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岁生日

兰泽早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是多多生儿育女、多多留下子孙后代。

他出生时,他家老爷子已经六十岁了。老爷子已经是老人了。

兰泽作为重大“有价值突变”的携带者,除了有老爷子这份原版,他自己还没有留下任何备份。

他已经接近了育龄,在有足够数量的子女出生并且长大成人之前,一切危险与机会并存的职业都对他关闭。

这一点,他能够理解。

只是,他还尚未明白,这份“人生价值”的严重和紧迫程度。

直到奇怪的二十岁。

那天碰巧是个周末。他的种树工作,早在前几周就已经完成,所以周末恢复了自由。

从一大早就不对劲。

校园很大。校内的班车是走固定环形路线的。

他等来了班车,却怎么也刷不开车门。

后面来的同学,刷开了车门。他跟了上去。无人驾驶的班车敞开着门,不停地发出“嘀嘀嘀嘀嘀~”

他试着从门口退出去。

刚回到地面,门“嚓-”地关闭。

车,走了。

那天,他走去了体育总馆。直线距离三公里,走路半小时也到了。

模拟器是他提前预约过的。顺利上机之后,他惊讶的发现,HT联合体的模拟器上,大部分项目都不能进入了。

和同学换了机器,再次进入系统,依然如此。HT联合体的模拟器上,大部分项目他不能进入,少部分可以进入的项目,只是基础训练和无聊的新手练习。

他调用诊断包找了半天原因,最后找到了一句隐藏的提示语:

此项目过于逼真,系统认为造成的心理压力对人体存在重大风险。

同一句提示语,每个项目里都有。

神州空军的模拟器他也试了一下。倒是可以正常进入项目。但是所有项目,都自动降低了仿真强度。

这样一来,毫无强度的专业级模拟器,就真的沦为了玩具。

回去的路上,兰泽依然上不去校内的班车。

他只好绕道附近哲学系的科技史博物馆。打印了一架古董风格自行车,骑车回去。科技史馆平时的一大卖点,就是现场打印各种老玩具,学哥学姐们靠这个逗学弟学妹们玩。

骑在半路上,手腕上有呼叫,兰泽停在路边,接通了。

是妈妈:“小泽,今天想不想庆祝一下生日啊?”

说实在的,并不想。

“妈——”兰泽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声。

“哎~”妈妈好像特别高兴。“乖孩子,等你来。哥哥在你宿舍等你呢。”

“不,妈……”兰泽想说,你听错了,我并不想,但不知为啥没有出口,“算了,我这就回宿舍。”

这一天过得十分闹腾。

哥哥的黑色座驾,在宿舍区就迎面而来。把他带上了。把自行车也扔进了车里——大概是当成他的玩具了吧?

兰泽妈妈找的聚会地点,是在一片山坡上。在一个大凉亭里吃自助餐。

妈妈和老爷子都在。人不少。除了家里人,兰泽只能判断出某个姑娘貌似哥哥的女朋友。因为他俩老往一块凑。

在场的那些人里,年轻人占一多半,可是兰泽大部分都不认识。他妈白老师,全程不停地和年轻人说话,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

另外一些年纪大的,全是老爷子的老同事。老爷子挨个给他介绍了一圈。长得像老头子的,他都要喊叔;少数几个长得像叔叔伯伯的,他都得喊哥。

老头子们看上去比年轻人还闹腾,排队和兰老爷子掰腕子。

所以,兰泽眼前就出现了一文一武俩队伍。

文队以白老师为首,没完没了地说话。武队以老爷子为核心,花样可就多了。

他家老爷子那年八十岁刚过。带着一帮老小孩,掰腕子的掰腕子,剩下的那些老头子,在山坡上撒欢、生火、起哄、摔跟头,年轻人都摁不住这些老妖怪。

天黑了,聚会才散。

哥哥把兰泽原路送回大学宿舍。

上车前,兰泽多嘴了一句:“你不送女朋友送我?”

“没事,”哥哥志得意满。“她自己会回去。再说,有妈安排呢。”

“你谈朋友关妈什么事?”

“嘿嘿嘿……那不是给她找儿媳妇嘛?”

听到回答,他就知道瞎操心了——十有八九没戏。

果不其然,后来他和张荷大学姐都结婚了,他哥三十多岁还单着。大十岁有个屁用。

哥哥把他放到宿舍楼下。又细心地把自行车也拎出来,还给他。

等到兰泽躺到宿舍的床上,白天乱七八糟的不痛快,沉淀了下来。他终于有时间来查看一下和突变携带者有关的规章制度。

他锁了房间门。没脱衣服就上了床。脸对着天花板,开启了手环的投影功能。

这个二十岁生日,过得十分烂糟。

本来这应该是平凡无奇的一天。和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天一样。就像以前那样,每一年每一岁的分界线,都悄无声息地溜走,让他自己都注意不到年龄的增长。

但这一整天的不痛快,都在提醒他:年满20岁,正式成为对自己、对社会负责任的成年人,好像有点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身为受到标准化学校教育的少年,兰泽从来不排斥责任。

然而,负什么样的责任,他希望能挑一挑;怎么负那些责任,他也希望能好好斟酌一下。

大学,也还是学校。离正式独立,其实还有段距离。但现在看来,某种不可名状的责任,已经一声不吭地兜头而来了?

兰泽躺着,胡乱查询和突变携带者有关的规章制度。心里烦,查询也乱七八糟。

他查到的,和突变携带者有关的规章,主要有三个方面:法律、行政命令、本校规定。

法律很简单。

法律条文中,根本没有任何一条提到过“突变携带者”。司法解释中,提到的也不多。

基本可以总结为一句话:突变携带者的人权,和其他人一样。

选举权、被选举权、生育权、工作权……,犯罪了也一样判刑。寥寥无几的判例,提示了人与人之间,还是存在一丁点细微的不同:该判死刑的某个罪大恶极的突变携带者,被判处了终身监禁。像养猪一样养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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