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南堤溃

“白舒季!”

林晟脚步实实压在木质的长廊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十几步路走得气势汹汹,在被指名道姓者带着笑意的目光里,飓风一半旋到瑰云面前,将她护住。

“不准你欺负瑰云!”

白舒季没有说话,只是款款起身,绕过面前的炸毛蠢老虎,走到瑰云面前行了个文士礼,“殿下勿恼,臣只是想与殿下说几句真心话。”

炸毛蠢老虎更加龇牙咧嘴:“什么他娘的真心!我爹说了,你这只白狐狸剖开肚子也掏不出一颗真心!你算老几,凭什么跟老子的表妹讲真心?!”

“表哥表哥,”瑰云连忙起身拦住暴跳的林晟,“白先生真的只是与我讲了几句实话,不是你想的那样。”

“真的?”林晟狐疑。

“真的。”瑰云顿了顿,“只是先生说话很有水平,能把我们俩都忽悠进去啦~”

林晟一嗤,“他比老子足足老了十岁,比你足足老了十四岁,能没水平嘛!”

白舒季不说话,只是带着笑意的眼睛微微眯起。

也许是方才白舒季的话有了点作用,瑰云这回没有打圆场,只是瞪了林晟一眼,便提着裙摆走了。

林晟以为自己惹恼了她,哪里还有心思对白舒季冷嘲热讽,连忙左左右右地围着瑰云陪不是去了。

这场谈话有些过于直白,但没有影响瑰云对白夫子的热情。当天的课,她依然听得极其入神。在下一回轮到白舒季授课的那天,她依旧带上了糕点和甜酒。

只是这一次,白舒季没有来。

皇子皇女们不清楚原因,但两位伴读身为未来两大世家家主继承人,自然是知晓朝堂中事的。

“你们有所不知,白孔雀没能来紫竹院,是因为南都淹啦!他被陛下叫了去,听闻忙得好几日不曾回府了!”

此时林晟正与三位皇子皇女摆乎,说这话的时候,两只眼睛都黏在瑰云身上。瑰云也很给他面子,细声细气地问道:“唯独南都淹了吗?还是周边的城池都遭了灾?”

“听我父亲说,应当是只有南都淹了,其他的地方没事!”

应淮初正坐在自己位置上,在书卷上详细记下上堂课的注解。闻言,他唇角不着痕迹的勾起。

这不太懂规矩的小公主,把握重点的直觉能力,还真是天生的不一般。

没成想,去年万寿节之时,他无意间听到皇帝与林定安、应修泰两位家主商议的事情,还是不幸以最快最坏的结果成真了。

此时正直春末夏初,京城虽日日艳阳高照,但雨水都下到了母江沿岸去了。江水猛涨,年久失修的土坝没能防得住,瞬间于南都城南的薄弱处冲击而下,不但冲坏了城中所有刚种上庄稼的良田,还冲毁了不少百姓的棚屋。

一时间,南都的百姓流离失所。庄稼苗没了,官府的粮仓淹了,百姓人心惶惶,都在哀叹,活不下去了。

百姓一旦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便会动乱。到时候朝廷不但要拨款救济,还要拨款平乱,所以这件事情不能拖,必须尽早解决。

“啊……”瑰云细细的眉毛稍落,神情哀悼忧虑,“南都的百姓们没地方住,又没粮食吃,这该如何是好啊……”

“没事,我爹说了,南都那个地方穷惯了,百姓们早就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短时间内能扛得住。”

林晟没心没肺地安慰着,见瑰云依旧沉默不言,也没有流露出轻松的表情,便继续不走脑子地吐露:“你放心吧瑰云表妹!正巧二皇子殿下在南都附近,已经带领二百侍卫着手救灾事宜了,就等朝廷修堤坝的告令一下,二殿下立刻便能统领修坝事宜。”

应淮初在书册上注写的手微顿。

这件事他从未有所耳闻。可能是因为应家主走得急,没来得及与他详谈,便进了宫,忙得数日未归;也有可能,是应家主也不知道这件事……

瑰云缓缓将手搁在脸上,撑着脑袋,单纯地笑了一下:“二哥真是及时雨呢~”

应淮初忽然停下笔,抬眼注视了她许久,却没能从她纯洁无暇的眼睛里,看出任何其他情绪。

瑰云察觉到了他的目光,轻轻扫了一眼过去。应淮初知道自己失礼,立刻垂下眼睑,继续在书册上书写。

林晟被女孩春花烂漫般的笑容,哄的晕头转向,以为自己成功博美人展颜,立刻得寸进尺地提出要求:“反正今日也无人授课,瑰云啊,要不咱俩出去玩?”

瑰云轻轻点头:“好呀~”

六皇子立刻表示:“阿姐,晟表哥,我也想去!”

