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乔治

修女莎拉这个时候只好解释起自己找自己姐姐的原因:“是我姐姐说找我有事情,所以我才会过去的。

而且我去的时候,敲门之后并没有人开门,我就直接回去了。”

“请问一下,你说的这些有证据吗?”

莎拉听到这话,有些慌张的解释了一句:“……我是一个人去的,并没有人陪同,可是真的敲门之后没有人开门,我就回去了。”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反对的说了一句:“反对,那查尔斯检察官有证据证明被告当天去那里是为了财产吗?

仅仅只是在死者家里面找到了一封信吗?你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收到了这封信,更没有办法证明被告得知财产这个事情。

所以被告有杀人动机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办法成立。”

查尔斯检察官听到这话理直气壮的回答了一句:“这些应该是你证明的事情吧?作为律师,你应该证明被告没有获得这些信息才对吧?

不然的话,凭什么证明被告是无罪的?如果你无法提供证明,那被告的犯罪动机是十分清晰明确的。”

???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满脸黑人问号的,你不证明被告有罪,反而让我找出证据,证明你的推论是有问题的。

常磐庄吾愣了一下神,突然想起来现在是在18世纪的英格兰,不是21世纪,别说无罪推论这种东西了,这个时代的英格兰黑都黑的要死,司法腐败,社会混乱,底层工人的命连蝼蚁都不如。

说是大嘤帝国即将成为世界霸主的年代,但其实黑的不成样子,尤其是工业革命开始之后。

汉堡这种东西就是因为高热量,加上吃起来快,才被发明出来给工人吃的。

为的是节省工人的吃饭时间,让工人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工作。

假如这个游戏是100真实性的话,在这个司法腐败的英格兰,那是不是可以贿赂法官?

然后直接黑箱操作,判自己赢?

常磐庄吾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得,自己口袋里面一共才500日元。

500日元,能干什么?

就拿500日元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考验?

没有bug用的常磐庄吾,只好拿出真本事开始认真起来了:“检察官先生,你的证词里面还有一个漏洞。

死者安作为这一家的女仆,她是住在雇主家中吗?还是在外面有房子住?”

检察官查尔斯听到这话回了一句:“不,作为女仆的安,白天的时候在雇主家中工作,晚上的时候会回到自己家里面。

她在外面是有住所的,并不是和雇主住在一起的。”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紧接着开始说道:“按照你刚才所说的动机,被告也仅仅只有杀害她姐姐的动机而已,为什么还要伤害另外两个无辜的老太太?

这样的话,不仅作案难度加大了,而且也会导致自己更加容易暴露,正常人应该都不会做出这种事情吧?

而且她姐姐晚上是独居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财产而杀人的话,在她姐姐一个人的时候,杀害起来不是更加简单吗?

为什么还要在她姐姐在别人家工作的时候,连同雇主和作为姐姐的女仆一起杀掉,这样不是凭空给自己增加难度吗?而且更容易被别人发现。”

检察官查尔斯听到这话反驳了常磐庄吾的理由:“那是因为作为姐姐的安,家中除了她自己以外,还有她的丈夫乔。

大概是被告作为一个女性没有信心可以战胜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反而更加容易出差错。

反而相对比起来的话,两个年老无力的老太太比一个成年男性更加容易对付吧。”

“那被告也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把她姐姐也就是死者单独约出来,这样的话,杀害的难度就简单多了。

没有必要去工作的地方,完成这种高难度的三杀。”

检察官听到这话,解释了一句:“根据我们的判断,作案工具基本上都是原本就是房间存在的东西。

很有可能是被告和死者两个人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了争端,导致被告激情杀人,她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

常磐庄吾顺着对方的话说了下去:“就算是激情杀人,对方一共有三个人,而被告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修女。

想要完成一个人杀掉三个人的“壮举”,根本就是不可能成功的吧?”

检察官听到这话马上开始解释了起来:“我们在两名老人死者的身上检测到了安眠药的成分,证明他们在死前服用过安眠药,所以在死亡的时候,她们是处于睡眠状态的。

我们在案发现场的房间里面找到了安眠药,根据两名老太太私人医生的描述,这本来就是死者使用的安眠药,两名死者都有夜间无法入睡的症状,所以经常会服用安眠药助眠。

所以吃了安眠药的两个人根本没有反抗能力,也就是说,凶手需要费力气伤害的只有一个人而已。”

按照检察官这种说法,凶手只要出其不意的偷袭唯一清醒的死者安,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成功杀死三个人了。

常磐庄吾轻而易举的找到对方话语中的漏洞:“根据尸检报告显示的结果,三名死者都是死于下午四时到五时之间,这个时候属于刚刚傍晚,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入睡。

就算死者需要用安眠药助眠,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服用安眠药,那就可以说应该是凶手使用安眠药,迷晕了这两个死者。

那凶手必须要提前知道死者家中有安眠药的存在,并且还要在别人没有办法发掘的情况下面取出安眠药,放到食物里面,才能让死者在不发现的情况下能服用。

而被告和另外两名死者完全不认识,更不可能清楚死者家里面存在什么东西了。

再加上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密室杀人案件,门由内栓上,窗户也自内锁上。

这样的密室绝对是存在难度的,需要完成这个密室的时间绝对不短,而且事先就已经要做好精心的准备,又怎么可能是激情杀人?

