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个”韦夏一阵沉吟。

“你不愿意?”

菲尔·杰克逊大感意外,他可是听说韦夏喜欢读书的,刚好他又特别喜欢让队员一边读书一边领悟他的深意。难道韦夏喜欢读书的传闻是假的?

“也不是,可以把这本书换成《拿破仑传》吗?路西维德写的那一本”

杰克逊的嘴角挂着浅薄的笑容:“好书是精神食粮,坏书是精神鸦片,我们需要的是让精神感到温饱的粮食,而不是对身心有坏的鸦片。”

韦夏甚想为路西维德争辩一下,关于拿破仑的,还是用传统的形式写的,古往今来,无出其右,竟然被杰克逊称为精神鸦片?

“那好吧。”他有的选吗?从来没有。

韦夏从杰克逊的手上接过了那本书,万幸,它很薄。

“读完,然后别忘了写观后感,内容要详实,我需要你结合我们的实际需要。”

意思就是,不要去网上随便抄一篇来糊弄人,他要韦夏把这本书的内容和现实中的工作相结合。

问题来了。

什么样的神仙可以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球类运动相结合?

这本书诞生的时候,篮球这项运动才31岁,他的作者斯蒂芬·茨威格会打篮球吗?韦夏要怎么做才能把这本和篮球八竿子打不着的与篮球运动相结合?

韦夏哭丧着脸,从机场走出来,记者围着他,想要他再说说关于对凯尔特人砍下生涯最高分的事情。

“我没什么好说的,那只是一场比赛。”他倒是洒脱得很。

他可能并不知道有洛杉矶媒体夸大其词地称他为“后科比时代的湖人答案”和“科比之后的科比”。

这两个刺眼的标题有两大问题。

一,科比还年轻,要把湖人变成后科比的时代,少说得是十年后了。

二,韦夏就是原地退役都不想成为科比后的科比。

他和科比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球员,就好像鬣老虎和狮子,纳什和基德,奥尼尔和大卫·罗宾逊,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不为敌就算了,还玩那种“多年后我成为了你”式的俗气套路?啊呸!

韦夏到机场外才发现他忘了叫李忠贤来接他。

因此,他叫了辆的士。

本想回家的,不知怎的就去了金·迪莱克特的家里。

他倒不是想白天来个极限挑战,晚上再挑战极限,他只是觉得杰克逊让他看的这本书,应该可以找个真正的女人来试看看能不能发现些切入篮球的角度。

迪莱克特的兴趣和韦夏差不多?没通告的时候?她会泡一杯咖啡,坐在家里看书、看电影?总之就是不出门。

今天?她没通告。

韦夏突然拜访,让她很是意外。

“你该不会是刚下飞机吧?”韦夏背着背包?迪莱克特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也不想,但情况紧急。”韦夏拿出了杰克逊给他的书?“你看过这本书吗?”

迪莱克特看了看书名?“当然看过,任何一个爱看书的女人如果没看过这本书的话,那就不是女人。”

“这么说也太绝对了既然你看过,可以告诉我这本书有什么特别的吗?”韦夏问?“是我们的教练让我看的?他亲手把这本书交到了我的手里。”

迪莱克特的眼神变得有趣,那是看戏、八卦、以及追剧的种种神采。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在临终前向暗恋十多年的男人告白,你们教练该不会对你感兴趣吧?”韦夏总算读出了迪莱克特瞳孔深处的腐意。

她的话语让韦夏想起某些不堪入目的画面。

“不!可!能!“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不,几乎是用喊的。

“我十几年前看的这本书,只知道大概的剧情?具体的就没印象了,你还是静下心来看一会儿吧?内容不多,剧情指向明了?阅读起来并不困难,我帮你准备一下午餐。”迪莱克特笑问?“想吃什么?我的小老虎?”

韦夏生无可恋地说:“我想吃了这本书。”

“记得喝水?有助于消化喔。”

韦夏放下行李,盯着这本书,踌躇了半天,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

渐渐的,韦夏被吸引了,菲尔·杰克逊吩咐给他的事情让他清理出了脑袋,他就想安安静静地看这本书。

“那一天,那--刻,我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你的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和一个女同学散了一会儿步,就站在大街口闲聊。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我们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韦夏发现,13岁的小女孩爱上别人居然只需要一个瞬间。

大部分的女人都太感性了,为一个心存好感的男性沉沦似乎只是瞬间的事,反观伊莲·特洛维斯,她倒是理智得让人不敢对她产生任何“今晚和她会有好事发生”的期待。

韦夏用轻快的速度一口气读完了并不厚的书。

和《拿破仑传》比起来,它的内容太薄,而且没什么值得他做笔记的地方,因为这就是一个暗恋人临死前的道白,顺着优美的语言文字读下去就对了。

现在他仔细回想起来,整个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

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

韦夏并不认可那个女人的做法,如果他喜欢某个人的话,别说憋在心里十几年,他在发现自己心意后的一周内就会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接下来便展开攻势,还憋他个十几年?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杰克逊让他看这本书的用意是?

结合篮球的话,是要他像这个自卑的女人一样,默默地奉献出自己的爱,直到最后一刻再爆发出来?

再考虑到他的角色,杰克逊是希望他无声地奉献自我,就像以前一样?

韦夏不知道,最让他不满的是,他居然要写三千字的读后感?这不是难为他吗?

韦夏的内心正在激烈地交战,迪莱克特喊了他一声:“我准备了牛排,来吃一点吧。”

“就来。”

韦夏将他快速读完的书放到沙发上。

迪莱克特给了他一张放到德州的标准都称得上巨大的七分熟牛排,配上鲜美得酱料,飘荡着的肉香与一眼可见的油汁令人食欲满满。

“看了那本书有什么感想吗?”迪莱克特问。

韦夏直白地说:“女人还真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生物。”

“看来你没白看啊。”迪莱克特笑道。

可惜,这个事实对他来说什么用都没有。因为他不可能围绕这件事来写三千字的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