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以来,和它相对枯坐在苍山下的茶隐村舍时,看着它那双忧郁的眼睛,我都不免要想——也许今生,该要我为你树碑立传,而不是你为我去守坟了。因为按自然规律,人的命再贱,不出意外的话,总要比一条狗命长。
尽管村舍里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因出于对这个小杂种的喜爱,而动员我写写它;但我总是乐观地设想,还早着呢,它才三岁。比照人类的生命周期,它正是青春岁月。也许我们还要相依为命熬出更多的故事,才轮到我为它哭泣,为这个世界讲述一只狗的颠沛流离。
然而人事尚不可测,况乎畜牲道。无妄也罢,意外也罢,一切可以降临到人类的灾难,本质上狗类也不能幸免。似乎2009年注定是一个残忍的年份,大年初三,侯哥来电幽幽地说——球球走失了,年前就已失踪,世存兄怕你伤心,没敢告诉你。
在电话里,我只能达观地说——狗也有狗的命数。在恶的人世间,它不能指望终生都能遭遇善意。大限到了,一切都在劫难逃。再说比起它的同胞兄弟姊妹,它的奇特际遇已经可谓前世的福报。更何况,一去不归的它,也许原本如世存兄引用的龚自珍的诗,它是“空山徙绮倦游身”;念念此去,或者入的竟是锦衣玉食的门户,而无须追陪几个潦倒江湖的书生,再过这种朝秦暮楚的无根生涯了。
往好处想,只为聊宽老怀。失踪的故事于我的真切隐痛,原不陌生。世间何处无刀俎?你我谁谓非鱼肉?人犹如此,狗何以堪?这样说来,悲声便可压抑。但是许下的愿——为球球传——却是我这开年的创伤之夜,必须要偿还的孽债了。既是为它,也为它那几位自我流放在祖国的卑微父亲。
球球的身世血缘,是我断续听来的。流浪在丽江一带的许多落魄书生音乐人,偶尔在大理邂逅它,会认出它是诗人L的养子。
球球的生母大抵原是丽江的一只流浪狗。四年前当L被都市驱赶而流落到这个古城时,也许同病相怜一见钟情,遂收留了这只相貌平平且血缘混杂的小母狗。那时,他再婚的妻子——一个原本贤淑漂亮的女人,实在不堪他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终于挥泪告别了他。于是衣衫落拓的他只好漂到边地,在一条游踪罕至的深巷尽头,一个唤作三十八号院的纳西木楼中,暂时赁居小驻了。
因为他的存在,三十八号院在今日的丽江古城,几乎已经成为一道江湖背包客的人文景观。谁要在滇西北一带厮混,肯定都曾去朝拜过这个码头。也许因为寂寞,或者出于生计,他把这个死气沉沉荒草萋萋的小院,异想天开地办成了一个音乐酒吧。
说他异想天开,是因为这个小院,实在太像《聊斋志异》中的某个鬼狐出没的背景了。院子古老且久无人居,燕泥蛛丝覆满空梁,窗外就是荒草颓墙别家的废墟,常有鼠蛇游离。他廉价租来后,只是在泛灰的墙上,找人胡乱涂鸦了一些非仙非道的图案,歪七竖八地扯了几条风马旗,挂了几条哈达,垃圾堆废品站去扒拉回来几张缺胳臂短腿的桌椅,然后就开张了。
没有字号招牌,没有工商注册,没有霓虹灯饰,没有像样的酒具,甚至没有红酒洋酒,只卖啤酒青梅酒和烈性的青稞酒——这也就只有他,才敢在这个国际性旅游胜地,开这样一个奇特的酒吧了。即便是我这样的老客,今天要去那阴森歪曲的寂寞深巷,不问路是仍然难以探出门径的。可想对一般的游客,那是绝无可能成为他的座上宾的。
问题是即便如此简陋,他那里依然门庭若市。乃因他那一管双截棍似的箫,每夜像一个埋名江湖之高手的暗器,总能洞穿那个喧嚣小城背后的枯寂,以至洞穿无数偶然过往的畸零者的心灵。于是许多人去过还转顾,坐下即沉醉——到了后半夜,常常满屋乌烟瘴气,地板上随处躺着的都是醉客。本来屋里就只点了一个五瓦的普通电灯,晚来的客稍不留神,就会踩踏上一些红男绿女的肚皮。因此,打架斗殴也就成了他那里长年的保留节目。
