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说服达叔

第二天,曹玮起了个大早。

在去楼下的茶餐厅买了两份肠粉,打包了几笼蟹黄包和烧麦之后,他回到了小屋,就晃醒了打地铺睡在香案前的达叔。

“达叔,起来吃饭了。我们今天还有事情要做,你就别睡懒觉了!”

“不要啊,阿玮。”蒙着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早餐,曹达华在咽了口口水的同时,也是蚕虫一般的往地铺上一滚,就以一个半死不活的语气嚷嚷了起来。“我感觉好难受,我一定是生病了!要不我们还是算了吧,不行等我感觉好点了再说?”

“达叔,你这么拖是没有用的。”信手捻了一个蟹黄包塞进嘴里,曹玮瞥了一眼把自己缩在被窝里的达叔,一点也不客气的就揭穿了他的装模作样。“趁现在我有时间有功夫,还能帮你解决掉。等过一阵子我忙起来了,恐怕你就是想找我都不一定有个着落?”

“你忙?你能忙成什么样!”

一听这话,曹达华也不装了。一个翻身就站起来身来,他立马就对着曹玮数落了起来。

“我还不了解你。你小子整天除了写写画画就是把时间用在泡妞上。找不到你我还找不到你那几个妞?拜托你找借口也找个好点的,不要这么敷衍好吧!”

“咦~!达叔,你这话说的,未免对我偏见也太重了吧。”

曹玮自然是死不承认,他这一世的清名可不能毁在达叔的这张嘴上。

“我是真的有事情要做。怎么说呢,算是未来事业的一个起步吧。如果顺利的话,或许要不了多久我就要去一趟米国做报告了。”

“去米国作报告?你小子不是在忽悠我吧。”

狐疑的看了一眼曹玮,曹达华只能说把这话信了三分。而意识到想要说服他恐怕还要多下上一份力气,曹玮也是大概的描述起了实情来。

“还记得我之前写的那些论文公式吗?”

“你是说那些鬼画符?”

在曹达华眼里,说它是鬼画符可能都有些抬举它。因为这种纯英文,通篇都是大量数学计算公式的论文完全处在他能理解的范畴之外,属于典型的两眼一抹黑。

二百多页的论文他却最多只认识两个单词,连在一起更是一个都不认识。这不是鬼画符是什么。

曹达华的不学无术由此可见,而曹玮对此也是早有预期。他到底是不指望小学数学水平的曹达华能在自己的论文上发表什么有用的见地。况且相比较于自己辛辛苦苦从初中数学开始教起,一点点教会曹达华什么是代数几何,什么是微分积分,他倒是宁愿曹达华不学无术,把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论文当做是鬼画符一般。

“是是是,就是你说的那些鬼画符!我把那些鬼画符传到米国那边的出版社去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有结果。”

“你的意思是那些鬼画符要出版了?”

起初还有些吃惊,毕竟这年头能有作品发表在杂志或者报纸上怎么都是文化水平的一种象征。出去一说起来周围的人估计都要用仰慕的眼光来对你另眼相看了。但仔细一想,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因为曹达华已经在自己侄子的身上见识过了太多神奇的事情。别的不说,光凭他一夜之间在赌场豪赌赢上一个亿的这个事情,都能单独的出一本书并且引来拥趸无数。

至于那些鬼画符,好歹是他一点一滴花费了好长时间拼凑出来的。怎么也该有一点价值的才对。所以出版这事,可以理解。只是说出版的地方居然会选择在大洋彼岸的米国,这就有些让他意想不到了。

“为什么要选择在米国出版,香江这边不行吗?你这样我想买一本回来收藏都不容易,我可没有米国那边的朋友。”

达叔说出这样的话多少是存了一些炫耀的心思。

比方说如果能把出版物带到曾经的老伙计或者他的那个老大面前,那他也可以脸上有光,甚至说他还能难得挺直腰杆的对他的那个老大来上一句,我说我侄子是天才没错吧,你看,这都已经成作家来着的。

这是人之常情。只是眼光有限的他到底还是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出版物和出版物之间也是有着区别的。

就好像是香江街边的八卦小报和有着国家公信力作为支撑的大日报,这两者光是公信力都不是一个等级的,更不要提在这上面刊登文章的难度和价值。而作为世界顶级的数学刊物,能在上面刊登自己的作品,其价值可不仅是成为一个小作家那么简单。

不过这话曹玮没跟曹达华说,说了他也不一定能够理解。索性把这当成是一个惊喜,他眼下只是保持着不动声色。

“因为专业性的问题。我做的是学术论文,目前来说最好的平台就是在米国那边。所以...”