检察官先生,你们的推论自相矛盾了,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绝对不是激情犯罪。

所以,莎拉女士绝对不是凶手。”

检察官听到这话,咳嗽了两声:“不过我们还有其他的证据,楼下的邻居乔治,在案发当天听到了楼上存在打斗的声音,并且还听到了楼上有争吵的声音。

当他疑惑起来打开房门的时候,这个时候恰巧碰到了急忙匆匆离开的被告莎拉。

这充分证明了当时作为凶手的莎拉,在杀害三个人之后,逃离了现场,而被证人目击了。

我方请求证人乔治出庭作证。”

法官听到这话点了点头:“同意。”

法官刚刚说完,作为证人的乔治就站在法庭中央接受询问。

首先是检察官开始发问:“乔治先生,在案发当天4点20分左右的时候,你听到楼上发生了剧烈的响动声,是吗?”

“没错,似乎是有一些打斗的声音,还有一些物品摔碎的声音,我一开始是以为是楼上盘子什么的摔碎了,并没有在意,毕竟这种事情也是挺正常的。

但是后来我就听到楼上好像发生了争吵一样,似乎是两个女性的声音在争吵,我才感觉有点不对劲,就想着开门,要不要上去看一看。

结果开门之后,就发现匆忙下楼的那个女孩了,就是她。”

证人乔治一边说着一边指向了被告所在的位置,表明自己当天看到下楼的女孩就是被告莎拉。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笑着问了一句:“这位先生,你确定你在楼上听到的声音是这位女士发出的吗?”

乔治听到这话很肯定的点了点头:“肯定是啊!一共是两个女人的声音,我后来听过她的声音,肯定是没错的。”

常磐庄吾看到回答得很肯定的乔治,笑着说了一句:“可以让您配合我做一个实验吗?”

“啊?什么实验?不是上庭作证就可以了吗?”

“这个实验很简单的,只要你闭上眼睛就可以了。”

“闭上眼睛?”

常磐庄吾听到这话条理清楚的说了一句:“我想请这位证人闭上眼睛之后,请被告和我的助手分别说一句一模一样的话,看看他能不能分辨出哪个是被告的声音。

刚才作为证人乔治很确定的说,他可以肯定听到楼上发出的争吵的声音,其中就有一个是被告莎拉。

所以如果按照他的说法的话,他应该可以识别出被告的声音才对。”

常磐庄吾说到这里笑了笑,虽然每个人的声音都有特色,但是除非很熟悉的人,否则很难根据声音判断出一个人是谁。

不然就不会有猜猜我是谁的梗了。

所以对方说听到楼上的声音判断出声音的主人是谁,基本上可以说是无稽之谈。

因为就算房间的隔音太差,楼上的声音传到楼下,声音早就有些失真了,和当面说话的声音都不一样。

法官听到这话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实验,以此来证明证人证词的准确性。

证人乔治明显似乎有些心虚,看起来对自己并不是很自信,不过二选一50的概率,让他感觉好像也差不多能行。

常磐庄吾点了点头,然后对旁边的黛真知子悄悄说了一句:“等一下,两句话都由你来说。”

“好。”

黛真知子听到这话点了点头,马上就明白了常磐庄吾的用意。

如果是一个正确答案,一个错误答案,对方是有50蒙对的概率的。

一旦对方蒙对的话,对方的证词就会对自己这一边产生不利的效果。

但是如果两个答案都是错误答案,不是真正知道答案的人,是不会说两个答案都是错误的。

对方基本上也没有瞎蒙可以蒙对的可能性。

果不其然,实验的结果就跟常磐庄吾所预料的一样,虽然两句话都是黛真知子说的,但是稍微变换了一下语调之后,对方并没有马上分别出来。

稍微犹豫纠结了一下,证人乔治便说第二个声音就是自己听到的声音,也就是被告的声音。

听到证人这话,法官跟检察官都咳嗽了两声,很明显,证人一开始说自己在楼下听到争吵的声音当中有被告的声音,这个证词已经变得不可信了。

乔治看到在场其他人的反应,似乎感觉自己说错话了,于是马上改口说道:“其实是第一个声音,我刚才一不小心说错了。”

听到这话,检察官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如果说乔治刚才猜错了声音,只是让对方所说的在楼上听到被告的声音这个证词听起来有些变得不可信了。

而他突然改口,就开始让法官觉得他是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就连他看到证人跑下去的证词,都变得不可信了起来。

常磐庄吾这个时候继续开始询问起来:“乔治先生,你说当时看到被告莎拉女士,从楼上跑了下来是吗?”

“没错,是这个样子,我开门的时候正好看到他从楼上下来。”

“请问她下楼的时候是用跑的?还是用走的?速度怎么样?”

乔治听到这话,马上回答了一句:“是跑下楼的,看起来好像有点匆忙的样子,所以我当时才感觉有点奇怪。”

“然后你就觉得出问题,就报警了?”

乔治听到这话摇了摇头:“不,当时只是感觉有点奇怪,觉得可能是楼上发生什么冲突。

邻居之间的事情不太好掺和,再加上楼上那两个老太太脾气比较古怪,说话也很难听,所以我当时并没有太在意。

因为感觉杀人这种事情,应该不可能发生在我身边,所以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后来出事之后,警察找到我询问情况,我才想到当天发生的事情,感觉楼上的争吵和这个事情有关。”

“假如被告是一下子从楼梯那里跑过去的,你是怎么样在那么快的速度当中,清楚的记住被告的脸的?”

乔治听到这话,马上说道:“她当时穿的就是修女的衣服,特征非常明显,很容易记住。”

ps:学校计划表终于出来了,赶紧要弄东西出来展览了,生活不易,猫猫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