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五年没见了。我和肖松。五年里,我偶尔想起他来。很是偶尔。偶尔到,在路边看到一个和他体形相似的人——他有一个垮屁股——会哑然失笑;赶火车的日子,会想起和他一起的唯一的那次旅行;还有走到一家服饰店时,想起他有次撒娇跟我要一件那个品牌的T恤。
五年大概有43800个小时。而我统共想到他的时间不会超过十个小时。这样的不曾心心挂念,应该不是爱情吧。我从未想过我爱过他,但是昨晚的那个梦,出卖了我的心迹。
我在那个梦里是笑了的。我梦见很多动物,有大象、袋鼠,还有很多的猫鼬。我梦见肖松开了个动物园,为我。动物园的告示上写着,他是为一个心爱的女孩开的这动物园。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但这是他能为她做的唯一的事儿。告示是彩色的,背景是我十九岁那年穿着白裙、光脚走在沙滩上时的照片。
嗯。这是梦。我从梦里笑醒了。
醒来是深夜,夜光表的指针在3点40。
之后我便再也无法入眠。肖松的脸离我那么近,似乎我一转身,他就躺在我的一侧。我想起来很多与他有关的事儿。我想起来很多我们共同的朋友。还有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些事情,走过的一段路。然后我是突然惊觉的,我爱他。从认识他的那天起,我便爱上他了。十年。
瞧我啊,爱一个人十年却不知道,是多傻啊。但有时,你只有在梦里才敢承认,你爱着谁。
后来,我分析了一下为什么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爱着肖松。然后我明白了。我的内心其实在抗拒着对他的爱情。为什么要抗拒,因为他不爱我,或者说爱得不够分量。曾经的我没办法鼓励自己去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肖松爱我,那只是在梦里。而事实从来不是梦。
肖松不爱我,是因为他一直爱着另一个女孩。她承载了他少年时期所有的梦。他曾经陪她走很多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静默地跟在她的身后,跟着她上学,放学,钻进学校旁边的文具店。在路边摊吃一些零食。把她送回家。
那女孩也有点傻,竟然不知道她在被一个人如此地倾慕着。我看过她的照片,短发,懵懂,天真,嘴角上翘,总是一副愉悦不知愁滋味的模样。
我羡慕极了这样的姑娘。看到她似乎看到的全是生活的甜蜜。谁会不爱呢?
但,越是这样甜蜜的姑娘,越是会伤人心。肖松说,他向她表白了十七次,十七次被拒绝。从他的十五岁,到二十三岁。
那十七次,有十次表白,我都在他身边,甚至是我鼓励的。我把我看过的言情小说里的招数一一地写出来,让肖松选。高富帅的手段我们用不起,肖松只是个长得有些帅的穷屌丝。
诸如写情书,电台点歌,空运玫瑰,贿赂朋友等的小手段,全都一一落败。那些写着姑娘名字的情书,在大地上旅行了一番,然后被丢进了垃圾箱。肖松沮丧的时候,我也很沮丧。我们一起坐在教学楼的台阶上喝啤酒,叙一叙那些愁滋味。然后把啤酒罐顺脚一踢。
就是那一踢,我踢到了江淮。他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大学里唯一的一个男朋友。他的名字后来变成国产车的著名品牌。总之我们谈了一场有些糟糕的恋爱,后来分了手。但他和肖松也成了朋友。我们经常三人行地一起去吃饭、乱晃,踩着马路牙子吹牛。
肖松向那姑娘表白的第十八次——那时我们已经毕业了——她才极其不耐烦地回应了他:“那你帮我找个工作啊。”
肖松便为她找了个工作。贿赂了他们公司的行政和人事,为她找到了一个前台的位置。漂亮的姑娘总做前台,前台的姑娘总是很多人追,就算她当时的身份已经是肖松的女朋友。
姑娘上班的第二个月,就和男同事去看电影了。还记得那是一个雨天,我睡得迷迷糊糊。一个闷雷把我吵醒,接着接到了肖松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说姑娘找不到了,电话关机,到现在还不回,外面下着雨。他从9点钟就在楼下等,一直没等到。
我安慰着他,又听见他一阵急促地问:“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我一直在等你……”
我还听到姑娘不耐烦的声音,别的男人的告别声,车子启动的声音。然后电话断了。那晚,我再也没睡着,自然也无梦。
后来那姑娘劈腿和男同事在一起了。而肖松辞了工作,一拳打碎了办公楼的消防栓,离家出走了。走之前,他来找我拿了三千块钱。半年后我才又得到他的消息。
那时,我和江淮还没有分手。但各种矛盾似乎已经不可调和了。我们总是在吵架吵架吵架,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一次吵得凶,江淮摔了一个杯子,说:“你根本从来都没有真正喜欢过我。你心里只有肖松。”
我说你有病吧,我说,好,我现在就去找肖松。
但我的那次找,不了了之。因为我没有肖松的消息。后来,我一边抽噎一边收拾东西,从心底彻底地结束了那段感情。
因为办户口的事儿,我回了一趟母校。事情办完后,我坐在我和肖松经常坐的那个教学楼的台阶上发了会儿呆。夕阳像个腌透了的咸鸭蛋黄一样红彤彤地挂在西边松树林的上方,我看着一会儿抿着嘴笑,一会儿又想哭。
大概坐了一个多小时,有人坐在了我的身旁。扭头,就看见肖松。叼着一根烟,头发长长了,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从我这儿撒娇买的旧T恤。然后他就问了一句:“回来干吗了?”