L原本有匪相,天生有叛骨,江湖有名头;虽然店里雇不起丘二伙计,但时相过从的丽江老炮,多数便成了他的兄弟。偶尔有新客闯来,不识风色,那就很容易被抬起,直接从二楼扔到墙外的荒草中去。派出所先还来问问,见摔得多了,也没出人命,只要听说是三十八号的事,便再也不肯来叨扰了。周边居民听惯了这里的鬼哭狼嚎,只当是鬼屋闹鬼,也懒得去投诉了。
那一年的L,夜里是长箫当哭,白天是和球球的生母牛衣相对,就物质层面上说,也就算是一最低级别的醉生梦死了。当他终于邂逅并留住一位今天还在陪护他的女人时,球球的生母也到了发情期,开始背着他翻墙越脊去寻找艳遇了。当这个小母狗的肚皮日渐紧绷之时,L才开始意识到要做养父的责任,以及还要重新做人的责任。
球球的生父是谁,似乎大家皆不甚了然。有的说是一只沙皮,有的说是京叭,总之肯定也是一个贱种流浪汉。球球一胎堕地的大约有四姐弟,也许因为血统驳杂身份卑微,个个皆无福相。要放在富贵之家,母狗临盆也是一喜;可是狗命如人,投胎到L的三十八号,几乎注定先天带着悲剧符号。只因酒吧原非餐馆,尤其是L的吧,多的是酒,缺的是骨头。当L自己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时候,可想而知,这一窝狗崽岂能好过。
小狗如庄稼,撒在地里即便不追肥,自个儿也会悄然长大。但哪怕就算孪生姐弟,各自的命数也因落地的时辰微异而天壤有别。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只先夭折,一只被抱养,一只迷失在古城八卦阵一般的巷陌中,可能率先上了哪家的餐桌。唯有球球,抑或先天便憨厚,长相也无足称道,竟然在三十八号的混乱生活中,像猪一样活得安然自足。因为它的胖,憨憨的模样神似L,过往的熟客便即兴唤作球球,于是这一名字就这样进入了历史。
三十八号的地下音乐在丽江日渐成名,各地的浪人也多慕名而往,使这个原本萧然的小院慢慢有了人气。尤其是那些背着吉他漫游在大地上的天下客,更把这个二十平米的小楼当成了问鼎中原的大舞台。经常看见的场景是,一些被酒色摧得嘶哑的歌手,跳到桌子上放歌,满地的男女醉鬼一起合唱——当我已老到不能做爱,你还爱我吗?就是这些即兴音乐,常常也能触动离人幽怀,现场勾出无数涕泗。
老板兼酒保还兼乐手的L,生计不愁之时,文事却日趋荒芜。女友也厌倦了这种天天打打杀杀的日子,北归读书去了。L看着硕果仅存的球球,忽然便有了觉醒——决定回耕砚田。眼看望五的他,如果以酒业终老,那确实辜负了那几年深牢大狱。于是他决定带着球球南下大理,把酒吧转给了另一个流浪乐手阿泰。因为他要是不离开丽江,天天缠着喝酒的弟兄太多,实在也无法闭门耕耘。正应了那句名言——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于是他毅然背着球球——这几乎是他唯一的情感羁绊了,为着内心中不离不弃的承诺,向苍山洱海唇齿相依地飘来。
客车原是不许人畜同行的,司机死活要他丢下球球。可怜原本暴怒慷慨的L,在那一刻竟然为了怀中的一只杂种小狗,而不得不委婉乞怜,坐在车门边耍赖求情。一车人看他们情同父子,抑或也被球球那天生忧郁的眼神打动,终于说服司机,就这样移民到了南诏古城。
这是公元2006年的夏天,我因毁家之变,也因厌倦了京城的碌碌生计,放弃一切,只身来到大理。正可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赁居的小院就在大理城墙外的南村,而L则正好寄身在我旁边不出一里的一塔寺下的一个客栈。
他牵着球球来为我接风,开篇也就是一碗味道极好的羊肉面而已。他因是长包的农家客栈的一间房,每月四百五十元,除开床铺和书桌,基本也就家徒四壁。卖文维生,自然捉襟见肘,不可能天天上餐馆解决伙食。他只好买了个电炉,再买一些杂粮,每天闭门写作,靠熬粥勉强度日。可怜球球一个天性的肉食者,也只好和他开始奉行素食主义。
