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兰迪打开那本没有封面的书,书中的故事让他着迷。
一位惩恶扬善的民间骑士为了深受贵族迫害的百姓扣动扳机,压榨劳动力的厂主,欺男霸女的贵族,还有丧尽天良的纨绔富家子弟,那就好像是救星一样。
青年就这样静静的等在布兰迪身边,就好像那个人当年一样。
就在布兰迪翻开最后一页之时,插画上的黄衣之主突然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一阵金光闪过,他布兰迪居然又恢复了青春!
虽然这青春只保持了几秒钟,但那种解脱感已经深深印在了他的脑子里。
他再也回不去了。
“看来你很喜欢这本书,只要您将这本书送给下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您就可以摆脱深渊的困扰。”
深渊?他是指那个黑山羊执事吗?为何会被称为深渊,还有,他怎么知道这些的。
巨大的疑惑让布兰迪的脑稍微冷静了下来,他可不觉得这个时代还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
“我看得出你的疑惑,可以请您先看看这个吗?”
青年说罢脱下自己的衣服,就在胸膛裸露的那一刻,布兰迪只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胃里奔涌,直接吐了出来。
只见一刻鲜红的心脏在胸膛裸露缓缓跳动,而青年本人却面色平静。
“我叫乔治,其实和你一样深受深渊的迫害,而这本书给了我新生,我的身体还在重组,心脏是最重要的部分,所以还未重组完全,但请您放心,只有一开始会痛。我只是想帮您,您这样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不应该为了因坚守道德而死!”
青年的眼角滑落泪滴,不知为何,布兰迪感觉眼前怪异的青年竟有一种让人无法的感觉。
是啊,他可是未来的光辉联合音乐界的顶梁柱,怎么能倒在这里!
“我明白的,我也知道自己不该死,但我也不想去害人。。。”
乔治就这样坐在椅子上看着布兰迪哭诉,他很确信自己已经成功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被求生欲紧紧的束缚着,只要给他一点时间就好了。
“您不用担心,这只不过是伟大的主在向世界宣告自己的存在罢了,我们要做的便是为祂摇旗呐喊,再说,得到这本书本就是莫大的恩赐不是吗?”
犹如催眠魔音的般的话语让布兰迪坚信,自己这样做是对的,再说了,得到这本书的人,绝对是获得了巨大的机缘!
在送走乔治之后,布兰迪又试了几次,每当他诚心祈祷黄衣之主时,都会恢复青春,尤其是当他演奏一曲的时候,更是可以恢复一个小时。
这酣畅淋漓的感觉让他欲罢不能,他越发觉得将这本书送出去时一件好事。
可是送给谁呢?
布兰迪没了主意,他怎么知道对方有没有才华,而且若是对方不珍惜书本,一个不好损坏了,惹得黄衣之主不悦,那自己岂不是回不去了。
“山尼,如果你要送一本书给对方,你要怎么确保对方会珍视这本书。”
老管家听到主人的问题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涕泗横流,自家主人终于对生活有兴趣了吗?
“我建议告诉对方这本书的价值,虽然惊喜是不错,但目的若是希望对方珍视,那还是告诉他价值比较好,说起来,老爷家不就有一家书店吗。您可以去参考一下。”
眼见管家的误会越来越多,布兰迪只好听从建议,在当天就去了那家书店。
保险起见,布兰迪先是恢复了青春,他可不想造成什么误会。
古书,旧本,还有秦国的论文,书店的书目五花八本,然而,魔法的时间尽头似乎格外的短,就在书架旁,布兰迪又变回了老人。
而那个店员狐疑的走了过来,他很清楚的记得刚才没有这个家伙。
慌乱之中,布兰迪突然为旁边的客人讲解起了他手中的乐谱,这才打消了梅尔文的疑虑。
“先生,你说的对,我确实需要它,等我练习好了一定邀请你参加我的音乐会。”
我说什么了?
布兰迪目送男人兴奋的离开。
突然,他有了一个好想法。
第二天,梅尔文得到通知,暖心书店的老板要整修书店,给他放了一个月的长假,工资照付,甚至还是提前发放!
