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宠物

翌日清晨。

忽地下起淅沥沥的秋雨。

屋漏逢雨,凉意袭来,方鸿睁开了眼睛:“待到踏入后天六层,我就搬去飞云县,买一处小院。”

他住的木屋简陋,既不遮风,也不挡雨。

还是以前王三狗帮忙盖得,这么多年过去了,木头发烂,处处腐朽,无法再加以修补。

“咦?”

方鸿眸光一动,微微皱眉,听到远处的哭声。

出门一瞧,榆树之下,有妇人抱着孩童的染血衣襟。

看到方鸿走过来,王三狗扛着一把锄头,低声说道:“家里孩子被野兽叼走了,只剩地上的碎布。”

此处是洛河村的边缘地带。

附近都是农田,再往外,是荒郊野岭。

虎豹豺狼,十分罕见,有时一年也碰不到一次。

王三狗:“年纪较大的农户,很多都后天二层,碰到了野外猛兽,挥挥锄头,就能吓跑。人多的话就一起围住打死,拖回来分了吃肉……孩子们太小,贪玩往外跑,碰到野兽就是死。”

被咬死还算好的,好歹留全尸。

像眼前这种,更凄惨,不知被野兽叼到哪里吃了。

……

方鸿回屋穿上新买的鞋子,走向周宅练武场。

“步行要四十分钟。”

“大约三公里距离。”

每日往返,就将近半个时辰,方鸿加快了脚步。

阴天秋雨,泛着凉意,路边就寥寥几个小摊小贩。

商铺开着门,没客人,冷冷清清的样子。

方鸿侧头看了看左侧的巷子,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抱着头,缩成一团,坐在角落,身上已经湿漉漉。

过些日子,寒冬来临,估计这些乞丐就会冻死。

方鸿往前走。

两个推车的汉子,迎面而来,窃窃低语,说起北边的荒山,看到方鸿就止住了声音。

推车之上,摆着血淋淋猪肉,像是刚刚宰杀的。

看着小推车渐行渐远,方鸿继续往前走,到了一处包子铺,买了肉包,两三口吃了下去。

包子铺的老板娘笑眯眯道:“三个肉包吃得饱?”

“够了。”

方鸿含糊不清道。

到了周宅练武场还有早饭,都是一些菜包,倒也足以充饥。

后天五层,食量大增,练武场提供的饭菜就不够了,难以饱腹,他只好在外面买些东西吃。

“算了,送你个饼吧。”包子铺老板娘对待常客很热情。

方鸿笑了笑,就道谢收下。

先天元气时刻滋养人体,相当于轻度辟谷。

若非如此,一日三餐都不够,得一日五餐才行。

这只是练武的基础需求。

各种丹药,补气养血的药汤,才是大头。

他离开包子铺,走向周宅侧门。

脚底下不是土路,都是石板路,遍布经年累月的细碎裂纹。

路上的人们,多数低着头,没什么朝气。

这就是洛河村的日常状态,除了正午有人气,很热闹,其余时间看不到几个行人。

“听说在飞云县城。”

“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街道上还有衙役巡视。”

洛河村像是一潭死水……方鸿扫视了一眼,搬去郡县的想法越来越迫切,加快脚步,敲响门环,很快从里面拉开,露出王大力带着困意的脸庞。

方鸿微微一笑,从怀里拿出有些烫手的面饼。

“啊?给我的?”王大力原本困意绵绵,接过饼,眼睛直了。

他咬了口,目光一亮,居然是一张糖饼。

平时在周宅吃不到。

“嘿嘿。”

王大力傻笑两声,左右看了眼,将其揣在裤子里,看得方鸿眼角直跳,扭头进入练武场。

人还没来全。

刘黑山、吴红霞,两个教习已到了。

少顷,雨停,方鸿上前,跟刘黑山说了声,以后不再来练武,刘黑山一下子皱起眉头:“你若是不思进取,打算一辈子穷苦,我也没办法!”

“练武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吴红霞在旁劝道。

方鸿不语,已有计划,回到练武场中间,就有几个少年凑了过来,询问怎么以后不来练武了。

随意敷衍了几句。

众人也懒得多问。

像这种情况,每月都有一两例。

武道方面没进展,干脆放弃,回家做农活。

到了上午,日光高照,周管家例行过来转了一圈,方鸿又上前,提到脱离佃户身份的事情。

“前几天,你跟我说过。”一身黑衫的管家摆摆手,道:“当年你那两个孪生妹妹去县里,卖身葬父母,托人送回了银两,是我操办的葬礼,又给了你当佃户的机会……否则你天生痴愚,年纪尚小,还想当周家佃户?”