狗乃忠臣义仆,即便生计拮据,胃口枯淡,还是每天摇头摆尾地看着L写文章,渐渐也有了几分儒者气。L自己也被所谓的八宝粥喝得馋虫涌动之时,便会牵着球球晃晃悠悠上街,拿牛杂肥肉解气一场。那时的球球多会在大快朵颐之后,见到小母狗就四爪抓地,和L强项对峙。
有母狗的主人乃美妇,看见这大小俩雄性胖子在当街较劲,生怕自个儿也遭遇非礼,柳眉倒竖抱着爱犬急逃。球球的被歧视连带L的人品都受到怀疑,他老脸上不免泛出尴尬。其实,L自己都没有夜生活,多少也能感同身受地理解球球的诉求。偶尔便也松开缰绳,让球球去扬鞭江湖寻找艳遇。
但是球球每次兴尽而归,都满身煤灰,黑乎乎地像一个疲惫的矿工,L就有些起疑。一次L跟踪查访,发现原来路口有一个做煤球的人户,养着一只更加邋遢的小母狗,痴情的球球原来每天就是在这里守候厮混,彼此追逐得风尘满面的。户主也是贫寒之家,经常是锁着那个素面荆钗的;看见球球来围着不怀好意地转悠,便有些厌烦。看见L就求情——不同种,搞不得,搞不得。L又是自尊心很强的人,看见球球恨不得背一把吉他去人家窗下求爱,还被人家主人干预,便生气地骂球球——你再不济,好歹也是一个诗人的狗,你连煤厂的母狗也去搞,一点品位都“莫得”(即“没有”),你把老子的脸都丢了。
球球何尝懂得人世间的炎凉,挨骂的时候倒是知道低眉顺眼,伪装出一脸的无辜。但一旦逮着机会,仍旧会一溜烟地跑向人间去寻欢作乐。结果不幸染上了狗瘟,茶饭不思,看着就像《红楼梦》里的瑞大爷,被风月宝鉴弄得即将精断气绝。那会儿我时常看见L用一个背篓天天背着它去兽医站打针,神情焦虑,来去累得牛喘吁吁,我当时还真的难以想象一个养父的钟情,竟也会如斯揪心。
球球也算是命硬之狗,在L的精心侍候下,渐渐还阳。大病初愈,狗也需要进补。L便经常牵着它,来我的小院乞食。我因租的是农家院落,有厨房庭院,自己又是个绝不茹素的饕餮之徒,伙食便接近干部水平。球球在我这里生活改善,每来必吃得脑满肠肥,但是L一出门,它便会忘记一饭之恩,立马追随而去。
L也是出于爱意,便委婉对我说,怕球球出去再染上瘟疫,我的院落长期是柴门深锁,要把球球寄养在我处。他甚至还诱惑我,说只要牵着球球上街,绝对有很多美女喜欢而来逗它,你也可以顺便搭腔接个飞碗。我原本是反对养宠物的人,对狗还有些偏见,虽然不相信他编造的爱狗及乌的露水情缘,但是看在多年的情分上,便只好应允。甚至我还威胁说,要是跑丢了,我可不负责任。可是谁承想,我这个义父一当,就再也难得释手,球球竟成了我相依相随的至亲玩伴了。
球球是戴着项链来的。L吃罢出门,便把它锁在我的窗下。球球初不解L的意图,看着不再牵它随行,急得呜呜欲哭,拖着铁链像拔河拉纤一般,想要追随而去。但真正一声门响之后,它似乎立马像被拐卖的孩子,顿时变得老实懂事起来,惶恐地打量着我,眼角开始润湿,匍匐在地上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煞是可怜。
许多年前,我编过一部《狗的秘密生活》的书,对狗有点泛泛了解。本质上我是反对养宠物的,因为我一直主张与其爱动物,不如先爱人类。我曾经对一些朋友说,如果你未曾资助穷人,那你养宠物就应该感到可耻。基于这样的观念,最初的我,对球球的到来实在无所谓欣喜,多少还有些为L减负的意思。
球球属于那种长不大的杂种,毛发土黄,身体滚圆,体重大约十几斤。消瘦的时候呈尖脸,稍微猛吃几顿就变圆,且额头上胖出几道有趣的皱纹;再搭上那双忧郁的眼睛,就活脱一个苦闷的思想家形象了。它性格温良得几乎胆怯,很少有龇牙咧嘴的时候。由于习惯了沉默,凡事不愠不火的,倒显出几分大智若愚的神态。事实上,这个家伙也确实不傻,它老实巴交的外貌下,也暗藏着一些狡黠和滑稽。也许正是这种小奸小坏的性格,逐渐迎合了我的处世趣味,使我慢慢开始喜欢上它来。
我一直并未视其为宠物,还是当村狗在饲养。最初是锁着的,它的活动舞台也就链子长度的一平米左右。每天两餐,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常常被我的麻辣风格弄得伸舌头打喷嚏,它也只能忍受。L偶尔带着一捆火腿肠来探亲,它就屁股摇得快闪腰了,抱着他的胡茬脸猛舔。看着它对L的亲热,我多少有些嫉妒,心想这家伙大肉吃腻了,还想喝粥吗。
