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志望着林风,一脸的羡慕嫉妒,只差恨。
现在的林风和校长勾肩搭背,看起来非常的亲昵。
这样的关系,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
有钱的感觉真他妈的爽。
易德志越来越觉得,人可能还得出去闯一闯才行。
他现在的日子虽然安逸,可是一辈子可以望到头,太没有意思了。
今晚的酒宴,林风独自包下了芙蓉楼,这豪气不正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吗?
据他所知,参加酒宴的同学,有一半人报名前往华风发展。
看着他们一脸谄媚地恭维林风的样子,易德志的胃里比吃了酸黄瓜还要酸。
他觉得与其在那个要死不活的小厂子里混一辈子,不如也出去闯荡一番。
凭借他的情商,万一也能勾搭上一个富婆,岂不是也能够像林风这么威风八面。
如果他有钱了,也要在下一次校庆的时候捐个科研楼,过足众星捧月的瘾。
想到这里,易德志又痛饮了一杯酒。
酒宴持续到晚上十一点才结束。
班长告诉林风:“今天前来我这里报名的同学就超过了一千人,咱们公司能够同时接纳这么多的人吗?”
“只要是人才,多多益善,咱们公司容量大着呢。”
林风嘴里喷着酒气,笑了笑道。
这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是西南片区周副总打来的。
“周副总,到酒楼了吗?”
林风接听了电话,探头看了一眼窗外,发现周副总开着房车驶了进来,匆匆挂断了电话。
“班长,酒楼结账,还有酒店退房的事情都交给你来处理了,我现在乘车回老家,连夜赶回去才能节省半天时间。”
林风朝着班长吩咐了一句。
剩下扫尾的事情就交给他来处理了。
“放心,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吧,我也得尝试当老总的感觉,否则真要管理研究所,还不得抓瞎?”
班长笑了笑道。
他帮林风拎着公文包,陪着他一起走下酒楼。
易德志已经喝高了。
看见匆匆离开的林风,走到门口挡住了他。
“林董,你不是想要开溜吧?”
“别理他,这是马尿喝傻了。”
班长示意身边的同学扶住易德志,他陪着林风一同来到了酒楼停车场。
林风坐上了房车,朝着班长挥了挥手,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了他。
“这是今天酒宴的费用,密码在卡后面写着,你拿着去买单,有事保持联系,我后天会在蜀都留宿一晚,咱们见面详谈成立电子研究所的细节,这两天你也可以提前做个计划书,有困难找周亚军或者陈婧雯沟通,从现在开始,你已经是我们公司西南研究所所长了。”
林风拍了拍班长的肩膀叮嘱了一番,拉上了车门坐了进去。
周副总踩了一脚油门,驶出了停车场。”
商务车行驶在成雅高速之后,林风这才给杨雪发了一条短信。
“不是让你天亮再动身,通宵开车好累的,要不还是先找个酒店住一晚,天亮再动身吧,我怕晚上雾气太大,能见度太低,容易发生危险。”
杨雪听说林风刚结束酒会,连夜赶回老家,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从蜀都到雅安的路并不好走。
沿途都是崎岖的山路,晚上路况又差,能见度特别的低,雾气又重,很容易发生意外。
“不碍事的,我和他轮班开就行了,两个小家伙还乖吧?”
林风笑了笑,示意杨雪不用担心,他现在心里惦记着孩子,想到他们恨不得马上赶回去。
“今天宝宝们吃了奶奶自己打的杂粮米糊之后,连牛奶都不肯吃了,只要吃米糊,现在睡得可香了,可能山里接地气一些,特别有助睡眠,早早就睡了。”
杨雪躺在床上。
看着躺在左右两侧的小东西,脸上难掩宠溺之色。
“我和林兰从小也是吃米糊长大的,可能他们自带爱吃米糊的基因吧。”
林风调侃道。
他突然有些想念这对小东西了。
“差点忘记告诉你了,林兰也回来了,还带男朋友一起开车回来的,妈似乎不喜欢那个小伙子,晚上和林兰还吵起来了,林兰如果不是我拽住,可能连夜冲走了。”
杨雪压低声音介绍了一下情况。
听得出来,婆婆很反感林兰的男朋友。
“啊?这丫头谈恋爱了,居然没有告诉我?”
林风一听,心里不免一沉。
社会很复杂。
林兰涉世不深,就担心她遇人不淑。
根据林风对母亲的了解,知道她的眼光特别的毒。
想到以前她初次见到吴唯的时候,也是坚持反对。
不知道林兰带了一个怎样的男生回家,惹得母亲这么操心。
林风的心里,同样变得七上八下起来。
前一世,林兰为了他,这才嫁给村长家的儿子,最近被逼得自杀。
这一世,林风希望林兰能够嫁给她婚姻能够幸福,弥补前一世的遗憾。
“这事我回来再说吧,电话里也讲不清楚,时间不早了,你安心睡觉,明天一早我们可能就到家了。”
林风挂断了电话。
他朝着周大权吩咐了一句:“周副总,我先睡一下,你先开到雅安,从雅安到我家换我来开。”
“林董你放心睡吧,我已经熟路了,一个人开没问题的。”
周大权哪敢叫醒林风。
身为西南片区副总,难得有机会开车送老板回乡探亲,这可是拉拢感情的好机会。
林风戴上了眼罩,在脑后面枕了个枕头,在酒精的辅助下,很快入睡。
周大权驶出了蜀都城区。
出城之后,进入了成雅高速。
夜半时分,雾气越来越浓郁,不得不降了降车速。
西南山区的夜晚开车,最怕的就是雾气,这样会严重影响视线,容易发生意外。
如果不是给老板开车,周大权肯定要快很多。
看见林风已经睡熟,他只能均速八十在高速上行驶。
三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雅安。
下了高速之后的道路也显得坎坷而崎岖。
林风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看,天都已经萌亮,道路两边的集市上面开始有人摆摊。
“周副总,停一停。”
林风赶紧地朝着周大权招了招手,示意他找个早餐摊档停一停车,先吃碗豆腐脑再回去。
周大权赶紧地刹了一脚。
林风来到了摊档前,叫了两碗豆腐花,再来了两根油条,美滋滋地享用起来。
出门这么长时间,还是最留恋雅安集市路边摊的油条和豆腐花。
以前上学的时候,能够吃上一碗豆腐花简直就是奢侈。
那时候家境贫寒,他不想增加父母的经济负担,从来舍不得花钱吃一碗。
正是因为吃不上,豆腐花成为了他心中最想吃的美食。
直到有一次,沈艳秋拉着他来到路边摊,这才忍痛吃了一碗豆腐花,俩人分着吃完的。
当时每一小口,都是分着来咽的。
只想将黄豆的清香和甘甜多延续一下。
如今回忆,早就物是人非。
人生多变,人亦如此。
不免有些许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