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生意(二更)

之所以说是大部分认同了姜娴的意见,关键的分歧点还是因为那大野猪。

三头黄羊,姜娴的六个哥哥们,一个不落,一人分了一条羊腿。

姜建峰本来是不要的,他说他既没出人也没出力,公中吃也就罢了,他怎么还能拿呢,拿也可以,他也有些朋友,这年头吃点肉都不容易,可是,他得出钱。

不过,话还没说完,他就被姜娴的死亡凝视给吓退了,他倒是非常敏锐和知趣,一低头,摸摸鼻子,把眼睛瞥向一边,闭上嘴巴,啥也不说了。

姜娴一人得了三条羊腿,由她自由支配,其余的,归公中分配。

至于野鸡,斑鸠、鱼和山螃蟹那些,姜三哥和小老六都不要,也归了公中。

最后就是那大野猪了。

大野猪,姜家人倒是齐心协力又执拗的很,一个也不肯要,都说是归姜娴的,姜娴说要分给他们,他们就是不肯要,也不肯吃。

姜娴简直气笑了,感情这大野猪成了臭肉了?!

好说歹说,留下了大野猪的内脏和猪板油,至于肉这一块,姜娴寻思着,送些回去给舅舅家,毕竟马上都快要农忙了,舅舅家也不容易,其余的,卖掉呗。

不过,这事得等到顾珩回来。

姜娴打算的很好,并未察觉,她居然理所当然的,也不准备通过小老六了,直接就准备让顾珩替她把肉处理掉。

这对于一个常年与世隔绝,进行过各种训练,其实很难对外人轻易付出信任的探子来说,其实是难得的,她愿意这般,其实已经在表示,她已经在信任他了。

在这块,姜娴是迟钝的,不过顾珩不迟钝啊,他自开了窍,就好似吃了仙丹一般,瞬间就很“会”了,而且极会洞察人的心思,那时候的心花怒放,真是难以言表。

不过,这是后话。

此时,顾珩正和赵承光在一处屋子里,这时候的顾珩,和姜娴面前的顾珩完全不同,便是自诩了解顾珩的赵承光,都大气也不敢出,安安分分的站在他身后,实际上,他只是力持镇定,他的心已经颤的几乎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窗外的雨哗哗的下,整个天色暗沉沉的,云如泼墨,似乎里面暗藏着什么可怕的东西,几欲破云而出。

整个屋子里的氛围,也如这天气,气氛紧绷绷的,似乎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要一触即发!

赵承光瞥了一眼坐在他面前的人的后脑勺,他就那么淡定如斯,似乎刀剑加身都能面不改色,看到这样的顾珩,赵承光心里才能稍稍平稳些许,才能勉强稳住他即将打颤的双腿。

与顾珩相对而坐的一看就不是善茬。

那人梳着大背头,带着赤黄色的金链子,满身衣服遮不住的肌肉贲张,手腕上是掩藏不住的黑色纹身。

顾珩叫他纹老大!

今天这事是什么情况呢。

起因是,顾珩看中了这个炊香村种植的烟叶。

这里盛产烟叶,顾珩某一次经过这里,特意来看过,并且询问过具体情况。

本来,炊香大队这一片所在的前进公社,在几十年前,就一直盛产烟叶,如今,所有的烟叶田都改种了粮食,但这里的村民习惯了,会在自留地以及一些无主的山地特意开垦出来种烟叶。

种好了的,他们自己晒,自己烤,然后零散的送到镇上一处地方,那地方据说有个烟草收购员,会把钱提前结算给他们,村民以此来换取一些钱财。

顾珩看过,这里出的烟叶,成色很不错,村民们可能以前代代都是做这个的,烤制出来的烟叶也算得上成色上佳。

可惜,他们都是零散着去卖,就导致了被刻意压价,这般成色的烟叶,他们卖出去,每公斤只有五分钱左右!

顾珩留了心思,去打听了一下,那所谓的烟草收购人员根本不是真的。

于是,他便打起了这些烟叶的主意,他特意去市里最大的烟草收购站去问了情况,办妥了收购员的手续,成为了一个专职的烟叶收购员,又来到前进公社,谈起了这烟叶的生意。

烟叶收购员,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收购烟叶的,他们在里面抽取部分“路费”是合情合理的。

如炊香村这般成色的烟叶,顾珩拿去烟草收购站鉴定过了,属于一等品,价钱在每公斤一毛五至两毛的区间内浮动。

顾珩以每公斤一毛二到一毛五的成本收购烤制好的烟叶,然后由他统一送到烟草收购站。

前进公社那边自然是同意的,实际上,前进公社的郝书记似乎一直有想法在前进公社申请烟叶试验田,只是还有些细节要完善,对于顾珩给的价格,他是满意的。

他帮着找来了如炊烟大队几个盛产烟叶的大队书记和大队长,一起谈妥了这事,已经签好了合同。

赵承光这一次来,就是得了顾珩的指派,来和村里的村民们细细说说这事了,烟叶这东西,是有标准的,他们会和村民约定如何收购,什么时间收购,收购标准等事儿,本不是大事,却没想到赵承光被人套了麻袋,扣在了炊烟村。

然后,他就被迫给顾珩送了信,引顾珩来了这里。

好在,赵承光不笨,顾珩这人做事也向来运筹帷幄,深思熟虑,赵承光并未供出在他和顾珩之间还有一个专门的送信人,是以,等到纹老大派了个人把信送到该送的地方给顾珩的时候,顾珩就已经察觉了不对。

然后,他便不得不来了。

所以,有了今天晚上的见面。

实际上,顾珩这边不过只有他一人,就是赵承光都是纹老大为了表示“诚意”放回来的,而纹老大身后,站了四个孔武有力的汉子,屋子外面还有十六个!

在顾珩没来之前,赵承光绝望的想,他可能要完球了!在顾珩来之后,他又在思考,他们两人打不打得过这二十一个人,要是最后事不可为,他要不就舍命一把,让珩哥先跑。

毕竟,以珩哥的义气,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吧!

可怜他才只有一个儿子,还不足三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