我每天是要懒觉的人,大早就听见它在窗下呜呜低鸣,抓耳挠腮急火攻心的样子。我一吼它,它便改成乞怜的神态。等我牵起链子,它便往门外拖,一出大门就在野地里跷起后腿遗矢,然后双脚扒灰迅即掩盖。原来它是不肯排泄在我廊下,才这样强憋着自己的。我也不知道它从哪里获得的这种教养和习惯,为了不影响我的睡眠,我开始为它解开绳套。这样它就可以随时在花园出恭了,但它仍坚持在最角落的地方方便,不给主人添麻烦。
它平时就在院子里散步发呆打瞌睡,静如处子;但偶尔发现有松鼠或者耗子翻墙过来,它却能动如脱兔,射箭般迎击过去,并发出恐吓的号叫。一般我是不许它进屋的,到了饭点如果我还在写作,它便会从帘下探头探脑提醒它的饥饿,但脚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我以为它已经养成不敢进屋的习惯,有时出去忘记锁门,等我回来才发现被子上印满梅花,它似乎报复般地在我床上过瘾宣泄。我拎着拖鞋找它上课,它似乎知道犯错惹祸,远远地窥视着我的行动,不尴不尬地故作轻松。一旦我追到它,它立刻卧倒等着挨揍,既不逃跑也不嘶喊,更不会反咬一口。我的手才举到半空,它的眼睛就吓得乱眨,缩着脖子皱着眉头,一副听天由命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相。
相处久了,感情日增,我以为它乐不思蜀了,就放松了警惕。哪知某天来客,大门刚开,它便趁机窜了出去。我追赶着叫它,它也停步看我,但我一向前冲,它就撒开丫子狂奔。我岂能跑得过它,只能看着它远去。到下午,L抱着它回来,说它跑去客栈他的门口守候着。对于这样恋旧的家伙,我还真没法惩处了。譬之于人,这正是知道感恩和毫无势利的表现,我何能苛求于这个畜生。
L就要回四川了,他想带着球球还乡去陪他的母亲,这时我才开始意识到依依难舍了。禅和子曾说:桑下不三宿。意味对一棵树也会生情,有情就难以破执,不破执岂能参透情关,顿悟成佛。对树犹需戒惕,况乎球球这样一个充满灵性的坏种。既然已经上了贼船,我还是决定把这个义父之责承担到底。L见我如此,遂将球球留给了我。
可是球球仍当L只是寻常的小别,逮着空子便逃亡出去找他。那时正好我也出游,平时交给邻居的房东在代养。房东十分着急,来电道歉,我让他们去L住过的段家园看看。晚上房东告我,果然在那里找到了守候着的球球。等我半月后回去,球球听我足音初到门前,便在院里惊喜撒欢,急不可待,似乎已看见一架排骨朝它走来。原来邻居房东也圈养着一只狼狗,每天只喂一餐,就只给玉米面糊。球球不能特殊化,口中已然淡出鸟来,看见我回,自然有种未被遗弃而重见天日的欣喜。
球球的天性原很纯良,且十分好客。每有客来,它比我还亲热激动。扑上去摇尾乞怜,舔手示爱,屁股扭出花来。即便十分眼馋,肉食摆在院里的矮桌上,它也只是围着转悠,从来不敢贸然上桌偷食。大家扔给它骨头,小的就迅速吞下,大的则立刻含着出屋。如果有人看它,就装作若无其事地漫步,一旦发现没人,立即找个隐蔽处刨坑,把骨头埋存进去。我常常笑话它,像一个省吃俭用的富农,对未来似乎充满了忧患意识。诗人梁乐却说,只怕它以为把骨头种进地里,来年就会长出卤肉来——一只狗也在耕耘着它的日子,偷偷期盼着意外的丰年。
很长时间以来,它给我的孤独写作确实带来了乐趣。写累了,到院子里和它说说话,恶作剧地捉弄它一下;它尽管经常上当受骗,但依然每次听到召唤,还是畏怯地来到脚边,狐疑地等待我的新招。夜里,我就在廊下为它准备了一个纸盒做窝,但它更喜欢在躺椅上睡觉。半夜醒来,听见它在屋外鼾声如雷,仿佛院里住着两个醉汉,自然就少了寂寞。尽管这样的小犬,原无防卫和攻击能力,但是稍有异响,它还是会本能地勇敢扑出嗷嗷警告。在萧索村居生活里,人便多了许多安全感。