我像个被母亲嫌弃的浪子那样,眼泪就出来了。不管不顾地抱了抱他,闻到他身上不太好闻的汗味儿,还有被岁月蹉跎过的尘味儿。
那天晚饭,我是在肖松的出租屋里吃的。他离家出走后就回了学校这边,租了个民房,找学弟混了张学校的饭卡和阅览证,像逃避似的,混着日子。屋子里乱得像是猪窝,我看不下去,收拾了好久。
他在上网,看我忙碌就唠叨一句:“那些东西你别管。”
我感觉我特像他妈,把他的脏衣服都泡上了。我刚开始揉他一件衬衣的领子,他便冲进了洗手间,很恼火的样子,“让你不要弄。”然后他来拉我,我脚一滑,就在他怀里了。
我们就那么抱了一会儿。我觉得安心又温暖。
他说:“我挺想你的。”我没吭声。我们从来不是暧昧的关系,那温暖感让我又沉浸又恐惧。于是我用力地推开他说:“那你自己洗。”
那天晚上我离开,肖松送了我一程又一程。好几次,我以为他要开口说:“你别走了,留下吧。”
但他没说。如果他说了,我们不过是一对因为寂寞而身体僵硬的男女,靠着彼此的倚靠而让身体温暖并柔软起来。除此之外无他。我们也许会开始一段爱情,也许只是浪费了一段友谊。这样的不确定的结局,我不想要。
肖松在那半年里开始做一个在家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他接很多活儿,网站设计,网页优化,还有一些软件的开发。
我们偶尔一起吃饭见面,关系淡淡的。他谈了个女朋友,是他的高中同学,人非常好,脸圆圆的。我觉得非常适合他——一点都不嫉妒。但两人在一起不过三个月,却又分开了。
我问他是不是还忘不了那姑娘。
他没回答。
瞧,我们连话都越来越少了。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吃饭总会在一个小时内搞定。他总是忙着回去做事。一个人没有了爱情,便投身到事业上来了。怎么说呢,发展也算是不错。之后他开了个小公司,专做软件外包。那几年,安卓刚刚兴起,他们便做安卓软件。公司渐渐走上正轨。我去过一次他的公司,人不多,但像模像样的。
一起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介不介意加一个人。果然,是那个劈腿的初恋姑娘。她依然一副甜蜜的笑容,高傲的姿态。他帮她拉椅子,殷勤地问她想吃什么,下午去哪儿逛街。
那顿饭我吃得味同嚼蜡。匆匆分别后,我没有了再和肖松联系的兴趣。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讨厌那个姑娘,我永远也不想见到他们在一起的样子。
后来他打电话给我,我们吵了一架。我说在一棵树上吊死和在同一个地方摔跤的都是大傻逼。我们的友谊被踹了一脚,扔在了路边。之后五年没见。偶尔发个短信问候一下。大多是那种过节时的短信,带着点世故和功利,像是在维系一段摇摇欲坠的关系。
然后我就做了这个梦。这个让我笑着醒来,然后躺在床上惝恍到现在的梦。
我这五年里也没闲着啊,我一直在工作,恋爱,到处旅行,马不停蹄。我甚至还参加了一次歌唱比赛的海选,加入了汉服文化协会,学了茶道和古筝,每周去参加文艺青年聚会。我恋爱了四次,有三个男人向我求了婚。其中一个为我做了一个动画片,在酒吧里当众放映。很多玫瑰花,尖叫声,还有大声喊的“yes”,我都没有心动。我逃了出去。
那次求婚离现在已过去了一年,偶尔我会后悔没有答应。但只是偶尔的瞬间。那些瞬间,我觉得世界非常安静,入耳的都是寂静碰撞寂静的声音。
而肖松,他果然再次被劈腿,那姑娘钓到了比他更优秀的男人后一脚踹了他。我从EX江淮那儿知道这消息的时候,竟然有点微微的快感,还有点丝丝缕缕的心疼。但我们依然没有再联系。
现在,手机就在我的旁边。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后,凌晨5点钟,我拨通了肖松的电话。
喂?
喂。
是我。
我知道。
想你了。
嗯。我也是。
我不知道我现在算不算犯贱。一个五年都不主动打电话给我的男人,现在正驱车到我这里来。
我觉得我会接受他的一切。因为我爱他。因为这发现来得太晚,所以格外珍惜。有时你爱一个也许不爱你的人,并不丢脸。就算他以后也许会伤透我的心,就算我们也许无法成全爱情又保全友谊。就算发生所有不可控的一切。就算这次冒险会引发一串的冒险。我依然想见到他,热切地拥抱他和吻他,和他爬到一张床上,翻来覆去,抵死缠绵。
因为我的心就是这样,爱情比爱人老,王冠的寿命比王长。
门铃响了,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