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访边城

重访边城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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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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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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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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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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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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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往何处去》是闪耀于世界文学长廊的璀璨明珠、历史小说领域的巅峰杰作,作者以史家的视角、文学的手法为我们再现了基督教兴起与罗马帝国瞬间衰落的历史真相。该书在20世纪末的末世悲凉气息中首次出版,甫一问世便奇迹般受到读者热烈欢迎,迅速被翻译成英、德、俄、法等40多种文字。古罗马的年轻贵族维尼兹尤斯对异国公主莉吉亚一见钟情,其舅父彼特罗纽斯为促成这段姻缘,心生一计,不想弄巧成拙,之后发生的一切不仅改变了两个年轻人的一生,也改变了千千万万的罗马人……显克维奇在这部小说中以历史学家的精准与文学家的优雅成功还原了罗马暴君尼禄、“风雅裁判官”彼特罗纽斯、圣徒保罗、彼得等众多历史人物,呈现了尼禄火烧罗马城并嫁祸迫害基督徒的惨剧。以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见证了罗马社会的堕落与基督教的兴起,被誉为“反映古罗马的杰作”、“真正的基督教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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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幻想咸蛋新文已开,戳专栏《我重生后成了妖界传说》可看。 ·玩单机游戏时触电而亡的周遇穿越了, ·虽然穿越的身体是个爹妈妹妹都死了、自己也差一点就死透了的小可怜 ·不过没关系,他发现自己死前玩的小镇游戏系统也跟着他一起穿了。 ·所以,流落山野没关系,独自一人也没关系, ·毕竟他可是一个自带着一整座繁华小镇的男人,想要什么没有? ·对此,攻君表示:你还缺个我。 ·寡言少语心机美人受VS说一不二强悍吃不饱攻 ·甜文,宠文,以及,主角金手指巨粗的日常种田文 ps:系统的存在只是为了让受不吃苦,成为受的底气,其他没有多大的用处,不会用它来名扬天下_(:з」)_ 已完结耽美快穿——《他抢了我的金手指[快穿]》 已完结古耽种田——《我穿越后成了乌鸦嘴》 下本待开——《贱死以后我成了怨灵》
  • 作者:殊途当归
    【万分抱歉,本来今天说好三更,但是临时有事出门了,没时间码字。明后两天我会尽快补上的,小可爱们谅解。】一场平平无奇的太阳雨带来了未知辐射,家里的狗狗们突然变成人了!这简直太令人害(快)怕(乐)了吧!【不爱社交很宅插画师女主人和时常抽风爱臭美萨摩耶】陶旋以前很不理解自家萨摩耶的某些行为,比如喜欢坐在镜子前面、出门前必须先梳毛、喜欢在她的衣柜里钻来钻去……不过有一天她家萨摩耶突然变成人之后,她亲耳从他口中知道了答案。喜欢坐在镜子前面,那当然是我爱照镜子啊。梳毛?出门前当然要整理一下,哪能顶着乱糟糟的毛发出门。至于爱钻衣柜……嗐!我那时候以为衣柜里的衣服都是我的,我定期看看自己的衣服怎么呢?陶旋:……好家伙,她现在才知道她家萨摩耶原来这么臭美。【小瞎子女主人和威风凛凛黑背导盲犬】意外眼盲,梁冉很庆幸几年前将那只小狗捡回家,在所有人都认为她变成累赘、不愿意照顾她的时候,那只狗狗克服天性,在导盲犬培训机构努力学习,成为了她的依靠。想到这里,梁冉轻柔地摸摸对方的头:谢谢,你拯救了我。身形高大的男人坐在梁冉脚边,习惯性地将脑袋贴在梁冉的膝盖上。他在心里默默想着,这句话应该由他来说。自从那个雨夜,她愿意将他抱进怀中起,她就永远是他的救赎。【全职家庭主妇女主人和家里家外反差萌雪纳瑞】变成人后,自家名字叫做萌萌的雪纳瑞还是保持着和以前一样的习惯,跑出去玩就不知道回来,无奈之下,徐念嘉只好出门去找他。在小区的健身器材区,徐念嘉找到了自家狗狗,他正和同样变成人的流浪狗朋友们一起玩。看见徐念嘉走过来,有人开口提醒:丧彪,你家主人来找你了。徐念嘉:……丧什么彪?接收到自家狗狗乞求的目光,徐念嘉强忍笑意,道:对,萌……丧彪,回家吃饭了。【婚姻失败女主人和脾气火爆充满正义感博美】林娇一直知道,她的婚姻很失败,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她一直无法下定决心离婚。