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开工大吉

这时蔚垚视线顺着宇文晟的方向扫过去,或许在普通人耳里听不见什么,但如他这般武艺高强的人,耳力惊人,却察觉到了什么。

他那一双狐狸眼微眯,杀意毕现:“将军……”

宇文晟却转过头,唇畔笑意分毫未减:“无关紧要的事就不必声张了,知道吗?”

蔚垚一怔,心底的狐疑越来越深,他正想探究时,不经意触及到将军幽沉逐渐危险起来的神色时,胸口发紧,心跳一阵加速慌乱,立刻垂下眼。

“属下知道了。”

刚密罗蓄聚于顶的煞冷杀气,这才顷刻散去,化为余寒未褪的风,掠过蔚垚后颈处一阵冰凉之意。

宇文晟近似爱怜轻轻拍着马的头,脸上噙着温暖的笑意,拽着缰绳稳稳地启程。

“将大虫皮鞣制好了,就铺在我大营主座之上。”

“是。”

——

没声了?

等所有人都走了,这一条原本热闹喧嚣的街道变得空荡荡后,郑曲尺才红着一双兔子眼冒出个头来。

刚才咳得够呛,但又害怕声音太大被人发现,捂住嘴险些没被憋厥过去。

看到地上被人洒了一层灰褐混淆的粉尘,这按两卖的调味料在现代卖的还挺贵的,但在这时代,看看这一地给浪费的。

把它们拿来煲烫烤肉难道它不香吗?

她忍住了想趴地上给它扒拉扒拉扫一堆,然后装起来打包回家的冲动。

她走到刚才打斗的地方,动作小心翼翼,一阵寻找,终于寻找到了一根银针。

她没有伸手去碰,因为不确定这上面有没有凃毒。

很细小的一根,也就比男人的腿毛粗上一些,但射入硬石板地面却没有被崩断,反倒没入了半截。

这足以证明其硬度。

她又走到另一边,蹲下来仔细观察,刀落空砍在地面的一道划痕。

这一道很浅,就跟薄细的一面与硬石滑擦而过,这是邺国将士所用的兵器。

另外有一道却很深,它将同样材质的石面砍出了一条缺口,甚至产生了重压的裂纹。

这是公输家的武器,破坏力惊人。

诚然,有九尺大汉本身的力气加成,但它却只是被操控而动的“蜘蛛八足”,所以它更多的是机械的力量。

还有公输即若那一身,她虽然没有彻底弄懂,但通过他拆卸跟安装组合的一套动作,就能明白他那一身不仅仅只是一套防御装置,它还是一套机动性的兵器。

它的每一块“骨骼”,每一个身体接衔部件,或许都可以独立组合,再变成一件崭新的兵器。

一一得一,二二得四,四四得十六……周而复生。

那他……岂不就是直接带着一个移动军器库在身上?!

郑曲尺为这样一个猜测,而感到头皮发麻,血液也一下都涌到了头顶,令那一双浅褐双眸明璨异常。

她当真涨见识了。

或许是她想得太夸张了,但并不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研究,它会办不到。

她还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邺国以外工匠的顶尖机械水平,先前陌野的那个大家伙虽然威力也不小,但却因为外型过于笨重与粗劣,倒没让她有多少诧异跟惊喜。

看来是她低估了其它国家匠造业的水平!

这个叫公输即若的男人,他简直就颠覆了她对这个时代机械的认知,别人还在费力炼制精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成熟的制钢了,还能够将它们打造成这种便携性极强、又能够造成足够杀伤力的兵器。