“这样啊。”心里面是一知半解,但曹达华还是露出了一副了然的模样。“那具体是什么时候去米国?要我帮你准备点什么吗?”

“这个暂时还不确定,只是说很有可能。算了,不说这个,还是说说你,达叔...我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应该行动一下。难道你真想这样连门都出不了?”

“门都出不了倒不至于...呐,我可是随身把你的那本六丁六甲神咒带在身上。有这东西护身,那些脏东西总不能奈我何了吧。”

“说是这么说...”

看着自己刚到手还没有来得及翻两页的法术学习手册成了达叔的护身物,曹玮眉头一跳,立马就有了一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心念一转之下的,他也是很快又有了鬼主意。

“不过达叔,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你敢保证你能把这东西天天都带在身上,一点也不出纰漏?要是哪天不小心忘带或者掉在什么地方了,那你可就惨了!”

“这...”

“而且就算这东西能护住你,也难保那些脏东西会缠在你身边。我是不知道你是怎么得罪那些脏东西的,但这些脏东西阴气重,只要它们缠上了你,你就准没有好事。就算没有性命之忧,那也是轻则生病,重则阳痿...总之,你自己看着办吧。”

“阳痿?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蹭的一下子蹦了起来,曹达华听到这话的反应不是一般的强烈。而看到这样一副果然不出所料的情况,曹玮悄悄的就撇了过头。

“也许是我记错了的吧。不过谁说得准呢?要不等我抽空去找风叔问问,等有了个准信我们再说?”

“不行...这种事情怎么能拖呢!”

事关自己的终生幸福,这可是比小命还要金贵的事情。曹达华哪里敢再有任何的拖延,所以也是话音刚落,他连饭都顾不得吃,就连忙推搡着曹玮的要赶起路来。

“也不用这么急吧,好歹先把早饭吃了再说啊。”

“都这个时候了,我哪还有心情吃什么早饭!”

实话实说,曹达华现在的确是没有一丁点的心情。而看着他这火急火燎的模样,曹玮也是忍不住的摇了摇头。

人啊,果然是不死到临头不知道心急。这不,随便唬他一下的,他不就自己赶着上套了吗?

至于说这么做地不地道。曹玮只能表示乱世用重典,非常时刻就该用非常手段。总不能任由曹达华这么拖拉下去的,他们这几百万直接算是打了水漂吧。

有了动力,曹达华的行动自然也变得果决了起来。

出门打了辆的士,几张红杉鱼一掏,曹达华直接报了个地址,就要求司机用最快的速度杀过去。

司机一看,路途短,钱给的又不少。自然是没二话,一路踩足了油门。而也是车到红绿灯路口刚停下的,一阵阴风飘过,车子里悄然间就已经是多了个不速之客。

女鬼,长得还挺漂亮...

雪肤红唇,一双格外大的眼睛配上纤细弯曲的眉毛,再加上精致饱满的嘴唇,给人的第一直观印象就是仿佛牡丹花一般妍丽夺目式的极致魅力。

这就是缠着达叔的那个脏东西?看不出来,达叔居然还有这样的艳福啊。

曹玮借着往窗外看风景的功夫瞥了一眼这个女鬼的长相,然后忍不住的就在心里嘀咕。而这个女鬼,一开始上车的时候还在瞪着达叔。但也不过就是一转眼的功夫,她就把目光放在了曹玮的身上。

要说是一时好奇,那曹玮也就忍了。可她直接来了个目不转睛,这就让曹玮有些没法忍了。

得罪你的是达叔,你也摆明是冲着他来的。可这从上车到现在你就光盯着自己不放,这是几个意思?看自己长得靓好欺负?

曹玮不想装也懒得装,所以回头一瞪,他就直接冲着这个女鬼开喷了起来。

“看什么看啊,别以为你眼睛大了不起。再看我就把你眼珠子插爆!”

“靓仔!我不是看你,我是看后面的车啊!你一个年轻人,怎么说话这么冲啊。”

看在钱的份上,外加曹玮人高马大的,开车的司机不敢还嘴只能满腹委屈的小声哔哔。但曹玮却是直接对他一挥手。

“开你的车,我又不是再跟你说话,你插什么嘴!喂,说你呢!还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