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张扬和马艳琳从认识起就没有喊过我的名字,只喊我黑妹。
“黑妹,你晚上哪里都不要去,出门就隐于夜色了。”
“黑妹,你快别上学了,给电视台打个电话,直接去做牙膏代言吧。”
马艳琳是个回族姑娘,脸上带着两坨高原红。嗓门大大的,说着一口标准地道的青海话。她最常挂在嘴边的是:“尕娃,你可别逼姐……”整天一副大姐大谁也不能招惹的样子。而张扬是个囊棒,电视台是我家开的吗,让我去做代言?
总之我对我有这俩小伙伴时常感觉有些丢脸。马艳琳在上学去的4路公交车上揍过两次人。每次还都跟人家说:“你也是五中的吧,别让我看见你!”张扬每每考倒数,白榜上的大名儿格外刺眼。
为了这事儿,我妈也特意找我谈过,让我终结我们之间的友谊,转而去和我住同一个小区的优等生向波同学建立美好关系。
向波和我总一起坐32路公交车上学,偶尔我们会聊几句。后来他也开始喊我:“黑妹,你看没看过《速度与激情》?”
我耳朵里塞着耳机,不想理他。
“真的很酷啊……”
我依然不理他。五分钟后,他递过来两张电影票,“我请你看吧。”
“好啊。”我抓起两张票,塞进了书包里。结果我也没看成,马艳琳直接抢走去和她小对象看了。马艳琳爱上了她的男网友。
而我,那时刚刚知道什么叫摇滚,和张扬一起听Nirvana、Queen、The Cranberries。我的全部身心都被摇滚所震撼。一到周末就和张扬一起去淘打口碟。因为穷,所以我们不敢买一样的,总是交换听。我们拿着淘来的碟站在天桥上,一人一个耳机,一边听一边看车流。那时西宁的车并不多,偶尔还能看到骑马上路的藏民,还有僧人。风吹得人脸上刺剌剌的,而车道两旁开满丁香。我和张扬在音乐中越靠越近,感觉某种爱情的温度渐渐升腾。
马艳琳知道我和张扬谈对象后,大喊一声:“妈妈呀!”
她总是一惊一乍的。和她在一起的闺蜜时光,耳朵总是被震撼。我们挤出各自约会的时间,一起去淘小饰品。她非要买一对很长的流苏耳环,说戴上显得脖子长,还在我脸上比对比对。
我们的品位总是南辕北辙。比如她那个男网友,是个自称北京人的燕郊人。那时我、张扬和马艳琳,我们都把北京当成青春逃亡最完美的站点。北京是那样神秘又美丽,像一个裹着纱巾的倾城佳人,让我们神往。但她的那个小对象,实在不成。人又矮又瘦,就是个拉猴子。
马艳琳也实在瞧不上张扬,说张扬那囊棒样,打架不行,学习不行,啥啥不行,还胖。
张扬的胖,在我看来就是婴儿肥,摸上去挺舒服。他的手第一次握着我的时,软绵绵的,很温暖。那时我们俩约会通常去酒吧。他认识了一群玩乐队的朋友,我们一起喝摔酒,二锅头兑上雪碧,使劲一摔,好多泡沫,基本一杯就倒。也许是我天生神力,喝完还能不摇晃不脸红地回家,躲过我妈的眼睛。
张扬说,那不是我脸不红,而我脸太黑看不到红。
张扬总是嘴损,在嘲笑我这上面。我也不生气,谁少女时期会生初恋的气?但他对我也很好。那年新开的兰姆汉堡店,贵得咂舌。他攒了俩月的零花钱,带我去吃了一次。我们拿着刀叉郑重的样子,就差没有沐浴更衣焚香,对着一盘国际范的肉夹馍跪拜了。
张扬是典型的西北人,好面子得不行。我们在一起,基本我没花过钱。我一掏钱包,他就瞪眼。还记得我后来终于看了《速度与激情》,在西门口电影院,张扬请我看的。也记得在放映厅阴暗的角落里,我们那个潮湿毫无章法的初吻,还有手心沁出的汗,微微抖的腿,木座椅很硌人。
我和马艳琳一起讨论过关于接吻这件事的感觉。我觉得像吃着酿皮配炕洋芋那种味道。而马艳琳觉得像烤羊肉配了二节。我们争吵了一会儿,后来发现,接吻之前,我吃了酿皮和炕洋芋,马艳琳吃了烤羊肉和二节,就这么简单。
2003年,我考上武汉的一所二本学校,而张扬可想而知地只能读私立大学,他选择了北京的一所。马艳琳去了兰州,向波考上了清华。
分开前,我和张扬一起坐公交去了塔尔寺。一路上晃晃荡荡的张扬都抓着我的手。他瘦了一些,手心微微沁出了汗。好几次,我都没能控制自己掉下眼泪。我靠在他的背上,眼泪浸湿了他印着柯本头像的T恤。对于这即将到来的分离,我几乎无法承受。像是害了相思病那样,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寝。体重下降,身材从强壮变得婉约。
我宁愿不读大学,只要能和张扬在一起。
在塔尔寺,转经筒和酥油花的注视下,在菩提树前,在红的黄的白的各种庄严肃穆神迹之间,我们双手合十,对未来的爱情虔诚祈祷,誓死不渝。
我的十八岁,是如此笃信我们的爱情,一路走到白头,现在想想这到底是纯情还是愚蠢?
