,都立宗庙。但按照礼的规定,宗庙建筑的数量多少要依据官阶的高下而定。西周时,天子的宗庙多达七座,除太祖庙外,另有三昭三穆之庙。其属下则只能建五座、三座,官阶再低者只有一庙。最高统治者的宗庙,称为太庙,被视为国家的象征,凡遇重要的农事活动、皇帝登极、战争等重大的事情,都要举行祭告宗庙的礼仪活动。皇朝宗庙的位置也严格遵循礼仪制度中“左宗庙”的规定,建在王宫的左侧。在今天的北京城中,建有明、清两代的宫城——紫禁城,两朝的太庙就建在紫禁城的左侧,今天天安门东侧的劳动人民文化宫就是两朝所建的太庙。至于臣下官吏的宗庙多建在居所附近,而聚族而居的百姓家族也多在族居地建有本家族的宗庙。这类由个人或家族集体修建的宗庙与皇家宗庙无论在哪一个方面,都是不能相比的,但也都遵循礼仪制度的规定。这类宗庙多称为家庙或祠堂,里面同样供奉着祖先的牌位及画像,在排序上也有昭、穆之分。
祭祀宗庙的活动,除临时因有重大事情而入庙祭告外,还有一些固定的祭祀规定,“月祭”便是其中之一。月祭在月朔(即每月初一)这天举行。春秋战国以前,逢月祭之时,天子要亲自率领群臣前往宗庙,先宰杀一只羊祭告先祖。然后,群臣们要头戴皮弁(古时男子戴的一种帽子。用白鹿皮拼合缝制而成,其形状似一只倒扣的杯子),在宗庙内聆听天子的训谕。每年夏秋之交的月祭最为隆重。因为古代的历法是一年颁行一次,是由巫、祝、卜等官员通过对天象的观测,计算出第二年的月朔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增加闰月,而后写成历书,收藏于宗庙之中。到夏秋之交的月祭时,天子将把历书颁发给各国的诸侯,作为统一执行的历法,所以这次月祭在当时格外受到重视。不过,月祭到后代便逐渐被冷落了,皇帝往往不再亲临宗庙,祭祀先祖,而只是派人去宗庙,杀只羊了事。“四时之祭”也是一年中固定的宗庙祭祀活动,在每年的春、夏、秋、冬四季之始时举行。至于家庙、祠堂的祭祀活动,虽然也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但并不十分严格。每逢家族内遇有大事,由家族内的尊长者,即族长(或叫宗主),率族内的男子入庙祭告。
不过,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些特殊的祠堂。这些祠堂不具有宗庙的性质,而是为了纪念历史上的某位杰出人物,以使后人永远缅怀他的业绩,激励后人继承和发扬他的道德风尚。这些祠堂虽然在名称上与宗庙性质的祠堂相同,但它多由非家族成员,甚至是官府出资修建的,位于今天北京东城区府学胡同内的文天祥祠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文天祥是南宋末年著名的抗元将领,被元军俘虏后,宁死不屈,奋笔写出《过零丁洋》诗,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诗句,表现出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直至被押解到元大都(今北京),面对元世祖忽必烈的多次劝降,他依然拒不投降,最后遭杀害。明朝灭亡元朝后,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建文天祥祠,并于祠堂中塑文天祥像,以示纪念,供人凭吊。到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明朝政府又将祭祀文天祥正式列入朝廷的祭典之中,成为明朝“五礼”中“吉礼”的一项重要内容。当然,这类祠堂在祭祀的礼仪上没有宗庙祭祀礼仪那么繁缛、复杂,但它所蕴含的“训诫”,即教育后人的功能,却较之宗庙祭祀更为突出。
祭社稷,这一项重要的祭祀活动源于古老的传说。社和稷是传说中的两位神,即土神和谷神。相传在黄帝时,有一位共工氏,他的儿子勾龙能平水土,被人称为“后土”,又被后人尊为社神。另有一位厉山氏,他的儿子农(又称为柱),能播植百谷,后人又尊他为稷神。古人认为社神是造化和养育生灵、万物之神,稷神则是掌管养育人类繁衍生息所需的谷物粮食之神。国有土,民有食,是实现国泰民安的最基本条件,所以古人格外敬重社稷。“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周礼·春官·小宗伯》)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社稷与宗庙同为一个国家建立所必不可少的重要标志,而且分别建在王宫的左右两侧。祭祀土神、谷神的地点一般就称为社稷。在古代,社稷因此常作为国家的象征,并作为国家的代名词。祭祀社稷的目的是为了祈求五谷丰登,在历史上也称为“祈谷”。
