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两帮人马打完,一直在边上作壁上观的护卫队这才慢悠悠地走上前拖走尸体,街道瞬间又恢复了之前的热闹。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这场打斗,没有就没有流血冲突事件,也根本没有死人一般。
一行人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这里的治安乱得很,简直像丛林一样,只遵循弱肉强食那一套。
他们刚开始售卖带来的奢侈商品时还引起过当地黑暗势力的注意,有一次差点直接被放火烧了住处。林广义等人直接杀鸡儆猴,把那意图放火的几位全宰了之后,才令余者生了忌惮之心。
经过那一役,城里的帮派都知道了他们这群外来人个个功夫高深,很不好惹,便是红袖这一介女流都能一打十。
这么猛的商队,别说见了,当地人听都没听说过,自然避之不及。
待天黑时,几人回到旅店,店伙计忙殷勤地走上前,冲到林一诺的身旁哈着腰道:“大人,领主的仆人今日亲自送了邀请贴过来,邀几位去参加古堡的舞会呢。”
林一诺接过帖子细看,青衣则上前打赏铜币。
林一诺和苏木并肩回到了房里,前者冷冷道:“又是你喜欢的舞会。”
苏木干笑了一声,说道:“其实我现在也腻了,参加多了好像也没什么意思。”
林一诺淡然自若道:“那这场舞会我们就不去了?”
苏木道:“好歹是此地领主亲自给的请帖,若是不去未免太不给面子,那我们的美酒都白送了。”
林一诺哑然失笑道:“反正这里的羊毛已经薅得差不多,再往市场上投放带来的货物就过犹不及。惹怒了此地领主大不了我们扬帆启航呗,说到底,你就是想玩罢了。”
苏木摸了摸鼻子:“这次我真不是单纯想玩,我只是对这个领主很好奇,你就一点不好奇他吗?他可是跟你一样被陨石影响过的人,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
林一诺淡然道:“呵,苏少说的有理,我确实也有一点好奇。”
苏木拉着他进了空间,刚走进院子里面两个小家伙就听到了动静,飞也似地跑了过来,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只猴子、一条狗以及一只大老鼠。
“今天有没有去哪里玩?”
苏木开心地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头。小女孩因为头发上有不少虱子,一头又长又乱的黄卷发直接就被剪成了男孩头了,而小男孩干脆就是寸头。
两个小家伙洗干净了穿上红袖新做的锦衣,看不出多少曾经狼狈的模样的。就是两个小孩的手上、脸上均有不少冻疮,林一诺很快就用所学制了一罐冻疮膏。一段时间涂抹下来,加上空间里气候又温暖,两人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两个小孩一个叫做莉薇娅·拉德,一个叫做伊尔文·拉德。一个半月前刚失去了剩下的唯一一个亲人,他们的父亲。这才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之前父亲活着时,好歹还是能给他们弄一口吃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小男孩已经可以跟苏木简单交流了。他本就是处于学语言的阶段,听多了苏木和林一诺两人的鄮县话,很快也鹦鹉学舌般地学了好几句。
小女孩莉薇娅比起弟弟又懂事了很多,她很明白自己和弟弟眼下的生活是谁带给她们的。
这样华丽的宫殿(在她眼里这座林、苏两人随意拼搭的木头别墅就是宫殿了),这样美味的食物,这样漂亮的衣服,比梦里都要美好,她就怕因为自己不乖而惹怒恩人,把他们赶走。
所以她每天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虽然年幼,但洗碗、拖地、擦擦低矮的家具这些活却也不难。她这么乖觉,倒是省了林一诺不少事,自然也不会反对。