小伙子哪见过这种好事,当天就带着女友去了国外度假。
然后,某个苍老的身影带上围裙坐在了柜台前。
这样就能解决最后一点担忧了,若是有人因那本书遭遇不幸,他们也绝不会找到自己。
老布兰迪店员卖的书,管他小布兰迪音乐家什么事。
然而,一个月就要结束了,他还是没能找到一个拥有伟大才华的人,在那些平庸的凡人眼里,这本书就是一本草稿册。
哪怕是他以自己的名义邀请的那些音乐家剧作家,也没一个人能看出端倪。
要不要再给梅尔文放两天假?
就在布兰迪划掉自己列出的潜在目标时,一个男人敲了敲柜台。
“请问,需要帮助吗?”
他认识这个男人,莱尔.华生,不但继承了父亲的诊所,还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
不过,布兰迪可不觉得这样的家伙有什么才华与天赋,不能孤注一掷的人,怎么可能会在艺术这条路上走远。
可现在。。。
看着被划得干干净净的名单,布兰迪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为他详细介绍了这本书,然而,就在莱尔翻开书的那一刻,黑色的文字在书中显现。
甚至就连封面都发生了变化,他伟大的中百对象,就这么出现了卷首!
这个三心二意的家伙难不成会有比自己更强的天赋吗?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布兰迪还是鼓动着莱尔买下这本书,作为一家老店的店员,这个身份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就在莱尔将书买回去的当晚,布兰迪兴奋的躺在自己租的房子里。
今天就是那个日子了,虽然时间短暂,但他再也不想体验这种感觉了。
现在的布兰迪只希望黄衣之主快点到来救他于水火之中。
然而,时间伴随着时钟一点一点的流逝,他的身体还是一点变化也没有。
就在零点的钟声敲响之际,布兰迪的身体突然开始剧烈的抖动。
苍白的头发,犹如枯木树皮般的皮肤,还是浑浊的瞳孔,黑山羊执事准时到来,收走了他的报酬。
“不!!!”
讲到这里,布兰迪艰难的抿了抿酒杯,已经快九十岁的他,身体濒临崩溃,若是没有酒精,根本撑不下去。
“布兰迪.埃布森,上一届光辉联合音乐大赛的冠军,在继任家族企业后突然消失,原来是你啊,那位黄衣之主并没有遵守承诺?”
这位的名气,哪怕是远在亚眠的罗恩都知道,那可是整个西大陆的盛事,但冠军却突然消失了。
阿比盖尔曾经就是隶属于伦敦小队的,他曾听对方提起过。
官方在搜寻无果后认定为超凡事件,于是出动了猎人小队,但他们连续找了一个月都没找到那位大音乐家。
这要是能找到才有鬼吧!
谁能想到这世上居然可以用生命作为交易的筹码。
“他骗了我,在那之后我经过多方打探终于找到了那个年轻人的下落,他是一个居住在表世界的吸血鬼,而当日的那一幕,对吸血鬼来说根本不是难事。”
只要忍住疼痛,哪怕是将心脏裸露也不会有问题,对于拥有强大恢复力的血族大群来说,也就是发烧两天的事。
可这些事情,普通人根本不会知道。
就像里世界没多少人知道人类的存在一样,表世界的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些怪异的存在,最多也只是在小说里看到。
当然,看到的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那些写实派的都被猎人请去喝茶了。
他还记得有一个为了畅销,专写里世界机密要闻的普恩族男人。
在书寄给编辑的第二天就被猎人抓了,他们原本以为这个家伙是什么间谍,结果只是一个买了人皮的普通普恩大学生。
苦笑不得的阿比盖尔只好将他扔给了外交部。
知道最后,他还记那男人面红耳赤的争执,倒不是因为遣返,而是为了那本消耗掉了他最后一根头发的小说。
普恩族一生只会生长三根头发。
第一根在换牙结束脱落,第二根在遇见真爱脱落,而第三根则是在完成梦想是脱落。
若是自己的梦想就这么消失,他绝对会被同乡嗤笑。
后来的事,他倒是没有刻意打听,只不过在上次的里世界之行,他无疑间看见一本书。
《我在表世界的那些年》
封面上,一个普恩族的男人带着墨镜怀中抱着某个酷似阿比盖尔的男人,在他的身后,吸血鬼,人狼,活尸,还有一个脖子以上模糊不清的女人在紧追不舍。
额,总之他开心就好了,只希望这次他不会被禁。
这次他要是被里世界扔到了表世界,那他的小说,估计又要被请去喝茶了。
等等,这个封面,罗恩感觉他还是先去买块墓地比较好。
“里世界的怪胎很多,你只是个普通人,被坑很正常。”
噩梦的幻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