闲来无事时,我也会牵着它去古城游逛。一路走来它都要沿途撒尿,留下求爱的信息。但凡见着别家的狗,它都想上去亲热。有的大狗很凶,常常要追咬它,我也只能牵着它跑开以免受伤。看着它像一个情场上的劳模,孜孜不倦地奔波于途却求偶不成的沮丧模样,也不免联想到人世间的种种离合因缘,无端生出许多感慨。
有个女邻居苏苏抱着一只小母狗常来串门,把她那妖精穿得花枝招展,视同千金宝贝。蓬头垢面的球球,像一个波希米亚式的嬉皮去觊觎一个布尔乔亚的小姐,又不敢直接去生扑。连我都几乎想放下老脸,去帮它求苏苏把她的小母狗放到地下来,以成全它们一段交情。大家都笑话球球对情欲的执着,我只能惭愧地撇清责任说——这点,主要还是像它的养父L。大家嘿然。痴于情,而终老于山林,球球也许和这一代人真有默契之处。
就在2007年的冬天,我和余世存在北京又聚在了一起。世存是我的老乡兼故交,也是一个非常纯良的男人。他是80年代末的北大中文系毕业生,本来分在国土资源部工作——对许多人来说,这恐怕正是攀附权贵的良机。但他却最后选择了辞职,去做了90年代影响中国甚多的《战略与管理》的主编,后来成了自由撰稿人。
我知道世存是嗜书之人,原本无意江湖纵横,我便撺掇他也去大理读书,私心也想多个可以寒夜过访的酒友。他原也去过敝院,颇多同慨,当下就决定徙居大理。很快我们就在南村,寻到了另一农家院落,相去我的寒舍,也就几百米。我们就算随时可以“隔篱呼取尽余杯”了。
最重要的是,我又为球球找来了一位绝佳的教父。这小畜生似有灵感,看见前赴后继的父亲接踵而至,心下窃喜,初见世存便屁颠屁颠地巴结不已,仿佛它从此也有了社保一样。
世存为人谦和恭谨,处世却贫贱不移威武不屈,属于那种温良之中傲骨铮铮的另类知识分子。相比起我的顽劣和粗糙,球球似乎更喜欢和他相处——他几乎从来不厉声训诫这个沉默的小友。
人与人相交,讲究的是情味相投;其实人与动物之间,也有一个气味相投的缘分问题。球球对寒舍的过客,绝大多数都一见如故,也有对一些来访者充满戒备的时候。两三岁的它,几乎像阅人无数的长亭老树,用它的鼻子即能判断人间的敌友和善恶。通常它远远地打量来人,用它那暗藏智慧的忧郁目光表示不屑于亲近的态度时,往往也能契合我内心的情感。
世存和球球相看两不厌,当下定交成了朋友。他的房东原本也给他留下了一只小狗,但他左看右看就是没有感觉,还是退给了原主,却要求和我一起分享对球球的抚养权。反正这小家伙儿又不是老婆,弟兄们要分享自然可以同乐。于是球球便得以东家吃西家住地两边享福,我们反倒像它的大房二房了。
我一般对球球实行的是圈禁政策,也就是院门长闭只许在院落里活动,而且不许进客厅卧室。要带它出去,也是要戴上项圈链条的——有点像个严父,怕孩子混社会受到伤害。有几次它暗度陈仓出去撒野,我和梁乐满村子寻找,在苍山下呼喊,但凡有母狗之家便去小心哀告;那种凄惶和担忧,确实如孩子走失的老人。
但是世存对它却一开始就采取的放养制度。他的院子略大,为了节省和吃放心菜,他们小两口竟然在那薄土上开荒种菜,真正过起耕读生活来。球球在他的院子出入自由,活得像一个散仙,就开始变得野性起来。经常一出去就是整天,也不知到哪里鬼混,到半夜才回去敲门。等轮到在我的院子小住时,它一旦偷跑了,半夜却总找回世存那里。如果那里敲不开了,才会到我的门边守候。
有一次它走了两天,我和世存都开始担忧它被拐卖,内心感到揪疼之时,它又疲惫归来了,我们都无法想象它经历了怎样的逃亡和历险。我喜欢呵斥它,而世存则习惯对它轻言细语,因此它便更愿往世存家跑,更喜欢世存这样温润如玉的慈父。我知道它的善良和弱小,也了解这个社会的险恶,因此总是担心它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在流亡的路上遭遇伤害。村民们流传乡下有专门套狗的人,即便是凶狠的狼狗,他们都能用一种秘方默默引走。像球球这样从不攻击他人且长得像一锅肥肉的家伙,岂不是人狗皆能看中的下饭菜!