也不知道她以后,有没有这个机会,可以跟他好好交流一番……

她相信,她绝对会受益匪浅,也更加了解这个世界的工匠水平。

不过现在,这些大人物的世界还离她太远了,还是专注于解决摆在眼前更现实的事情吧。

她才刚赚到第一桶金,连造个加工厂的资金都凑不齐,人啊还是不能太飘了。

不过,也有足足五十两银子啊。

一想到这个,郑曲尺兴奋得都想原地蹦跳起来了。

她原本为了省钱,是打算到街市上去买些动物皮毛回去,再找人加工鞣制成革,这样虽然麻烦是麻烦一些,但绝对比买成衣更便宜。

但现在嘛,她意外得到了比预计中多几倍的钱,完全可以奢侈一把,直接去成衣铺买做工更精细漂亮的皮大衣了。

她还是去了之前买男装的店铺,跟店里的老板熟头熟脑砍价一番,挑了几件厚衣外套。

然后又再银狐皮交给他,让他接照她的要求做一件围脖,如果还有剩余边角料,就再做一双手套,由于她出手阔绰,一下就带走了一件狐青裘,一件白羔裘,一件交领兔衣,一件羊毛皮褂,老板赚了钱,也一口答应下来。

她问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够来取货。

他说可以给她加急,别人或许要一个月左右,但她的保证半个月就行了。

郑曲尺一算,半个月后她早就去上工了:“老板,那能送货上门吗?”

“姑娘,如果是福县周围当然可以。”

商定好送货地址之后,郑曲尺谢绝了老板今天也替她送货的好意,完全不顾老板惊讶的神情,自己喜滋滋扛起这一大包袋子荣归故里。

这里面最贵的是那一件狐青裘,虽然只有一领圈的狐毛边,但披在身上扣起领,却能够密不透风,很厚实暖和。

之前看“白熊先生”,哦,就是公输即若就穿了这么一件,她觉得除开身材的问题,柳风眠若也穿这么一身,肯定长身玉立,瑰雅风流。

而更加保暖厚实的白羔裘,则是她挑给兄长的,因为它的设计是两只袖子长短不一,人们一般习惯用右手,右袖短一些,更方便在家做事情。

灰毛兔衣,毛绒绒的又温暖又可爱,就很适合小孩子。

至于她嘛,她马上就要离家去当石匠,做事的人经常动也冷不着,她就打算添置一件羊毛褂在衣服里面,一来不显臃肿,又不耽误干活。

但这几大件衣服一买,她刚装满的荷包又扁了许多。

但她不后悔。

现代人用钱的思维就是钱没了,可以再挣,她虽本性是一个用钱更谨慎的人,但却不能亏了自己跟家里人,她这么努力挣钱,本来就是为了一家人能够幸福的生活。

她现在还记得桑大哥说的那一句——往年不是熬熬就过了?

熬这个字,在百度汉语中,是一种忍耐、跟勉强支持,是一种持续煎熬的状态。

她没本事就算了,既然她做得到,就绝不让他们去“熬”。

当郑曲尺背着一袋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看到这些天入了夜之后才回来的柳风眠,此刻也在家中。

桑大哥跟柳风眠一向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在大厅的饭桌上摘菜,一个在院子的竹亭内站立,幺妹则蹲在花坛边有些忧愁的看着枯萎的花草。

桑大哥一直留意着门口的动静,所以一看到郑曲尺回来,就搁下手头的活,激动起身:“你这一去就一整天,吃了东西没有?还有你背了这么一大包是什么?”

郑曲尺中气十足喊了一声:“哥。”

“二姐!”

幺妹看到她,当即咧开嘴笑得傻呼呼地奔跑过来。

“幺妹。”

宇文晟也转过身来。

“去哪儿了?”

一回来就受到满屋人的迎接关怀,郑曲尺感到了一种真切的归属感,有人在等她,那么不管多晚、再累都想回家。

她开心地将麻包袋放下,再跟他们解释。

“今天是我最幸运的一天,我本来打算去林子里打猎,却没想到……”她自然不能提陌野的事情,于是话语一转,开始编起来:“就捡到了一头被人一箭射穿脑壳的大虫,旁边还有一张被人剥了皮的银狐。”

什么?!

桑大哥惊讶不已,却有些不信:“当真?”