祭祀社神、稷神,要先修筑高台,称为坛,祭祀的主要活动便在坛上进行。先秦时期,社神与稷神是分开祭祀的,所以坛也是分开修筑的。社坛上最初是植上一棵树,这便是“社主”。以后,又以一块木制牌位取代树木“社主”。稷坛呈方形,坛上依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西周时期,天子分封诸侯时,要根据封地的方位,从坛中取一撮相应方向的色土赐给受封的诸侯,作为封赐的标志。从东汉开始,合祭社神、稷神,但两座坛依旧分置。唐朝以后,祭祀社稷的制度逐渐固定下来,社坛上的“社主”用条状的石头制成,稷坛则放置五种颜色的泥土,只有元朝全部放置黄土。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后,在营建都城时,又将社、稷两坛合为一体,而合称为社稷坛。坛仍呈方形,作为“社主”标志的条石位于坛的中心,但只露出一个尖头。另外再分立社、稷二神的木制牌位。明成祖朱棣营建北京城时,按照“右社稷”的礼制规定,将社稷坛建在紫禁城的右侧,与太庙相对称。社稷坛依然承袭南京社稷的形制,此后又被清朝所沿袭。明、清两朝祭祀社稷的场所就是今天天安门右侧的中山公园,社稷坛分三层,用汉白玉砌成,因坛上放置着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泥土,所以人们习惯上称之为“五色土”。在坛的中心,有一块微露尖头的条石,这便是“社主”。在中山公园五色土的北面还建有一座大殿(今称中山堂),是当时举行祭祀社稷活动的地方。每年的春、秋二季仲月(每季的第二个月)内举行祭祀,多由皇帝亲自主持,并在祭祀的大殿内供奉牛、羊、猪三牲。仪式开始后,还要用钟鼓奏乐。除都城建有社稷坛外,地方的府、州、县也建有供奉社、稷二神的祭台,其规格当然不能与京城社稷坛相比。不过,在每年皇帝主持祭祀社稷的同日,地方也要举行祭祀活动,由府、州、县长官主持。
祭祀天地,在古代是一项极为庄重的活动,其仪式十分隆重,在礼仪制度中为大祀。这项古老的祭祀活动,在传说中的舜、禹时期,就已出现。据文献记载,那时已经有了称为“类”的祭天典礼。天和地,是人们想象中的自然界的神,并赋予它们人格化。天神在殷商的甲骨文中,记作“帝”或“上帝”,在商朝人的眼里,它成为自然界,乃至人类的主宰。在它的周围,还有日、月、风、雨等一批众神,作为天神的陪臣,协助它治理自然万物。商朝人对天神的敬仰和崇信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每逢祭天的时候,不惜耗费大量的财富,甚至要杀死为数众多的俘虏及牲畜,作为供奉的祭品。从西周开始,最高统治者又有了“天子”的称谓,意为天之骄子。这使得周王借天神之威统治天下,也神化了他手中的权力。由此可知,祭祀天神既表现了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也成为统治者强化统治的一种欺骗工具。因此尽管最高统治者位居显赫,但仍要像侍奉父亲一样侍奉天神。礼仪制度中的祭天礼正是因此而制定。到后代,对天神的称谓越发繁多,如昊天、皇天、昊天上帝、皇天上帝、维皇上帝、天帝等。而对这位想象中的、人格化的神的祭祀活动,也越发神圣、隆重。
祭祀天神也要修筑祭坛。古时有“天圆地方”之说,即古人们认为天是圆形的,地是方形的,天像一口锅倒扣在地上。因此祭天坛是一座圆形的祭坛,称为圜丘。圜丘建在国都的南郊,祭天与祭地,因为都在郊外筑坛祭祀,所以又常统称为“郊祀”。祭天礼在商周时期也曾使用过以“尸”代祭的办法,之后也逐渐以神主牌位取代“尸”。祭天礼中比较特殊的仪式是“燔燎”,即将宰杀供奉的牺牲连同供奉的玉璧、玉圭、缯〔zeng增〕(古代对丝织品的统称)帛等祭品,一同放在柴草上,由天子点燃柴草。顿时,烟火升腾,直上天空,人们以为这样便能让天神嗅到气味。祭天礼在每年的冬至这天举行。
