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张作霖在对待军人是用一种关怀的姿态来得到他们的拥戴的话,在这种高位,能够对身边的每一个能人都用一种尊重和客气的心态让其死心踏地为其效力,是他难得的一面。
张作霖起自草莽,说粗话习以为常,但他对自己重用并有所依赖的杨宇霆、王永江等人却从不粗蛮。有一次,张作霖和杨宇霆为一件事争论起来,张生气了,说了“妈的”两个字。
杨站起来说:“你骂谁?”张马上作揖赔罪道:“这是咱的口头话,一不留心溜出来了,敢是骂谁!”以至于后来胡适听说后感慨:“这个故事很美。”
不美的是于凤至的病情加重了,还好大帅府有的是钱,中医、西医求了个遍,最后终于有个美国传教士医生用了几付药,才抵制住病情。
这让张汉卿得以思考中国的劳保福利,这是关系到全体国民的大事,是奉系、人民党继续领先国内其它地方政|府和政|党的优越性的体现。
想到制约普通百姓生活水平的三大顽症:教育、医疗、社保在自己穿越前都没有被攻克,他决定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亲手结束这些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苦难的历史!
教育已经做得不错了,考虑到现在的经济条件。东三省以及热河、兴安都普及了五年制义务教育,等几年经济好转,直接走9年制;其它奉系控制区域,也要在两三年内完全普及五年制义务教育。此外因一系列大学的筹建,给国人深造的路越来越宽。
社保基本还处在养儿防老的阶段,这也导致男女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句空话。前段时间北京的胡适等人也向中央政|府递交了一部《劳动法案大纲》,涉及劳动保障、保护女工、儿童等。但是依照中央的财力和约束各地的控制力有限,这大概只会停留在纸面上。
倒是张汉卿提了醒:东北该先做这个了!他安排人民党妇联主席、统战部长兼工会主席韩淑秀规划一部人民党版的《劳动法》草案并提请“国统会”议会批准实施。
他大概提出一些基本思路:8小时工作制、男女同工同酬、禁用童工、加班工资计算、休假制度、医疗工伤救济保险与养老金制度等等。之所以让韩淑秀兼任工会主席,也是为人民党将来控制工会打下雏形。
将来完全皿煮后,人民党的作用体现在哪?用什么方式制约政|府不力?除了其统战下的议会就是极有可能是未来中国最大规模的工会了----只要中国工业化的道路不停止,拥有全球最大人力的中国迟早会建立全世界最大的工人阶级队伍,人民党就要领导这个群体。
趁现在托拉斯还没有成为影响政|府、议会的机构前提前定下中国劳动法的基调很必要,后世那些跳楼讨工钱、跪求打工钱的凄惨一幕永不要出现,那些卷了农民工血汗钱的跑路事件永不要出现。新生的劳动法,将不再是弱势群体的噩梦。
不付加班费、拖欠工资,将要受到劳动法的严厉制裁:每拖欠一天,将要支付不低于应付日薪的两倍罚款给当事人;在劳动者讨要后仍然拒付者,自讨要当日以三倍罚款支付劳动者;劳动者向政|府劳动监管部门提出支付要求后,政|府应当代表工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并预先冻结不良企业的银行账户。
若是因为政|府不作为导致所谓“跑路老板”出现,政|府应依法支付国家不作为的“补偿”,当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开除公职等处罚----否则人民不知道养他们做什么?
六天制工作制度必须实现:特殊情况者,每月也必须强制休息一天,婚假、生育假、法定假日都要严格落实。特别关于中国传统假日,张汉卿是决定要大放而特放的。
清明、中元、冬至、除夕,这四个节日是海外华人华侨向祖宗寄批银的日子,是中华民族赖以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这个假得有,不然像某些棒子一样抢节日,把我们的祖宗都抢去就不好了。
除夕还是中国传统团聚的大日子,后世大家都是要死命请假才能延啊延的,多加两天是必须的;
端午、中秋、重阳不用说了,前两个假穿越前才开始不久,想必是假日办看到中国传统丢失的问题,或者是民心所向,而重阳是在全社会形成中国尊老传统的重要纪念,这些都要有;
元旦、国庆是世界各国都有的,不要搞特殊化嘛,至于之前国庆要三天,有点多了,没见多少人能够连续给国家庆贺这么多天的,有那么一天全国动员也就够了;
劳动节出来时间不长,习惯上定在五月一日,那就这一天吧,大伙儿都歇歇;
这样有12天的法定假日在近百年后都是不能超越的奇迹,在东北提前做到了。张汉卿还决定,等条件好些时,再把春节延两天,何必搞得大家来回迁徙这么辛苦呢?