“当然是真的。”郑曲尺信誓旦旦。

宇文晟眸光微闪,想到不久之前收到搜捕队伍传来的消息,陌野今早曾出现在河沟村的山林附近,根据他的行踪轨迹,与现场留下的血迹判断,他曾猎杀过动物裹腹。

倘若郑曲尺所言不假,那十有八九她这是捡了陌野的漏。

她说的对,她今日运气的确不错,倘若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她不是死在陌野手上,也会被搜捕队伍当成巨鹿国同伙逮捕,受审讯严刑。

他盯注着她余晖下那一张小黑脸,她睫毛染渡了一层金黄色,本就浅褐色的眸子此刻盈着笑,神色欢颀而得意,神气又鲜活。

“然后呢,你的大虫跟银狐皮呢?”他温软出声。

这就是明知故问了。

郑曲尺道:“我拿去卖了,卖了足足有五十两银子,然后就给你们每人买了一件大衣。”

说着,她就弯腰拆出大包,将大衣一件一件拿了出来。

而桑大哥早被“五十两”这个数字给惊傻了。

他在算,五十两等于多少个铜块?

桑大哥没动,倒是桑幺妹什么都不懂,只听到有新衣服穿兴奋地蹦跳到郑曲尺面前。

“二姐,衣、大衣给我。”

“好,张开手,姐给你穿上。”

桑幺妹本来就长得雪致可爱,这一穿上就更加好看了,像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似的。

郑曲尺捏了捏她的小脸,赞美道:“我家幺妹真乖。”

“嗯,幺妹乖。”

桑幺妹咯咯地笑着,欢喜地跑开围着花坛转圈圈,两只小手时不时有趣地摸着衣服上舒服又暖和的毛毛。

郑曲尺又取出另一件,给桑大哥比划一下,看长度跟大小合不合适。

“你说,这大虫皮子你卖了整整五十两?”他那表情震惊的,就跟在说这世上还有这种冤大头?

“当真当真。”她肯定点头。

“刚赚了钱,你就买这么多件衣服?你给你自己还有他们买就好了,我穿穿普通的布袄就行,一下买这么多件得多少钱啊。”桑大哥都想说她败家了。

郑曲尺却说:“我算过了,布袄一般穿了二三年就不暖和了,还容易破,可这毛皮大衣却能穿好多年都不坏,你评评哪个更划算?再说,剩下的钱我都好好存着呢,本来十两的皮子硬是卖了五倍价格,给你们买件贵的又怎么了?家里又不是没这条件,再说这买都买了,反正是退不了了,你若不要那就送给隔壁的——”

啪!桑大哥瞪眼轻拍了她脑袋一下:“净胡说。”

他也就是心疼钱,心疼她赚钱不易,五十两虽多,但他们这样穷苦残疾的家庭样样都缺,倘若真花费置办起来,再多钱都有花完的一天。

不过一年到头好不容易得了件新衣服,谁能不高兴。

桑大哥转头也是爱不释手拿过衣服,就去房间试穿了。

等他们都走开了,郑曲尺这才拿出那件狐青裘披在了柳风眠的肩上。

“柳风眠,我给你也买了一件。”

这一件狐青裘披在了柳风眠身上,顿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披风雪一裳,织山川一卷,他好像跟他们家、跟这个河沟村、甚至整个福县就不是同样一种画风。

凛冽日光,薄凉岁月,而他,如困顿于山村一处的凤,终将栖梧浴火,鲜衣抚棋,逆风执酒,前程绣锦,独拥天地。

她一时浮想联翩,入了神。

却不想柳风眠问道:“你的呢?”

郑曲尺回过神:“我也买了,一人一件,听他们说今年过冬特别冷,我不会让你们冻着的。”

宇文晟不清楚她给自己买了一件什么大衣,但他这一件……于以往的他而言,想必是哪来垫脚都嫌弃粗劣吧。

但他知道,对于郑曲尺而言,却是一件很昂贵的大衣了。

这世人的轻诺寡信是常态,他见过许多,多到都习以为常,甚至觉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才是正确的。

可郑曲尺一个小小农家女子,她娇小的身躯内,却蕴含着许多大丈夫都缺乏的东西。

她的确做到如她当初所言,他娶她,她负责赚钱养家,养他。

尽她所能,给他最好的。

“你这次出门,打算要去多久?”

