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姚晴柔的心思

第393章姚晴柔的心思

陈默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曹营.长他们请的也不是只有他和路繁花两人,多一个少一个也不影响。

相信曹营.长夫妻俩也不会在意这种事情。

而且,姚晴柔也算是他们的熟人了,从前也不是没有去营.长家里吃过饭,就更不存在什么打扰了。

所以,陈默没有犹豫便替人做出了邀请:

“姚医生不是外人,你能一同去,想必曹哥和嫂子也会很高兴。”

“那我就厚脸皮打扰一回了。

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们了,今晚见。”

说完,姚晴柔朝两人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路繁花看着她的背影走出一段距离后,缓缓收回目光,问道:

“你同这位姚医生……关系很好?”

陈默搭在轮椅扶手上的手微微一紧,很快又松开,他反问道:

“你怎么这样问?”

“没有,就是有点好奇。”

“她是医院的医生,我们常有人受伤,有过一些交道。”

“哦。”

路繁花应了一声,没有再继续追问。

这个姚晴柔……给人的感觉,让她有点不太舒服。

刚开始,她还以为是自己太敏.感。

直到听到姚晴柔喊曹刘氏“嫂子”时,她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不适感。

姚晴柔叫陈默为“默大哥”,却称呼她为“繁花同.志”,就好像……刻意不想承认她的身份,不想叫她“嫂子”一般。

可她们两人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也没有什么龃龉,她不可能会无缘无故讨厌自己。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姚晴柔不想叫她“嫂子”,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陈默。

姚晴柔真正不想承认的,是她作为陈默妻子的身份!

这个姚晴柔……喜欢陈默?

除此之外,路繁花想不出其他可能。

就是不知道……姚晴柔的这份心思,陈默知不知情了。

路繁花微冷了眸色。

她倒是不怀疑陈默和姚晴柔有过什么,这点信心,她还是有的。

依着陈默的性子,他绝对做不出脚踏两只船的事情。

但就算这样,也还是让她不爽!

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其他女人窥觊自己的老公!

路繁花敛了心中的不快,和陈默两人一同回了暂住的宿舍,等着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提着礼物上门拜访曹家。

他们才刚一敲门,门就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来开门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因为视角关系,小姑娘先看到的是站着的路繁花。

她在看到路繁花的脸时,一双眼睛一下瞪得老圆,然后猛地一扭头……跑掉了!

路繁花:“?”

小姑娘一边跑,还一边冲着屋里的曹刘氏喊道:

“阿娘,不好了,我看到神仙姐姐下凡啦!”

很快,屋里就传来了曹刘氏那把熟悉的大嗓门:

“你个鬼丫头,瞎嚷嚷什么呢?

是不是小陈媳妇来了?”

路繁花:“……”

她……应该感到高兴吗?

她只觉得尴尬,怎么办?

不多时,刚刚跑走的小姑娘又重新跑了回来,这回她身旁还带了一个人,正是刚刚与路繁花有过一面之缘的曹刘氏。

她看到门口的路繁花,当即眉开眼笑道:

“果然是你,一听丫头说神仙姐姐,我就知道她说的是你。

快快快,赶紧进来。”

她热情地将路繁花两人迎了进来。

路繁花适时地将手里拎着的袋子递了过去:

“这是我和阿默买了一点礼物,希望嫂子不要嫌弃。”

“你们人来就行了,还带什么礼物啊?

拿回去,拿回去。”

曹刘氏一看,哪里肯要,推着路繁花的手就要将东西还回去。

一旁的陈默赶紧道:

“嫂子就接下吧,你要是不要,繁花心里肯定不舒坦。”

“就是啊,我这是头回上门,总不能白吃嫂子的。

嫂子就收下吧,不然我下回可不敢再来叨扰了。”

路繁花也紧跟着说道。

一听两人都这样说了,加上曹刘氏也是个爽快人,当即也不再推辞,将东西收下了。

随后才一拍跟在自己身旁的自家闺女儿,道:

“妮妮,赶紧给你小陈叔和繁花婶子倒茶去。”

“欸!”

曹妮妮应了一声,转身去倒茶,但那一双眼睛却一直不停地围在路繁花的身上打着转儿,仿佛一刻也舍不得挪开眼。

曹刘氏被自己这闺女儿的小动作给气笑了,有些尴尬地对路繁花道:

“这是我闺女儿曹妮妮,就是个不省心的,妹子别见怪。”

“哪里,女孩子性子活泼一点儿讨喜。”

路繁花说的倒不是客套话,虽然曹妮妮的行为举止有点跳脱,但并不让人讨厌,能够看得出来对方是一个活泼、开朗,没有什么心机的小姑娘。

挺好的。

路繁花是真心夸奖,还是随意客套,曹刘氏自然也能够分辨出来。

没有哪个当娘的不喜欢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孩子。

曹刘氏当即又是一阵眉开眼笑:

“你可千万别夸她,你一夸,那妮子就能上天!来来,随便坐,别客气,就当自个儿家里一样。”

说完,她转头朝里屋的方向喊了一嘴:

“老曹,赶紧出来,人小陈和他媳妇来了。”

然后才又看向路繁花和陈默,不好意思地道:

“老曹这人啊,就喜欢看书,没事他就窝在他那个书房里,看书就能把他给看饱。

成日里废寝忘食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考状元呢。”

就在曹刘氏说话间,一人从里屋走了出来。

人还未到他们跟前,对方声音便先到了:

“小陈来了?

正好,陪我手谈一局。”

路繁花循声看了过去,然而,对方身上看不出一丝一毫方才曹刘氏口中说的“书呆子”气息。

相反,他身姿挺拔,皮肤黝黑,藏在衣料下的身板也十分结实有力,完完全全是一名武将。

一看就是一个惯拿枪杆子的,而不是笔杆子。

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是个书迷,这倒是让路繁花很有些意外。

不过,这也让路繁花对眼前人愈发多了几分敬重。

这说明,这位曹营.长能够爬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并不是家族的庇荫,而是真枪实弹一枪一枪打出来的功勋!

这样的人,不但有真才实干,也更能体会下层民众的艰难辛苦。

也难怪陈默会同他如此亲厚……每每提到此人时,语气里也皆是亲近和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