林一诺对使用童工这件事情是没有感觉的。
贵族之家里面六七岁、七八岁的小丫头、小侍童比比皆是。有些是在小主人年少时买来服侍的,有些直接就是家生子。比如他之前的书童就是他乳母的儿子,比他大了三岁,五岁就送到他身边陪他了。
至于苏木,他就不会打扫卫生做家务。虽然他不是生活在富贵之家,但是他家里人多啊,从小根本轮不到他干家务。见到莉薇娅这么勤劳,自然更没有话说了。难道他要说让她不必干家务活,这些都让林一诺做吗?他怕他说出来被林一诺打死……
对他来说,那就是谁爱干净谁打扫,懒人的制胜法宝。
莉薇娅在旁边努力地说着鄮县话,她现在只想赶快学会两位大哥哥的语言,方便交流。
在这里,她待了很多天后才带着小狗托托(她取的),跟着小猴尼莫(也是她取的)迈出院子,走向外面。
这一块空间对于年幼的莉薇娅是极为庞大的,她连苏木的自耕田的范围都没走出去,只在边上转了转,就回到了院子里。至于她的幼弟,干脆连院子都没让他出去过。
这里有数不尽的干柴和永远都盛满的水缸,还有装满了食物的各种冰柜、木柜,他们根本也不需要出去。小猴尼莫有时候还会调皮地下地摘几个瓜果,而他们两姐弟连瓜果都不会擅自采摘。
等用完晚膳,莉薇娅带着弟弟很乖觉地收拾碗筷。然后她会翻开一卷识字卷轴,跟弟弟两个人在客厅的一角识字、玩耍,而林、苏两人则在客厅的左侧或对弈或喝茶或闲聊,入睡前两人会在院子里拆招对招,日日如此。
能度过这样美好的时光,就是莉薇娅最美的期盼了。
今晚苏木和林一诺拆完招,已是二更时分。两个小家伙早已经回自己的小房间去睡了,这是林一诺要求他们每日最晚入睡的时辰。
两个人睡的房屋就在别墅的左侧,是林、苏两人用从里斯本窑厂买的红砖和空间里的水泥造的简易宿舍。里面的那张高低床是林一诺特地跟当地的木匠定制的,正适合两姐弟,而床上用品自然都是红袖缝制的。
红袖的心里已经认定是苏木看之前那个买柴的小女孩可怜,而送给她的,所以才要用上这许多孩子的东西。只能说她猜对了一半,她只以为苏木和林一诺两人是对这个城市里偶遇的小女孩照顾一二,怎么都不可能想到那个小女孩被苏木藏进了空间。
此时苏木一手热情地揽着林一诺的肩,一手拿着两把锄头,在往前面的原野赶。
空间里的草长得太快了,里面的食草动物又喜欢聚集生活,因此有好多地块的草都快有一人高了,苏木不得不带上林一诺去人工除草。
夜色下,有一层蒙蒙的薄雾。
林一诺很无奈地跟着他一起除草,想他一个门阀大少,居然要跟农夫一样下地,真是叫人哭笑不得。
割完草之后,林一诺直接洗洗睡了,而苏木还要继续处理这些草。一部分拿去丢在羊圈喂羊(这也是最近养起来的,草太多,不得不发展畜牧业),一部分则用作堆肥,要将它们制作成腐熟的有机肥料。
这些割下来的草经过处理可以变成非常好的覆盖物,铺在土壤表面,有助于保持土壤水分,并抑制杂草,提高土壤肥力,对其他植物的生长是极有帮助的。
等都忙完后,他听到一声马嘶鸣的声音,这是追风感受到他的气息跑过来跟他亲热了。
苏木带着它到了果园,摘了几个瓜果喂了,摸摸它的鬃毛说道:“哎,你这现在是光长膘不用出力,真怕你哪天被我养成个胖马,那就废了。”
追风很不服气地打了个响鼻,显然明白他在吐槽自己。
苏木想了想,说道:“明天我就出城一趟,然后寻个机会把你放到外界去,天天坐马车我都坐腻了,也让你跑跑,见见人。”
……
……
翌日两人换了衣裳出门。红袖在替两人收拾的时候,很纳闷为什么两个人的衣服、靴子上会沾满了泥,明明这城里没下雨啊。
坐在有车厢的马车里,苏木被颠得头晕,感叹道:“这坐马车太受罪了,等会出城到了无人处,我就把追风放出来骑马。现在空间里只有追风它一匹马,也快待得疯了。”
林一诺也不爱坐马车,说道:“我最近在研究怎么做轮胎,以后在车轮上加上轮胎再坐马车就不会这么受罪了。”
苏木道:“骑马不香吗?还要费力做什么轮胎啊。”
林一诺笑道:“不做轮胎,你种那些橡胶树干嘛?只是为了丰富大唐的物种吗?”
