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二姐你是看上那个大作家了

夜晚,玲姐和方家三女回家之后,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相互闲聊着。

就像男人聚在一起,大多总会谈到女人一样,她们四个聊着聊着,便聊到了刚刚认识的那个大作家,丁鹏的身上。

“也不知道这位大作家是怎么想的,一个月赚十万港币,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挤在简陋的公屋里呢?”方婷疑惑道。

方芳很早就出门打工,对于如今香港的形势,更为了解,她一撇嘴,说道:“你以为住公屋很容易吗?我们可是申请了七八年,才轮到我们的,然而他刚到香港,便申请到了公屋,你知道这说明什么吗?”

方婷是大学生,常年在学校学习,对于社会上的黑暗,了解不多,思想更为单纯,她疑惑道:“说明什么?”

“说明,他肯定走了捷径,给公屋处的人,塞钱了,而且还塞了不少的钱。”

方芳混迹社会多年,对于这些暗箱操作,耳濡目染的,早就听过不少了。

“我想,他应该是刚来香港,只想先找一个住的地方,之后,等他结婚的时候,肯定会买房搬出去的。”

方婷点了点头,同意道:“以他的能力,应该很快便能赚到买房的钱,而且他长得不差,斯斯文文的,不论是找女朋友,还是老婆,应该都很容易。”

方芳噘着嘴,抱怨道:“是啊,一个优质男,谁要是能嫁给他,以后一定有福气了。不像我们,一直窝在这个小地方,吃不好,住不好,就连上个厕所,都还要跟别人抢,刚刚,楼上那个死三八一直蹲在厕所里,也不知道搞什么鬼,害的我等了好久,差点尿裤子里了!”

方芳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小便出去打工,说话带着一股市井气。

相比之下,方婷和方敏,就要斯文文静许多了。

方婷看向方芳,突然用手肘碰了一下对方,漂亮的脸蛋上暧昧一笑,道:“二姐,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想要嫁给他,做一个住大房子,有车接送,佣人伺候的富太太?”

方芳眼睛一亮,笑道:“当然想了,哪个女生不想嫁一个这样的好人家,你不想吗?”

“我?”方婷抬头想了想,道:“我喜欢威猛霸气一点的男人,可以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保护我,易大哥虽然看起来还不错,但是太文弱了,斯斯文文的,没有什么男子气概。”

方婷喜欢像丁孝蟹那样,临危不乱,霸气十足的黑老大。

“小敏,你呢?你对刚刚认识的那位大作家,印象怎么样?”方婷问道。

小女生之间就是喜欢这样,闲聊各种八卦,尤其是八卦男人。

方敏双眼透着单纯,她腼腆一笑,说道:“我觉得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说话又温和又有礼貌,而且很懂得照顾人,跟他在一起,有种被保护的感觉。”

“要是大哥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

方敏口中的大哥,指的自然就是方家长子,方展博了。

方展博也是一个可怜人。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亲,被丁蟹活活打死,从此家道中落。

玲姐一个女人,不知道该怎么照顾方家这四个小孩,便把年幼的方展博送到一个修电器的师傅家,学习技术。

但是她哪里想到,这个修电器的师傅,是个暴脾气,动辄鞭打方展博,把方展博打的死去活来。

原本就受了刺激的方展博,变的越发自闭了。

这么多年来,方展博很少回家,尤其是这几年,他甚至从未踏入过家门,玲姐和方家三女,都不知道他在哪里,究竟还是不是活在世上。

听见方展博这个名字,方芳便气不打一处来,她一脸气愤的抱怨道:“别提这个人了,直接当他死了算了。一个大男人,出去这么多年,一分钱都没有带回家过,我们过的这么辛苦,他也不闻不问,他这个做大哥的,有什么用!”

玲姐走了过来,制止道:“好了,别说了,他毕竟是你大哥。”

方敏似乎有些想念她这个没见过几面的大哥,喃喃说道:“也不知道大哥现在过的怎么样,在干些什么?”

方婷接话道:“我在学校看报纸的时候,上面说,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出海捕鱼,说是挺赚钱的,说不定我们的大哥正在做船员,出海捕鱼,已经存了不少钱呢。”

方芳对她这个大哥很有成见,满腹怨念,她嘴角一撇,冷冷说道:“做船员就做船员吧,最好一辈子住在船上,永远别回来,反正这个家,有他没他,没有什么两样!”

说完,有些气恼的回房间睡觉去了,连东西都懒得收拾了。

玲姐叹息一声,她看了一下时间,见已经很晚了,便对着方婷方敏说道:“都去睡吧,我们两天之后才搬家,有的是时间收拾这些东西。”

方婷和方敏对视一眼,乖巧的点了点头,回房间睡觉去了。

由于经济困难,她们四个人,龟缩在一个房间里,睡着两张上下铺。

夜渐渐深了,但是四个女孩却都睁着眼睛,呆呆的看着窗外,没有睡意……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丁鹏的脸上,有些刺眼,他眯着眼睛,逐渐醒了过来,此时,他发现已经日照三竿了。

活动了一下身体,随后起床洗漱,收拾好了之后,他去楼下的小吃店,买了一些豆浆包子回到屋子里吃。

边吃,他边想着今日的安排。

首先,得去买一个大哥大。

没有电话,以后想要联系个什么人,可不方便。

还有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这些家电,也得陆续买回来了。

吃完早餐后,他出去逛了一圈,在百货商场,查看了一下物价。

一台大哥大,一万多块港币。

至于其他的,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等,都是上千甚至数千不等。

而一台电脑的价格,最贵的达到了20万港币,他根本就买不起。

丁鹏买东西有个习惯,那就是不喜欢买便宜货,因为便宜没好货。

他一般选择价格适中的。

这些家用电器,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空调,加上座机、衣服鞋子一些杂七杂八的,还带上一个大哥大,丁鹏一共用了差不多六万多港币。

这些东西,或许在富人看来,并不算什么,但是在公屋房内,已经算是高档货色,稀奇货了。

买完了这些,丁鹏身上竟是只剩下了一万港币,真是花钱如流水。

他得赶紧搞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