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你是我的影

这是初见高中三年里最任性的一天。

她把今晚后面的晚自习课全都逃了,吹了蜡烛,蛋糕分给凑过来看热闹的同学,烟花散去之后,不愿意众目睽睽之下过多逗留闹笑话,就在一些家伙的起哄架秧子声中,初见礼貌地向祝她生日快乐的同学们说了谢谢,和张云起一起离开了足球场。

两人没有再回教室。

他们也不知道大晚上的该去哪里,但是在此时此刻,初见就是不想去教室,就是想和身边的男生在一起,哪怕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在乎。

出了学校大门,初见看见了他们天天上下学经过的那条挨着足球场的马路上,扔的烟花纸盒堆成了一座小山包,七八个老奶奶抢着捡纸盒,因为可以卖钱。

初见不禁说:“感觉过去好久了呐,以前住在红山弄的时候,我也和妈妈捡废纸盒卖钱。”

张云起说:“有这样的经历挺好。我没捡过废品,那时候自尊心强,怕丢人。我妹妹春兰捡,她懂事,在镇上中学念书那会儿,一放学她就跑到学校外面捡,到现在我还记得我十六岁的生日那天,就是她捡了好久的废品凑出来的钱,她买了一点肉,给我做了一碗土豆炖肥肉和碱水面,然后在荒郊野外的烤烟房里吃的。那应该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了,也我是这一辈子过得最幸福的一个生日。”

“有这样的一个妹妹,真好。”

“是呀。我这个妹妹很多的方面都比我好的,打小就懂事,性格要强,又有毅力,我老是记起她五六岁大那会儿,穿着一身破烂肥大的衣裳,挽着一个小筐筐,整天跟着我屁股后面在后山上捡柴禾的样子。怎么说呢,想到这些就又是心酸又是幸福。”

“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们都在变得越来越好。曾经的那些苦难,都已经成了我们继续成长的沉甸甸的养分。”初见抿着嘴说“对了,最近一段时间春兰都不回家吃饭,她有什么事么?”

张云起说道“我不太清楚,她现在年纪也大了,已经有自己的独立思想,需要个人空间,她又懂事,我不想干涉她,但是晚上回家遇到她吧,她的那个样子,我感觉她好像恋爱了。”

初见怔了一下。

她下意识想说春兰这么小就恋爱了?

可是一想到自己只比春兰大一岁,就抿嘴红着小脸,她和张云起在一起时,年纪比春兰还小些,那些话自然是说不出口的。

两人说着话,沿象嘴路上漫无目的地散步,很快就穿过了王儿庄,接近了北门街,在并不算大的江川城里闲逛。

两个人海阔天空式地聊着天,聊过去,聊家人,聊同学,聊学校的事,也有聊到学校收的补课费的问题。

初见问张云起现在应该怎么做。

张云起笑着说:“怎么做?都这个时候了还能怎么做呢,你们这不是摆明了要跟学校对着来嘛。事情就很简单,如果要追求公平,讨个说法,直接摊牌就行,不公开账目就停课停学。我估计你们那一伙人里,很多想要这么干吧。”

初见颔首:“嗯,你怎么看?”

张云起说道:“你们可以好好想一下,虽然说你们都是成绩好的学生,个个都是奔着重本去的,是学校的基本盘,学校里肯定也重视你们的态度,但补课费明细上面一直不敢公布,只能说明一点,被人黑了,谁敢黑?谁又能黑这个钱呢?不用我说了吧,最大的那个拿大头,办事的喝点儿汤。”

初见沉默了:“那应该怎么办?”

“我不想说。”

“为什么?”

“因为我说了你会生气。”

“才不会的。”

“那就到此为止吧,不要参与进去了。当然,如果你真的想做点什么,我也不反对,毕竟这是一件好事。做好事那就不需要什么理由,我只是想让你清楚做这件事的后果。”

张云起知道这话会让初见不怎么开心,容易让这个理想主义的女孩对公平产生质疑,对心中一直都坚信的美好信念产生不确信。

不过他还是耐心说了原因:“我早就知道了这件事情是王小凯干出来的,这个家伙确实很多事做的不太像话,但聪明确实是聪明,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不过以后绝对能混出点样子来。就补课费的这件事情来说,现在他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要的东西就是不交补课费,因为他已经把补课费打游戏花掉了,但是你们要的东西,已经严重超纲了,它不在课本内,只来自于残酷的社会,往严肃点说,闹大了,影响考大学,毁了自己的人生。追求公平正义,这点永远都是正确的,但是在满腔热血前,考虑一下后果你们能不能承担,你身边的人能不能够承担。觉得能承担,那就大胆的去做,去捍卫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最纯粹的看法。”

初见点点头:“客观中肯。”

张云起却是不想再谈这件事,不过他希望初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对了,这个,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初见怔了怔:“这是什么?”

张云起说:“手机,爱立信GH337,大哥大的缩小版本。号码139打头,后面的数字是1977321,你的生日。”(注90年代中期手机号码十位数,139为移动号。)

初见抿嘴说:“这个…我还没用。”

张云起道:“怎么会没用,晚上睡觉你想我的时候,可以给我打电话。”

暗暗的夜色下,初见小脸酡红酡红的,声音像蚊子一样轻轻地“嗯”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她又小声问:“这个,很贵的吧?”

张云起点头:“是很贵,五千多块钱呢。”

初见讶异地张开了嘴巴:“这……”

张云起说道:“但你是无价之宝。”

这时候的夜已经很静了。

在一盏连着一盏的街灯下,春分的深夜里处处都弥漫着春天的温暖,江川这座南方小城在安详地沉睡,街头上没有什么行人,有的是被风吹得倒伏呈涟漪状扩散的大片青草地,还有那许多颗斜钉在天空上的小银星星。

张云起见时候不早,明天还要上课,对初见说:“我们回家吧?”

初见抿嘴笑,说好。

张云起牵着初见的小手,沿着刚才来时的方向返回,两个人穿过北门大街,王儿庄徒步而归,来到家住所在的象嘴路。

街灯下,初见总是落后张云起一步,走在后面,她脚下的黑色小皮靴踩着张云起走过后留下的阴影,嘴角一直噙着清澈的笑,白棉布裙子在春风里摇曳。

这个女孩的身上始终有着一股气息,纤细、白皙、沉静。打一个有点儿亵渎初见的比方,刘亦菲在最美的时候,倒是有点初见的神韵。

张云起牵着初见的手,只是感觉这个女孩老在后面磨蹭,说“好晚了,等下你会熬夜的,我们走快点。”

初见嘴里说:“要走慢一点。”

张云起问:“为什么?”

初见说:“我在踩你的影子。”

张云起没听明白:“为什么要踩我的影子?”

初见小脸认真说:“我记得以前看过的一本书上说,只要踩一个人的影子,那个人,就永远不会离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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