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颖回学校那天,胡宝珠冲到校门口,给了好朋友一个大大的拥抱。谢颖健健康康地回来,这就是胡宝珠最好的期末礼物。
二人在校门口搂搂抱抱,摸摸贴贴,腻歪了半天——男生们肯定看不懂这种亲昵的举动,但是谢颖和胡宝珠却还觉得不够,她们无法表达久别重逢的喜悦。
谢颖的书包里装满了好吃的,那是胡宝珠的爷爷奶奶带来的。水饺、麻花、包子都是容易发胖的食物,胡宝珠原本不能吃。不过,那都是爷爷奶奶的心意,还是谢颖身残志坚给送过来的,胡宝珠肯定不能辜负这番好意。她想念家乡的味道,想念了很久了。
谢颖很担心进教室,她缺了大半个学期的课,成绩大幅下滑,还有资格待在重点班吗?别人会不会说她走后门?要是一进教室,同学们就让她收拾东西去普通班,那她肯定会难过死的。
胡宝珠吃着饺子,说道:“小颖,对你的同学有点儿信心行吗?像朱方亭那样的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同学都是很友好的。”
“可我们班主任经常说,要是成绩不好,那就不要待在重点班里浪费名额。我这次肯定会考倒数第一……你说,我应不应该主动退出重点班?”
“谢颖!你不仅要对同学有信心,还要对你自己有信心。你妈给你请了那么贵的家教,还有你哥和汪浩川为你保驾护航,再说了,你自己那么努力,怎么会考最后一名?”
谢颖便憨憨地笑了,抱住了好朋友:“宝珠,我最爱听你说话了。”
“有我这个大明星陪着你,你什么都不要怕。”
在进教室之前,谢颖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生怕遇到同学们冷漠的目光。当她久违地出现在教室里时,太阳正好从云彩里出来了,教室里亮堂堂的。同学们都笑眯眯地看着她,谢颖很害羞,以最快的速度逃到了座位上。她不像哥哥那样以超级英雄的身份回归,但是,她一回来,同学们还是很开心的。
班长把考场和考试时间全都写在了黑板上,所有人都能看得到,他还特意过来叮嘱谢颖,让她别找错了考场。班长还说,谢颖不在的这段时间,学校里举行过一次歌咏比赛,可惜他们班只有谢颖一个文艺小天才,她不在场,高一一班成了全校倒数第一。
这简直是班级的奇耻大辱。
班长说完,副班长也凑过来说道:“谢颖,你以后可不要离开我们了。我们绞尽脑汁排练节目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想着你能回来就好了。”
班长是个胜负心极强的大男生,谢颖对他了解得不多,只知道他跟哥哥一样是个超级球迷,他也因为偷偷传阅跟足球有关的报纸而被老师痛批。喜欢足球的男生好像都挺要强的,那次歌咏比赛得了倒数第一,班长肯定无法接受。
谢颖温柔地笑了笑:“我以后尽量不缺席……但愿这次成绩别让我离开咱们班。”
班长正色说道:“为什么要离开?咱们班五十六个人,一个都不许离开!”
说真的,班长还真挺有气势的,很有领导才能,同学们都说他像个常胜将军一样。谢颖觉得他在某些方面跟哥哥很像,要是他跟哥哥一个班,估计他们俩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也会成为一起踢球的朋友。
谢颖心里暖暖的,班长说的那些话,让她感觉自己留在这个班里还是很有用的。
草草复习了一天,被同学们灌输了一堆要考的知识点,谢颖迷迷糊糊地上了考场。考完了之后,她跟胡宝珠说起了考试内容,胡宝珠听得两眼发直:“函数?反函数?集合?你说的每个字我都懂,可是合在一起我就不知道了。”
“那你数学题一个都没解?”
“没有……”胡宝珠回忆道:“在卷子上写了名字,选择题胡乱选了几个,然后就睡着了。”
“……你还要考电影学院呢!那也需要文化课成绩啊!”
“管他呢!到时候我就靠死记硬背,靠文科的几门功课赚点儿分,只要能考上就行了。不,我是一定会考上的。”
谢颖真羡慕胡宝珠的自信。印象里,胡宝珠就没有不自信的时候。
自从胡宝珠拍了电影之后,她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学校的代言人,以前看不惯她的那些老师,渐渐转变了对她的看法。当然,还有零星的几位老师依旧不喜欢她,经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奚落她——你们可得好好学习,要是学不好,就只能去学艺术了。学艺术多简单,只要长得漂亮,家里有钱就行了。
言下之意,胡宝珠的成就得来的轻而易举,一是靠漂亮,二是靠家境。
那些带着有色眼镜的老师,从来都不愿意了解胡宝珠为了实现梦想付出了多少努力,身上背负了多少伤痛。只因为胡宝珠拉低了班级的平均分,他们就很讨厌她。
胡宝珠想得开,她说自己已经足够幸运了,第一部电影被幸运挖掘,第二部电影就当了女主角,要是人生路上一点儿障碍都没有,那就不正常了。
胡宝珠一点儿“巨星”的架子都没有。虽然她现在是港城二中知名度最高的学生,但她依然保持着跟以前一样的生活习惯,去食堂吃饭,出行都是靠公交车。她和谢颖一起坐上了回老家的公交车,自从爸妈离婚之后,她回老家的次数比以前少多了。
胡宝珠跟爷爷奶奶的关系没有变得尴尬,在她心里,他们依然是她最亲爱的家人。要不然,她也不会在富川桥坍塌之后,徒步三公里,急匆匆回家看他们。胡宝珠只是不喜欢听别人的闲言碎语。在老家那个小地方,离婚还是一件不能被广泛接受的大事,可胡宝珠的爸妈却很高调地离婚了。
“小颖,我很热爱我的家乡,可有时候它真的很讨厌。它实在太小了,流言蜚语一夜之间就能传遍大街小巷;而且它太闭塞了,两个人过不下去了,很自然地分开了,可人们为什么要发挥想象力,为我爸妈的离婚编造出各种桃色原因呢?”
信心满满的胡宝珠,此时却格外疲惫,无精打采。
“宝珠,有我呢。以后我就是你的代言人,你不想说的话,我替你说,行不行?”谢颖好脾气地哄着好朋友:“以后你说话可得非常小心。像你刚才说的那些话,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听到了,他们该说你嫌弃小地方出身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