古代有“父天而母地”之说,即视天神为父亲,地神为母亲,可见古人对地神也是十分敬重的。地神在古文献中称为“地示〔qi其〕”,也写作“地祇”。地示是大地之神,不同于社神,社神通常被认为是主某一方土地之神,所以《礼记·王制》中记载道:“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祭地礼在每年的夏至这天,地点在国都北郊一座建在水泽之中的方丘上举行。祭地坛为方形,合于“天圆地方”之说。建在水泽之中,则喻指大地被四海所环绕。祭地神的仪式与祭天礼基本相同,但不用燔燎,而是在祭祀仪式结束后,要在地上挖一土穴,将牺牲、玉帛等祭品埋入其中。
除去圜丘祭天、方丘祭地之外,在古代的礼仪制度中,还有合祭天地之礼,称为“封禅”。封禅是要在泰山举行的。“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此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史记·封禅书·正义》)可见封禅是专门在泰山举行的祭祀天地的礼仪活动。之所以选择泰山,因为泰山为东岳,是五岳之首,故又称其为岱宗。封,要在泰山顶上举行,因为那里离天最近;禅,则在泰山脚下进行。虽然封禅是合祭天地,但实际上,封重于禅。封禅泰山与其他的祭祀活动一样,同样受到礼仪制度的规定限制,封禅仪式一般由帝王亲自到泰山主持,非帝王是不能享有这种权力的。春秋时期,齐恒公任用管仲为相,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齐国的实力迅速强盛。此后齐恒公兼并周围的小国,击败实力强大的楚国,使齐国在中原地区声威大振。齐桓公因此欲成霸业,他约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的国君,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东)举行盟会,连周天子都派人参加。会上,齐桓公与各国国君共同订立盟约。葵丘之盟后,齐恒公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了。但他还不满足,又想效仿周天子封禅泰山,其用意在于想与周天子平起平坐。但上卿(国君之下的最高执政官)管仲告诉齐恒公,按照礼仪制度的规定,只有受册命为王者,才有资格行封禅之礼。齐恒公虽称霸中原,但并没有得到天子的地位,他只好放弃这一打算。
封禅与其他祭祀活动不同的是,它没有规定明确的祭祀时间,所以不是每年都要举行的。据资料的记载,历史上举行过封禅泰山的帝王只有秦始皇、汉武帝、东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而宋朝以后,再没有举行封禅之礼。秦始皇帝统一六国后第三年(公元前219年),东行到鲁国的故地,经与当地的儒生们商议,决定行封禅之礼,于是他便率随行的臣僚们登上泰山。在举行了祭天仪式后,一行人便返回山下准备祭地。不料,下山途中突遇暴风雨,秦始皇君臣只好暂时躲避在一棵大松树下,直等到雨过天晴,才继续下山。因这棵树护驾有功,而被秦始皇封为“五大夫”。至今泰山上仍有“五大夫松”,不过已是明代补植的了。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唐玄宗封禅泰山。因封禅是祭祀中的大典,所以唐玄宗下诏,三公以下官员一律升迁一级。诏令下达,官员均升一级,但唯有担任封坛使的宰相张说的女婿郑鑑却从原来的九品官升到五品,官升四级。唐玄宗得知后,十分惊讶,问手下官员原委,无人应答。后来一位叫黄繙绰的伶人(乐人)上奏道:“此泰山之力也。”他的回答十分巧妙,借封禅泰山,而张说又任封坛使之事,暗示郑鑑官升四级的原由。以后,便有了称妻父为泰山的称谓。与封禅泰山有关的这两个典故,也反映了封禅这一礼仪制度的一些情况。
南宋之后,封禅不再单独进行,而是与在郊外举行的祭祀天地的“郊祀”合并为一了,封与禅也一并进行。建圜丘合祭天地的礼制在以后的历史中时有变动。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改定这一礼仪制度。他下令在应天府城南郊重修祭天坛,并于坛上建造一座圆形的大殿,名为大祀殿,以覆盖祭天坛。又规定每年孟春正月在此合祭天地。明成祖朱棣将国都迁到北京后,又按照南京祭天坛的形制,在正阳门(今前门)南营建天地坛,也在坛上建造大祀殿。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建成后,这里成为明朝祭祀天地的场所。