闹别扭了几天,他们再次面对面,还是谈回了当初谈崩了的话题。

郑曲尺也不确定他气消了没有,所以将时间说得稍微保守一些:“十天半个月吧,中途只要有假,有时间我都会回家的,我给你买糖。”

宇文晟嘴畔微笑的弧度如同假人一般,始终如一:“不能告诉我,你去哪里?”

“我现在也不知道,反正离福县也不远吧。”这句是实话。

宇文晟垂下眸,被细软眼纱遮掩下瞳仁千仞沟壑,迷宫般复重深幽,语气却轻柔如春风:“郑曲尺,等你这一趟回来,我要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郑曲尺不知为何,心突突直跳:“哦,什么事?”

这话的套路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她之前好像也是这么跟宇文晟说的吧。

然后就在成婚当夜,她要说的这件“重要的事”险些没酿就一场杀妻惨剧。

他笑唇微翘,温柔的看着她:“自然是我的事。”

他的事?

他的什么事?

私事还是公事?正经事还是不正经的事?好事还是坏事?

她被他的话勾起了好奇心,现在就开始受折磨了。

“不能现在就说吗?”

“不能,这个给你。”他手心处握着一样东西,伸出来递到她面前。

郑曲尺摊开手心,接下。

定睛一看,却是一锭碎银。

她见过的银子太少,大概猜测应该不足五两的样子。

但是——这是银子啊,不是乡下人习惯的通用货币铜板!

“这是?”她怔仲地问。

宇文晟随意道:“这是我这个月领到的薪俸。”

“给、给我的?”

“可是少了?”宇文晟倒是可以给她一锭金子当零用,可在这小小的福县,她敢拿去用吗?

“当然不是。”

她只是没想到柳风眠有一天会工资上缴,承认她当一家之主(?)。

这一刻,她看他在落霞光线之中,仿佛发着圣父光芒一般的绝美脸庞。

她恍惚的想着。

原来与封建社会的男子成婚,好像也没有这么糟糕嘛,她夫婿不仅貌美如花,还温柔贤良,甚至还自发工资上交,简直比当代标榜的好男人都有过之而不及。

她握紧银子,想着,柳风眠都做到这种地步了,作为投桃报李,她踮起脚尖,张开双臂抱住了他,一股冷调香气从他身上吸入她鼻腔内。

他的背很结实,她也不敢乱碰,脑袋蓬松绒毛蹭了蹭他下巴。

“柳风眠,你对我好,我记着了,以后我一定会对你更加好的,这钱我不乱用,我存着以后给你治眼睛。”

她开心的跟白捡到银子似的,跟他表完衷心转身就跑到房间里去藏银子了。

而宇文晟却因为她这个猝不及防的举动呆怔了片刻。

他伸手摸向下巴被拂蹭过的位置,那里跟火烧火燎一般滚烫泛红。

而他无法控制的心脏跳动,就跟被人一把扯断了的串珠,当当当的蹦落弹珠横冲直撞,既聒躁又令人心乱如麻。

——

十日之期已到,郑曲尺准备好一切,跑到没人的地方变装成了桑瑄青之后,就来到了县城石匠集合点。

她本以为这一次石匠的招募限于条件的苛刻,招不到多少人来,但当她过来一看,乌央央的人口当真吓了一大跳。

妈呀,怎么来了这么多的人?

这里至少得有百来个石匠吧,一个个高大如山,衣着单薄且肌肉紧实。

那汇聚在一块儿的充满男性荷尔蒙的汗腺熏蒸味道,让站在他们中间的郑曲尺,险些没被这股浓烈的雄性气息给整窒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