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会读书,疏离江湖,那是可惜了。迷信着读书万能害了好几代的人,真是美丽的误会。明朝写传奇出名的张凤翼刻《文选纂注》,有个嫩书生问道:“既云文选,何故有诗?”张曰:“昭明太子为之,他定不错。”曰:“昭明太子安在?”张曰:“已死。”曰:“既死,不必究他。”张曰:“便不死,亦难究。”曰:“何故?”张答曰:“他读得书多。”西方十二世纪就有人劝人以书为友,视满架图书为乐园花圃(“Make thy books thy companions。 Let thy cases and shelves be thy pleasure grounds and gardens”)。多少书虫於是神魂颠倒,一生与书缠绵,进去了出不来。最阴毒是“黄金屋”、“颜如玉”的谎言,几乎误尽苍生。拼抟半辈子,连半壁砖房都难求,何来满堂金银?如玉的容颜爱的往往更不是单薄的秀才:“斯文滔滔讨人厌,庄稼粗汉爱死人;郎是庄稼老粗汉,不是白脸假斯文”;“吃菜要吃白菜头,跟郎要跟大贼头;睡到半夜钢刀响,妹穿绫罗哥穿绸”。幸好民间还有这样的晨钟暮鼓,虽非学问语,倒是英雄语,锋颖尽露,吓坏了一帮顾影自怜的书呆子。
圣贤之书读死了不谙世故,既苦了别人也累了自己。张陶庵看穿个中利害,最爱说些离经叛道的故事警戒世人。他的文章好看,自是合该。他说:吴下一大老有妾与门客少年相狎,大老必亲往抚摩之。大老入都,他的儿子将此奸情告入官府,少年入狱病死。大老归,大怒,逐其子,署於门曰:“我非妾不乐,妾非某不乐。杀某是杀妾,杀妾是杀我也。不及黄泉,不许相见。”难得天下有这样通情的大老,也算替执迷不悟的读书人出一口乌气。法国文豪大仲马也有这般识见。他一生放浪形骸,歌颂女人为自然之法力(force of nature),既不自律也不律人,一次回家撞破友人与其妻之奸情,竟邀友人留宿,说是老朋友岂可为美色翻脸。他还经常让自己宠爱过的尤物跟儿子好,儿子有一天抱怨说:你总是把旧情人送给我睡,把新皮靴交给我穿松了才给你穿,闷死人了!大仲马曰:“尔当视此为殊荣,证明尔一柱伟岸、双脚秀窄也”(“You should look on it as an honour。 It proves you have a thick organ and a narrow foot”)。读书读出如此佳趣,难怪他红透半边天。
家国多难之秋,一介书生固然应该以文章血汗乃至躯体报国。平常的日子则宜读书不忘生活,大块肉大碗酒也可以饱出性灵来。所谓片时清畅,即享片时;半景幽雅,即娱半景;千万不必更起姑待之心。荒寺空门四壁都画《西厢记》情节,和尚说是“老僧从此悟禅”;问他从何处悟?他说:“老僧悟处在‘临去秋波那一转’。”这位老僧端的是悟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