嘉靖皇帝即位后,认为合祭天地不符合古代礼制,于是下令在大祀殿南面另建一座圆坛,以取“天圆地方”之意,坛称圜丘,不久又改称天坛,俗称祭天台、拜天台。坛分为上下三层,各层的栏板、望柱和台阶的级数均为“天数”(又叫“阳数”,即为九及其九的倍数)。每年冬至这天,皇帝都要率文武大臣来此祭天。根据“四时分祀”的礼制规定,嘉靖皇帝另在京城北郊择地建成“方泽坛”,又称地坛。坛为北向,是一座用汉白玉筑成的二层方形坛,专门供皇帝率文武大臣在此祭祀地神。此后,每年夏至这天,都在此举行祭地礼。另于京城东郊建成“朝日坛”,又称日坛。坛为西向,一层方台,供皇帝在这里祭祀大明神(即太阳)。于京城西郊建成“夕月坛”,又称月坛。坛为东向,也是一层方坛,供皇帝在这里祭祀夜明神(即月亮)。北京城的天、地、日、月四坛建成后,明朝的礼仪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清朝定都北京后,继续承袭明朝的“四时分祀”礼制,并对四坛进行数次改建,在每座坛都修筑配套建筑,使各坛更加合于古代礼仪制度的规定。不过由于古人认为祭祀天神与地神为大祀,祭祀日神与月神则为中祀,因此在祭坛和配套建筑上,规格是有差别的。但不管如何差别,作为祭祀的配套建筑,都离不开祭坛、享殿、宰牲亭、井亭、斋宫、具服殿等建筑。对天、地、日、月四神的祭祀,除冬至、夏至分祭天、地外,每逢天干为甲、丙、戊、庚、壬之年,由皇帝亲自赴朝日坛祭日,其余之年则由文臣代为祭祀;每逢地支为丑、辰、未、戌之年,由皇帝亲自赴夕月坛祭月,其余之年则由武臣代为祭祀。始建于明朝的北京四坛,虽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雨,仍一直保留至今,但如今已不再是祭祀的场所,而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公园。从现存的建筑中,不难看出中国古代祭祀制度的严格与规范,感受到庄重而又虔诚的祭祀氛围。
古人除去祭祀天、地、日、月四神之外,对自然界中的其他一些事物也曾设神祭祀,如星辰、山川等。只是这些祭祀活动在礼仪制度中属于中祀,甚至小祀,人们对它们的重视程度远不及天、地,因此在建筑上规格很小,有的甚至附祭于其他神,仅设一块牌位而已。
不同的祭祀活动根据礼仪制度的规定,有不同的仪式和程序,而且历朝历代又时常变更,有的极其繁琐,有的又很神秘。不过,各种祭祀也有共同之处,这是因为古人认为祭祀神鬼是一桩十分严肃、神圣的事情,必须在祭祀活动的全过程中体现出人的崇敬与虔诚。因此在举行各种祭祀之前,都要首先进行“斋戒”,即沐浴、更衣,还要独居,静心养性。斋戒一般又分为两步进行,“七日戒,三日斋”。戒,又称为散斋,是指斋戒最开始的七天要居住在寝宫的外室;斋,也称为致斋,是指“戒”后还要在寝宫的正宫里居住三天。斋戒的十天内,必须停止参加一切娱乐活动,更不能参加哀吊丧礼,目的在于使人心静,以排除自己“心”中的杂念,而进行“五思”: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从而达到“心诚”的效果(参见《礼记·祭义》)。斋戒期间,还要忌食腥荤之物,以避免在祭祀时口中存有“秽气”,亵渎了先祖或神灵。斋戒的时间,在西周订立的礼仪制度中定为十天,沿袭到后代则缩短到三五天,甚至更短。祭祀那天,主持者和参加者很早就要起床,待沐浴完毕后,再更换吉服(祭祀时穿着的服装及佩饰),而后前往祭祀场所举行正式的仪式。
凡逢祭祀之日,居丧者不得啼哭,着丧服者不允许入城,以免冲犯神灵。祭祀神鬼时,都必须准备“牺牲”作为供奉的祭品。“牺”是指毛色纯正的牲畜,“牲”则专指牛、羊、豕(猪)等。帝王祭祀神鬼时,一般要供奉牛、羊、豕三牲,凡三牲齐备称为“太牢”。而诸侯祭祀时,则不许供奉牛,只用羊、豕二牲,称为“少牢”。可见同样是祭祀活动,却因主持者的地位不同,在供奉的物品上还有等级之分。除牺牲之外,璧、琮〔cong从〕等玉器和束帛等也常被用作祭祀的供品。璧为圆形玉,中央有孔;琮则是呈方柱形或方圆形的玉器,中间也有孔。束帛是长10端(一端长一丈八尺,宽二尺四寸)的彩色丝织品。祭祀时,要将璧和琮分别放在束帛之上,由祭祀者手捧着,供奉在神鬼的牌位前。祭祀开始和进行中,由宫廷乐师组成的乐队,要随着礼仪的程序,演奏相应的礼乐,以和歌、舞,同时也烘托了祭祀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