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朝歌第一刀

行刑人真诚道:“我叫余化,这是我第一次凌迟,没什么经验,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估摸着你也是第一次被凌迟,叫声方面你可以稍微记忆一下,咱们事后可以互换心得,加深理解。”

啊——

呃——

嗯~~

一声声惨叫,麻子叫得跟土拨鼠似的。

不少人捂上了眼睛,只留一条指缝观看。

这什么刑啊,真凶残,几刀下去,就眉毛、胡子、头发就全没了,下体血红一片。

麻子脸色苍白无比。

余化挠了挠头,职业病犯了。

凌迟是个新刑罚,没人上手过。

要求片上几百刀而人不死,技术难度很高,宫中选了半天,才选中了他。

其实吧,他在宫里就是个专门负责给寺人阉割的,只是技术好了点,博了个朝歌第一刀的每名。

一指宽、二指长的小刀,在他手上格外让人下体发寒。

“我刀快,你咬咬牙,一会儿就过去了。”

余化安慰道,刹那间,又是一刀片下。

称得上刀如疾风,势如闪电。

啊——

简单的一声啊,却透露着三分凄惨、七分无助、十分可怜的意味。

刀光一闪,便有一块比指甲盖还要小的肉从麻子身上削下。

就如同余化所说,因为刀快,加上伤口小,疼不是特别疼。

可麻子额上豆大的汗水,从脸庞两边流了下来,止都止不住。

他终于明白什么是凌迟了,一刀刀片下来,就跟片鸡鸭牛羊一样,片上数百刀,最后才让他去死。

余化对着人群中的琼霄眨了眨眼睛。

他是截教四代弟子,半年前才入朝歌为官,专门负责生产寺人。

他和三霄、老赵等人不同,没有暴露自己修道的身份,就像普通人一样入朝,期待一点点升职加薪。

因为他是人,想用普通人的方式晋升。

他也相信大商的官制,相信圣明的纣王,会发挥出他的才能。

毕竟连崇应彪那种无可救药的家伙都能立下功劳。

麻子身上被剜下一块块肉。

又是医闹,又是盗尸,这肉连狗都不吃。

子受脸色有些发白,这种酷刑他真的有些不适应。

难怪凌迟处死被称为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实在是太不人道了。

子受甚至生出了几丝后悔,我特么没事来看凌迟干什么?

都无法直视肥牛卷肥羊卷了。

他试图看向百姓,从百姓的谩骂声中,寻找到一丝心灵慰藉。

自己都接受不了,何况这些百姓?

百姓们指缝中的眼睛,忽闪忽闪的。

好奇。

子受有些难以理解,这一个个心都这么大?

这展开似乎有些不对。

不久后,满朝文武也有一些前来观刑。

闻仲先是皱眉,觉得刑罚太过,可转念一想,也没什么过的。

凌迟也就行刑时痛苦点,死后该下九幽地狱还得下。

要是换成他,对付挖坟盗尸,指使医闹的人,一雷轰下去,直接魂飞魄散了。

对他这种修仙的来说,死法无非就两种,死,和魂飞魄散。

商容还是如以往一般,没有多话。

但他容光焕发。

谁都知道这位老丞相已经不顾此前司掌礼仪的身份,在心底暗自叫好。

妈的,就该弄死这些人,自己那宝贝女儿是医学院的二把手,医闹的主要对象之一,如果不够严,万一哪天被刺了怎么办?

宝贝女儿可不是琼霄、碧霄那些修道的,被刺还能反杀,要是一旦露了刀子,妥妥见红。

钱保看着余化手中极为稳当的小刀,却是感触颇深。

这阵子已经没有人敢医闹了,也许自己以往不断妥协的举措,是害了医学院。

甚至,他有些自责,应该是自己的不断妥协,才导致了一次比一次眼中医闹。

余化的刀法很不错,甚至比常年剖肚子的他,更精妙。

钱保打算事后和余化切磋切磋,共同进步,这一手刀法如果拿来截肢,简直绝了。

方相、方弼跟着叫好。

武官们在小声议论着,他们向来不怎么在乎刑罚是否严酷,对待敌人,那就得如疾风暴雨一般狠厉。

文官们也没多大反应,大多开始思考起纣王的深意。

人群中的移动百度辛甲小声道:“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能灭火,故大辟以绝其生命。”

奴隶五刑,刑刑到肉,凌迟吧,其实也就是更残忍一些,这时候又没进入封建时代,人们也没啥人道主义精神。

而那些觉得不爽的,也只有贵族诸侯,他们生怕这种残酷的刑罚被用在自己的身上。

至于百姓他们老老实实的,不觉得自己会犯事。

文官们抬头一看纣王,纣王竟是面色有些发白。

在场反应最剧烈的,居然是提出凌迟的纣王。

看来凌迟并非出于本意。

而且纣王一向是个仁君,甚至连人殉、人牲都废除了,怎么突然用上了酷刑呢?

反差太大。

文武们纷纷想到了一个人,李靖。

变法是人人都知道的事,万方有罪、罪在万方,也是纣王一直秉承的理念。

忽然用上酷刑,必然是为了确立威信。

想要变法定下新制度,将旧制度彻底废除,不狠一点是不行的。

而且破天荒的公开凌迟,上至贵族下至百姓都会看到,这样就会对刑罚有一个直观了解。

即使变法触及到了贵族利益,看到凌迟后,他们也得多掂量掂量。

群臣了然,多半是李靖变法已初见成效。

想来也是,近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新官制,其中就有刑部,不就是在为变法做铺垫吗?

麻子的惨叫声愈来愈惨。

一些百姓不忍观看,选择离开。

但,凡是来到现场的文武,寸步不离。

乱世要来了,当用重典。

麻子之死微不足道,但此时此刻,却代表着大商变革的关键时期。

在这种历史性的时刻,谁又愿意离开呢?

恐怕等到李靖再次入朝歌的时候,天就要变了。

一天,两天,时间渐渐过去。

整个朝歌都知道南市正在进行着一种酷刑。

有好奇的,也有畏惧的,基本人人都已经见过了凌迟的模样。

申公豹带着乌术来到了朝歌,正准备入宫,却在刚入城的时候,听到了行刑的事。

于是,他便紧赶慢赶,带着乌术与几个精英蛮子,来到了行刑现场。

这时候的麻子早没有力气惨叫,身上没一块好肉,只能在台上哼哼。

“多、多谢国师带领我们误入歧途,不、不然,我、我们今日只怕要出人头地了。”

乌术看着行刑台上的麻子,打着结巴。

商人都这么恐怖的吗?

如果不是及时投靠,被摆在行刑台上的就是自己了吧?

和在草原上片羊肉一样的,想着就胆寒。

“是迷途知返和人头落地。”

异族人的文化教育,任重而道远。

听着乌术磕磕巴巴的话语,申公豹久违想起了自己还是结巴的那些岁月。

“这、这个,国师,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乌术双手不住的抖动。

“多半又是陛下的计策,贫道入朝歌的时日也不算多,对陛下的了解,还不够深,暂时还不知晓其中深意。”

申公豹望向四周,得找人问问近来朝歌出了什么事。

很快,他就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人。

“不过贫道不知道,不代表别人也不知道,贫道这便带你去探听些消息,此人贵为北伯侯,曾镇北域,你在草原上,应该也有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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