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读友不难看出,全书是以三条线来交替展开;第一条是夏明辉与同乡患难之交的桃枝的情感纠葛;第二条是男主与高干之女王沁的情感交融;第三条就是男主与同乡医生媛媛的感情演绎。而且三条线的做墨都在伯仲之间。至于,富家女阿婵和红尘女雯雯都是男主情感世界的过客。
关于三个女主的塑造,并非是作者的虚构,每个人都有生活原型。
男主与桃枝相邀从老家偷跑出来,表面上看似两人私奔,其实,只是桃枝的一厢情愿;
从此,男主全家背上了几年的黑锅。
因我老家地域的关系,水陆交通发达,外来的商贾、小贩从70年代末期开始就穿行其间;在我的记忆里,结识最早的当属一批弹棉花被子的浙江手艺人;一个近2米长的钢丝弓,一把木槌,一个用帆布袋装着的棉线,外加几套换洗的衣衫,就是他们的全部挣钱家当;木槌敲击在钢丝上发出“铛!铛!铛”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有节奏感;而两人对着拉扯棉线的姿势就像是钓鱼人甩线,也是非常的优雅;他们走村串乡,不仅展示的传统的制被手艺,也带来了异乡的文明;然后是从湘西那边顺江而下前往岳阳、武汉的跑船人,他们也会在老家的船码头做短暂停留,进行一些必要的生活补给。
所以,老家年轻人的个性开放的比较早,一场露天电影看下来,就可以搭讪到自己喜欢的妹子,相邀跑到河堤下面去偷欢,媾和之后电影就接近了尾声。
让老人们不能理解的是:老家的年轻人,并不把贞操看得很重,但又无力去阻拦,只能是仰天长叹:“这帮伢儿们一个个是不是都疯了?!”
只要相互间感觉不错,只要条件允许,随时都可以去野外借着月色缠绵一场;但发展成为“情人”关系的甚少,权当是性情冲动时的生理游戏,妹子不会索取什么,玩得开心就好。
桃枝与癞老七的恩怨,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萌芽;因癞老七的花心和对自己老婆的性冷淡,导致桃枝对男主情愫暗生,否则,不会主动要男主带她夜逃。
像男女生情后结伴私奔的现象,无论是在我老家还是其他的地方,应该还是存在的;因一方要求离婚很难,只能盲目地选择了逃离;桃枝因恨刺夫后与男主的相邀逃离只是个案;当然,也是对国家相关法律常识的认知欠缺所致;那年代的农村,还没有建立普法机制,乡级政府虽然设立了司法所,履行的都是“出事了就调解”的浅薄职能,不会主动去教育农民;所以,农民阶层基本上都是法盲;桃枝的所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求生本能的体现,只是把男主视为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这是发生在我老家的真实故事;也就是这件事,激起了作者创作的激情,也就有了开篇。
而王沁对男主产生爱意,曾引起众多读友的不理解,甚至是难以接受;这是一种大众心理;王沁的反叛情节,只要还是来自于她自己心里没有“本当户对”这一概念;帮男主做担保,完全出于老乡情节;老乡从千里之外的老家出来打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实属不易,所以,她内心的善良驱使她为老乡做点善事也是举手之劳;只是沁妈妈的过度敏感加剧了王沁的逆反,致使由怜悯渐渐转化成了爱意;男主就来自她从小长大的故土,而司令的故园之念和对男主堂爷爷的救命之恩的报答,也助长了王沁对男主的倾慕!..
那时候,凡是在老板厂打工的人都被当地人俗称为“打工仔”,而且,一直沿用到现在。只有职务的高低,没有人格的贵贱;所以,在人格与尊严方面还是平等的;“东家不打打西家”是赋予打工人最公平的职业选择权。因此,在王沁的内心深处,她没有看不起打工人,而她自己也是“打工仔”。
这也是王沁人格魅力的最美体现!
当然,男主若是一名普通的仓管员,王沁也不会动心;毕竟,男主的职位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外资厂最红的“打工仔”,与当时王沁的职位对等,也就缩小了两人在职位上的差距;而男主身上的单纯和对外部环境超强的适应与忍耐力,也是令众人(司令、阿昌、曹姐、阿云等)最欣赏的地方,王沁自然也不例外。
若男主被逼离厂后,没有老板阿昌的关照,也只能是在下一家工厂去从事自己简单的工作,最终淹没在茫茫的打工人海,王沁也不会“飞蛾扑火”!
要知道,月薪万元也是“打工皇帝”级!虽然是被阿昌所利用,但这也是男主自身能力的彰显!
“司令和沁妈妈”这两个角色,没有很具体的生活原型,是作者虚构的人物;但,在70年代初一只部队从湖南常德老家一夜之间换防到惠州确有此事;作者在惠州期间,也结识了不少转业到当地各行各业任职的老乡,是他们在聚会中给作者讲述了曾经参加越战的经历;至于为什么换防,属于当时的军事机密,后来据说是与某人外逃后摔死在外蒙古的温都尔汗事件有关,因这支部队是某人的嫡系!
至于,张叔叔、阳叔叔、罗叔叔等军转干部或在职干部,生活中去确实有原型。
“阿云”这个角色,是全书的重彩人物,也是那些年从老家出来混江湖的代表;像他这样的经历,在当时的很多地方都有;生活中的原型,就是作者当年在惠州的时候最要好的把兄弟,也是老乡;依靠同胞姐妹俩开发廊和洗脚城起家,后来开始自立门户,养了一大群马仔,与军转干部们走的很近,帮他们洗钱,做尽了江湖人该做的事;在惠州黑道上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但从没有翻过船,其中原因不说便知。
“张公子”,有生活原型,确实是做外贸生意的高干子弟;因为一个坐台妹与作者的把兄弟结下了梁子;98年的时候,脑袋被人从后面重击后倒在三元里的一条巷子里,连皮鞋都被拔走;被好心人打了120急救电话,送到了就近的医院;由于不明身份,医院也就没有实施急救,结果还是死在了医院的过道里;三天后,医院在《羊城晚报》上刊登了认领启示,其家属得知以后跑到医院的太平间认了尸。据记者跟踪报道:警方根据现场勘测,认定是一起抢劫案,案子最终是否破获不得而知,而医院却背了锅;家属认为是医院没有实施“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只认钱,被家属告上了法庭。
“曹姐”,也有生活原型,跟作者的把兄弟关系很熟,直到被抓后,把兄弟才知其的真实身份,手下的马仔有很多都是她的“粉客”,害了不少人!有好多都是作者的老乡!
至于“媛媛”,毋庸多猜测,是最后和男主走到一起的人,也是作者最亲近的人之一!
“眼镜”是作者将一些吸粉的老乡集中起来描写的悲情人物;也是作者在惠州那些年间耳闻目睹的群体代表,有同情,也憎恨!
总而言之,是作者的老乡、朋友,提供了这本书丰富的生活素材,才有了本书的精彩,也才让大家能够与作者一起回味、一起共鸣那段渐渐远去的心酸岁月!
经历过了,就无悔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