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从今天开始,当个快乐的文抄公

从今天开始,当个快乐的抄公吧!

就当是为这个平行世界的化做贡献了!

而且,杜采歌其实也挺憧憬过一种与前世不一样的生活。

要是活得和前世一样,这穿越的机会岂不是白白浪费了。

这几天他上网查资料时发现,这个平行世界“蔚蓝星”的大华国,版权保护得非常严格,作家既受人尊敬,又有高收入,他超想当一个作家试试的。

等当抄公赚足了钱,再自己给自己投资,拍几部好玩的电影。这不香么?

他手速飞快,键盘敲击声噼里啪啦响个不停。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杜采歌的双手离开键盘,活动了一下手腕。

当他聚精会神时,曾经看过的书籍就会以画面的形势呈现出来,一字不漏,非常神奇,而他需要做的,就是将那画面中的字敲打出来。

所以效率非常高,序章900字,他只花了10分钟就完成了。

这么一想,每天万更,只需要1个多小时,不到2个小时?

据说在网络界,日万就能成神。

一旦成神了,小钱钱们还不是自动找上门来,让他数得手抽筋!

当然,赚钱不是最终目的,只是一个台阶。

只有登上那个台阶,拥有了财务自由,才能尽情地拥抱生活,享受生活。

稍稍活动了片刻,杜采歌振奋起精神,新开了一个档,继续快速敲打键盘。

“第一章:青云。青云山脉巍峨高耸,虎踞中原”

至于为什么抄诛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穿越到这接近于地球21世纪初的平行世界,不抄诛仙抄什么呢?

难道去抄升龙道?抄坏蛋?抄善良的死神?那虽然也赚钱,但是太没逼格了吧。

杜采歌可不打算抄一辈子网,以后肯定还是要抄一些经典名著的。

等以后成名了,人家一翻他的履历,哟,这家伙还写过坏蛋?妥妥的黑历史啊。

至于什么斗破苍穹难道以后翻拍电视剧了,要去拍斗气化马?想到那个画面,杜采歌就不寒而栗。

所以,当然是诛仙。

以后还可以改编游戏,电视剧,电影,一遍又一遍地赚钱。还清4000多万的欠款,就靠这本书了!

又抄了差不多4000字,杜采歌点击保存。

外面天已经黑了下来,杜采歌出去吃了个快餐,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返回。

坐回电脑面前,继续敲击键盘。

哒哒哒,哒哒哒。机械键盘发出清脆的敲击声,就像是啄木鸟在打洞。

杜采歌“思泉涌”,仅仅又花了一小时,就又抄了6000字。

他回头稍稍过了一遍,挑出几个错别字修改,点击保存。

然后开始搜索蔚蓝星的学网站。

几个小时后,他发现,蔚蓝星的网络学还处于初级阶段,有数家学网站,有各自不同专精的领域,各自有着一批忠实粉丝。

当然,也已经出现了一家特别强势,且有着强大资本在背后运作的学网站。

其在被“远光集团”收购后,蒸蒸日上,虽然还没有表现出一统江湖之势,但被圈内人公认为最有机会成为龙头。

“创世”。

没错,和地球上的一家学网站撞名了。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字通俗、容易记忆,很有路人缘。

打开网站后,就自动登陆了,他发现原主有这个网站的账号,里面还有价值几百块的创世书币。

杜采歌重新设置了密码,然后花了点时间研究原主过去的阅读经历。

一直看到凌晨两点多。

他发现原主的阅读审美偏向于恐怖、灵异、武侠,非常小众,非常在乎字的美感。

原主的浏览历史里那些,往往故事情节一般,甚至剧毒,吃了朱蛤都扛不住的那种,叙事手法朦胧、晦涩,不过字功底都是极高的,甚至有卖弄笔的嫌疑。

这样的,杜采歌是不太看的。

杜采歌比较喜欢看脑洞,喜欢看叙事很出彩,剧情反转多的,笔通俗一点、甚至差一点都没关系。

他,并不仅仅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他真心喜欢通俗学,喜欢看故事,喜欢看一些人物描写、场景描写。

他认为这些能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帮助他拍出更好的电影。

其中一些他阅读过的,他甚至打算将之搬上大银幕。当然这是在地球时的事了。

原主在创世有几年的阅读历史,也试着写过一些非常青倾向的短,已经开通了作者号,只是并没有任何一本作品签约。

至于原主的作者名,叫做“云出岫”。

杜采歌觉得这名字太青,也太羞耻。

研究了一会网站后,他发现可以用创世币修改昵称和作者名。

沉思了一会,杜采歌花了1万创世币,相当于100块钱,将这个账号的昵称和作者名都修改成:“海明威”。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他最喜欢的地球作家之一,老人与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太阳照样升起、乞力马扎罗的雪他都看了5遍以上。

但是在这蔚蓝星,海明威并未出现。

或许是因为蝴蝶效应,他根本就没有诞生;也或许是他没有走上写作的道路,也就没有成名;也或许是他死在了一战。

将笔名改成海明威,是杜采歌在提醒自己,自己只是一个抄公,将地球的优秀学作品搬运到蔚蓝星来,并不是自己真的成为作家了。

同时,也是他在纪念地球上的一切,纪念自己最喜欢的作家。

修改完作者名后,杜采歌新建作品,上传章节,把今天写的1万字全部上传。

看着处于“审核中”的状态,他关掉网页。

然后他往后仰在椅子上,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休息了一会,他出去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可乐,不过并非经典的“可口”或“百事”,而是一个大华国的品牌“非常可乐”。

喝了几口,味道还不错。

他带着可乐回到自己的房间,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

他前世一直都有阅读的习惯,而且不仅仅是和专业书籍。

科普章、历史、人物传记,心理常识方面的书,他都爱看。

他一直认为,一个导演,必须是有审美的素养,懂得怎么讲故事,有独特的生活体验,具备人和历史底蕴,又有一些科学常识的。

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会限制一名导演的发展前景。

所以杜采歌前世的时候,一有空就看书,大量地看书,而且什么类型都能看得津津有味。

今天的码字任务既然完成了,他就可以安心地徜徉在书本的海洋里,做一只快乐的书虫了。

对了,等等。

他打开电脑上的音乐播放器,选中“本地音乐”,入目大部分是没见过的歌名,以及陌生的歌手名字。

他点击“随机播放”,然后开始播放。

优美的音乐声响起。

凌晨3点,在音乐声中,杜采歌满足地开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