直到那道比她还要矮的身影挡在她面前,将丈夫的所有伤害都抵挡下来。她告诉她:你工作稳定,性格温和,长得好看,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生,为什么要和这样的人渣绑在一起?你应该和他离婚,摆脱吸血的原生家庭,遇见更好的人,成为更快乐更幸福的人!听了这些话,林娇沉默许久,而后抱着自己的狗狗,痛快地哭了出来。之后,在她的陪伴下,林娇拥有了新的人生。【花花公主总裁女主人和小作精比熊犬】繁忙的工作之后,姜世喜欢去酒吧放松,和朋友们喝点酒,交一个新的男朋友。今天就是这么一个快乐的放松日,她和朋友刚刚碰了一下杯子,一个电话就打了过来。浴室的灯太亮了,我洗澡的时候觉得不舒服,换掉!我想要一个月不穿重复的衣服,你再给我买。晚餐的小鱼干不好吃,以后这种小鱼干不要出现在我的餐桌上。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你马上回来吧。……将一切偷听得清清楚楚的朋友挑眉道:新男朋友?换口味了?是我祖宗。姜世叹一口气,朝着朋友摆摆手,心甘情愿地离开酒吧。【研究人员女主人和绝对忠诚酷帅杜宾犬。】一场平平无奇的太阳雨带来了未知辐射,地球上部分狗狗突然毫无征兆地变成人类,这在科学界掀起轩然大波。华枝是研究人员,正好家里有一只变成人类的杜宾犬,于是获得允许之后,华枝开始研究狗狗们突变的原因。研究所里,华枝给自家狗狗抽血,她被他问及,为什么要进行这些研究。华枝回答:一方面是我自己感兴趣,另一方面是工作需要。怎么?害怕?身形挺阔、面容坚毅、拥有古铜色皮肤的男人专注地看着华枝:狗终于自己的主人,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害怕。华枝抬眸,目光相触,对视一会儿,她突然弯起嘴角。【待补。】阅读须知:1.单元故事,同一个故事背景。2.成为人的性格和狗狗性格有差别,不一概而论。3.愉快看文,去留随意。
  • 作者:石佛
    又名《最强天子》,特种兵穿越成为皇帝,却不想奸臣谋朝篡位,妻子拔剑自刎!京城中罗网杀手神出鬼没,黑市迷雾重重,庆王党羽如日中天!当周翦发怒,满朝奸佞将血溅长空,西域诸王的桂冠将不保,整个西方将为之颤抖!如果可以为这个民族做一点事,那么我愿意!
  • 作者:微生日荧
    【召唤神话流+直播+比赛+军校学院,预收文《净土之上[废土]》简介在下】【本文于6.4日入V,当天掉落7k更新~感谢支持正版阅读~】一觉醒来,苏蕴带着自己设计的神话系统,穿到了能觉醒拟态战力的未来星际。在这里,人们可以通过训练开发精神力,与某种生物建立精神链接,召唤它的精神力拟态,从而使用其特殊能力,称为拟态师。但她发现星际人觉醒的精神力拟态里,竟然完全没有东方神话生物?看着系统面板上后羿、判官、青龙、八仙等一系列传说神话生物,苏蕴不能忍!于是在星际联赛上,众多参赛者纷纷展示出自己的强悍拟态。苏蕴直接一人一弓,单枪匹马上场。不认识东方神话的观众念出拟态名:……后羿?笑死,竟然和人形拟态建立契约,众所周知人类靠的是脑子不是体力!而且弓箭,这是什么原始社会的武器了!然后,苏蕴靠这把弓打穿了专业对口的号称第一太阳神阿波罗拟态。观众:……我们是眼瞎了吗?刚才一箭阿波罗就输了?!高考考场上,众多天才以层出不穷的珍稀拟态逆袭反转。苏蕴淡定一人一笔,以判官之身审判全场。这次轮到选手们:……判官?写个名字就能控制生死,这还怎么打!苏蕴微笑:你们应该庆幸——考场不让使用打印机。不然还用这么费事一笔一笔的写名字?当众人都以为苏蕴拥有这两个杀神拟态已经到达巅峰时——苏蕴表示:啊?这只是开始啊,我还有个性的哪吒,温柔的嫦娥……于是在星际全息拟真世界中,众人看到了苏玉口中的个性和温柔:号称三大反骨的拟态阵容——孙悟空、二郎神、哪吒,逢比必胜。一到中秋节就史诗级加强的嫦娥和她的夫君后羿。天克西方一级神明雷神的雷公电母……众人麻了:苏蕴到底有多少拟态啊!而且个个都这么强!造物主你看看,这合理吗?合理吗!!!据《星元史记》记载:星历633年,第一位能无限制召唤拟态的同调者出现,名为苏蕴。---预收文《净土之上[废土]》世界于毁灭之上重建,成就无上净土。而遗留在旧世界的人类,于苦痛中挣扎求存。妈妈对苏芙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活下来,进入无上净土。听到这,记录官停下了笔,所以,这就是你掀翻世家,挑起天命者内斗,引发世界大战,最终妄图掌控净土的理由?我说了!这世界已经病了,都说有病就要治,怎么我一治,你们就凭空污人清白?2541年,苏芙对【新历编年史】的记录官如是说道,她对此等谣言表示非常愤怒。记录官对此深为感动,并发表支持看法:苏芙是个好人,她绝不是自己想当净土之王!2551年,苏芙统一净土,成为无上净土第五代伟大的天命君主,加冕为王。众人:……好好好,你这么玩是吧?---天命者受天命征召,代神明行走于苍穹之下。而旧世界被神明厌弃,注定世代如蝼蚁。有不甘者尝试召唤邪神逆天改命,于是灾祸起,疾病行。苏芙有点慌,但不是太慌。因为,那个被召唤的邪神,就是她。【废土+末世+异能】
  • 作者:悠哉日常大王
    开局捡到薇尔莉特?跟着苇名一心学习苇名剑法?在大表哥里怒K迈狗?帮助承太郎暴打神父?在赤红之瞳里帮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拯救世界,改变悲剧的故事,所有的意难平都将被改写,每个世界都值得美好的结局。(综漫流,包括游戏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