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原本打算在这个乐族势力尚未强大的村子里稳扎稳打,逐渐扩张,准备打持久战,不过既然梁敏的符有作用,那么他们或许可以转变另一个思路——找乐族的高层领导。
既然打定了主意,三人便开始结伴上路,向着西城出发。
西城是胡族最古老的城市,伫立着众多古建筑和有历史价值的东西,是胡族人们心中的圣地。
不过现在西城的乐族势力最大,也有最多的乐族高官,西城以往的辉煌不再,现在人们提起西城,首先想到的不是胡族古城,而是乐族殖民地。
三人出师不利,刚走出村子没多久,便遇到了几个乐族的士兵,他们三个人立即躲了起来,那几个士兵一边巡查一边闲聊。
士兵甲说道:“你们听说了吗?大将军好像迷上了一个胡族女人,每天连处理事务的心思都没有,一天天光想着跟那个女人在一起,都引起了很大的不满呢。”
士兵乙马上附和道:“听说了,那女人可是之前西城贵族的女儿,是个优雅的名媛,不过后来家道中落,迫于生计就去了歌舞厅卖唱,凭着美妙的歌喉和艳丽的容貌,引得不少男人疯狂呢,只是没想到大将军这种手黑心狠的男人也会迷上她,我可真好奇那女人长得怎么样,难不成真倾国倾城?”
士兵丙自豪的说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一看就是消息不灵通!什么那女人啊,她可是名声响彻各国的红玫瑰!出了名的金嗓子、美人皮,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是脸好声娇的美人,咱大将军再怎么狠,不也还是个男人吗?”
士兵丁像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事情,看起来思绪已经飘远,他一边望着远方一边说道:“红玫瑰啊!我曾见过她两次。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我还不在这个部队,我们是第一个攻进西城的队伍,在扫荡时进入了那个名叫‘不夜城’的歌舞厅,虽然外面已经乱成一团,但不夜城却还是歌舞升平、觥筹交错,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就是在这里,我见到了此生最美的场景,舞台上传来动听的声音,台上一个穿着红色亮片鱼尾裙的女人,头上卷着手推波浪纹发式,完美如同画刻一般的眉眼,涂着大红色的口红,姝色艳丽,绝世无双,像一只勾人摄魄的狐狸,只一眼便足以让人沦陷,我和我当时所在行队的队长便是沦陷队伍中的一员。第二次见她是我要离开西城的时候,我分到了现在这个行队,因为要报告事务,而长官在不夜城里听曲,那时候,红玫瑰她穿着一条朴素的白色连衣裙,脸上只画了一个淡妆,唱着一首温柔的情歌,高贵且冷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两次见她的场景,我相信只要你们见了她,就会理解大将军了。”
士兵甲略显遗憾地说道:“你这么说,都勾起我的好奇心了,我倒真想见见这个红玫瑰长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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