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礼物

一天晚上自修后,林琳与余小云走出课室,牵着手,慢慢地往宿舍方向走,快到宿舍时,余小云拉着林琳的手,林琳跟着她,来到灯光昏暗的球场里。

“林琳,你填志愿了没?”余小云的目的很明确。

“填了,正想向你汇报呢。”

“你这个鬼家伙,干嘛不告诉我?我还没填,在等你呢,你想到哪一家附属医院?”

“不,我没有填广城市。你也知道,我是无法留下来的。”

“啊?!你没有填广城市?为什么有这个想法?你的分数线,是超过留校标准的呀。”

“呵呵,这些分数线,是一件十分好用的武器,需要的时候,拿出来杀掉几个,不需要的时候,就像透明一般的存在。这样的设计,实在太妙了。”

“我既没有钱,又没有关系,不可能留下来的。你说,还有谁比我更希望留下来呢?”五年的大学生涯,林琳对很多问题,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唉,你说的也是,在这一点上,我也帮不上你。可是,我不想你离开我。”

“我也不想离开你,可是,我们最终都会输给现实。”

“那你填了什么志愿?”

“我想到营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什么?!你要回营州?你想回营州干什么专科?”

“神经内科。”自从听完神经内科刘教授的课,自从跟着方华老师实习后,林琳下定决心,毕业后,成为一名神经内科医生。

“啊?!神经内科?你疯了?神经内科是没有前途的学科,以你的聪明,怎么会走这条路呢?”

“想办法留在广城吧,就算在广城区一级的医院,也比营州任何一家医院强。再说了,你留在广城,我们可以随时见面。留下吧,我不想你离开我。”

“小云,我爱你,很爱你,我希望你能等我一年,就一年,我会考回来的。”

“阿琳,我也很爱你,既然这样,我一定等你,我相信你,你一定能考回来。”余小云知道林琳的性格,林琳看似斯文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桀骜不驯的心。

余小云说完,扑进林琳的怀里,俩人拥抱在一起。

是的,前世的林琳,是想通过考研究生,再度回到广城,与余小云长相厮守。

五年前,两个少年,因为遇险,在悬崖底拥抱。今天,两个青年人,因为爱情,又拥抱在一起。

知道林琳就要离开自己,余小云决定,等送林琳离开广城市,自己再回家。

每一位同学离校的脚步,虽然有着不舍,但却又都是匆忙的。到新的岗位,迎接一段新的工作和生活,是每一位同学心中所想。

莫维知道林琳的选择,也大吃一惊。不过,以他对林琳的了解,知道林琳决心已下,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他。

“可惜了,真是可惜了。不过,你做什么选择,我都支持你。任何时候,如果需要帮助,请你记得我。”

莫维知道,林琳此行,一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他不问林琳的因由,只是请林琳记住他这位朋友,记住他这位,在困难时候,可以为他提供帮助的朋友。

林琳听罢,紧紧握着莫维的手。两位挚友,此时此刻,无声胜有声。

离校前一天,宿舍里只剩下欧阳逢春一个人。他坐当晚的火车,回他的老家,西江省的一家大医院。

早上,余小云来到林琳的宿舍,叫林琳一起去吃早餐。

“欧阳,你什么时候走?”余小云问。

“我坐今晚的火车走。呵呵,我这一走,宿舍只剩下你们了。”欧阳刻意将“你们”说得很重。

“呵呵,我明天走,今晚,我送你一程吧。”同窗五年,林琳与欧阳的感情同样很深。

“不了,我与几个老乡一起走。”

“这样吧,我送你到公交站。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面呢。”

“也好。”欧阳逢春也有点依依不舍了。

“咱们一起去吃早餐?”

“呵呵,你们去吧,我可不能去当电灯泡。”这对情侣,是他们年级的模范情侣,个中缘由,欧阳和二班的同学们一样,非常清楚。

林琳和余小云一起,来到后面的早餐店,余小云点了林琳最喜欢吃的拉肠粉。当林琳去结账时,被余小云拦了下来。

“还是我来吧。”余小云很了解林琳的,更是全方位体贴和呵护林琳。

“阿琳,接下来,我们去哪?”

“回我宿舍吧,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

“是吗?送我什么东西?”余小云显得很兴奋。

“走吧,一会就知道。”林琳牵着余小云那柔软的手,一起往宿舍走。

回到宿舍,欧阳已不知去向。林琳爬上床,从靠墙的箱子里,取出一个小盒子,然后下了床。

“小云,送给你的,希望你喜欢。”林琳双手将盒子递给余小云。

余小云双手接过盒子,然后,将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桌上,并轻轻打开。

一本她最喜欢的红色的相册,静静地躺在盒子里。余小云用手将它轻轻地取出来,打开扉页,马上被扉页上的图案和字吸引住了。

扉页的左上角,贴着一张精美的塑料材质的双兔卡通贴纸。贴纸的下方,一段用工整的宋体小字写的话: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两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

在扉页的中央,林琳用他那潇洒的行楷,写下另外一段文字:“送给我亲爱的小云,希望你每次打开它,都会想起我们在大学五年里度过的快乐的分分秒秒,希望它能见证我们今生今世的爱情。爱你的琳。”

余小云看了一会,抬起头来盯着林琳,一言不发。林琳赶紧问:“怎么了,不喜欢?”

看见林琳紧张的样子,余小云抿嘴一笑,说:“喜欢,非常喜欢,你可真够细心的,这对兔子是一雌一雄吗?还有,你写的这段话是什么意思?能解释给我听听吗?”

“这是《木兰辞》中的一段,传说中,提着兔子的耳朵悬在半空时,雄兔两只前脚不停地动弹,雌兔的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辨认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