果然未久,它的第一次险情便出现了。
春末,我把球球全托给世存,自己则去了四川灾区搞社会调查。孟夏我回大理小憩,世存吆喝着球球回来,它一见久别的我,仍旧激动非常,拥抱狂吻真正如劫后重逢的恋人。饭罢世存回去,有意让它留下陪我盘桓几天,它却自以为是地要跟着世存,像一个撵脚的孩子。我想它是对我这种飘萍无据的生活感到害怕了,才更想有一个稳定的依靠。
世存走后,它一会儿探头进来呜呜唤我,一会儿又去拍院门,看着它那丧魂落魄的样子,我虽有些失落感,但也感到些许不忍。我不能把我的爱强加给它,它在世存那里爱上了自由,连人体会到自由之后都不甘被奴役,况乎一只天性自由的畜生。于是次日大早,我便为它打开了锁链,它则立刻飞沙扬尘地逃向了苍山田野。
我只要院门开着,它也会经常回来看我,经常晃悠一圈又扬长而去。一天,世存告我,球球受伤了,走路蹒跚且再不愿出门,神情有些畏怯甚至恐惧,召唤也不爱搭理了。我急忙过去探视,发现它毛上有血痕,屁股上有伤口,右后腿在奔跑的时候要悬着了。显然它受到了侵犯,眼神中满含落寞和委屈。
我和世存都不是养宠物的贵族,也不知道如何为它疗伤复仇。它和我们一样命贱地苟活于此恶世,内心的伤痛都只能依靠自己和时间去疗治。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是和它同甘共苦,一起寒泉配食,箪食瓢饮;也许其他的人畜皆不堪其苦,然而“回也不改其乐”。除此之外,本质上我们都活在各自的命途中,谁也不能彻底拯救谁。
球球尚未痊愈时,我又去了灾区。后来听说它伤口愈合,快乐恢复,只是不得不踮着一只脚去追寻它的爱情了。再后来到了年前,它一去不归了。世存像往日一样信任它还会倦游还家,总在寒夜倾听它可能的跫音和剥啄叩门,但是这次它真的销声匿迹了,幻影一般迷失在逃向自由的路上。
一只狗来到人间,遭遇了三个并不足以带给它娇生惯养生活的父亲,悲剧似乎就是命定的。它不能选择它的运数,就像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祖国。我们生于斯长于斯,默默地忍受着生活,平静地面对着伤害,安详地等待着结局;像球球一样,在乱离的岁月中随处颠沛,时而戴着锁链,时而自我圈禁,但时而也在品味着挣脱逃亡的自由欢愉。加缪曾经说——我是我自己的囚徒,时刻流放在自己的祖国。偶尔想起球球和这个世界的许多朋辈,仿佛正是对这个时代的某种注解。
寒冬将尽,此刻是京都初七的黎明前夕,酒阑灯灺的夜空显得更加暗黑而迷离。沉沉大野啊,一只狗,你将走向哪里?我唯在这些薄醉的余生里,和我的弟兄一起分担这种伤悼,以纪念它那些日子的守护和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