还有!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并重视儿童的生存环境,东北首创儿童节,在这一天里,家中凡是有年满三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儿童的,允许父母放全薪假一天;
妇女节,凡是已婚的妇女,得允许放全薪假一天。
在张汉卿的提议下,《劳动法》还确定,遇休息日与假日临近的,得予调休以形成更大假日。这个决定国统会的议员们暂时不解,但又不伤大局,因此也就很容易地得以通过。
但是等到后来中国全部实行双休制度以后,它所呈现出来的假日经济开始体现,而困扰后来中国多年的“假日塞车”等再也不像后世那样强烈。那个时候,有心人回看这段历史,越发佩服少帅的深谋远虑。
医疗是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梦魇。“辛辛苦苦二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是真实的写照。老百姓看病难,没钱看病,小病大治是这个系统的顽症。以于凤至为例,要不是大帅府的经济条件和政治地位,她的病,放到一般平民百姓身上,捱不过这个年尾。
没钱看病是劳动保障体系的故障,解决这个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医疗保险制度,从劳动收入中缴纳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实行企业交一点,个人交一点,财政补一点的办法,实行“小病小报,大病大报”。城市市民按月缴纳,农村百姓按年缴纳,逐步完善起来。
针对看病难,各地从财政回馈上建设完善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医院四级制度,实行“基层看小病,中心医院看大病”的分类方法,以缓解医疗资源浪费与实现资源共享;医药分离,医生的收入由各等级基础工资金与绩效组成,药品则分处方与非处方两类,均归各地药品管理局下属各药店管理。
为最大限度杜绝医疗吃回扣等行为,医院归卫生局、药品管理局归监察部,分头管理。
讲起来,中国后世有食品药品监督局,却看不见毒大米、管不住毒奶粉、看不住过期疫苗;质监局管不住市场上的三无产品、低劣产品,都是事发后才去补救。
这些“监督”不是为了实现对企业的震慑,而是借“发证”之机捞油水;环境监督局向污染企业征收可以微乎不计的一些“惩罚”甚至不够路费的、竟又被认为是环保工作的亮点;一些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局甚至与当地煤老板沆瀣一气;“合格”的豆腐渣工程…这样没有连带责任的“监督”又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呢?
公务人员必须施行责任追究制度:钱多、事少、医疗养老有保障,受人尊重社会地位高,这种好处谁不想要?否则后世为什么屡创公考千里挑一的记录?这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耻辱!我们一直口口声声要与国外接轨,为什么国外公考没有中国这般火热?
各个职能的监察局将被合并成一个大的监察部,屡屡滞后于事故的监察工作,按渎职罪予以清理出公务员队伍,对下级已立案但为上级某人“指示、批示”暂不处理导致事故的,不管其调到哪里,现职多大,一经发现,一查到底,让任何体制内的人都不敢放任屁股下的火|药筒,这才是消除事故、真正建立监察制度的良药。
养老保险制度也要跟上,张汉卿才不会搞什么公务员、企业人员两套办法,一直声称工作不分职务大小、工种性质,一样的为人民服务,却非要搞两类,这是做什么?
所以在东北五省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都统一按一定比例缴纳,存入个人帐户。多交多得,工作年数越长得到越多。这项工作千头万绪,为此还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总厅来专职这块。
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劳动法》草案一经“国统会”议会审议通过便在全国引起渲染大波,以胡适、蔡元培、李大钊为首的原联署呼唤“好人政|府”的社会名流组织高声叫好。
东北的劳动法案,要远比他们提出的福利待遇更好、对劳动者的保障更高,还很清晰地用制度保证了各项权益,特别是关于医疗、养老的方方面面,已经不是此前任何一个党派、一个组织所能够喊出的。
现在,东北张作霖的政|府,已经在人民党的带领下实行了。实行了!
从此后,“国统会”的人民开始从心底认为“国统会”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级政权,而中央政|府,只不过是一块还没有被揭掉面纱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