到武汉之后,我才发现,世界上竟然还有蚊子这种东西。我被叮过的皮肤几个月都不会消肿。而没有了高原的日晒之后,我的脸竟然慢慢地脱了黑,新朋友们没有一个人知道我曾经被叫黑妹。
我每天和张扬打电话,电话卡摆满了一个抽屉。也许爱情也会水土不服,隔着电话线,我们的对话越来越短,话题越来越少。他中摇滚的毒太深,总是愤怒,科特·柯本的自杀,似乎给了他启示,对他来说,死亡似乎是这个喧嚣世界里保持纯净和高贵的唯一方式。我开解他,他坚持愤怒。他说脏话越来越严重,我们开始吵架。不断争吵,又不断和好。有几次,我被气得大哭。
他来武汉看过我一次,我去了两次北京。圣诞节礼物,我送了他一把吉普森的电吉他。他为我弹了一首曲子。
那是一首很简单的《爱情之爱情》,用一种很粗犷的方式演奏出来。我拿着电话,一边听一边泣不成声。我想,我们如此相爱,一定会永远在一起。
可是后来,后来,我们还是分手了。
传言他又找了个小对象,伙同几个人一起组了个乐队。他弹吉他,小妞弹贝司。写一些很愤怒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歌。
我在电话里质问他,他说:“那你想让我怎么办,你又不在我身边。”
我只恨自己在武汉,如果我们在一个地方该多好,无论在哪里,只要我们在一起。
马艳琳也打电话给我:“早就说你了,不在一个地方,还谈什么恋爱?”
我哭着说:“我忘不掉。”
我忘不掉在柴达木公园,那个少年为我下水捉一条锦鲤。我忘不掉在南滩古城墙,那个男生把脸贴在我的掌心。我忘不掉那个七月,忽然下起冰雹时,初为恋人的他把我的头抱在怀里。
越是忘不掉越是愤恨,他怎么可以用着我送的礼物,去和别的女孩子和音?
然后,我就给他打了个电话,那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你不是想死吗,上帝会成全你。”
我的大学是稀里糊涂地过完的,也一直没有恋爱。毕业后我也去了北京,每当有欣喜或困惑时,有成就感或失落感时,我都会想起张扬来。而我每当走在路上,内心里便全是“也许会逢着他”的忐忑。
但我,再也没有逢到过他。
一语成谶这话,总有由来。马艳琳说张扬不会打架,而我说上帝会成全张扬的愤怒。《圣经》上说,人的口带着权柄。
2009年的7月,张扬死了。那天刚好是他的二十六岁生日。他在北京的一家酒吧庆生,因为西北人骨子里的太过豪迈,惹了旁人的不满。争执起来动了手,他被捅了刀子。
马艳琳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也在北京,我正在为一个新工作准备面试。接完那个电话,我在人群中感觉到天旋地转,几乎是四脚朝天地倒了下去。
那一年,向波也在北京。我们一起去了医院,陪同张扬的父母把他的骨灰送回了家。二十二个小时的火车旅程,我一直发抖,一分钟也无法入眠。后来我打了一个盹儿,醒来时发现我的手被向波握住。
张扬的葬礼后,我们在西宁停留了几日。
那时,环青海湖自行车赛正在火热筹备,向波约我一起环青海湖骑自行车。我们在蓝天白云下,在一望无际的油菜花和湛蓝的湖水间,感觉风吹向自己,活着的尴尬还有美好。
我骑在前面,向波骑在后面。他大声地喊我:“黑妹,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吗?”
“我知道。”我大声地回答。
我不讨厌向波,我也许会爱上他。我也许可以爱很多次,但爱情的酒只有一杯。十八岁那年,我和一个胖胖的少年共饮过了。爱是具体琐碎,爱情是古怪抽象。像水痘,发过一次,便再不会犯。
后来我和向波一起回了北京,我们住在了一起。我还是会梦见张扬,梦见他还是少年时期的样子。但我们共有的那些点滴,不再频繁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春到深处不见春,我也渐渐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
2013年,保罗·沃克去世。和张扬分手后,我再也没有追过《速度与激情》,但这个新闻让我在震惊后怅惘了很久。回忆如水袭来,无法阻逆。缺席了很久的眼泪似乎在和我一起祭奠无常。
但向波说,可以陪我一起重温经典,重温那些我们彼此缺席的旧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