“你不行!”林晟怎能允许白肉团子打搅他和表妹的二人世界,立刻驳回,“殿下是皇子,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早日赶上殿下的两位皇兄。”

六皇子向瑰云投去求助的目光。

瑰云亦轻轻道:“表哥说的对,阿弟要努力学习~”

六皇子委屈巴巴地低下了圆乎乎的脑袋。

两人跑到用于休息的静室,换上了用于出门鬼混的行头。

临出发前,瑰云忽然道:“表哥,我想去上次那家花楼~”

林晟咧开一口白牙:“没问题!正好我也没玩够!”

瑰云拉紧马车的车窗,轻飘飘说了句,“它家的酒好喝,我要给白先生带一些来。”

林晟:……

林晟犯了轴,硬是没带瑰云去花间堂,而是去了另一个同样知名的地方——醉花楼。

醉花楼就要比花间堂风俗许多了,里面的姑娘年岁也要成熟些,个个打扮得露骨,袒露出傲人的丰腴,柔若无骨地便要往人身上贴。

林晟今日出来似乎带着闷气,也没和瑰云说话,任由花娘们把自己围住,没一会便被花娘们左一杯、右一杯地灌醉了。

好在这里的花娘还算有规矩,现在是白日里,不在客人醉了的时候故意占便宜,所以林晟放在这儿还算安全。

瑰云在一旁冷眼瞧着,找准机会便借口更衣,出门去了。

两个花楼相距一条街还多,瑰云脚下垫了增高,走起路来不是很舒服,故而脚程缓慢。

过了小半个时辰,她才终于摸到了花间堂的大门。

她之所以执意要来花间堂,买酒只是个借口,最主要的是,想来看一眼那位偶遇的杂役少女。

如今已经过去半年有余了,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好了些?

花间堂内装修又豪华又雅致,楼内的灯火不要钱似的猛点,映衬得整个楼如金如玉。

瑰云推脱了上来揽客的红娘子,向楼内的高台处走去。

高台之上,有几名年轻女孩正在翩然起舞。

七八名白衣,簇拥着一位红衣的女孩,在台上旋转,配合得当,如同一簇漂亮的喇叭花。

底下的看客赞叹不绝:“这便是新晋的领舞姑娘吧!果真气度不凡,技艺高超!”“听闻这姑娘勤奋得很,名字也好,叫作傲月。”

瑰云仔细盯着台上一看,认出那位名叫傲月的红衣领舞,正是几个月前自己帮扶过的那位杂役少女,便带着几分好奇,欣然驻足欣赏了片刻。

傲月身着赤红色的流苏舞裙,眼神中闪烁着不同寻常的执着,犹如一朵生生不息的火焰花。

乐声起伏,傲月的衣摆如同流云般灵动,动作似流水,却不是寻常柔若无骨的流水,而是带着力量的深泉,令人耳目一新。

瑰云笑了笑,知道自己不必再为她挂心,便转身离去了。

正在此时,台上的傲月旋转之间,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清瘦的宝蓝色锦衣的公子,白玉一般的脸庞上覆盖着银箔面具,唇间勾着一抹浅笑,正转身逆着人流离去。

这是……应小公子?

傲月心中一喜,想要追上去好好道声谢。但无奈一舞尚未过半,她只能留在台上,先专心完成自己的演出。

瑰云不知自己已经她发现,背着手径自走出了花间堂,打算原路返回林晟所在的醉花楼。

谁成想,路过一个窄小曲折的巷子口的时候,被人一把拽了进去。

瑰云被人捂着口唇,生拉硬拽,走出了不少距离,待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五个人高马大的地痞流氓按在了墙角。

“老大,京城这带我最熟,这个小子面生,绝不是任何五品以上大员家的孩子,瞧这小身板,八成是某位南边商人家的子弟,可以放心抢!”

瑰云:……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她居然遇到了抢劫。

她反思,她承认,在宫里的日子太安逸了,让她忘记了外面是怎样的危险。

几双大手在她身上一阵搜罗,别说玉佩珠宝了,就连钱袋子都没搜出一个!

没办法,珠宝玉环都在换行头的时候,被她放在紫竹院了。而且跟着林晟这个知名纨绔出来,根本轮不着她带钱袋子。

五位流氓难以置信,仿佛遇到了抢劫生涯中最大的败笔,个个面露凶光。

为首的那人,凶光之中还带着写色光,“没钱,就用你的好皮相来补偿!”

说着,一双粗手便攥住了她的衣领,眼瞅着就要狠狠撕开——

忽然,一片浅青色的衣袖挡住了瑰云的视线,与此同时,鼻尖笼上一阵熟悉的清香,如同七月深山雨后,苍翠的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