方鸿一愣:“什么?”

管家面色微沉,道:“我拿四十两银子,却也照拂你多年,每年收成都给你一些宽待。”

管家猜测方鸿脱离佃户,是为了去飞云县,寻找不知生死的亲人,在离开之前,找自己索要当年的那一笔钱。

但这世道……

四十两的银子,给了方鸿,只会把方鸿害死!

方鸿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儿。

卖身葬父母?

他一直以为是标准的孤儿开局,皱了皱眉道:“我得去哪儿赎人。”

“那就不太清楚了。”管家仔细回想了一下:“当年送回银两的是一个年轻的丫鬟,说是自家小姐怜其不幸,见其孝心,买来当府里丫鬟……你要寻亲,最好托人去打听,否则没了周家的佃户身份,自己都吃不上饭,又孤苦伶仃,无处可投奔,迟早会饿死街头。”

在管家看来。

很多人想当周家佃户都没有机会。

……

同一时刻。

周宅内院。

周呈瑶带上几个丫鬟,喊来了一群小厮:“哪个是后天二层?”

王大力面露得色,挺起胸膛。

十余个小厮,仅有他一个,踏入了后天二层。

周呈瑶带着这些小厮丫鬟,到村镇之外打猎。

村子东边,是一条河。

村子北边,是重峦叠嶂的荒山。

周呈瑶带人,进北边荒山,就遣人四处寻找猎物,只留一个丫鬟,以及一个小厮。

那丫鬟长相偏丑,小声道:“我们在这儿等着?”

周呈瑶瞥了她一眼,有些厌恶,没有说话。

留在原地的小厮是王大力,心里面窃喜:“平日里少爷小姐出门打猎,挑人跟随,打到猎物,拖回周宅,就会赏赐一些碎银子……这次轮到我,真是好运啊,得到小姐的赏识就更好了。”

阳光照下来,透过上方的树叶,洒落一处处光斑。

时不时吹来一阵冷风。

王大力又开心,又期待,一双乌黑的眼睛来回扫视。

“喂。”周呈瑶面色不悦:“你到处看什么呢。”

这是一处空地,四周遍布树林,以及高度到腰部的灌木丛,王大力听到周呈瑶的问话,恭敬道:“三小姐。万一突然窜出个虎豹豺狼,我好挡在您身前。”

周呈瑶一怔:“多嘴!就在此地别乱动。”

“是。”

王大力和那个丫鬟应了一声,乖乖地站着不动。

唿唿~

初秋的微风吹拂,刮起落叶,打着转儿。

哗哗~

后方的树丛之中,传来异响,似乎有什么东西悄悄接近。

在枝叶之间,有黑影闪过,一双白色的眼睛盯着三人,仿佛锁定猎物,观察一盘大餐,流口水,藏杀机,弥漫着难以言喻的凶残、暴戾、冷酷至极的色彩。

“啊!”

“小姐当心!”王大力喊道,就感觉脊椎骨滋生寒意,汗毛乍起,头皮发麻,有一股心惊肉跳的滋味。

他以前打猎,遇到过猛虎,豹子。

但……

被虎豹盯上,也没有这般恐惧,好像是生命本能的惊悚!

王大力牙齿打颤,弓着身子,紧盯着那片树丛的黑影:“那,那是什么东西?”

“好像是一条狼!”

那丫鬟转身惊叫,护主心切,拿起木棍。

树丛分开,黑影跳出,竟是一条通体黑色的大狗,体型四肢修长,毛发很有光泽……诡异的是它双眼泛着白色,似无瞳孔。

“哈哈。”王大力笑道:“是个有眼疾的狗儿。”

那丫鬟拍拍胸脯,松了口气:“吓我一跳。”

下一刻。

周呈瑶拨开两人,小跑两步,来到黑色大狗的前方,然后扭过头,笑吟吟地轻声道:“这是我的宠物,它……有点饿了呢。”

王大力语气讨好:“小姐,我去给它找吃的。”

小时候,他家里也养过狗。

只是没这狗好看。

身上无斑点,无杂毛,宛若不真实的黑色画儿。

“小姐,它吃不吃果子啊。”王大力准备去找些吃食。

周呈瑶嫣然一笑,道:“你们给它吃就好了嘛。”

语毕。

黑色大狗仿佛变成了虚影,体型一点点缩小,卸下幻术,显现真身,正是一只纯白无暇的狐狸!

它口吐人言:“嘻嘻,这两人闻起来就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