苏木道:“我就是看到好东西忍不住搬回家而已。哈哈,这心情你这个从小就是大贵族的人不会懂。”
林一诺无奈道:“不损我两句,你就不开心吗?”
苏木又道:“嘻嘻。言归正传,这次我们去多扫几个马行,把这里的好马买空吧,如何?反正我的空间够大,草也够多。”
林一诺同意道:“好啊,伊比利亚马可是无敌的战马,你在空间里开辟一块马场出来可比你养羊好多了。”
苏木吐槽:“这是我想养羊吗?我是没办法处理那么多杂草啊,直接打碎成渣覆盖在土地上又太费我的力气,还不如让它们进羊肚子里去。”
林一诺淡淡一笑,道:“农场主也不太好当吧?”
苏木叹道:“太难了,我们抓紧机会多抓一些坏人进空间当奴隶。”
林一诺耸肩道:“回大唐再说吧。这里的人都是异族人,你难道想空间里都是些高鼻深目的人吗?”
苏木摇头道:“那自然不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迟迟不出手,要不然上次那一群来放火的我也不杀他们,直接捉进空间里了。”
说着话的当儿,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城外的马行到了。
两人在旅店伙计殷勤的招呼下跳下了马车,后头还跟着林广义等一行人。里斯本的治安太坏,他们是说什么都不愿意让两人单独行动,只要林一诺不是强烈的反对,他们就必然会安排六七个人跟在两人身后。
进了马行里面,两人瞧了瞧里面的马,特别优质的一匹都没有,但特别差的也没有,都是中等马——当然,这是相对于苏木等人见过的当地贵族的马之后下的结论,若是跟他们鄮县马行的马匹比起来,其实这些马都算是好马了。
林一诺对老板道:“这些马都不错,我们都要了。”
老板:“都……都要了?”
这里一共有二十匹马呢!这么豪的客人,他们是万万没想到。果然传闻没错,这群东方来的豪商这次赚了不少钱啊。
林广义等人均一人两匹马上前牵了就走,他们也是坐马车坐苦了。
这一天的时间里,林、苏两人扫荡了周围的马行,基本都把人家买空了。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古堡内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的耳里。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奇怪道:“你说那群东方人买了马却又大部分放生到了山林里?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管家罗伯特·席尔瓦也不能明白他们的举动,只能猜测道:“或许这是他们东方的某种习俗吧。”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皱眉沉思了一会,他看过两人手下的那群人的未来,都是坐在金山银山上,这预示着他们这段时间很富有。但苏木和林一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就看不透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他低沉道:“继续盯紧了他们。”
罗伯特·席尔瓦躬身回道:“是。”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有时候跟梢的人会跟丢。因为林、苏一行人的功夫实在太高了,要甩掉个小尾巴还不简单吗?一群人为了不被斥骂,根本就没有汇报这个情况。
林广义等人也挺奇怪的,不知道为什么两位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马,一大部分却拉到山上放生了,这是干嘛呢?他表示看不懂了。
他当然看不懂了,这只不过是苏木为把这些马收到空间里的掩人耳目的手段罢了。真要是把马买了放生,苏木可还没这样视金钱如粪土呢。
夫君的金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