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麟有点懵逼。
虽然说,爵位这种东西,跟朝堂上大人们比较在意的职事官比起来,不怎么值钱。
但是在地方,尤其是对于小老百姓来说,这玩意太值钱了。
因为他代表着政治上的尊崇以及巨大到无法衡量的食邑和土地。
他左思右想,也不明白,为何叶琛认为封爵不一定是好事。
回到营地,叶琛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抚慰伤员和吊唁战死的袍泽。
只要有战争,就难免会有伤亡。
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情。
待抚慰完伤员之后,叶琛看向那些死去的袍泽。
本来按照规矩,是要就地掩埋的,但是叶琛却不忍心让他们成为孤魂野鬼,或者就靠一个墓碑躺在这荒山野岭。
“将战死的兄弟火化,带回去。既然我们将他们带过来,同样我们也要将他们带回家。他们家的妻儿老小,还在等着他们呢。”
叶琛的话,让周围的人都为之动容。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别说是他们这些团练,就是正规军阵亡,都是小事。
遇到叶琛这种重视大家身后事的长官,不由得让人为之心动。
叶琛环视了一周,沉声道,“这要成为咱们的规矩。尽量要将战死的袍泽带回家,这样他们才能得到家人的血食祭祀,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
此次己方的伤亡,大多数都是摔倒或者弓箭造成的。
这让叶琛进一步意识到,铠甲在古代战争中的重要性。
晚上,除了负责警戒的将士,全员都得到了犒赏。
抓住了付朝奉,战争暂时告一段落,军中囤积的物资没有用了,黑齿长之自然不会费劲将他们运输出去,而是一股脑的全都拿出来,给将士们庆祝。
“嘿!我要那条猪大腿,不要杂碎!”
火光熊熊,每个火堆上都有肉食在煮着。
“酒呢,都这个时候还藏着他干啥?喝起来!”
一个拎着肥鸡的士兵,兴奋地喊道。
“来来来,走一个。”
卢照凌在一堆生人面前,迎着大家崇敬的目光,正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
父赌母病弟读书,无奈当兵谋出路。
一家八口全靠我,家中还有高利贷。
夫人家暴还好赌,自己种地没收入。
从此走上征尘路,还望弟兄多照顾。
叶琛和三壮听得目瞪口呆,阿福恨不得将脑袋钻进裤裆里,太羞耻了。
自家少爷这是干啥,为了赢得大家崇拜的目光,至于这样么?
您这身世让您这么一说,也太凄惨了吧。
叶琛摇摇头,让三壮跟着潘虎他们去耍,自己则在将士们身边儿走过。
忍不住心中长出了一口气。
路过大帐外,叶琛已经听到里面的呼喊声。
大帐里众人席地而坐,自己的防水布不知道被谁投来一张扑在地上,一群人推杯换盏,好不痛快。
叶琛扭头想走,负责站岗的黑齿三子们忽然大声道,“叶先生到!”
李威猛地从里面钻出来,拉着叶琛就往里面走。
黑齿长之哈哈笑道,“叶先生,打完仗了,怎么羞涩的跟个娘们似得,来来来。”
治军之道,一张一弛。
别看黑齿长之平日里总是黑着一张脸,此时此刻却笑得跟天桥讲相声的黑胖子似得。
“打仗的时候,你是老大,现在仗打完了,你得讲先来后到。”
李威一点面子都不给他,而是拉着叶琛的手,热情道,“叶兄,咱俩先走一个。”
然后不顾黑齿长之脸色发青的样子,咕嘟咕嘟地给叶琛灌了一大碗,这才笑着放人。
酒的度数不算高,叶琛却表现的已经喝醉了的样子。
不然这群畜生,肯定会直接干死自己。
别看这群家伙,打仗不一定猛,但是喝酒一个赛一个的好手。
而且这群禽兽,不知道怎么搞来的新州酒,看得叶琛怕怕的。
这是叶琛认为武周比较变态的酒之一,另外一种酒叫霹雳酒。
新州酒不用酒曲酿造,而是米杵成粉,用胡蔓草汁和粉,外面包裹上各种草叶,做成卵形,放在蓬蒿中荫蔽一个月,让它发酵变馊。
然后再掺杂上糯米,酿造成酒。
叶琛记得这种酒在北海卖过一段时间,这种酒有个奇葩的喝法。
酒喝完之后,要立即将瓮上的盖揭去,中间出现空隙,上面的泥还在买酒的人不知道酒的好坏,就在泥上钻个小洞像筷子那么粗,将细管插入洞中。
买酒的人吮吸细管的一端来品尝酒的味道,像是牛大海这种无赖就喜欢空着手去城里瞎逛,每尝一家,都说不好喝,然后不买,然后醉醺醺地回家。
这东西喝一般人如果不牛饮是喝不醉的,但是有个缺点,喝他的时候挥汗如雨。
大家都是出征在外的将士,一会儿的功夫,营帐里就能弥漫出一股蓬勃的汗臭和狐臭味,简直是他们所谓的男人天堂。
果不其然,一会儿的功夫,叶琛也出了一身汗。
虽然大帐内臭气熏天,但是不得不说,在大山里安营扎寨,身体里总是不自觉的浸染一些寒气,久而久之难免生病。
但是几杯新州酒下肚之后,整个人舒畅得不行,叶琛也不自觉地依靠在柱子上。
常林和李威脱光了身子,露出八块腹肌,在人群中央跳了一阵刚劲的舞蹈,赢得众人喝彩之后,退了下来,饶有兴致的看着叶琛,出声道,“叶琛,你怎么知道付朝奉会在山谷出逃?”
这话里有陷阱,因为付朝奉如果是正常的反应,应该是沿着大路跑。
一边跑,一边收拾败军,好作东山再起。
叶琛笑道,“付朝奉已经被揍怕了,他当时一门心思就是想往深山处跑,去找刘知命。所以只要寻找刘知命地盘的最近路线不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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